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林土地租赁合同

更新时间:2023-02-06 20:11:38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xc

山林土地租赁合同(通用14篇)

山林土地租赁合同 篇1

发包方(简称甲方)(户主):

承包方(简称乙方):

依照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主要用于景区建设和景观,为规范双方权利义务,订立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自留山地在其所辖山地范围,界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面积共_______平方,合计________________亩。

二、租用期为________年,即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计________年。在租用期内,乙方以每亩每年按当年国家封山育林费支付给甲方,乙方在签订协议书之__7__个工作日内支付甲方第一年租金,以后每年____月____日支付后一年租金。

三、租用期间,甲方必须保证不得有任何事端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生产,如有山林权属争议、纠纷,由甲方负责调解处理。调解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支付,纠纷造成乙方有经济损失的,一切都甲方负责,甲方帮助劝告其他村民不得在甲方自留山地破坏林木,严禁在林区滥砍伐、烧山等。

四、自合同签订起即可行使使用权,可进入租用地做准备工作。

五、原有进入林区的大路,甲方必须负责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不得以任何借口设卡收费,乙方需要新建林区公路,如需占用甲方或其它户的部分土地,甲方应给予支持,并保证帮助理顺解决。用到的山林补偿费按签订补偿方案补偿(补偿方案参考)。

六、在租用期内,乙方家庭或成员均享有租用使用和租用继承权;本协议也不因乙方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

七、其它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甲乙方双方都履行协议,在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有纠纷发生,可申请林业主管部门调解或者行政村和乡政府调解,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判决。

九、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都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章):乙方(法定代表人签章):

(或授权代表):

见证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林土地租赁合同 篇2

出租方:(甲方)代表

承租方:(乙方)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益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第一条:合同标的:

甲方按现状将属于自己合法拥有归属权的山林地 山及附山:(山地产权证为准证号: ) 亩的山林地以租赁的方式交由乙方开发经营。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为30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如乙方需继续承租该山林地,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续租权。

第三条:租金及交纳期限:

1、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后,乙方付 万元给甲方作为资源款,此款在甲方正式开采过程中逐步扣减。

2、计量方式:甲方按每车车方计量给乙方,即每立方 元给乙方。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承租期内,甲方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乙方承租范围内建其它建筑或附属设施。以及开垦、采土等行为。

2、甲方必须保证负责解决涉及乙方承租地的四邻界地及权属等纠纷。

3、甲方不得在乙方承租范围内,从事有阻碍乙方开采的一切行为活动,必须无条件配合乙方开采。

4、开采期间,因甲方权属纠纷或责任引起的乙方损失,甲方应负全部责任,并承担一切经济责任。

5、甲方应全力协助乙方解决运输道路的畅通,所经过的山地及弃土的场所由甲方负责解决。涉及别人山地及田地的,甲方应协助解决,合理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道路开始后,管理及使用权属甲、乙双方共同使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承租期间,乙方对所承租的山林地享有使用权,经营自主权、收益权、转租权、继承权。

2、承租期间,乙方应以实按时依开采销售量每月上交租金。

3、租赁期间,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全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4、经营开发过程中,甲、乙双方共同解决水土流失等相关问题。

第五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不得擅自终止合同,若单方擅自终止本合同,必须承担赔偿对方由于终止合同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六条:其他约定事项

1、租赁期间,乙方因开采或做路涉及到的山树地的树木补偿标准定为每亩壹仟元人民币,无树木地方原则上不补偿。

2、租赁期间,乙方如将开发经营权转给第三方,不要征求甲方同意,但告知甲方转让情况后的相关事宜,开发经营权转让后,取得方即为本合同的乙方,享有原乙方享有的权利,承担原乙方承租的义务。

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作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甲方有义务和责任协助乙方解决周边村民关系,山林地属四邻界地等问题。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签字画押后生效。

本合同如有不足之处,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山林土地租赁合同 篇3

发包方:

承包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主要用于景区建设和景观,为规范双方权利义务,订立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自留山地在其所辖山地范围,界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面积共_______平方,合计________________亩。

二、租用期为__50___年,即从__20____年__11__月___11___日起至___2060____年___11__月___10___止,共计___50__年。在租用期内,乙方以每亩每年按当年国家封山育林费支付给甲方,乙方在签订协议书之__7__个工作日内支付甲方第一年租金,以后每年2_月__1_日支付后一年租金。

