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认定范文共8篇

更新时间:2024-04-05 16:16:21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认定范文 第一篇

各区、县(市)经贸局(经发局、发改经济局)、财政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财政局:

根据《xxx中小企业促进法》和省中小企业局《关于加快推进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为提高我市工业经济发展后劲,克服小企业发展中存在的空间要素制约,鼓励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力量投资建立各类小企业创业基地(以下简称创业基地),现将推荐上报20_年度**市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目的

小企业创业基地是哺育小企业成长的摇篮,也是有效扶持小企业发展的重要载体。加快推进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符合省委、省政府“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有助于为创业者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和创业平台,有助于拓宽就业渠道,有助于解决小企业创业初始阶段普遍存在的规模偏小、布局分散、产业层次低、用地难、融资难等问题。

二、推荐条件

**市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固定创业场所在10000平方米以上;

2.现入驻孵化小企业在15家以上;

3.安排从业人员在1000人以上;

4.具有连续滚动孵化小企业成长的功能,入驻孵化小企业创业成功率在90%以上;

5.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6.有相应的道路、供电、供水、排水、消防、通讯等基础配套设施;

7.有为创业基地定向服务的服务管理机构,能及时为入驻小企业提供所需服务。

三、推荐程序

1.创业基地本着自愿的原则申报,填写《**市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申报表》、《**市小企业创业基地现入驻企业情况表》和《**市小企业创业基地已出园企业情况表》,并连同附相关证明材料。申报材料一式2份。

2.各区、县(市)经贸局(经发局、发改经济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根据推荐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盖章)后,于10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2份分别报市经委和市财政局,逾期不再受理。原则上,每个各区、县(市)及开发区推荐上报1—2家创业基地。

3.市经委和市财政局按照创业场所面积、现入驻企业家数、安排就业人数、孵化企业成功率、规划布局情况、基础设施水平、服务管理能力、培育企业上规模数量、入驻企业销售收入增长率、基地产业特色十项指标,从符合推荐条件的创业基地中通过综合评价,确定15家**市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

四、奖励标准

对通过综合评价确定的15家**市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每家各奖励10万元。资金来源从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

二*年十月八日

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认定范文 第二篇

以建立创业孵化基地促进就业

以解放思想创新工作方式方法

11月18日,兵团首家创业孵化基地在农八师石河子市一四三团花卉市场挂牌成立。师市副秘书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李春雷主持仪式,石河子市人大常务副主任康文华、兵团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杨忠到场祝贺并讲话。创业孵化基地是指经确认可为创业者提供生产经营所需的场地且免费提供创业指导、融资服务、管理咨询、创业培训、事务代理、法律援助等各项服务的实体。

就业是民生之本,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结合创先争优、解放思想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履行党组承诺,创新工作方式,转变工作思路,千方百计解决就业这一民生问题,在深入贯彻和落实国家、自治区、兵团的就业政策的同时,根据师市的实际情况,申请在一四三团建立创业孵化基地,以实现“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加速发展”的就业新举措,探索扩大就业的新途径。

凡经师市就业职业领导小组确定为创业孵化基地的单位,师市将在政策上和资金方面给予补贴,对来基地创业的下岗、失业和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等人员根据租用场地大小,每年给予资金补贴,使那些有抱负、有闯劲的创业者在孵化基地内经受市场的考验,生产和提供更好更优质的产品

和服务,在优胜劣汰的市场经济环境中逐渐的成长,最终走出孵化基地,创办更大、更多的企业,吸收更多的富余劳动力和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从而产生更多的就业岗位,形成良性的就业循环。入住创业孵化基地的创业实体孵化期一般不超过二年,期满后不再享受相关的扶持政策。

一四三团花卉市场距石河子市15公里,312国道、石西公路、北疆铁路、乌奎高速公路横贯团场东西,石南公路蜿蜒南北,直通天山,这里交通便利,通讯发达,资源丰富,土地肥沃,为创业孵化基地的企业提供了便利的交通和丰富的资源。把一四三团花卉市场作为创业孵化基地也是为了更好的解决一四三团及周边团场富余劳动力转移和团场职工子女的就业。今后师市还要在师市范围内建立更多的创业孵化基地,为有志于创业的人们提供更多的创业机会。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年十一月十九日

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认定范文 第三篇

一、鼓励发展高端研发机构

(一)申请条件

由xxx部委认定或批准为国家级研发机构。

(二)扶持标准

1、凡对被认定为国家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质检中心等研发机构,区财政专项资金一次性资助300万元。

2、独立法人或企业内设的国家级研发机构得到上级资金资助,上级资助资金在200万元以上的,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追加匹配资金200万元;上级资助资金在200万以下的,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予以1:1追加匹配资金;同一机构同时获得国家财政资助和市级财政资助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匹配。

3、对特别重大项目资助需要超过以上标准的,需一事一议。

(三)申报材料

1、xxx部委批准认定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2、上级拨款凭证;

3、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二、鼓励发展外资研发机构

(一)申请条件

1、注册资金在5000万美元以上或世界500强等外资企业直接设立的研发机构;

2、在经营期内,企业注册资本未减少;

3、由市主管部门认定或批准。

(二)扶持标准

1、对注册资金1000万美元以上或一次性增加注册资金1000万美元以上的外资研发机构,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资助300—500万元人民币。

2、对注册资金不足1000万美元或一次性增加注册资金不足1000万美元的外资研发机构,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资助100万元人民币。

3、对特别重大项目资助需要超过以上标准的,需一事一议。

(三)申报材料

1、市主管部门批准认定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三、鼓励培育省(市)级研发机构

(一)申请条件

由市主管部门批准认定为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或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二)扶持标准

1、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一次性给予市扶持资金30%的匹配扶持,最高资助不超过300万元。

