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应急预案【13篇】

更新时间:2023-06-28 16:35:07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地质灾害是指在自然或人为因素作用下形成的地质过程或地质现象,给人类生命财产造成损失,对环境造成破坏。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应急预案的文章13篇 ,欢迎品鉴!

第1篇: 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应急预案

  一、总则

  本预案所称突发性地质灾害,是指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

  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

  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遵循“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分级管理,属地为主;未雨绸缪,有备无患”的原则。

  本预案适用于**县境内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工作。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任务

  (一)组织机构

  成立**县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领导小组(同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技术咨询组、应急指挥部。

  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联络员参加办公室的工作。

  技术咨询组由国土资源局组织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工作专家组,专家组在领导小组办公室管理下,具体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工作的技术咨询。

  应急指挥部由县领导小组副组长或组长任总指挥。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紧急抢险救灾组,应急调查、监测和治理组,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组,治安、交通和通信组,基本生活保障组,信息报送和处理组,应急资金保障组。

  (二)职责任务

  领导小组职责任务是统一领导全县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建立健全全县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制度和部门联动机制;负责报告特大型和大型地质灾害应急工作指导做好中型和小型地质灾害应急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分析灾害信息,向领导小组报告;传达领导小组工作指令;协调有关部门的应急工作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制定地质灾害应急对策和措施;负责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的'信息发布。

  技术咨询组根据我县地质条件和气象预测资料,结合实际,进行年度地质灾害趋势预测;现场核查已出现地质灾害的具体地点,确定危害程度;对出现地质灾害提出具体防治建议;负责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应急评估、趋势预测的技术咨询工作。

  应急指挥部执行上级领导小组下达的地质灾害抢险救灾任务;指挥、协调和组织地质灾害的应急工作。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预防预警信息

  建立以预防为主的监测预警体系。国土资源、水务和气象部门协调联动,及时传送、发布地质灾害险情灾情、气象和汛情信息。预报信息要立即通知有关乡镇和村庄,及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做好防灾各项准备工作。

  充分发挥群测群防和专业监测网络的作用,及时划定灾害危险区,设置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依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强制组织避灾疏散。

  (二)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出现特大型地质灾害后6小时内,出现大型地质灾害后12小时内,出现中型地质灾害后24小时内,县级领导小组办公室速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越级速报省级和国家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出现小型地质灾害后,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县政府和市领导小组报告。

  灾情速报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出现的地点和时间、灾害类型、规模、可能的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等。对于已发生的地质灾害,速报报告内容应包括伤亡和失踪人数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出现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后,县立即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成立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应急相应开始。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予以公告,在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警示标志,宣布进入地质灾害应急期。

  应急指挥部各小组分工如下:

  1、办公室

  主要任务是根据总指挥的命令,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具体组织实施抢险工作;协调并督促、检查、落实应急指挥部各工作组之间的各项应急工作;及时向总指挥汇报抢险工作进展情况;按照指挥部指令,协调各工作组依据应急预案的分工,有效开展各项应急工作。

  2、紧急抢险救灾组

  由公安、建设、水务、电力、旅游等部门组成,必要时安排武警参加。由公安部门牵头。

  主要任务:险情出现时组织动员受灾害威胁的群众疏散,并转移到安全地带,可强制组织避灾疏散;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可能发生的灾害隐患,保护供水、供电等生命线工程免遭损毁;负责旅游资源的保护和排险。灾情发生时组织抢险队伍抢救压埋人员;组织动员受灾害威胁的居民疏散,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危急时可强制组织避灾疏散,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可能发生的灾害隐患,保护供水、供电等生命线工程免遭损坏;负责旅游资源的保护和排险。

  3、应急调查、监测和治理组

  由国土资源、水务、气象部门组成。国土资源部门牵头。

  主要任务:组织应急调查和险情监测工作,并对险情和灾情的发展趋势进行预测,提出应急抢险救灾措施建议;组织专业队伍和施工队伍,实施必要的应急抢险,减缓和排除险情灾情进一步发展;负责提供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所需的气象资料信息,对气象条件进行监测预报;负责水情和汛情监测。

  4、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组

  由卫生、药监等部门组成。卫生部门牵头。

  主要任务:做好急救准备工作,包括所需药品、医疗器械、卫生安全监测设备的准备等。

  5、治安、交通和通讯组

  由公安、交通、通讯部门组成。公安部门牵头。

  主要任务:维护社会治安,打击蓄意扩大传播险情的违法活动;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交通干线及通信设施的安全,确保道路和通讯畅通。

  6、基本生活保障组

  由民政、财政、商务等部门及保险公司组成,民政部门牵头。

  主要任务:及时设置避险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做好避险救济物资的供应、调配和管理,妥善安排避险人员的生活;做好保险理赔准备工作。

  7、信息报送和处理组

  由国土资源局、民政局、建设局、水务局、交通局、气象局、安监局组成。国土资源局牵头。

  主要任务:调查、核实险情灾情发生的时间、位置、规模、潜在的威胁和影响范围及诱发因素;组织险情监测;实行掌握险情动态,及时分析、预测险情灾情发展趋势,随时根据险情灾情变化提出应急防范的对策、措施并报告应急指挥部,及时指导险情灾情应急工作进展。

  8、应急资金保障组

  由财政、发改、国土资源、民政、建设、交通、水务等部门组成,财政局牵头。

  主要任务:负责应急抢险资金的筹集和落实;做好应急抢险资金的分配及使用的监督、管理等工作。

  经技术咨询组鉴定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已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后,应急指挥部撤销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宣布险情或灾情应急期结束,应急相应结束,并予以公告。

  四、应急保障

  加强通讯与信息传递机构、人员和装备的建设,确保信息畅通。

  应急队伍平时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演练,确保应急处理及时到位。

  各相关部门要储备好必要的抢险救灾专用物资,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到位。

  因抢险救灾需要,临时调用单位和个人的物资、设施、设备或者占用其房屋、土地的,待灾害应急期结束后要及时归还;无法归还或者造成损失的,要给予适当的补偿。

  加强公众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增强公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五、其它事项

  1、本预案将根据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实际需要,由县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进行修订。

第2篇: 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应急预案

  为最大限度地减轻或避免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高效有序地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本预案所称突发性地质灾害,是指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

  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

  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遵循“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分级管理,属地为主;未雨绸缪,有备无患”的原则。

  本预案适用于**县境内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工作。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任务

  (一)组织机构

  成立**县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领导小组(同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技术咨询组、应急指挥部。

  地质灾害防治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联络员参加办公室的工作。

  技术咨询组由国土资源局组织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工作专家组,专家组在领导小组办公室管理下,具体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工作的技术咨询。

  应急指挥部由县领导小组副组长或组长任总指挥。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紧急抢险救灾组,应急调查、监测和治理组,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组,治安、交通和通信组,基本生活保障组,信息报送和处理组,应急资金保障组。

  (二)职责任务

  领导小组职责任务是统一领导全县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建立健全全县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制度和部门联动机制;负责报告特大型和大型地质灾害应急工作指导做好中型和小型地质灾害应急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分析灾害信息,向领导小组报告;传达领导小组工作指令;协调有关部门的应急工作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制定地质灾害应急对策和措施;负责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的'信息发布。

  技术咨询组根据我县地质条件和气象预测资料,结合实际,进行年度地质灾害趋势预测;现场核查已出现地质灾害的具体地点,确定危害程度;对出现地质灾害提出具体防治建议;负责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应急评估、趋势预测的技术咨询工作。