三、租用期间,甲方必须保证不得有任何事端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生产,如有山林权属争议、纠纷,由甲方负责调解处理。调解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支付,纠纷造成乙方有经济损失的,一切都甲方负责,甲方帮助劝告其他村民不得在甲方自留山地破坏林木,严禁在林区滥砍伐、烧山等。

四、自合同签订起即可行使使用权,可进入租用地做准备工作。

五、原有进入林区的大路,甲方必须负责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不得以任何借口设卡收费,乙方需要新建林区公路,如需占用甲方或其它户的部分土地,甲方应给予支持,并保证帮助理顺解决。用到的山林补偿费按签订补偿方案补偿。

六、在租用期内,乙方家庭或成员均享有租用使用和租用继承权本协议也不因乙方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

七、其它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甲乙方双方都履行协议,在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有纠纷发生,可申请林业主管部门调解或者行政村和乡政府调解,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判决。

九、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都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见证人:

山林土地租赁合同 篇4

甲方(出租方): 负责人姓名: 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乙方(承租方):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一、 为搞活经营,促进经济发展,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就土地山林租赁经营事宜签订本合同书,以兹共同遵守。

二、承租经营土地山林地点: 转包(租赁)山林的状况:合计转包(租赁)面积(大写): 亩。

三、承租经营经营方式:以当地林业部门提供的地界图(红线图)为准,其中包含地界内的山林、树木、河流、山塘、水库、道路、景观等,由乙方承租并以自主经营方式进行开发经营。其中,生产农田、斜岭、竹及老屋址不包含在本合同内,如需征用,需和甲方另行商议确定。

四、山林土地(租赁)期间,由于国家相关部门需要征收本合同内的山林土地相关地段,乙方应无条件让出该地段经营权,该地段的征收所得归甲方所有;该地段上的建设项目征收所得归乙方所有。

五、 甲方的人造竹木在符合国家相关法规的情况下甲方进行砍伐,乙方不得进行无理阻挠。甲方可以砍伐香菇、木耳种植所用木材(个体自由山的山林)。承租方(乙方)经营规定范围:以生态旅游、休闲、度假、种养植为主题的项目开发经营。乙方应在十年内开发经营,如果不开发经营而进行转让或转租给第三方,必须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六、转包(租赁)到期时,及时向甲方交还转包(租赁)的山林或者协商继续转包(租赁)。

七、本合同履行期间,即使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a、甲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b、甲方的名称改变、甲方分离或甲方与他方合并。

八、转包(租赁)期内,因依法征用林地等原因造成部分或全部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就变更或解除合同事宜达成书面协议。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费用,并且所承包山岭上的树木等经营成果无偿收归甲方所有。

九、承租金及承租金支付方式:每亩每年 元;合同签订并生效三日内五十年承租金,共计万元,由乙方一次性结清给甲方。

十、承租经营年期:共五十年,自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甲方收回乙方承租经营权,场内不动产乙方无偿移交给甲方;如乙方需要继续承租有优先权,承租费标准按当时市场情况甲乙双方再行商定;乙方承租期内可以转让承租经营权。

十一、甲方和乙方主要权利和义务:

甲方:

1、提供地界图(红线图)、林权证和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测定的面积数据以及有80%以上村民签字同意出租经营该土地山林证明文书,并按要求办理完善政府备案报批手续。

2 、甲方对乙方提出的因项目开发和经营管理需要动土或砍伐部分山林竹木新建房屋、道路和相关设施等申请要求,应给予支持,并负责向上级办理报批手续;有关部门收取的办理费用由乙方承担;山林竹木由甲方砍伐,并归甲方所有。

3、 甲方保证乙方拥有自主开发经营权,所有开发经营活动只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和合同规定要求,甲方不得干涉阻挠;甲方应着力保持生态、水土和植被原貌,对恶性破坏行为以及干扰乙方正常开发和经营活动的人和事应坚决予以制止,并妥善处理。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乙方:

1、乙方保证从事以生态旅游、休闲、度假、种养植为主题的项目开发经营;不破坏生态、不从事污染生态环境经营活动,村民生活用水水源不得破坏,应加以保护,项目开发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改变林地性质。积极做好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及森林资源的管护工作。需采伐林木的,必须依法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及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3、根据项目发展需要适当安排当地村民就业。

4、乙方以独立承包经营方式进行自主经营,期间所有投资、收益和盈亏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5、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调解解决。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a、向 申请仲裁,b、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十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盖章并经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鉴证单位(签章):