2、对新落户本区的国内省(市)级研发机构,参照本市技术中心补贴标准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给予相应扶持。

(三)申报材料

1、市主管部门批准认定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2、上级拨款凭证;

3、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四、积极扶持区级研发机构

(一)申请条件

企业通过区科委、区经委等部门按相关认定标准每年12月份组织的专家评审,被认定为区级企业技术研究中心。

(二)扶持标准

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一次性给予30万元资助。

(三)申报材料

1、区科委、区经委批准认定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五、鼓励承担市级以上重大科技项目

(一)申请条件

申报的课题(项目)获得国家重大科技计划(含863计划、973计划、科技攻关计划、重点新产品计划、星火计划、火炬计划、创新基金等)项目以及市重大产业科技攻关计划(含市科教兴市重大产业科技攻关、重大科技攻关、重点科技攻关、科技小巨人工程计划、重点新产品计划、火炬计划、创新资金、农业成果转化等)项目立项或资助的。

(二)扶持标准

1、申报的课题(项目)得到上级部门立项资助并要求匹配的,根据上级财政实际到帐金额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给予同步匹配。

2、申报的课题(项目)得到国家主管部门立项的,按上级资助总额的5—10%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予以匹配,每项匹配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资助金额超过100万元的,需一事一议。

3、申报的课题(项目)得到市主管部门立项的,按上级资助总额的5—10%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予以匹配,每项匹配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资助金额超过50万元的,需一事一议。

(三)申报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项目合同书(或证书)、上级拨款凭证复印件。

六、鼓励加强技术研发

(一)申请条件

1、项目单位有承担项目的资金、技术力量及设施设备;

2、项目单位应有专利、版权等自主知识产权,或在项目完成后可以形成自主知识产权。

(二)扶持标准

1、重大项目:符合区主导产业(含航天航空、现代装备、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专业领域)的自主创新项目。项目经专家评审综合评分在80分以上,区财政专项资金给予50-80万元的资助;对项目产值达到20_万元以上、且专家评审综合评分在90分以上,区财政专项资金给予80—100万元资助;超过以上标准的特别重大项目,需报区政府一事一议。

2、技术创新项目:推动我区以企业为主体、对提高区域高新技术产业的竞争能力、促进我区产业领域技术创新有重大推动作用的研发项目或产学研合作项目。对专家评审综合评分在70分以上的项目,区财政专项资金资助15-20万元;对专家综合评分在60分以上的项目,区财政专项资金资助8-12万元。

3、科学研究项目:为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事业进步开展的研究课题,主要包括农业科技攻关、农业技术研究、公共卫生、信息技术、环境保护、水环境治理等研究课题。项目经专家评审通过后,区财政专项资金给予6-10万元的资助。

4、决策咨询项目(软课题):根据区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情况,结合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国际大都市新城建设的重点、难点和紧迫问题,开展调研与咨询研究的重大课题。项目经专家评审通过后,区财政专项资金给予6-10万元的资助。

(三)申报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2、项目计划任务书、有关项目查新报告、自主知识产权的证明材料(如专利证书、版权证书、著作权证书)等;已经完成的科研、技术攻关项目的有关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其他事项

项目资助资金分两次拨付,在下达项目时先拨付80%,项目到期时,企业提交验收申请,区科委组织专家验收合格后,拨付其余资金;如项目成果被认定为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可免于验收。上年度应完成而未完成项目或未通过验收的单位,下一年度申报不予受理。

七、鼓励共享仪器设施设备

(一)申请条件

1、所使用的仪器设备属于区域内高校、科研院所以及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成员单位;

2、所使用的仪器设备是企业开展该项技术创新的必要设施,购置原值在20万元人民币以上而企业确实未购置。

(二)扶持标准

区财政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研发和测试等发生费用总额的50%,每个项目最多可资助10万元,同一企业一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三)申报材料

1、区内企业与区域内高校、科研院所、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成员单位签订的使用仪器设备的协议书或合同、仪器设备原值证明,以及发生相关费用的凭证复印件;如使用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成员单位的仪器设备,还需提供成员单位加盟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的相关证明和该仪器设备在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的编号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八、资助企业设立博士后工作站

(一)申请条件

已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在该企业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二)扶持标准

对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企业,区财政专项资金根据工作站建设进度,在建立初期和建设中期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的扶持。

(三)申报材料

1、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立初期

(1)企业工商执照及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

(2)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建立企业博士后工作站的批文复印件。

2、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设中期

(1)企业博士后工作人员进站证明及有关协议复印件;

(2)工作站科研成果及自主知识产权相关证明复印件。

九、资助进站博士后科研

(一)申请条件

1、博士后进入本区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经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办理相关登记手续进入实践基地,工作一年以上。

2、博士后主持的科研项目被市级以上有关部门立项。

(二)扶持标准

区财政专项资金给予每人10万元的一次性科研资助。

(三)申报材料

1、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人员进站证明及有关协议复印件;

2、科研项目被市级以上部门立项的相关证明(在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办理登记手续的博士后出具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项目立项书)复印件;

3、博士后科研人员学历、学位证明等复印件。

十、鼓励培育科技小巨人企业

(一)申请条件

1、经市有关部门认定为市科技小巨人企业和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

2、经区有关部门认定为区科技小巨人企业(即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和区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

(二)扶持标准

1、对市科技小巨人企业和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按市相关要求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予以1:1匹配。

2、对区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资助,总额不超过30万元。

(三)申报材料

1、市、区两级科技小巨人企业评定相关证明和上级拨款凭证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十一、资助专利申请的费

(一)申请条件

1、申报资助的专利已被国家知识xxx受理,且没有署名权和专利权的权属纠纷;