  应急指挥部执行上级领导小组下达的地质灾害抢险救灾任务;指挥、协调和组织地质灾害的应急工作。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预防预警信息

  建立以预防为主的监测预警体系。国土资源、水务和气象部门协调联动,及时传送、发布地质灾害险情灾情、气象和汛情信息。预报信息要立即通知有关乡镇和村庄,及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做好防灾各项准备工作。

  充分发挥群测群防和专业监测网络的作用,及时划定灾害危险区,设置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依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强制组织避灾疏散。

  (二)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出现特大型地质灾害后6小时内,出现大型地质灾害后12小时内,出现中型地质灾害后24小时内,县级领导小组办公室速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越级速报省级和国家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出现小型地质灾害后,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县政府和市领导小组报告。

  灾情速报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出现的地点和时间、灾害类型、规模、可能的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等。对于已发生的地质灾害,速报报告内容应包括伤亡和失踪人数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出现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后,县立即启动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成立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应急相应开始。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予以公告,在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警示标志,宣布进入地质灾害应急期。

  应急指挥部各小组分工如下:

  1、办公室

  主要任务是根据总指挥的命令,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具体组织实施抢险工作;协调并督促、检查、落实应急指挥部各工作组之间的各项应急工作;及时向总指挥汇报抢险工作进展情况;按照指挥部指令,协调各工作组依据应急预案的分工,有效开展各项应急工作。

  2、紧急抢险救灾组

  由公安、建设、水务、电力、旅游等部门组成,必要时安排武警参加。由公安部门牵头。

  主要任务:险情出现时组织动员受灾害威胁的群众疏散,并转移到安全地带,可强制组织避灾疏散;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可能发生的灾害隐患,保护供水、供电等生命线工程免遭损毁;负责旅游资源的保护和排险。灾情发生时组织抢险队伍抢救压埋人员;组织动员受灾害威胁的居民疏散,转移到安全地带,情况危急时可强制组织避灾疏散,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可能发生的灾害隐患,保护供水、供电等生命线工程免遭损坏;负责旅游资源的保护和排险。

  3、应急调查、监测和治理组

  由国土资源、水务、气象部门组成。国土资源部门牵头。

  主要任务:组织应急调查和险情监测工作,并对险情和灾情的发展趋势进行预测,提出应急抢险救灾措施建议;组织专业队伍和施工队伍,实施必要的应急抢险,减缓和排除险情灾情进一步发展;负责提供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所需的气象资料信息,对气象条件进行监测预报;负责水情和汛情监测。

  4、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组

  由卫生、药监等部门组成。卫生部门牵头。

  主要任务:做好急救准备工作,包括所需药品、医疗器械、卫生安全监测设备的准备等。

  5、治安、交通和通讯组

  由公安、交通、通讯部门组成。公安部门牵头。

  主要任务:维护社会治安,打击蓄意扩大传播险情的违法活动;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交通干线及通信设施的安全,确保道路和通讯畅通。

  6、基本生活保障组

  由民政、财政、商务等部门及保险公司组成,民政部门牵头。

  主要任务:及时设置避险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做好避险救济物资的供应、调配和管理,妥善安排避险人员的生活;做好保险理赔准备工作。

  7、信息报送和处理组

  由国土资源局、民政局、建设局、水务局、交通局、气象局、安监局组成。国土资源局牵头。

  主要任务:调查、核实险情灾情发生的时间、位置、规模、潜在的威胁和影响范围及诱发因素;组织险情监测;实行掌握险情动态,及时分析、预测险情灾情发展趋势,随时根据险情灾情变化提出应急防范的对策、措施并报告应急指挥部,及时指导险情灾情应急工作进展。

  8、应急资金保障组

  由财政、发改、国土资源、民政、建设、交通、水务等部门组成,财政局牵头。

  主要任务:负责应急抢险资金的筹集和落实;做好应急抢险资金的分配及使用的监督、管理等工作。

  经技术咨询组鉴定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已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后,应急指挥部撤销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宣布险情或灾情应急期结束,应急相应结束,并予以公告。

  四、应急保障

  加强通讯与信息传递机构、人员和装备的建设,确保信息畅通。

  应急队伍平时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演练,确保应急处理及时到位。

  各相关部门要储备好必要的抢险救灾专用物资,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到位。

  因抢险救灾需要,临时调用单位和个人的物资、设施、设备或者占用其房屋、土地的,待灾害应急期结束后要及时归还;无法归还或者造成损失的,要给予适当的补偿。

  加强公众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和培训,增强公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五、其它事项

  1、本预案将根据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实际需要,由县地质灾害防治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进行修订。

  2、本预案经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3篇: 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规范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有力、有效、有序地开展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因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灾区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铜仁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辖区内中型(较大)及以上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二、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组织体系。

  1.铜仁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任指挥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国土资源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必要时可由中央驻铜有关单位、铜仁军分区、武警铜仁支队有关负责人担任。市国土资源局、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公安局、市工信委、市农委、市安全监管局、市民政局、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旅发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教育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气象局、铜仁凤凰机场、铜仁火车站、铜仁供电局、铜仁军分区、武警铜仁支队、103地质大队、省地质环境监测院铜仁分院等单位为指挥部成员单位。

  2.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市国土资源局(以下简称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分管副局长担任,负责常态下的日常地质灾害防治和非常态下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县级人民政府对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处置工作。

  3.指挥部视工作需要组成现场指挥部和应急专家组。灾害发生地人民政府在现场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二)工作职责。

  1.指挥部的主要职责:领导、指挥和协调地质灾害应急处置与救灾工作;分析、研判成灾或多次成灾的原因,制定应急处置与救灾工作方案;组织有关部门和有关地区对受灾地区进行紧急救援;协调驻铜部队参加抢险救灾;指导区(县)应急指挥部做好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

  2.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区(县)及成员单位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汇总上报险情、灾情和应急处置情况;组织地质灾害防治专家分析灾害发展趋势,评估灾害危害程度,提出应急处置工作方案;办理指挥部文件;发布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信息;办理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指挥部成员单位的主要职责。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应急处置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组织专家组开展突发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核查地质灾害灾情与引发因素,实时掌握灾情险情动态信息,分析、预测发其展趋势,根据灾情、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防范措施和建议;指导地质灾害监测、调查和预警预报,与气象部门联合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指导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和提供相关技术服务等工作。(联系方式:传真0856-5218978、电话0856-5218990)

  市委宣传部:负责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的宣传报道和组织新闻发布等工作。

  市发改委:负责组织协调资质单位编制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重点工程项目的立项审批。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开展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附属设施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监测和治理;处置灾区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附属设施的安全隐患,评估受灾建筑物的损坏程度;指导灾区做好城市供水保障工作,指导灾后恢复重建工程建设,帮助灾区制定和实施重建规划。

  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市交通运输局、铜仁公路管理局、铜仁高管处):负责公路沿线和交通干线及附属设施的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监测和治理工作;及时组织抢修损毁的交通设施,确保道路(含水路)的安全畅通,保障人员和物资的运输。