鉴证人(签章): 鉴证日期: 年 月

附件:承包山林村民同意签订表

日 日

山林土地租赁合同 篇5

发包方(简称甲方)(户主):

承包方(简称乙方): **县新境界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依照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主要用于景区建设和景观,为规范双方权利义务,订立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自留山地在其所辖山地范围,界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面积共_______平方,合计________________亩。

二、租用期为__50___年,即从__20____ 年__11__月___11___日起至___2060____年___11__月___10___止,共计___50__年。在租用期内,乙方以每亩每年按当年 国家封山育林费 支付给甲方,乙方在签订协议书之__7__个工作日内支付甲方第一年租金,以后每年 2_月__1_日支付后一年租金。

三、租用期间,甲方必须保证不得有任何事端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生产,如有山林权属争议、纠纷,由甲方负责调解处理。调解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支付,纠纷造成乙方有经济损失的,一切都甲方负责,甲方帮助劝告其他村民不得在甲方自留山地破坏林木,严禁在林区滥砍伐、烧山等。

四、自合同签订起即可行使使用权,可进入租用地做准备工作。

五、原有进入林区的大路,甲方必须负责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不得以任何借口设卡收费,乙方需要新建林区公路,如需占用甲方或其它户的部分土地,甲方应给予支持,并保证帮助理顺解决。用到的山林补偿费按签订补偿方案补偿(补偿方案参考 九狮峰景区开发合作协议书 )。

六、在租用期内,乙方家庭或成员均享有租用使用和租用继承权;本协议也不因乙方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

七、其它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甲乙方双方都履行协议,在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有纠纷发生,可申请林业主管部门调解或者行政村和乡政府调解,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判决。

九、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都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章): 乙方(法定代表人签章):

(或授权代表):

见证人:土地租用协议书租用潜水船合同虚拟主机租用合同

年   月   日

山林土地租赁合同 篇6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为了充离开发利用土地资源,调剂农村产业结构,增进农村经济发展,甲方受户等承包农户的委托自愿将承包土地租赁给乙方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措施》、《合同法》、《物权法》等相干法律法网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土地用处

出租的土地用于高效农业(种植业、林业、牧业、渔业)生产或规范化的农业园区建设,不得挪作非农建设。

二、土地出租面积及方位

土地面积以林业局勾划的面积(或按实际丈量的面积)为准,甲、乙双方认可的面积共亩,其中:田亩,地亩。座落在万州区镇(乡、街道)村

组,小班号为、号,其中:号小班号面积亩,号小班号亩,号小班号亩,

号小班号亩;四周边界:东至,南至,西至,北至

(具体方位详见土地平面图)。

三、土地租赁期限

土地租期为年,从二○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土地流转期内,如遇国家征占土地,甲、乙双方按照国家规定,协商终止合同,其征占土地的附属物补偿履行谁投资谁享受,土地补偿费归土地所有者。

四、土地租赁遵守的原则

(一)、双方遵守“平等、自愿、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要充分尊重承包农户的意愿,不得采用行政干涉或讹诈胁迫等手段逼迫租赁。

(二)、租赁期满土地复耕。由于租赁可能导致土地耕种条件受损的,乙方应当参照复耕所需费用(10672元/亩)缴纳复耕保证金。复耕保证金由万州区农村土地承包主管部门(区农业局农经站)代为收取,履行专户管理。租赁期限届满,未造成耕种条件侵害或者乙方已经自行恢复土地耕种条件的,复耕保证金应当如数返还。乙方未自行复耕的,按规定收取土地复耕费。复耕保证金可以抵作土地复耕费。

(三)、土地租赁后的土地所有权和承包关系不变;乙方只有利用权。乙方在租用期间,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擅自将租用的土地自行转让给第三者。

(四)、租赁的土地不得转变承包土地的农业用处,不得修建永久性的建筑物。租赁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租赁土地上的水利设施、道路等公益事业由乙方掩护和维修,并保证水系和道路的畅通。

五、土地租金及结算

1、土地流转租金:

(1)租金:每亩每年按大春(稻谷)公斤,小春(小麦)公斤盘算实物量;价格按当地市场中等价(或按当年国家最低掩护价格)盘算土地租金或直接以每亩___元现金支付。

(2)收益分成:乙方在甲方柑桔盛产期大批上市收获(收购)后,乙方一是按照国家退耕还林的补贴政策每年225元支付给甲方,二是按照收入利润总额的开,将%的利润支付给甲方。