2、申请主体为专利的第一申请人(包括职务发明和非职务发明)。

(二)扶持标准

区财政专项资金对每项发明专利资助2500元,实用新型专利资助800元,外观设计专利资助400元。

(三)申报材料

1、国家知识xxx出具的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2、市专利机构开具的费发票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或个人本区户籍证明复印件。

十二、资助申请国外发明专利

(一)申请条件

1、申报资助的专利已被其他国家知识xxx受理或授权,且没有署名权和专利权的权属纠纷;

2、申请主体为专利的第一申请人。

(二)扶持标准

1、每获得一个国家专利申请的,受理后资助15000元,获得授权后区财政专项资金资助15000元。

2、在香港或澳门申请发明专利的,受理后资助5000元,获得授权后区财政专项资金资助5000元。

3、每项发明专利最多资助3个国家或组织的申请。

(三)申报材料

1、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涉外专利机构出具的国外或港澳发明专利申请费用结算账单和发票复印件;

2、国外专利部门申请受理或授权的相关证明材料及中文译件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十三、奖励发明专利授权

(一)申请条件

1、申报资助的专利已经被国家知识xxx授权,且没有署名权和专利权的权属纠纷;

2、申请主体为专利的第一申请人(包括职务发明和非职务发明)。

(二)扶持标准

每获得一项发明专利授权后,区财政专项资金给予3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三)申报材料

1、授权的专利证书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或个人本区户籍证明复印件。

十四、资助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一)申请条件

市政府有关部门认定为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二)扶持标准

区财政专项资金一次性给予市扶持资金50%的匹配资助。

(三)申报材料

1、市政府主管部门认定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十五、资助专利示范、试点、培育企业

(一)申请条件

被列为市专利示范、试点、培育企业的区内企业。

(二)扶持标准

获得市专利示范、试点、培育企业的企业,区财政专项资金给予10万、8万、6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三)申报材料

1、市政府主管部门认定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十六、资助企业制定和实施专利战略

(一)申请条件

被列为市企业专利战略制定试点项目的承担单位。

(二)扶持标准

区财政专项资金根据市财政资助金额一次性给予100%匹配。

(三)申报材料

1、市政府主管部门认定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十七、鼓励制定国家技术标准

(一)申请条件

企事业单位参与制定的国家技术标准(含国际标准、行业标准)经批准并。

(二)扶持标准

企事业单位参与制定的国家技术标准后,区财政专项资金对第一起草者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非第一起草者一次性奖励5万元。

(三)申报材料

1、经批准并的国家技术标准文本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十八、鼓励软件企业和软件产品登记

(一)申请条件

由市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企业被认定为软件企业或产品获得软件产品登记证书。

(二)扶持标准

1、对经市主管部门认定的软件企业,区财政专项资金一次性资助1万元。

2、对经市主管部门认定获得软件产品登记证书的企业,区财政专项资金一次性资助5000元。

(三)申报材料

1、市主管部门认定或批准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十九、鼓励加快自主品牌建设

(一)申请条件

获得“中国世界名牌产品”、“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市名牌产品”、“市著名商标”等荣誉称号。

(二)扶持标准

1、获得“中国世界名牌产品”、“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等荣誉称号的企业,视其对社会及地方的贡献情况,区、镇(含街道和相关园区)两级按财力分配比例一次性奖励30~60万元。

2、对获得“市名牌产品”、“市著名商标”等荣誉称号的企业,视其对社会及地方的贡献情况,区、镇(含街道和相关园区)两级按财力分配比例一次性奖励10~30万元。

3、同年获得同一产品系列荣誉称号的,按就高原则补贴;同年获得两个产品系列荣誉称号的,其中一项减半补贴。

(三)申报材料

1、企业品牌获奖证书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二十、奖励发明专利转让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主体必须是注册纳税在本区的企业;

2、授权的发明专利已转让。

(二)扶持标准

1、对在区外转让的发明专利权人,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一次性奖励其技术转让所得总额的1%,最高不超过10万元。

2、对在区内转让的发明专利权人,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一次性奖励其技术转让所得总额的。其中,转让金在500万元以下的项目,给予3%的资助;在500—1000万元之间的项目给予2-3%的资助;在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给予的资助;此项资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三)申报材料

1、国家知识xxx出具的登记簿副本、专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转让合同及该项纳税单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或个人本区户籍证明复印件。

二十一、奖励发明专利实施

(一)申请条件

申请主体必须是对已授权的发明专利实施产业化企业。

(二)扶持标准

1、企业实施经转让的发明专利,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可按企业已支付转让金的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20万元。

2、企业实施自有发明专利,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可按实际产生的经济效益一次性奖励10-20万元。

(三)申报材料

1、发明专利当年年费发票、专利证书复印件;

2、专利转让合同以及经税务部门认可的新产品销售清单、纳税核定单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二十二、鼓励高端制造业发展

(一)申请条件

经认定,属航天航空、现代装备、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平板显示等高端制造业领域内的重点企业,且企业对提升区域经济实力有较大贡献,或者列入市、区重点推进的重大产业新建项目。

(二)扶持标准

1、对企业新建产业投资项目,根据项目前期建设投资情况,给予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50%的贴息,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2、对企业实施技术改造的项目,根据项目实际投资额给予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50%的贴息,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3、对投资大、建设周期长、特别重大的新建产业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可给予项目投资100%的贴息,贴息期最长不超过3年。

4、以上贴息均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按财力分配比例予以资助。

(三)申报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2、项目简介和实际发生额相关证明复印件。

二十三、鼓励智力密集型服务业发展

(一)申请条件

1、符合《产业发展重点支持目录(20_)》(沪府办发〔20_〕41号)前十类;