  市水务局:负责水利防洪工程的协调、调度和水情、汛情的预警、监测,修复毁坏的水利工程和给排水设施。

  市公安局: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公安、消防参与抢险救灾,配合当地人民政府疏散、撤离受地质灾害威胁的人员;组织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实施灾区交通疏导,依法打击灾区违法犯罪活动,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地质灾害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市工信委:负责组织地质灾害应急物资、铁路运输、通信、电力等的调度和协调工作。

  市农委:负责农业行业领域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治理,及时掌握并提供农业受灾情况,会同当地政府帮助灾民恢复农业生产。

  市安全监管局:负责督促做好矿山企业和危化行业,以及尾矿库等的地质灾害防治;依法组织灾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

  市民政局:负责做好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生产生活和基本生活救助工作;指导开展救灾捐赠;指导因灾倒塌房屋等的恢复重建工作。

  市卫生计生委:负责协调和调度医疗资源,及时组织医疗急救和卫生防疫队伍抢救伤病人员,以及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情、疾病传播、蔓延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市财政局:负责地质灾害专项资金和应急处置与救灾补助资金的筹集、拨付和使用监督管理。

  市环保局:负责做好灾区环境污染的应急监测工作,提出环境污染消除和治理的建议并监督实施,防止环境污染进一步扩大或转移;负责公布灾情造成环境污染的有关信息。

  市旅发委:负责督促旅游景区对危及旅游设施和游客安全的地质灾害的巡查、排查、监测和治理;及时发布旅游安全预警信息,做好游客疏导、安置;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做好灾区群众和应急处置现场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工作。

  市教育局:负责指导、协助转移受灾学校师生员工,做好灾后学校教育、教学组织工作,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灾后校舍恢复重建。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协助播发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等信息,及时、正面、准确报道灾情和抢险救灾工作;配合做好防灾救灾政策法规及防灾减灾科普知识的宣传。

  市气象局:负责对降水趋势的监测,提供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所需的气象资料信息,会同国土资源部门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报信息。

  铜仁凤凰机场:负责机场范围内地质灾害排查、监测、整治工作,保障应急抢险人员、伤病员、药品、医疗器械等物资运输工作。

  铜仁火车站:负责做好铁路沿线的地质灾害排查和整治;发生灾害时及时调度列车运行,保障铁路运输安全;保障应急抢险人员和装备的铁路运输工作。

  铜仁供电局:负责灾区的电力设施抢修,保障应急现场的用电输送,做好灾后重建的电力设施维护,保障灾区人民的生产生活用电需求。

  铜仁军分区、武警铜仁支队:参与灾区抢险救灾和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灾区社会治安。

  103地质大队、省地质环境监测院铜仁分院:负责灾区应急调查和地质灾害现场风险评估,做好应急抢险工作的技术服务和灾后重建选址等相关工作。

  指挥部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按照规定职责,制订具体的应急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细化工作任务,逐项落实具体职责,保证应急行动有序进行。各成员单位所制订的抢险救灾应急行动方案要报市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三)应急专家组。

  组建市级地质灾害应急专家组,负责为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提供智力支持,必要时参加突发地质灾害现场应急处置。

  三、监测预警

  (一)监测预警。

  各地要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和专业队伍的作用,完善群测群防监测网络,落实监测责任人和监测人员,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加强日常监测。抓好源头管控,开展地质灾害风险评估,建立风险防控机制。健全地质灾害基础信息数据库,建成地质灾害决策支持平台系统,做好风险信息报告、采集、汇总和分析研判工作。同时鼓励群众通过微信平台、短信、电话等形式报告地质灾害信息。

  (二)风险预警。

  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报预警分为四个级别。

  Ⅰ级预警用红色表示,代表地质灾害发生的风险很高;

  Ⅱ级预警用橙色表示,代表地质灾害发生的风险高;

  III级预警用黄色表示,地质灾害发生的风险较高;

  Ⅳ级预警用蓝色表示,代表地质灾害发生有一定风险。

  (三)预警信息的发布。

  当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等级为Ⅰ、Ⅱ级时,由市指挥部办公室按程序报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审批后发布,市指挥部办公室负责III级预警信息的审批,并报市人民政府备案,由市级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对外发布;Ⅳ级预警信息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

  (四)预警响应。

  当III级以上预警信息发布后,指挥部成员单位、县、乡人民政府应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发生应对准备,救援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调集应急物质和设备等;加强监测评估,及时准确发布事态最新情况,公布咨询电话,组织专家研判;加强舆情监测,做好引导工作。同时根据事态发展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适当调整预警级别。当判断不可能发生突发事件或危险已经消除时,宣布解除预警,终止相关措施。

  四、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

  (一)县、乡(镇)人民政府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突发地质灾害报警电话和微信公众号,方便群众报灾。任何单位和个人收到或发现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信息后,应当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或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信息报送。

  (二)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接到当地出现地质灾害报告后,在紧急情况下,可先采用电话报告,之后及时补报书面报告。30分钟内电话报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在60分钟内书面速报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同时报本级人民政府,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三)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出现的地点和时间、地质灾害类型、地质灾害体的规模、有无人员被困、被困人员的数量、威胁群众人数、潜在经济损失、可能的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下步应对组织处置措施或建议措施、需要上级帮助支援解决的问题,以及事发地现场处置负责人、信息员的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等。对己发生的地质灾害,速报内容还要包括伤亡和失踪的人数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先期处置。地质灾害发生地的县、乡级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开展先期抢险救灾工作,及时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对是否转移群众和采取的应急措施做出决策;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根据险情和灾情具体情况提出应急对策,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及时避灾疏散,并将灾情按规定及时报告上级地质灾害事故抢险救灾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五、应急处置

  (一)应急响应。

  1.Ⅰ、Ⅱ、III级响应。

  启动程序:当发生中型(III级)及以上地质灾害时,指挥部办公室向指挥长报告,提出启动应急响应建议,经指挥长同意后,由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启动应急响应指令,同时报市应急委办公室和省国土资源厅备案,若上级启动应急响应,按照上级应急响应执行。

  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启动后,指挥部办公室通知各工作组的牵头部门和参与部门,按照工作职责,迅速进入应急状态,做好各项应急准备,按通知时限赶赴灾害现场。

  现场处置:成立现场指挥部,分管副市长担任现场指挥长,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所在县区主要领导担任副指挥长,指挥部下设抢险救援组、综合协调组、应急专家组、灾民安置组、医疗救护组、运输保障组、通信保障组、安全保卫组、电力保障组、后勤保障组、宣传报道组等工作组。召开应急抢险救灾紧急会议,研究制定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安排部署各工作组任务,各工作组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综合协调组:由灾害发生地区(县)人民政府牵头,统筹协调组织抢险救灾物资、装备、人员的调配,做好信息汇总上传下达工作。

  应急专家组:由市国土资源局牵头,组织专家组开展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对防止次生灾害,提出科学、安全的应急处置措施,为地方人民政府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抢险救援组:由事发地人民政府牵头,铜仁军分区、武警铜仁支队和公安消防支队组成,主要负责抢险救灾,转移受灾群众、搜救被困群众。

  灾民安置组:由市民政局牵头,主要负责指导协助地方人民政府做好受灾群众的临时转移安置工作,妥善安排灾民生活,加强对救灾款物分配、发放的指导、监督、管理。

  医疗救护组:由市卫生计生委牵头,主要负责组织调度医疗卫生技术力量,开展医疗救护和抢救伤病员工作,加强灾区卫生防疫,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和受灾群众心理疏导等工作。