2、租金支付措施及时间:乙方每年分二次以支付现金的方法补给农民。采用先交后租措施,大春在每年1月1日前一次性付清,小春在每年7月1日前一次性付清。

3、甲方小班面积亩土地已实行退耕还林,由乙方享受退耕还林政策补贴,由于国家对退耕还林的补贴采用直补农户的措施,农户直接享受退耕还林政策补贴应冲减乙方的租金。

六、土地附着物的补偿

租赁土地上的附着物,应由甲、乙双方当面盘点核实,由乙方按国家有关政策(或《土地法》)或当地政府(区政府)文件规定的有关补偿标准,一次性用现金补偿给农民。

七、双方的权利责任

1、在租用期内,乙方在国家政策领域内,根据自身发展需要,经上级批准,并按国家规定办理必备的手续后,可在租用土地内修建道路和排灌等水利设施,修建必须的生产及管理用房,所占用土地,甲方应无条件容许。甲方经上级批准,需新建公路或其他公益设施,所需乙方已租用土地,乙方应无条件支撑,甲方根据实际占用量协商调减租地面积,并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调剂土地租金。

2、甲方农户在政策规定领域内,经批准,需在乙方租地内新建农用生活用房,经乙方容许后,建房所占土地面积,乙方不再支付土地租金。但农户必须酌情补偿乙方的丧失(协商)。

3、甲方将土地出租给乙方后,由乙方享受国家有关农业开发的各种优惠政策。乙方享有自主经营权,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正常用工、购物、施工等。同等条件下,乙方普通用工应优先考虑甲方。

4、乙方在租用期间,其用电、取水、排水应享受当地社员同等候遇。

5、乙方在经营期间,甲方应协助乙方搞好社会治安及其安全,未经乙方容许,人畜不得进入租界,造成丧失由甲方当事人承担。

八、在租地期间,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甲方土地损毁,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乙方固定建筑用地到合同期满后由乙方按国家《土地管理法》规定负责复耕(标准见前面四条二款)。

九、乙方生产经营期间不得违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相干政策。

十、违约责任:本合同一经签字,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1、土地租赁期内,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终止合同,若甲方终止合同,赔偿乙方投资开发的全部费用;若乙方终止合同,投资的建设设施、设备在该土地上的一切,一律归甲方所有,同时负责土地的复耕。

2、乙方必须在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交清土地租金。

(1)若乙方到期不支付租金给甲方,超期由乙方按租金额年息5%支付利息,直到付清全部租金。

(2)乙方交纳租金超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否则甲方将收回土地,并由乙方赔偿甲方全部丧失。

(3)若甲方违约,造成乙方不能正常生产经营的丧失,乙方退回租金(或不付租金),丧失由甲方赔偿。

十一、本合同期满,乙方是否租用应在期满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用权。

十二、合同清偿,若乙方不再续租或无法履行合同时,应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双方达成协议解除合同。乙方投入的基础设施:

(1)退耕还林的土地租赁按退耕还林政策处理,林权证归甲方所有。

(2)固定的建筑物(不含公益设施)如房屋等固定资产经相干部门专业人员评估其价值后,拍卖或抵偿部分复耕费,差额部分由乙方用现金找补给甲方。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的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十四、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一份,乡(镇)、村各一份,农村承包合同主管部门和鉴证机关各一份。

十五、本合同一经社员大会讨论通过形成决定,乙方就要交纳复耕保证金。交了复耕保证金才由双方当事人正式签订合同;交了租金才由甲方在约定的时间交出租赁土地,本合同才正式生效。以前凡与本合同相抵触的一律破除。

甲方:代表:身份证

乙方:代表:身份证

村委会:代表:

签订时间:年月日

山林土地租赁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经两村委共同研究决定,甲方同意将自己的部分土地转包给乙方。为使甲乙双方合法权益能得到应有保障,甲乙双方经充分的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土地的地点、面积

甲方将位于,东至,西至,南至,北至的土地亩,租给乙方作为综合用地发展种养殖和综合使用。

二、租赁年限

租赁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租赁土地的所有权属于甲方,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租赁费。

2、甲方为乙方提供电源、水源并按农业用规定价格收费。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土地的使用,如乙方不按规定的项目经营或随意将土地荒芜、出租、买卖以及挪作他用,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乙方未按合同支付租金,甲方可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金。