2、对提升区域经济实力有实际贡献。

(二)扶持标准

对企业自主申报扶持项目(交通补贴、房租补贴、人才补贴),经有关部门联合评审后,确定年度扶持的企业(项目)数量,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资助每个项目20—50万元的。超过50万元的项目一事一议。

(三)申报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3、企业的书面介绍及相关项目发生费用证明复印件。

二十四、鼓励智力密集型服务业载体建设

(一)申请条件

1、获得市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生产业功能区和创意产业园区称号的园区;

2、列入区“三点一线”发展架构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点);

3、区政府同意设立的其他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生产业功能区、创意产业园区和物流园区。

(二)扶持标准

1、获得市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和生产业功能区称号的园区,根据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给予1:1的匹配。

2、符合申请条件的功能区(集聚区、园区),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给予规划制作费用最高不超过总额的50%、金额不超过80万元的补贴。

(三)申报材料

1、申请配套资金扶持的,需提供市拨付集聚区(功能区)引导资金相关证明复印件;

2、申请集聚区(功能区、创意产业园区和物流园区)规划制作、咨询论证、平台建设扶持的,需提供有关集聚区设立的证明以及相关经费投入的证明复印件。

二十五、鼓励引进企业总部(一)

(一)申请条件

1、经市主管部门认定的外资地区总部;

2、在经营期内,企业注册资本未减少。

(二)扶持标准

1、参照市对外资总部扶持标准(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商务委等八部门关于<市鼓励跨国公司设立地区总部的规定>若干实施意见的通知》),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按财力分配比例给予市本级财政扶持资金100%的匹配。

2、对特别重大的项目,报区政府一事一议。

(三)申报材料

1、经市有关部门认定为外资地区总部的相关证明及拨款凭证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二十六、鼓励引进企业总部(二)

(一)申请条件

1、内资企业总部或地区总部是指在本区设立的以投资或授权形式,对多个区域内的企业、机构行使管理、采购、营销、结算、投资决策和研发服务职能。其中地区总部在管理区域内投资或者授权管理的企业不少于5个。

2、内资企业总部总资产达到20亿或净资产达到6亿元;地区总部注册资金5000万元以上且资助期内年均营业额在5亿元以上。

(二)扶持标准

1、参照对外资地区总部扶持标准,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按财力分配比例给予资助。

2、对特别重大的项目,报区政府一事一议。

(三)申报材料

1、申报企业书面材料(公司概况、业务范围、销售收入及纳税等情况介绍);

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及公司章程、验资报告;

3、申报企业近期(1年以内)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复印件;

4、申报企业投资或者授权管理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验资报告,主要投资者委托申报企业进行授权管理的委托书复印件。

二十七、鼓励企业技术改造节能降耗(一)

(一)申请条件

1、年综合能耗在5000-10000吨标准煤的企业和部分年综合能耗在20_-5000吨标准煤的能耗超标企业;

2、项目实施单位必需具备完善的能源计量、统计和管理体系。

(二)扶持标准

对于符合条件的重点用能企业开展能源审计工作,在审计项目完成通过验收后,区财政专项资金资助5万元。

(三)申报材料

1、国家和本市、本区有关部门的项目立项文件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二十八、鼓励技术改造节能降耗(二)

(一)申请条件

1、单个项目年节能量在200吨(含200吨)标准煤以上的节能技改项目;

2、项目实施单位具备完善的能源计量、统计和管理体系。

(二)扶持标准

1、根据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所取得的实际节能量(年节约每吨标准煤奖励300元),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给予单个项目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2、获得市主管部门节能技改奖励的项目,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财政按财力分配比例根据市有关要求配套奖励。

(三)申报材料

1、国家和本市、本区有关部门的项目立项文件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二十九、鼓励技术改造节能降耗(三)

(一)申请条件

1、企业年耗能在500吨标准煤以上;

2、参加培训的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具备一定的节能管理或工程经验。

(二)扶持标准

区财政专项资金按每人1500-20_元的培训费用标准补贴给企业。

(三)申报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2、企业培训节能工程师发生费用的相关凭证复印件。

三十、鼓励产业结构调整腾出空间发展优势产业

(一)申请条件

1、列入年度市重点推进的签约项目;

2、列入年度区推进的签约项目。

(二)扶持标准

1、对于列入市重点推进的项目,区财政专项资金按市核拨的专项扶持资金给予1:1匹配;

2、区推进项目参照当年度市专项扶持资金标准给予专项扶持。

(三)申报材料

1、企业调整方案;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3、上一年度能耗表(区xxx盖章)复印件;

4、列入区推进项目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三十一、鼓励申报高新技术企业

(一)申请条件

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并经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公室受理。

(二)扶持标准

对企业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发生的相关费用,区财政专项资金一次性补贴5万元。

(三)申报材料

1、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公室受理单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三十二、支持企业债券融资

(一)申请条件

1、成功发行企业债券或短期融资券的企业;

2、已列入区中小企业债券融资备选企业,进入企业债券和短期融资券发行准备阶段,并已支付有关发行费用。

(二)扶持标准

对企业发行企业债券或短期融资券所承担的担保费、评级费、审计费予以50%的补贴。

(三)申报材料

1、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发行企业债券或短期融资券相关证明复印件;

2、区有关部门出具债券融资备选企业相关证明复印件;

3、企业与中介机构签署的有关合同及支付相关费用凭证复印件;

4、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三十三、鼓励企业上市

(一)申请条件

1、已列入区中小企业上市培育企业,进入上市阶段的;

2、引进成功上市或借壳上市的企业。

(二)扶持标准

1、对由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取得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且已在证监局辅导备案的企业,区财政专项资金一次性补贴50万元;对已通过证监局辅导验收,且申报材料经证监会正式受理的企业,区财政专项资金再一次性补贴100万元。