  运输保障组: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主要负责组织抢修损毁的交通公路设施,保障道路畅通,危险路段设立警示标志。配合做好抢险救灾人员、物资以及撤离人员的紧急运输工作。

  通信保障组:由市工信委牵头,主要负责保障地质灾害发生地应急无线电通信业务频率的正常使用,督促指导有关单位尽快恢复被破坏的通信设施。

  安全保卫组:由市公安局牵头,主要负责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保障救灾物资、灾区人员财产安全,预防和处置群体性安全事件。

  后勤保障组:由事发地人民政府牵头,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落实政府安排的应急防治和救灾补助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监管工作。

  电力保障组:由铜仁供电局牵头,主要负责做好灾区电力供应和保障工作。

  宣传报道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配合,主要协助播放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信息,及时、准确报道灾情和抢险救灾工作。

  终止程序:地质灾害的灾情或险情得到有效控制或应急处置工作完成后,指挥部视情况及时终止灾情险情应急响应,解除警报。

  2.Ⅳ级响应。

  当发生小型(IV级)地质灾害时,事发地政府参照成立相应的组织和机构,按程序开展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当事态升级或者扩大时,立即报上级主管部门,上级主管部门根据情况指导和协助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二)善后处理。

  事发地县、乡(镇)人民政府做好灾民补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和环境恢复等有关善后工作。

  (三)处置评估。

  由市国土资源局会同事发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专家组对灾害的成因、性质、影响范围、受损程度、责任、应急处置工作及经验教训等进行全面评估。

  (四)处置奖惩。

  1.奖励。对在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经指挥部同意后,予以实施。

  2.责任追究。对引发地质灾害的单位和个人的责任追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对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中失职、渎职的有关部门或相关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调查处理

  由地质灾害事发地区(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开展调查,查明地质灾害成因、性质、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影响范围等情况,提出防范、整改措施和处理建议。

  七、应急保障

  (一)队伍保障。

  加强地质灾害专业应急技术队伍与救灾队伍建设,确保灾害发生后应急救灾力量及时到位。平时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二)物资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各有关部门、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和预案要求,储备用于应急抢险设施设备、灾民安置、医疗卫生、生活必需等必要的抢险救灾专用物资,保证抢险救灾物资的供应。

  (三)资金保障。

  将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并建立稳定的年度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常态和非常态下的应急资金保障。

  (四)通信与信息保障。

  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系统建设,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卫星电话、手机、无线电台及互联网通信等有机结合起来,建立覆盖全区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信息网,并实现各部门间的信息共享。

  (五)技术保障。

  由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地勘单位积极开展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方法等相关课题研究,加强灾害调查、评估、趋势预测等技术研究,密切跟踪国际、国内先进的信息、通信技术,为科学决策、有效处置提供技术保障。

  (六)科普宣教。

  各级人民政府及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文化教育等有关部门应当利用各种媒体和手段,进行多层次多方位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教育,提高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应对能力。

  (七)应急演练。

  为提高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反应能力,各级人民政府应急指挥部要常态化组织相关部门及抢险救灾应急队伍,按照国务院《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指南》,结合本市实际,适时举行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演练。

  八、附则

  (一)术语。

  1.直接经济损失:指地质灾害及次生灾害造成的包括建筑物和其他工程结构、设施、设备、物品、财物等破坏而引起的经济损失,以重新修复所需费用计算。不包括非实物财产,如货币、有价证券等损失。

  2.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二)预案管理。

  各区(县)要会同有关部门参照市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县级应急预案报市国土资源局备案。

  本预案实施后,由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实施情况实时开展评估,原则上预案每三年修订一次。

  (三)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四)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第4篇: 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了有效处置地质灾害和重大险情,快速、及时、妥善防治地质灾害,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和谐发展,特制订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在处置地质灾害中首先救人,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和重大险情对人民生命财产带来的损失和威胁。

  2、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各村(居)、各有关部门应积极开展地质灾害的预防工作,认真按照预案做好地灾防治工作。

  3、统一领导、部门联动。各村(居)、各部门要加强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的领导,统一指挥,完善应急处置运行机制,有效地协调有关部门,整合现有资源,提高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效率。

  4、分类负责、协调配合。地质灾害抢险救援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管理落实责任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渝办发[20_]99号)确定的职责分工,密切合作,认真落实各项应急处置措施。

  (三)编制依据

  主要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115号)、国务院《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等法规和规范性文本,并结合我市地质灾害的实际情况编制本预案。

  (四)现状

  我镇地质环境复杂,人类工程活动不断增加,地质灾害发生较为频繁。截止目前,全镇共有地质灾害点7处。属Ⅰ类搬迁避让点2处共计威胁群众2户9人;Ⅱ类治理工程点4处;Ⅲ类监测预警点1处。我镇地质灾害类型主要有:滑坡、泥石流、地裂缝等,其中滑坡4处,危岩1处,不稳定斜坡2处。由于地质灾害本身所具有特殊性和巨大的破坏性,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了极大的威胁。

  (五)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本镇辖区内所有的地质灾害和地质灾害险情。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及时掌握全镇地质灾害发生的基本情况。

  2、负责协调指挥部门间的工作。

  3、发生地质灾害险情时,组长宣布启动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方案。指挥相关成员立即赶赴现场,划定危险区域,参与指挥现场抢险救灾工作。

  (三)、部门职责

  1、国土所、城建办:负责农房质量、山体滑坡、泥石流、崩塌地质灾害防治。

  (1)做好全镇地质灾害的排查及年度地质灾害预案,及时收集灾情信息,向镇政府及区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抢险中心汇报。

  (2)对审批农房及其它建筑工程做好预防工作,把好选址和质检,对已实施的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检查,杜绝人为活动诱发的地质灾害。

  2、安监办:负责全镇煤矿企业、非煤矿企业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1)加强煤矿企业、采石厂、砖厂等矿山企业管理,防人为地质灾害。

  (2)加强对矿山企业的安全检查,看安全设施是否完善;

  (3)加强矿井采空区的回填管理,防止地表塌陷。

  3、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全镇塘、堰、库、堤坝地质灾害的防治,组织专人开展汛期地质排查。

  4、交通办:负责做好公路、桥梁等地质灾害的检查,特别是沿山一带公路的检查。

  5、民政办:负责发生地质灾害后的调查核实灾情,组织救灾物资,安排受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并报告灾情。

  6、派出所:负责地质灾害发生后的灾区治安防范,加强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7、民兵应急分队:负责发生地质灾害进的抢险工作,组织人员车辆,以最短时间内进行抢险。

  8、财政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资金的筹集和管理,及时调度救灾资金,确保救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9、镇卫生院:负责地质灾害发生后的人员抢救,灾区消毒等工作。

  10、村社职责:各村社行政负责人,主要对辖区内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地区,进行常年监测,实行零报告制度,一有情况及时汇报,并组织村民撤离危险地带并及时开展抢救工作。

  三、预测预警

  (一)监测: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监测网络的作用,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并做好记录,加强对地质灾害重点地区的监测和防范,发现险情及时向临江镇政府和临江国土所报告,在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志标牌。

  (二)报告制度: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建立健全灾情速报制度,保障突发性地质灾害紧急信息报送渠道畅通。