5、合同期间,租赁土地不得擅自收回,因社会公共利益经原批准租赁土地的人民政府批准,甲方可以收回租赁土地。提前收回租赁土地时,甲方应在收回土地6个月前,将收回土地的坐落,四至范围,收回理由,收回日期书面通知乙方并予以公告。提前收回土地,甲方应当给乙方适当补偿,补偿标准收甲乙双方根据土地的建筑物,构筑物和附着物的价值及租赁期限的余期等因素协商确定,协商不能确定,由原批准政府裁决。合同期间内如遇拓宽路面,承包土地亩数应按实际亩数计算交纳承包费。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自年起,逐年交纳承包费,交纳的时间为当年的月日,承包费为每亩元,每年共计元

2、乙方在土地租赁期间只能从事本合同规定的经营项目,如有变更须经村委同意。

3、租赁期限届满前,乙方要求终止合同,应当在终止前6个月向甲方提出,并承担违约责任。

4、合同期满如甲方土地继续向外租赁,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

5、租赁期限内,乙方转让、转租或者抵押租赁土地的,必须经甲方同意。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主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如乙方因有特殊情况无力经营,须转让他人时,经甲方同意方可办理转让手续。

2、如乙方不按时向甲方交纳租赁费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交纳费用的10%交纳滞纳金。

3、如乙方中途无故终止合同,必须按时交清合同期内租赁费,并交纳租赁费总额的20%的违约金。

4、如甲方中途无故终止合同,除了合同中规定的适当补偿外,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总租金的20%.

六、其他

1、在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或解除合同。

2、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依据山东省国有土地租赁办法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证明人留村一份。

甲方:

证明人:

乙方:

附:土地的现状或照片

山林土地租赁合同 篇8

农户土地租赁合同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为了发展地方经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并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当事人秉着诚实、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协议:

一、租赁土地的详细情况

1.甲方将承包经营的______市县镇______村____亩土地的使用权租赁给乙方建立驾校及综合利用:

2.租赁土地所有权的详细情况:

总面积:_____亩其中:田:_____亩,土:_____亩地块共数:____块

二、租赁期限

本协议项下的土地使用权租赁期限为________年。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租金标准

乙方按每亩____元支付租赁费用,一次性付清,按期限的租金共计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

四、土地用途

地下资源:乙方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开发、利用。

五、相关税费缴纳

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相关税费由乙方负责

村社相关费用按村社每年规定的标准,乙方须按时缴纳。

六、其他事项声明

在租赁期内,甲方不得随意收回土地使用权

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土地使用权转租或许可任何第三人使用。

租赁期限届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如遇政府征收或征用,补偿款由甲方所有,甲方退还乙方剩余租赁期限租金。

租赁期间承租人死亡或者成为无行为能力人,或者被相关部门取消使用资格,合同终止,由甲方收回土地使用权,租金作为甲方恢复整改费用,不予退还。

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乙方不履行本协议下的任一义务,均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即应向对方赔偿其违约行为造成的一切损失。

八、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果履行和解除本协议发生争议时,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若双方在30天内未能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附件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所在村社同意盖章之日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备案核查。

监管部门意见: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见证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林土地租赁合同 篇9

甲方:长沙金和钢木制品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4307

法定代表人:李金和

乙方:长沙雄湘玻璃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王淑芳 身份证号码:

第一条 土地使用权租赁范围

1.1 甲方根据合同出租给乙方的土地使用权所属之土地位于长沙县经开区(螺丝塘路5号),长沙广海电磁线有限公司院内甲方未建三号厂房空地(约16亩)由乙方带资新建标准钢结构厂房及厂房内配电行吊等由乙方使用20xx年,其产权归甲方所有。

1.2甲方同意乙方在甲方所在原设计未建地址上投资新建厂房,建筑面积5400m2左右。

1.3 乙方必须按国家标准要求新建钢结构行车厂房,由正规设计院出具设计图纸,设计方案与施工均按建设部门要求组织施工,建筑质量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施工并由建设部门组织的专业验收,以及环保、消防及其它部门组织的验收,均由乙方全部负责并承担上述各项费用。新建厂房以甲方名义办理房产权证书,从设计至工程验收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负责,验收后办理产权证的费用由甲方支付。

1.4甲方承诺协助乙方以甲方名义办理相关报建手续,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二条 租赁期限与租金

2.1甲方承诺由乙方投资新建厂房,由乙方使用年,计时自约定建设期到期之日起开始。在乙方使用时间 拾 年到期后,所建厂房如甲方自身不作其他使用,则优先乙方续租使用,同时租金按当时市场价收取。