2、对拟上市企业因上市原因而筹措的银行贷款的拟上市企业,由区、镇(含街道及相关园区)两级按财力分配比例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一年期利息予以50%的补贴,最高不超过150万元。

3、对实行借“壳”上市并将其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迁至本区内的公司,区财政专项资金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三)申报材料

1、改制后的股份制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2、企业辅导备案公告复印件;

3、证监会正式受理、证券交易所上市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企业银行贷款合同复印件。

三十四、支持青年创新创业(一)

(一)申请条件

1、以从事高新技术的开发、生产与经营为主业;

2、企业主要负责人为35周岁以下的创业青年。

(二)扶持标准

区财政专项资金根据“YBC—紫竹专项基金”今后三年扶持项目给予相应支持(由YBC—紫竹专项基金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和运作)。

(三)申报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证复印件;

2、“YBC”项目计划任务书。

三十五、支持留学生创新创业(二)

(一)申请条件

1、留学回国人员回国未满5年,且在本区注册兴办研发型、实体型企业未满3年,从事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开发;

2、申报主体是留学回国人员创办的企业,所资助款项用于企业科研项目的孵化和产业化。

(二)扶持标准

区财政专项资金一次性资助5-10万元。

(三)申报材料

1、企业工商执照及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2、留学人员身份、户籍、学历、学位证明等复印件。

三十六、鼓励引进创业风险投资

(一)申请条件

创业投资企业对注册纳税在本区企业或企业自主创新项目进行风险投资,资金实际到位。

(二)扶持标准

1、对成功引进世界著名投资公司风险投资的项目,引导基金可按其实际到位资金跟进投资;

2、引导基金还可以通过参股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共同发起设立创业投资企业;

3、对风险投资公司投资本区企业的,区财政专项资金根据其实际到位资金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数给予补贴,其中对区内投资公司投资给予100%的贴息,对区外投资公司投资给予50%贴息,贴息期最长不超过三年。

(三)申报材料

1、创业投资机构与区内企业签订风险投资的合同或协议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以及风险投资机构实际到位资金的相关凭证复印件。

三十七、鼓励科技中介机构服务(一)

(一)申请条件

科技中介机构为注册纳税在本区的企事业单位科技项目开展技术扩散(如技术产权交易所、技术市场等)、成果转化(如生产力促进中心等)等提供了切实有效的专业化服务。

(二)扶持标准

1、对注册纳税在区内的科技中介机构,区财政专项资金根据其服务项目的中介费用最高给予20%的奖励;

2、对注册纳税在区外的科技中介机构,区财政专项资金根据其服务项目的中介费用最高给予10%的奖励。

(三)申报材料

1、科技中介机构的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2、与区内企事业单位签订的科技中介服务项目合同书、中介费用的相关凭证复印件。

三十八、鼓励科技中介机构服务(二)

(一)申请条件

1、办公地点在莘闵园区、863()软件孵化基地、沧源科技园、紫竹大学生创业中心、漕河泾创新创业园、吴泾科技园等孵化器内;

2、科技中介机构为区内企事业单位开展科技中介服务(包括技术扩散、成果转化、科技评估、创新决策与管理咨询等)的业务收入占其年度业务总收入的20%以上。

(二)扶持标准

科技中介机构租赁指定孵化器的自用办公用房,按孵化器同期房租标准,租用面积在100平方米以内,区财政专项资金当年度给予50%的房租补贴;租用面积在100平米以上的,按100平方米的标准核算。

(三)申报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上年度纳税证明复印件;

2、为本区企事业单位开展科技中介服务的项目合同书以及相关服务费用凭证复印件;

3、与指定孵化器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书以及交纳房租费用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三十九、加强孵化器建设(一)

(一)申请条件

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认定范文 第四篇

各区、县(市)经贸局(经发局、发改经济局)、财政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财政局:

根据《xxx中小企业促进法》和省中小企业局《关于加快推进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为提高我市工业经济发展后劲,克服小企业发展中存在的空间要素制约,鼓励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力量投资建立各类小企业创业基地(以下简称创业基地),现将推荐上报20_年度**市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目的

小企业创业基地是哺育小企业成长的摇篮,也是有效扶持小企业发展的重要载体。加快推进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符合省委、省政府“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有助于为创业者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和创业平台,有助于拓宽就业渠道,有助于解决小企业创业初始阶段普遍存在的规模偏小、布局分散、产业层次低、用地难、融资难等问题。

二、推荐条件

**市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固定创业场所在10000平方米以上;

2.现入驻孵化小企业在15家以上;

3.安排从业人员在1000人以上;

4.具有连续滚动孵化小企业成长的功能,入驻孵化小企业创业成功率在90%以上;

5.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6.有相应的道路、供电、供水、排水、消防、通讯等基础配套设施;

7.有为创业基地定向服务的服务管理机构,能及时为入驻小企业提供所需服务。

三、推荐程序

1.创业基地本着自愿的原则申报,填写《**市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申报表》、《**市小企业创业基地现入驻企业情况表》和《**市小企业创业基地已出园企业情况表》,并连同附相关证明材料。申报材料一式2份。

2.各区、县(市)经贸局(经发局、发改经济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根据推荐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盖章)后,于10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2份分别报市经委和市财政局,逾期不再受理。原则上,每个各区、县(市)及开发区推荐上报1—2家创业基地。

3.市经委和市财政局按照创业场所面积、现入驻企业家数、安排就业人数、孵化企业成功率、规划布局情况、基础设施水平、服务管理能力、培育企业上规模数量、入驻企业销售收入增长率、基地产业特色十项指标,从符合推荐条件的创业基地中通过综合评价,确定15家**市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

四、奖励标准

对通过综合评价确定的15家**市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每家各奖励10万元。资金来源从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