  四、应急行动

  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后,由组长李凯同志宣布启动地质灾害应急处置方案,党政办负责通知应急抢险的成员单位进入战备状态。派出所和交通办立即组织警力和工作人员维护交通秩序;抢险队和民兵应急分队赶赴灾害现场进行抢险救援;卫生院组织人员立即赶赴灾害现场进行医疗救助;派出所负责人员疏散和治安保卫工作。及时将地质灾害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和调查处置结果不间断地向上级汇报。依靠临江镇应急力量无法处置的地质灾害,由镇政府向区政府请求支援。

  五、应急保障

  1、物资保障:由领导小组协调相关职能部门配备或紧急调运必要的应急救援和工程抢险物资。

  2、队伍保障:镇、村成立地质灾害应急抢险队,完善联系方式,并保持手机畅通。

  3、交通保障

  领导小组必须保证一台车辆负责前线指挥,镇政府党政办负责交通运输安全保障工作。

  4、医疗保障

  卫生院负责医疗保障工作,医疗应急小分队及时到达受灾点,帮助、指导灾区防疫消毒和救治伤员。保证绿色生命的畅通和医疗物资的储备。

  5、治安保障

  派出所负责道路通畅和治安保障工作,负责指挥地质灾害现场警戒、道路交通控制、维护地质灾害现场的治安和组织人员疏散;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

  6、资金保障

  镇财政所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地质灾害防治。

第5篇: 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应急预案

  我镇地处姚南山区,山高坡陡,地表易受台风暴雨的侵害,因而防御地质灾害工作是事关我镇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为进一步防治地质灾害的发生,根据相关地质情况,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大岚镇防御地质灾害预案。

  一、防御地质灾害工作的方针和原则

  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和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常抓不懈,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作为防御地质灾害的首要任务,抗灾保安全,防患于末然,充分发动群众,从思想上、组织上、物资上、技术措施上做好防御地质灾害准备工作,尽量减少人员伤亡,把灾情损失减到最低限度。

  防御地质灾害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各村和企事业单位都要服从镇党委政府的统一指挥,统一调度,服从上级防御地质灾害部门的指挥调度。

  防御地质灾害工作要讲究团结协作,坚持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对在抗灾抢险中做出突出贡献的,要给予表彰奖励。

  二、全镇防御地质灾害形势和准备工作

  (一)防御地质灾害形势

  由于是山区,山高坡陡,遇暴雨侵袭,地表水流向集中,主流短汇流快。个别山体地质较差,土壤揉和力较差,可能发生泥石流或山体滑坡等灾害。

  (二)防御地质灾害准备工作

  根据我镇的实际,防御地质灾害主要以防山体滑坡为主,按区域的不同,把全镇分为3个组,14个小组,以联村干部会同各村干部具体落实各村的防御地质灾害工作,落实抢险和安全转移等工作,接受镇防御地质灾害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指挥。镇要求各村落实防御地质灾害管理员,做到到岗到位,对有隐患的地质点,分别进行全面检查,落实防御地质灾害工作预案。

  1、查明强台风、暴雨袭击下可能出现的危险地段。

  2、查明各村村庄在台风暴雨袭击下可能倒塌的房子,预先落实好转移到安全地点的计划。

  3、对老弱病残的农户,根据他们的居住状况,预先作出安排。

  4、对易出现滑坡的地段,预先安排人员转移。

  (三)防御地质灾害重点

  本镇已发现重点地质灾害点是新岚村甘竹。

  三、组织、领导、职责

  1、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2、各村安全责任人及职责

  (1)安全责任人:各村村主任为本村第一责任人。

  (2)安全责任人职责:落实本村的防御地质灾害专职管理人员,督促管理人员加强对危险地段的巡查,准确、及时掌握本村基本情况,及时上报本村的地质变动情况,做好本村防御地质灾害物资的落实,人员的到位,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上报。并组织以民兵、党团员为骨干的防御地质灾害队伍,出现险情及时组织抢险

  (3)报警员职责:及时掌握地质灾害点情况,准确、迅速汇报险情。

  (4)应急队伍指挥员职责:服从镇防御地质灾害指挥部的统一指令,及时组织应急队伍到岗到位,准确及时组织队伍抢险,协助各村组织群众转移。

  (5)应急队伍职责:根据指令,应急队伍迅速赶到现场,在现场指挥长的指挥下,全力投入抗御地质灾害抢险斗争:

  ①尽快组织群众转移;

  ②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积极组织力量,抢险工程,尽可能避免灾情扩大;

  ③随时向镇防御地质灾害指挥部报告现场情况;

  ④协助处理善后工作。

  四、镇应急指挥系统

  1、镇防御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

  镇防御地质灾害指挥部在上级防御地质灾害指挥部的领导下,负责统一指挥镇的防御地质灾害工作,加强值班,及时了解掌握情况,督促各村、各部门做好抗御地质灾害的各项工作,及时向上级防御地质灾害指挥部汇报本镇的情况。

  2、镇应急小分队

  五、报警联络方法

  报警联络由各行政村及时向镇防御地质指挥部汇报,做到即现即报,报警员由各村主任担任,联络方法采用电话联系。

  六、质情

  1、发布台风、暴雨消息阶段:市气象台发布台风消息,在台风到来之前,突出一个“防”字,积极防范,有备无患。

  (1)加强值班,密切注视台风动向,做好台风信息的收听、记录工作。

  (2)加强检查,要求各村对辖区内的地质危险地段作全面巡查

  (3)时刻与防御地质灾害指挥部保持密切的联系,掌握台风的动向。

  2、发布台风警报阶段,市气象台己发布台风警报,台风正向我市逼近。

  镇政府领导及各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立即到岗到位值班,根据实际,部署抗御地质危害的各项工作。同时,下村检查各村的防御地质灾害的准备工作。

  3、发布台风紧急警报阶段

  市气象台己发布台风紧急警报,在台风到来时,突出一个“避”字,避其锋芒,及时撤离人员转移物资。

  (1)邮电所、变电所落实抢险人员,一旦发生供应中断,迅速组织抢修,保证供电和通讯畅通。

  (2)当出现电力、电信、交通中断严重状态时,以村为单位,采取果断措施,动员各村干部、党员担当本单位的防台、防质工作,尽量减少事故发生,做好安全转移等工作。

  七、撤离路线、及责任人

  由于是山区乡镇,多数村庄在山坡上,只有沿溪的几个村庄遇大洪水时需撤离,一旦发生地质险情,立即组织人员往安全地带撤离,由各村组织人员实施,负责人为村主任和村民小组长。

  八、撤离顺序

  接到撤离的命令后,由村应急小分队维护撤离秩序,先安排妇女、老人、幼儿先行,青壮年后撤,做到快而稳,年纪较大行动不便的,由青壮年协助往撤离。

  九、撤离要求

  若接到撤离命令,以避免人员伤亡为原则,按统一指挥,首先照顾老人、小孩先行,由应急小分队和部分壮年村民共同维护撤离队伍秩序,不得抢道。做到快速、安全、有序。

  十、灾后恢复工作

  1、灾害过后,由镇政府组织人员,及时对受伤人员进行全力抢救,对遇难的人员妥善处理,迅速安置灾民生活。

  2、在上级帮助支持下,突击抢修本镇范围内损坏的交通、电力、通信、供水等设施,为尽快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创造条件。同时,组织广大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工作。

  十一、工作要求

  本方案制定后,进行广泛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特别是预案中的有关工作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告之他们的工作职责,认真做好镇防御地质灾害指挥部分派的各项工作。