2.2 乙方投入资金在上述租赁土地上所建建筑物及厂房内的配电、行车,其产权归甲方所有,自合同签订之日至计时之日起 拾 年内属乙方拥有使用权,拾年后归甲方收回使用权。

2.3 建设期:新建厂房为壹层,厂房内的配电、行车及其它设置由乙方自行设计并投资,建设期为4个月,(建设期自乙方施工人员进场之日计起)。乙方保证建设期不超过5个月,天气自然灾害除外。

2.4租赁使用年限内,乙方共支付甲方土地租金叁佰陆拾万元整(3600000.00)元,平均每年一次性支付叁拾陆万元(360000.00)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付清第一年租金,支付至甲方指定银行帐户,从计时之日开始,计算租金,计租期满一年后,提前15天支付第二次租金,以次类推。租金不含税金,如需开具税票,乙方需另行支付税金。

2.5 在租赁期内,乙方应按时足额支付甲方的土地租金,不得延期支付约定的租金,逾期不支付约定租金,超过十五日的,甲方有权收回乙方的土地租赁使用权,并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第三条 租赁土地的交付使用

4.1甲方自本合同正式生效之日起4个月左右将土地使用权交付乙方,并做好三通一平交与乙方。

4.2乙方在甲方将该土地使用权交付之日起,必须依照土地使用权规定的土地用途实施相关的经营、管理、使用。

第四条 税费

营业期间所产生的税费由乙方按照国家税务法纳税。营业期间的税费,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需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完整地向乙方提供租赁土地的使用权及配合乙方办理报建手续和三通一平等。

(2)所建建筑物及土地所有权归甲方所有,甲方如需要,将土地转让,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受让权,乙方不受让的,甲方须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务义务同时转让给受让方继续履行本合同。如因转让土地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提前终止解除的,甲方承担赔偿乙方一切损失的责任。

(3)新建钢结构厂房验收合格后乙方改建临时性建筑物、构建物需与甲方协商并恰当补偿甲方一定的租金,其产权归甲方所有,所有建设资金归乙方承担。

(4)甲方保证不侵犯乙方在租赁土地上的任何建筑物、附着物的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处分及收益的权利和利益。

(5)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提前终止合同或部分及全部收回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上的附着物和建筑物,否则视为甲方违约。

(6)如遇政府政策规定要拆迁或土地变性等变化时,土地值补偿归甲方所有。如乙方租赁时间未满,甲方按地面建筑物所得补偿按乙方实际未满年限补偿给乙方。

(7)租赁期间,使用权内,甲方不得干扰乙方的合作经营主权。

第六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所有权依据本合同的约定使用土地。

(2)租赁使用权期满不再续租的,乙方须及时完整地向甲方交回不再续租之全部租赁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地上所有建筑物及建筑物内的配电、行车需保持完好。但乙方的机械设备及所有私有物品可自行有权撤离带走。

(3)乙方不得将租赁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但建筑物出租、转让乙方的使用权除外。

(4)如遇政府政策规定要拆迁或土地变性等变化时,在 拾 年内土地上建筑物的补偿,按实际未满年限补偿给乙方。

(5)租赁期间,使用权内,甲方不得干扰乙方的合作经营主权。

(6)租赁使用权期内,乙方不接受甲方的任何管理费用,政府规定除外。

(7)租赁使用权期内和建设期间,乙方的水电、煤气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8)乙方在租赁使用期内,必须守法经营,按章纳税,乙方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将债权债务、带资纠纷以及其经济、司法纠纷转嫁于甲方。

(9)乙方在生产经营期内需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特别是做好消防工作,如因乙方责任火灾造成损失,除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外,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7.1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须经双方同意,并书面形式作出方可生效。为了避免岐义,乙方按合同要求延长租期或终止租赁,应按本合同的有关条款进行。

7.2本合同按下列方式终止。

(1)本合同期满后。

(2)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达成终止协议。

(3)本合同任何一方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丧失继续履行本合同的能力。

第八条 违约责任及损害赔偿

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另一方可以要求或采纳本合同和法律所允许的补偿措施。

2、任何一方中途擅自中止合同,应当赔偿对方全部损失。

第九条 双方的陈述和保证

9.1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1)甲方是依法成立的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现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甲方签署本合同是甲方的有效授权代表。

9.2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1)乙方租用土地保证是合法经营。乙方保证其经营活动中心盈亏不影响甲方。

(2)乙方签署本合同的是乙方的有效授权代表。

第十条 适用法律和争议的解决

10.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 10.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通过法律解决。