二*年十月八日

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认定范文 第五篇

孵化基地日常管理规章制度 1 管理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瓦房店市电子商务孵化基地的建筑物、设施、设备及基地公共场地,以及基地内的使用单位。若有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情节严重的在赔付后予以清除。2 基地管理部门

负责基地与上级主管部门及业务部门的联系; 负责编制基地的发展规划和对外宣传和联系; 负责基地的管理工作;

负责代运营在合同期间需支付的相关费用;

负责受理个人及团队的申请和组织专家初级评审工作;

负责协调入驻企业与平台企业和第三方服务商进行对接,相关咨询服务;

负责监控运营方对创业团队项目的实施过程,防止其出现转租或擅自改变申报项目 负责开办电子商务类公开课程,对入驻企业进行相关普及知识培训部门 负责管理日常物业管理的基地分属物业公司 3 资产管理

由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和瓦房店市服务业局牵头派驻基地的工作人员及管理中心对孵化基地内的全部企业资产进行登记,分别建立总账和分账及档案材料,由瓦房店市服务业局和基地管理部门备份保管。

由瓦房店市服务业局和基地管理中心组织相关人员,每年对入驻企业账目和实物进行一次核对,对企业绩效进行考核。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报瓦房店市服务业局,并根据瓦房店市电子商务孵化基地管理制度中的考核细则进行处理。

新增、报废、调出等的资产由入驻企业向基地管理部门报备,经审核后实施。报政府和局对相关资料档案信息进行相应的调整。

各种设备、设施、产品等如有需要的,将其的相关资料(含使用说明书、移交记录、维修记录、事故记录、保修单、验收合格证等)交基地管理部门并指定专人保管。保管时应注意防潮、防蛀、防腐、防丢失、使用资料人员借用复印后及时归还。4 安保管理

保安人员实行24小时电子监控值班,各班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将本班内值班情况填写在值班记录上并写上值班人的姓名。每月最后一天应将电子监控记录及值班纸制记录交基地管理中心保存。

保安人员对进出基地内的人员应仔细观察,发现形迹可疑者应及时主动盘查。 保安人员对进入基础进行施工的人员进行登记,施工完毕后应注销登记。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物品进入基地。

保安人员对携带物品进出基地时应进行登记,确认后方可充许进入或放行。

当基地发生纠纷时,应主动上前处置,无法处理时应及时向基地管理中心或相关部门报告。

严禁安保人员在岗时间酗酒、吸烟,接待与工作无关的其他人员。

严禁各使用单位在基地内从事与基地无关的任何活动,若有违反,保安人员有权制止,并报基地管理中心。5 安全管理

在下班后,应锁好门、窗,驻防盗案发生。 下班时应关闭各种电器设备及照明的电源关闭,关闭水源,在雷击期还应拨掉电源插头及各种信号线插头,以免损坏设备或引发火灾事故。

严禁在基地内使用明火,吸烟者应及时熄灭烟头。若发生火警或火灾,保安人员应马上打开所有消防门,组织基地内人员有序散,同时拨打火警电话报警。

任何人不得随意动用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使其保持完好。不得占用消防通道,使其随时保持畅通。6 清洁卫生管理 卫生标准

(1)保持墙面屋顶清洁,严禁在墙上屋顶上涂画、张贴、打钉、吊挂。

(2)地面无杂物、口痰等。

(3)设备、设施摆放整齐,表面无积尘及脏物。

(4)厕所内无积粪、无尿垢。

基地内各单位的员工应自觉维护基地内的清洁卫生,并督促进入基地办事人员保持基地内清洁。

基地外平台及楼梯的清扫、保洁工作由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负责。

基地内各教室、办公室内的清扫、保洁由该室使用人员负责,并将垃圾送至基地门前的垃圾处理箱中。

基地内男、女厕所、会议室、公共通道的清扫保洁由基地保安人员负责,男女厕所及公共通道每日做一次清扫并随时注意保洁(除臭、消毒处理)。会议室在每次使用前做一次清洁,并在使用结束后再做一次清洁。

基地管理中心每月(或不定期)对基地清洁卫生进行检查,对未达标的入驻单位进行批评,对不予改正者采取相应处罚措施。7 租赁管理

需租用基地内房屋的单位,首先向基地管理中心(或就业局)提出申请,申请说明租用该房屋的用途、租赁期限、可承受的租金价格等情况。经审批同意后,租赁单位与基地管理中心(或就业局)签订租赁协议。双方应严格履行协议约定。(附协议) 承租单位需租用基地内设施设备,可向基地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经批准同意后,填写《设备、设施租赁表》一式两份,双方各存一份,并以此作为结账依据,先交纳租金方可使用租赁的设备设施,出租价格由基地中心制定,租用前后双方应履行设备设施交接手续,并在租用单上签字(见附表)8 房屋、设备、设施管理

保持房屋结构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绝对不允许对基地建筑结构作任何形式的改变,包括地板、屋顶、墙面、柱梁、楼梯、门窗等。

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认定范文 第六篇

工商管理系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建设

河南经贸职业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河南经贸职业创业孵化服务中心)在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河南经贸职业学院牵头并负责日常管理,市内各高校参与共建的省级标准孵化基地,其目的是引导和资助高校毕业生、适龄创业青年带项目和团队到基地创业并带动就业。

河南经贸职业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位于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筑面积120_㎡,设有大学生创业办公区、创业培训区、综合服务区、创业产品展销区、电子商务与物流仓储区和创业服务中心办公区。其中大学生创业办公区按产业类型划分几个区段,重点孵化文化创意设计、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等项目。基地可容纳60家创业团队入驻,截止20_年12月底,已成功入驻30余家创业团队。