第6篇: 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应急预案

  为了确保我校地质灾害的预防,大风、暴雨、洪水和地质灾害发生时,可以及时有效地组织危险救济,根据国家法律条例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应急训练预案。

   一、地质灾害危险工作方针。

   地质灾害工作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

   二、领导成员和责任。

   1.发生地质灾害和严重地质灾害危险时,白云小学立即成立地质灾害救援指挥小组。

   组长:在xx。

   副组长:韦xx姚x。

   成员:xx小学全体教师。

   领导小组的主要责任:根据地质灾害危险情况和灾害情况,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的统一指挥和组织地质灾害救援工作的区地质灾害救援指挥部发布的地质灾害救援任务。

   2.领导小组设立综合协调小组、现场抢险小组、引导学生避难小组、治安保卫小组、各工作小组构成和主要责任

   1)综合协调组:由校长负责。

   主要责任:调查、验证危险情况和灾害情况,组织危险情况和灾害监测和评价,预测灾害发展趋势和潜在威胁,提出应急预防对策、措施。负责协调、落实并督促、检查各项应急工作;有关信息收集、汇总上报和现场联络等工作。

   2)现场危险组:教务主任韦昌贵、安全管理员姚福洲和少先队指导员沈定翠负责。

   主要责任: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和必要的'设备,应急救援被压迫的人根据实际情况,立即组织受地质灾害威胁的人的财产转移到安全地带,紧急情况下,强制组织避难。

   3)引导学生疏散组。由生管老师及各班班主任担任。

   主要责任:检查班级学生人数,组织本班学生秩序逃跑。

   4)治安保卫组:体育教研组吴炳云、数学教研组长杨天寿、语文教研组长吴蕾和门卫陈支书负责。

   主要责任:迅速组建现场治安队伍,维护校园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组织现场保护,避免受灾校园内无关人员,保证救灾顺利进行。

   负地质灾害抢险救灾任务的老师和个人,必须服从区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领导的统一指挥和调度。

   三、险情汇报和抢险处理程序

   (一)险情汇报

   一旦发生地质灾害或者有地质灾害险情,学校要坚持昼夜24小时值班制度。发现灾情须向当地政府和镇中心学校防汛抗洪抢险工作小组或教育局值班人员汇报,同时立即启动应急避险预案。

   (二)抢险处理程序

   1、当地质灾害险情发生时学校防汛抗洪抢险工作小组根据险情拟订抢险方案、采取必要措施,并指派教师在第一时间奔赴现场、其他各组按照职责开展工作。

   2、当重大险情发生时我校地质灾害抢险协调领导小组协调各成员单位协同行动。

   3、转移信号、路线及地点当险情发生时,由学校向全体师生发出险情信号,并按指定的线路、地点进行紧急疏散,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第7篇: 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规程》及有关部门的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在园内发生如建筑物倒塌、特大火灾、突发事件等安全事故时,能够统一指挥,在短时间内有条不紊地将全园师幼进行紧急疏散,使安全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范围,提高师幼紧急避险、自救自护的应变能力。结合我园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组织领导:

  总指挥

  副总指挥

  小组成员:全园教职工

  三、演练时间:

  20xx年3月26日上午10:30

  四、演练地点:

  疏散集中地幼儿园操场

  五、紧急疏散指挥人员职责:

  1、总指挥负责迅速向全园发出紧急疏散信号,指挥协调,及时掌握情况,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贯彻传达上级主管部门的命令。

  2、副总指挥要在现场的统一指挥下,依据预案措施及疏散路线有秩序地疏散全体师幼到安全地带;疏散过程中,组织有关成员按预案对现场进行果断处理,避免拥挤踩踏,以保证师幼快速、安全地撤离现场。

  3、各班班主任老师及其他小组成员起着重要的作用,一切行动必须服从统一指挥。各班班主任老师要预先向幼儿做好地震知识、预防火灾等的宣传,让幼儿懂得一些自救知识和方法。演练时各班班主任及当班教师负责指挥幼儿进行有序疏散,或用正确的方法躲藏,等待救援。

  六、紧急疏散演练预案:

  当听到紧急疏散的信号后,在任何时间,全体教师应第一时间到岗到位,立即组织幼儿开始疏散,应该做到:

  1、要保持镇定,稳定幼儿紧张情绪,切莫惊慌失措。处于活动室内的师幼应立即停止教学活动,教师快速组织幼儿集队撤离到操场空旷地带。两位老师一前一后组织幼儿有顺序、快步地从就近门口处活动室,不准在走廊内互相拥挤,避免跌倒。

  (1)疏散过程中,行动要迅速,但不要争先恐后、慌乱奔跑,迅速转移到指定位置。

  (2)疏散过程中,可以一手护头一手护鼻,以防自然灾害时被砸伤或吸入有毒气体等。

  (3)班级撤离路线:

  大班年级组撤离至大班操场

  中班年级组撤离至中班操场

  小班年级组撤离至小班操场

  (4)疏散到指定地点后,以班为单位集队,原地不动蹲下,双手保护头部,注意避开高大建筑物或危险物(如围墙、电线杆等),千万不要回到教室去。各班应立即清点人数,并向总指挥报告,确保不漏掉一名幼儿。

  (5)把稳定幼儿情绪工作放在首位,对幼儿实施心里辅导,消减灾害给幼儿带来的心理障碍。

  2、在室内来不及逃离的幼儿,老师应引导幼儿立即就近躲避。采用卧倒或蹲下的方式,使身体尽量缩小,躲到桌下或墙角,以保护身体避免被砸,但不要靠近窗口。

  教师教会幼儿躲避的姿势:在桌下躲避的幼儿,将一只胳膊弯起来保护眼睛不让碎玻璃击中,另一只手用力抓紧桌腿;在墙角躲避的幼儿,把双手交叉放在脖子后面保护自己,可以拿书包或其他保护物品遮住头部和颈部;卧倒或蹲下时,也可以采用以下姿势:脸朝下,头近墙,两只胳膊在额前相交,右手正握左臂,左手反握右臂,前额枕在臂上,闭上眼睛和嘴,用鼻子呼吸。

  七、演练结束回教室路线

  指挥员发出演练结束指令,各班在教师带领下有秩序地回教室。

第8篇: 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应急预案

  为确保全体在园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防范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力保消防安全事故发生时损失减少,危害降低,能快速、高效、合理有序地处置消防事故,根据上级有关部门文件与会议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园消防环境建设与准备的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组织机构

  组长:xx副组长:xx

  成员:全园教职工

  二、消防安全工作成员的责任分工

  组长负责定时召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组会议,传达上级相关文件与会议精神,部署、检查落实消防安全事宜。

  副组长负责各具体负责组织对紧急预案的落实情况,未雨绸缪,做好准备,保证完成园领导部署的各项任务。

  领导组员具体负责火险发生时全园各班级、各部门突发事件的处理、报告、监控与协调,保证领导小组紧急指令的畅通和顺利落实;做好宣传、教育、检查等工作,努力将火灾事故减小到最低限度。

  消防安全领导组织机构下设通讯组、灭火组、抢救组、紧急疏散组,分别具体负责通讯联络、组织救火、抢救伤员、疏散师生等工作。

  (一)通讯组:组长:xx(火险发生时,负责立即电话报告园消防安全工作组和上级相关部门,以快速得到指示,视火情拨打119,广播告知全体学生,报险救灾)