第十一条 附则

11.1本合同以中文书写

11.2未尽事宜,可补充附页协议内容,双方签字生效。

11.3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各执一份。双方授权代表签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授权代表(签字):甲方银行户名:甲方帐号:年 月 日签订地点:

山林土地租赁合同 篇10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同意,甲方愿将 的承包地一部分租给乙方使用,甲方保证所租承包地四周与他人无任何争议。现具体协议如下:

1、租赁时间从 月日起至 月日止,租期 年。

2、甲乙方约定租地主要用途为栽种、培育药材等农作物,并适当建造与其有关的道路、房屋等附属设施。

3、租田数量为 亩。租金为每年每亩人民币整(¥ 元/亩·年),共计每年圆整(¥ )。

4、付款方式:

(1)乙方应于本协议签字生效之日向甲方一次性交付当年租金。

(2)从年起,乙方应于每年 一次性向甲方付清每年租金。

5、乙方应严格按照双方约定的土地用途使用该承包地,在乙方使用土地过程中甲方不得干涉,并应尽力为乙方使用土地提供方便,但如乙方变更土地用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7、在乙方使用土地过程中,如遇国家征收、征用,本协议终止,乙方必须服从,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不予承担。征地补偿的办法、程序、标准等,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执行,但所租承包地四周范围内的青苗补偿以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归乙方所有,土地赔偿则归甲方所有。

8、考虑乙方在使用该土地时,需要筑路造房会把原有土地原样破坏,为此,在本协议期满

时,乙方具有土地复垦义务,把农田内杂碎石全部清理干净,把土地恢复原样,保证甲方能正常耕作。

9、协议期间双方必须遵守信用,任何一方无故违反协议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租金的20%作为违约金,此外,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毁约方承担。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年租金的1%向乙方加收滞纳金。但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协议不能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0、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1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议,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签字日期:签字日期:

山林土地租赁合同 篇11

土地租赁属于不动产租赁,双方需要就租赁土地的位置,大小以及租金做明示,在租赁期间的一些权责也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写入合同。下面我们就来看一份示例。

出租方(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证号:

承租方(乙方): 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证号: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在土地租赁过程中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北京市怀柔区 镇 村 东或西的 亩土地的使用权出租给乙方使用。该块土地的具体位置(即四至)为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大小为 亩, 长 米,宽 米 ,形状为矩形。租赁期限为 年 个月,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年租金元,租金共计 万元整(元)。

二、甲方承诺对本合同第一条所指土地有合法的使用权并有权出租给乙方使用(用来建造厂房及),如有违反,甲方应将所收的全部租金退还,并赔偿乙方因对该块土地的投资而产生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厂房及相关设备等。

三、 乙方承租本宗土地必须进行合法经营,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终止合同。

四、甲方应保证本宗土地上的水、电、暖等基本设施完整,并帮助乙方协调同水、电、暖的提供方的有关事宜,但具体收费事宜由乙与水电暖的提供方协商,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租用期间,有关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国家行政收费,按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负担。

六、乙方在租赁期间因生产经营所发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七、租赁期限界满后,乙方有优先的承租权,且租金优惠同等位置地块的 %到 %。如乙方不再续约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后10日内,乙方应向甲方办理交接手续,交接时乙方应保证工作人员撤离、将属于自己的设备腾清,并将租赁范围内的垃圾杂物等清理干净。

八、经甲乙双方商定,租金的交纳于本合同生效后10日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即 元。如逾期交纳租金在30日以内,乙方除应补交所欠租金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年租金日千分之 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 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甲方支付年租金百分之 的违约金。

九、甲方保证乙方于本合同生效后10日内进驻该块土地。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未能按时进入,逾期交纳租金在30日以内,甲方应向支乙方付总租金日千分之 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30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总租金百分之 的违约金。

十、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十一、在租赁期限内,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城市规划建设,致使双方解除合同,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有关部门按照北京市的有关规定进行补偿外,甲方还应退还未到期部分的租金。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土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 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三、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并公证后生效。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 土地的现状或照片 (双方签字认可)

山林土地租赁合同 篇12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充分发挥土地用途,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租赁甲方承包土地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土地面积、位置及用途:

甲方将位于租的承包经营的集体所有耕地12亩出租给乙方作苗木基地培护苗木使用。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自年月日起,共年。若要续约,再签定续约合同。伍年以后,若乙方续租,甲方应优先考虑乙方,并按当地不超过10%的合理价格计算。