长期以来,我校高度重视就业创业工作,将创业孵化基地的建设,支持毕业生创业以及开展创业教育作为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环节。形成了以“创业意识培育为先导”、以“创业课程教学为支撑”、以“创业政策激励为保障”、以“创业孵化平台为依托”的“四位一体”的大学生创业模式,成为我校就业工作中的独具特色的重要组成部分。河南经贸职业学院创业孵化基地是在校党委的领导下,由就业指导中心及各个系部负责指导与管理。孵化基地以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为核心目标,以公益性、示范性、专业性为主要特征,以搭建集政策理论研究、创业指导培训和综合服务为一体的创业孵化平台为主要形式,力争为在校大学生提供自主创业的有利条件和良好环境,提高大学生自主创业的意识。

工商管理系创业孵化基地在成立初期仍处于较低水平,对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不够完善,也缺乏可操作性,影响大学生创业意识和创业精神的培养和形成。为积极引导和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不断提高大学生创业能力,促进和保障大学生孵化基地(下简称孵化基地)的建设与发展,切实为大学生自主创业提供扶持、服务,工商系主任姚主任提出,通过建立“大学生创业就业基地”、“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和政府“创业基金”,为有创业愿望并且具有创业条件的大学生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指导、项目开发、小额贷款、跟踪扶持等“一条龙”服务。

工商管理系曾经对本系学生做过一次调查,结果显示,有%的学生明确表示要创业,而其中很大一部分人表示,创业是因为渴望自我实现。许多学生表示“现在工作不好找,家庭在我们教育方面投入巨大,找不到合适的工作,创业是必然选择。”

河南经贸职业学院创业孵化基地是成立于20_年,是为初创期中小企业提供研发、中试生产、经营场地及全方位孵化服务,降低企业的创业风险和创业成本,提高企业的成活率,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服务机构。自创建以来,为我校创业大学生提供了场地,技术,资金等多方面的支持,成功孵化大学生创业企业30余家,注册资金600万元,年收入463万元,直接参与自主创业大学生团队47个。20_年以来,孵化基地连续多次被评为“河南省优秀创业服务中心”、“郑州高新区先进孵化服务机构”。河南经贸职业学院工商系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现有多家投资公司在创业中心设立办公机构,为科技企业提供投融资、担保等金融支持服务;6家中介服务机构汇集,为进驻企业提供企业管理、财税及商务等方面的咨询、策划及代理服务。并牵头搭建了5大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电子信息服务平台、生物医药技术服务平台等)、引驻多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为中心孵化企业提供技术支撑服务。

河南经贸职业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服务中心本着“以人为本、扶持创业、促进就业”的宗旨,为初始创业者提供项目策划、创业培训、开业指导、战略设计、经营决策、专家咨询、市场营销、社会中介、证照办理等一站式服务,同时积极协助创业团队落实各项优惠政策。至20_年底,中心历年孵化企业总数30余家,累计毕业企业18家,目前在孵企业12家,20_年底中心企业税收总额906万元。进驻创业中的中小型科技企业,享受国家级税收优惠政策外,还享受良好的孵化环境以及各种细致入微的服务。目前在孵企业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势头,创业中心也成为大学生初创型中小科技企业健康成长的摇篮。创业孵化基地采取社会化、市场化运作模式,本着“以人为本、扶持创业、促进就业”的宗旨,为初始创业者提供职业指导、创业培训、开业指导、专家咨询、社会中介、证照办理等一站式服务。

工商管理系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架构

格局:整合学院、政府和社会资源建设相互关联、相互依托、相互发展的多个功能区,形成了一个基地多区的发展格局。

主园区:位于郑州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产业区:位于郑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科技园在孵企业的生产区和部分毕业企业、入园规模企业的二级孵化区。

研发区:位于河南经贸职业学院校区内。由科技园组建的专业技术孵化基地和河南经贸职业学院的工种中心、实验室等组成,为在孵企业提供技术支持。

培训区:位于河南经贸职业学院校区。由创业与就业中心、职业培训学校、科技园创业培训中心组成。形成了多形式、多层面的创新创业人才培训体系。

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认定范文 第七篇

创建创业型大学,培养创新创业型人才

----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运行报告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是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省属第一家高职院校,有70多年的办学历史,高职建设以来,学校秉承‚尚德蕴能,日精日新‛的校训,按照‚创高职名校,施优教于民‛的目标愿景,坚持‚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主动适应、合作共赢‛的办学理念,较早的完成了外延发展,率先在全省、全国确立了优先地位。20_年被教育部确定为‚全国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20_年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重点支持建设的职业技术学院‛,20_年被评为‚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20_年入选‚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建设院校行列,20_年以优秀成绩通过国家示范院校验收。为了更好地贯彻人社部和教育部推出的‚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学校开展创业教育,创新就业理念与实践,培养学生的创业能力,创业品质,创业精神等综合素质。20_年被教育部确定为‚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同年被评为全国首批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校。经过近几年的研究和探索,20_年学校明确提出了‚创建创业型大学‛战略规划与目标‚。

为进一步发挥大学创业孵化基地在创业人才培养、创业带动就业、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等方面的作用,学校按照国家有关政策以及山东省的统一部署,整合校内资源,建立了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以期形成辐射整个济南东部大学城的开放式多功能的大学生创业孵化园。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基本情况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以下简称创业孵化基地)是在学校党委领导下,整合校内资源建设而成,由学校创业指导中心负责具体的协调和管理。创业孵化基地是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提高创新、创业型人才的综合素质为指导思想,以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为核心目标,以教师指导,专业引领,市场化运作为主要特点,以搭建融政策理论研讨、创业指导培训和综合服务为一体的创业孵化平台为主要形式。学生创业专用场地共有生产经营面积11000多平米,孵化基地至今孵化创业项目以及入住大学生创业实体83家之多。现已有 74 家的项目孵化成功并独立注册。安排实习就业学生703 人,实现年营业额为万元。