  (二)灭火组:组长:xx(负责消防设施完善和消防用具准备,负责检查全园各办公室、教室、宿舍、等地的用电、用火安全;火险发生,立即参加救火救灾工作)

  (三)抢救组:组长:xx(保健员),做好送往医院的准备工作,负责火险发生时受伤师生及救火人员伤痛的紧急处理和救护)

  (四)紧急疏散组:组长:xx成员:各班班主任(负责制定紧急疏散方案,明确各班逃生途径与办法指导。

第9篇: 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应急预案

  ***文件《关于做好汛期安全工作的通知》(沈教体发〔20_〕189号)的要求,结合学校的工作指示精神,按照“预防第一、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协作”的原则,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我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地质灾害应急

  本预案的地质灾害,是指由于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二、工作目标

  我校落实责任制,学校领导班子是带头人,加强自然灾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我校全体师生自我保护意识;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建立快速反映的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不因自然灾害而危及师生安全的财产损失。

  三、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经常宣传地质灾害事故的预防知识,提高学校的师生的安全保护意识。加强日常检查,发生隐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努力减小自然灾害事故的损失。

  (二)依法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在当地政府和学校的领导下。学校成立地质灾害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预防、指挥、协调、处理工作。

  (三)快速反应,高效运转。建立预警快速反应机制,增强人力、物力、财力储备,提高应急处理能力。一旦发生地质灾害事故,快速反应,及时高效地做好处置工作。

  四、组织管理

  我校成立地质灾害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防灾减灾工作。

  (一)?观庄中学地质灾害应急机构及职责

  1、应急领导小组及职责

  组长:郑某某

  职责:负责学校及上级领导的请示和指令下达,组织防灾减灾工作的相关事宜,对灾害处理进行全面调度和指挥工作。

  副组长:孙某某、孙某某

  职责:建立“一岗双责”,在组长的统一指挥下,负责对各教师及班级干进行统一调度,对所分管的工作进行统一安排,深入一线进行现场指挥,对灾后重建工作进行指导。

  (1)后勤保障:学校总务处。负责人:李伟

  职责:负责救灾资金、物质、机械、调配和运输,保障救灾物质及时足量到位,搞好灾后物质供应;做好救灾损失评估和上报工作;安排好救灾资金和抚恤金,为早日恢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创造条件。

  (3)救灾的事故处理组:教导处。责任人:邹某某。

  职责:迅速组织实施抢险救灾;处理灾后事故,调查灾情、分类统计、登记造册;指导学校灾后重建工作。

  (4)教育宣传和防疫组:学校团委。责任人:姜某某。

  职责:负责与疾控中心和卫生部门联系,做好药品医疗设备的器械的准备,普及卫生知识和急救知识,协同乡村卫生站和卫生防疫部门做好学校急救和卫生防疫工作,预防和控制传染病、流行病在校园的爆发和流行;积极做好预防各种突发性地质灾害知识教育,指导各学校搞好自救、逃生演练,落实灾后教育教学用房和场地,搞好师生心理疏导和教育,平定师生情绪,及时安排落实复课时间,确保学校尽快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收集、挖掘、整理防震减灾活动中的典型事迹的人物,及时宣传报道。

  (5)组员:各班主任。

  职责:及时了解防震减灾活动及震后抢险救灾活动情况,防止造谣、传谣,并及时辟谣,对造谣、传谣的行为迅速调查和依法处理,维护社会和学校稳定。

  (二)学校地质灾害救助应急机构及职责

  1、学校救助应急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由校长负责的学校地质灾害事故工作领导小组,教育负责落实学校地质事故的预防工作。

  职责:

  (1)根据当地政府和中心学校的预防地质灾害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本校的地质灾害事故应急预案。

  (2)建立健全地质灾害事故预防责任制。汇总和收集学校地质灾害事故的信息情况,及时上报。

  (3)根据不同的季节和情况,广泛深入地开展预防地质灾害事故的知识宣传,提高师生的预防能力和意识。

  (4)检查、督促学校预防地质灾害事故的落实情况。

  (5)经常性的开展校舍、场地、山坡、围墙、水沟、电线、烟囱、树木等建筑物的安全检查,预防地质灾害事故的发生。

  (6)根据地质灾害事故的预警,切实做好师生的安全和疏散工作。

  (7)在当地政府、学校领导的指挥下,迅速做好因地质灾害事故而发生的处置工作。

  2、应急工作组及职责

  学校应成立后勤保障、事故出库和教育宣传等应急工作组,并明确职责,责任到人。

  五、地质灾害事故的报告

  (一)学校在狂风、暴风、地震等地质灾害期间,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并设立和开通值班电话。

  (二)严格执行学校重大地质灾害事故报告制度。对发生的事故做好按程序逐级报告,并以最快的通信方式报告有关部门,确保信息畅通。

  (三)不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四)建立地质灾害事故举报制度。教师或个人有责任和权力向学校或上级部门举报地质灾害事故的隐患,有权向上级政府部门举报有关学校不履行地质灾害事故应急处理规定和职责的情况。

  六、地质灾害事故的应急反应

  根据地质灾害事故的发生情况,结合学校的特点,启动相应的地质灾害事故的应急预案,做出应急反应的处置。保证组织落实,人力落实,财力落实,以最快、最高效的办法处置时间,确保师生的安全。

  (一)地质灾害发生时,由学校当天值周人员和在校教师等采取鸣锣、吹哨或校园广播(喇叭)等方式发布紧急预警撤离信号。

  (二)立即停止一切教学活动,所有学校教师参加救援和疏导。在上课时由各任课教师带领学生按指定线路到指定地点集中,班主任;立即到班,老师在确认学生完全撤离后最后一个撤离。

  (三)任课教师、班主任应按照平时安全演练逃生的路线有组织、迅速地疏散学生;地震、火灾等其他灾害发生时,如安全通道破坏无法安全撤离时要稳定学生的情绪,并引导学生转移到相对安全的地方等待救援。

  (四)紧急撤离时,学生应停止一切其他活动,不得携带书包,迅速离开现场,听从老师指导,互相照顾,帮助弱小、有病同学撤离。

  (五)值周或后勤教师听到信号后立即打开所有大门,并立即检查应急通道是否打开畅通。

  (六)在紧急疏散学校师生至安全地点的同时,半小时内向当地政府、国土资源部门、中心学校领导小组综合组报告。

  (七)工作时间发生火灾时,发现者除拨打119、110报警外,迅速报告学校领导,校领导应立即指挥工作人员关闭电源;夜间发生火灾时,发现者要大声呼救,立即拨打119、110报警电话,并报告学校领导。

  (八)发生漏水现象危及学生安全的应立即切断水源(消防用水源除外)。

  (九)在报警的同时校领导应立即到一线进行指挥,学校应急领导小组迅速作出反应,指挥教师迅速到达指定位置。

  1、教育宣传组:将相关情况报告主管部门、当地政府领导及各有关部门,联系110等相关部门到场扑救,联系医疗部门实施医疗救护。

  2、事故处理组:引导学生安全撤离到安全的疏散集中地,并要安慰管理好学生,不使学生走失、走散。将受伤师生及时送往医院救治或就地对伤员展开救护,并就地取材营救尚未脱险师生。