创业孵化基地按功能分为:电子商务类、科技创新类、创意设计类、商业服务类和综合类五大创业孵化区。在每个区分别设立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区的日常管理和服务。

◆科技创新类创业区:主要是国家农产品现代物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在‚农产品精深加工与现代储运‛方面实现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心欣农产品交易服务平台”以及食品检测中心第三方印证等项目孵化。其中,山东鲁商物流科技有限公司已成功注册。

◆创意设计类创业区:主要是艺术类专业学生室内装潢设计,服装设计,动漫设计,以及企业文化设计,培养二维创意型设计人才等项目孵化。孵化成功的有山东恒艺建筑有限公司、济南作伟装饰有限公司、山东银座服饰有限公司等

10余家创意设计类企业,注册资金达20_余万元,年营业额近4亿元,吸纳学生就业人数达100余人。

◆商业服务类创业区:主要是传统商业经营与服务及酒店管理专业学生创业项目。吸纳商贸类企业和大学生孵化项目入园创业经营。现有红苹果创业团队,国际交流餐饮中心、实习商场等孵化项目共有10项,20_年孵化成功2项。其中红苹果创业团队成功注册‚山东东平永泰商贸有限公司‚。餐饮中心注册为‚济南裕德大酒店有限公司‛

◆综合类创业:面向现代服务业,加工业等综合类创业,涉及数控加工中心,啤酒生产,面包生产,酸奶生产,西餐制作,咖啡吧,教材站,驾驶员培训学校等项目孵化。其中商苑加工机械厂已经注册独立法人。商苑驾校已经独立注册。

二、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优惠扶持政策落实

1、健全制度,保障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学校为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模式,切实推进大学生创业教育和实践工作,根据国家部委及省级相关文件精神,学校先后出台了《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孵化基地日常管理规定》、《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业

孵化基地孵化退出办法》、《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业基金管理办法》、《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创业孵化基地孵化项目财务管理规范》等相关管理制度,按行业类型特点,分门别类地建立了完善的创业企业项目评估准入、财务管理和日常管理服务等规章制度,为入驻的创业项目提供政策咨询、信息服务、项目开发、风险评估等优质的创业服务。制定了《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创业的意见》、《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业基金管理办法》等政策制度。为大学生创业园区的大学生创业孵化项目提供扶持

2、孵化基地学生享受免房租、水、电、暖费用

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认定范文 第八篇

XXXX地方名优特产电子商务 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方案

一、基地建设的背景及可行性分析

(一)基地建设的背景分析

(二)基地建设的可行性分析

X、竞争分析

X、投入分析

X、原材料供应分析 原材料决定产品的可得性,我市名优特产原材料有着广泛的渠道,地方名优特色产品品牌多、品种全,供应渠道畅通,供给目前没有问题,同时,基地也提供最基础原材料生产商的信息服务,为农特产品生产商提供强有力的支撑。X、技术分析

通信技术和信息服务技术,在线支付,统一结算都属于成熟的技术。计划建成的IDC大数据机房、与国内大型电商平台的合作,尤其是和阿里巴巴电商战略合作协议的签订,淘一郎公司授权在XXXX的代理、培训及基地建设项目合作,阿里巴巴业务代理授权及区域专营保护、信息服务管理能力的提升,都为建设XXXX市地方名优特产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基地建设运营提供技术支撑,XXXXXXXXXXX电子商务公司不但拥有管理完善的信息资源和专业技术服务团队,即将建设的XXXX最大的IDC数据机房,将为基地创业者提供大数据云存储、云计算、服务器托管、机架及虚拟空间出租、宽容接入、域名注明册等完善的信息技术服务,确保基地的可持续发展。X、推广分析

政府引导、媒体推动产生宣传效应,依托XXXX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通过企业信息化应用平台向全国用户进行宣传推广,形成一个完整的、大范围的信息传播渠道,已经具备了基本的条件。

综上所述,目前建立XXXX地方名优特产电子商务创业孵化基地是启动XXXX地方特产电子商务的最佳切入点和最好进入时机。

二、基地建设概况

(一)基地承建单位基本情况

X、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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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天快要到了,那么,夏天有哪些养生的方法呢?以下是本站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夏季养生的简单方法,欢迎大家阅读,供您参考。更多内容请关注本站。夏季养生的简单方法  随时闭目养神  闭目,可使人心平气和,思绪冷静,精神静谧,从而达到养精蓄锐、振奋精神之目的。可利用工作之余或等车、乘车等一些零碎时间,随时闭目养神。特别是夜深人静时,静静地闭目端坐,凝神敛思,几分钟或十几分钟便会感到思绪宁静、心气平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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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联六一开展活动]妇联母亲节活动总结

  在母亲节的时候,很多单位学校都会举办感恩活动,那么你对妇联举办的活动有什么总结呢?以下是本站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妇联母亲节活动总结”,欢迎大家阅读,供您参考。更多详请关注本站!  妇联母亲节活动总结(一)  为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以关爱母亲为荣,倡导温馨和谐平等健康的文明家庭,努力在全社会营造感恩母亲、尊重母亲、热爱母亲、珍爱生命的良好氛围,母亲节期间,Xx县妇联认真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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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国学习 学习强国学习活动情况总结

“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是由中共中央宣传部主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要内容,立足全体党员、面向全社会的优质平台。本站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强国学习 学习强国学习活动情况总结,供大家参考选择。  强国学习 学习强国学习活动情况总结  一年之计在于春。在2023年之初,XX社区党支部积极响应上级党组织学习强国的工作要求,周密部署,全员发动,短时间内,在XX社区掀起一场学习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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