  3、后勤保障组:保障人、财、物及时到位,尽最大可能保证师生生命安全,使损失减少到最小。

  (十)除不可抗力的地震等自然灾害外,人为引起的灾害应保护好现场,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进行事故现场分析,查明原因。

  七、灾后处置

  (一)地质灾害发生后,学校要在灾害体周围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并派专人对地质灾害进行24小时动态监测,每半小时向中心学校领导小组、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报告一次灾害体动态变化情况。

  (二)学校要迅速协调镇政府和村委组织师生撤离和财产转移,转移方向为灾害体发生点两侧的安全地带,并妥善安置受灾人员。

  (三)若发生严重人员伤害,要立即组织人员将伤者送往当地卫生院救治,同时请求镇级及其他卫生站援救。

  (四)若有疫情发生时,应迅速向中心学校领导小组综合组、当地政府和卫生院紧急报告,尽可能将疫情控制在萌芽状态。

  (五)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及灾后重建工作等。

  (六)协助相关部门作好善后处理工作。

  八、责任追究

  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学校校长是本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师生安全、学校稳定工作负总责。实行责任追究制,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校自然灾害事故者,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有关责任人相应处分,触犯法律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10篇: 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为有效防范和处置地质灾害,控制和减少灾害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山东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烟台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蓬莱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_年-2025年)。

      (三)地质灾害等级。地质灾害按照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为四个等级:

  1.特大型:因灾死亡30人及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

  2.大型:因灾死亡10人及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

  3.中型:因灾死亡3人及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

  4.小型: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的。

  (四)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市发生的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应急工作。

  二、组织体系

  (一)领导机构。市政府成立蓬莱市地质灾害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统一领导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工作。主要职责:

  1.研究确定全市应对突发性地质灾害的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掌握全市地质灾害发展形势;

  2.对全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工作进行统一指挥和综合协调;

  3.协调、整合各类应急资源,指导建立应急现场指挥部。

  (二)办事机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职责:

  1.在地质灾害发生后迅速了解、收集、汇总及分析灾情,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

  2.传达应急现场指挥部的工作指令并监督落实;

  3.负责与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保持联系,协调本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救灾工作;

  4.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会商灾害发展趋势,对地质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为应急现场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

  5.负责向新闻单位提供灾情和抢险救灾有关信息;

  6.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三)成员单位职责。

  1.市发展和改革:负责重大救灾项目的协调安排和监督管理。

  2.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组织、协调尽快恢复受到破坏的电力设施,保证应急指挥电力通畅。

  3.市财政局。负责保障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所需资金。

  4.市公安局。负责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协助组织灾区群众安全撤离或转移;防止因地质灾害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的发生。

  5.市水务局。负责组织和督促有关部门开展水利设施沿线地质灾害的监测、抢险、救助工作。

  6.市民政局。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工作,组织开展应急救灾捐赠款物的接受、发放和管理。

  7.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灾区医疗救援和卫生防疫工作。

  8.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恢复被毁坏的公路等基础设施,确保抢险救灾道路畅通;负责组织救灾物资、救灾人员以及需转移灾民的紧急运输工作。

  9.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协调旅游服务设施的所有权单位和主管部门做好保护和排险,协调组织修复被毁的旅游基础设施和旅游服务设施。

  10.市气象局。负责提供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所需的气象资料信息,对灾区的气象条件进行监测预报。

  11.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负责组织已发生或可能发生地质灾害地区的供水、供气、供热,城市道路、排水等有关设施的防护、巡查、抢修和排险,保障灾区供水、供气、供热,帮助灾区恢复重建。

  12.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以抢救人民生命安全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灾区企业生产安全的监督管理,指导、监督灾区企业迅速恢复生产,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四)专家组。由“蓬莱市地质勘查与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指导中心”专家咨询委员会提供地质灾害应急的技术咨询和决策依据。主要职责:

  1.协助开展地质灾害的调查、排查、巡查、监测预警和趋势分析等工作;

  2.提供各类突发地质灾害事件的现场应急技术指导,参与地质灾害抢险救灾;

  3.开展全市地质灾害隐患险情和调查监测数据的收集整理、汇总分析和综合研究,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三、信息报告

  对出现的中、小型地质灾害,事发地镇街政府(管委)应于1小时内速报市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出现的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事发地镇街政府(管委)应于20分钟内速报市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报告内容应包括地质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和失踪的人数、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可能的诱发因素、地质成因和发展趋势等。

  四、应急处置

  (一)先期处置。突发地质灾害发生后,事发地镇街政府(管委)负责人要迅速赶赴现场,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先期处置,按速报要求及时向市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报告。

  (二)应急响应。

  1.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生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须立即向市政府汇报,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启动本预案。

  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及专家组有关人员集结到位;由市政府有关领导、市应急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及事发地镇街政府(管委)有关负责人组成现场指挥部,确定现场总指挥。

  现场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突发地质灾害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各成员单位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协调下,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现场抢险救灾、应急队伍保障、交通运输保障、医疗保障、物资保障、通讯保障、电力保障、治安保障、善后处置、信息报送等各项工作。

  2.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生后,灾害所在地镇街政府(管委)要立即启动镇级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依照职责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将调查报告上报市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应急结束。突发事件已得到控制,重大险情已经解除,处置工作已基本完成,善后工作已有序展开,无群体性事件发生,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

  五、后期处置

  (一)地质灾害发生后,灾害所在地镇街政府(管委)要组织灾区群众开展生产自救,及时部署地质灾害治理工作,组织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的群众避让搬迁,协调处理善后工作。

  (二)因救灾需要,临时调用单位和个人的物资、设施、设备或者占用其房屋、土地的,应及时归还;无法归还或者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偿。

  六、应急保障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各镇街政府(管委)要确保应急期间信息畅通,明确各参与应急处置部门的通讯方式。汛期各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实行24小时值班。

  (二)应急队伍保障。各镇街政府(管委)要组建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专业抢险救灾队伍,加强岗位业务技术培训,提高抢险救灾人员的业务素质。认真做好地质灾害的应急调查、灾情勘测和应急治理工作,有针对性开展应急抢险救灾演练,确保灾情发生后应急救助及时到位。

  七、附则

  (一)本预案将根据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工作实际需要适时进行修订。

  (二)各镇街政府(管委)应参照本预案,制定本辖区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三)本预案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

第11篇: 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应急预案

  为提高区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反应能力,进一步提升应对地质灾害的能力,确保辖区居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全区和谐稳定环境,根据市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有关文件、规定要求,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将地质灾害的治理与经济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以突发性致灾地质作用为重点,群测群防为主要手段,处理好长远与当前,整体与局部的关系,促进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的协调统一,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处置原则及适用范围

  坚持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以人为本,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处置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加强对地质灾害的领导水平,确保在发生地质灾害时,有统一协调的领导组织机构,决定调整区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领导小组。

  (一)调整后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

  (二)领导小组职责:

  1.统一领导区辖区地质灾害应急工作,执行上级下达的地质灾害抢险救灾任务,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2.督查各部门和各企业提高地质灾害应急反应能力,下达启动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命令,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对灾情实施救援,统一部署,安排指挥各组成机构的工作任务。

  3.协调、安排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及时掌握辖区范围内地质灾害基本情况,向上级报告和友邻乡镇通报情况,必要时请求支援。

  4.发生小型及其以上地质灾害时,组织成员亲赴现场,指挥地质灾害现场的抢险救灾工作。

  5.制定的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并进行督促检查和落实;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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