三、相关费用计算标准及交付方法:

(一)租金计算标准:亩地,年租金合计元,大写:元整。(含两间办公室租金)

(二)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每年一付,即每年的月日支付当年的租金。

(三)该土地上的罗汉松以500元每棵卖给乙方,桂花树以200元每棵卖给乙方,其他苗木无偿归乙方所有。

(四)乙方用电单独设表,费用按照当地供电局用电价格收取。

(五)甲方提供相关租金及苗木结算发票办理款项的支付。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对乙方租赁的土地拥有合法的承包经营权。

(二)提供与租赁土地有关的手续、资料。租赁期限内甲方必须保证无其他集体或个人对乙方所承租的土地提出任何异议,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由甲方负责处理,与乙方无关,如甲方处理不当而给乙方造成了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三)保护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对租赁土地享有经营使用权、收益权。

(二)对租赁土地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转租。

(三)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土地,不得违反有关土地管理的其他规定。

(四)按时向甲方交付租金。

(五)租赁土地内的水井、鱼塘乙方可无偿使用。

(六)围墙、苗木移结束后,应及时修补,费用由乙方承担。六、特殊规定:

(一)租赁期内如遇国家相关政策补贴,涉及到土地补贴归甲方所有,地上物相关补贴归乙方所有。

(二)租赁期内如遇国家征用、征收或调整土地。土地补偿款归甲方所有,地上物补偿及经营损失补偿等归乙方所有。乙方在得到国家补偿后双方合同终止。

七、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到期若需要续租的,乙方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双方协商续租事宜;合同到期如乙方不续租则合同自然终止,涉及地上经营物归乙方处置。乙方在合同到期后,应负责把土地恢复原样,不影响甲方的农业生产。

(二)若甲方的合法的承包经营权发生变化,应与乙方协商变更,变更后合同条款与原合同一致,不作变更。若因此而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由甲方予以赔偿。

八、合同变更、解除及纠纷的解决办法:

双方当事人经协商可以采取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对租赁合同进行变更或者解除,并报相关部门备案。如遇国家政策等原因造成乙方无法继续经营等其它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因此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直接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人民法院起诉。

九、违约责任:

(一)合同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条款,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实际损失的双倍予以赔偿。对造成的损失的认定由双方协商或由乙方委托有评估资质的中价机构评估,其评估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二)乙方最多延期15天交纳租金,超过15天每天按所欠租金的1‰向甲方支付滞纳金。超过30天的,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经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壹份,乙方执两份。

出租方:承租方:

签订日期:签订地点:

见证机关:(章)代表人:

见证日期:

山林土地租赁合同 篇13

出租方: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1、甲方将位于某地的几亩土地的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等(见附件)出租给乙方使用。

2、乙方承租本宗土地必须进行合法经营,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终止合同。

3、乙方不得擅自转租本宗土地的使用权,如需进行转租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终止合同。

4、甲方应保证本宗土地上的水、电、暖等基本设施完整,并帮助乙方协调同水、电、暖的提供方的有关事宜,但具体收费事宜由乙与水电暖的提供方协商,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在租用期间,不得随意改变本宗土地状况和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及水、电、暖管网等设施,如确需改动或扩增设备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对有关设施进行改动或扩增设备时如需办理相关手续,由乙方办理,甲方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协助,所需费用有乙方承担,否则,乙方应恢复原状,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6、乙方租用期间,有关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国家行政收费,按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负担。

7、乙方在租赁期间因生产经营所发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8、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界满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后10日内,乙方应向甲方办理交接手续,交接时乙方应保证工作人员撤离、将属于自己的设备腾清,并将租赁范围内的垃圾杂物等清理干净。

9、租赁期限为10年,从某年某月某日至某年某月某日。

10、经甲乙双方商定,租金的交纳采取按年支付先付后用的方式,年租金为1000元,由乙方于某年某月某日交纳给甲方。如逾期交纳租金30日以内,乙方除应补交所欠租金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年租金日千分之二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甲方支付年租金百分之十的违约金。

11、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

12、在租赁期限内,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城市规划建设,致使双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山林土地租赁合同 篇14

土地租赁协议(样本)

甲方:*村民委员会

乙方:

甲方为发展农村经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充分利用当地的地区优势和资源优势,改善当地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经甲方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甲方决定将闲置的土地租赁给乙方使用,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该村第三村民组所有的,位于荒山租赁给乙方作为建砖用地。

二、被租赁土地的四至为:东至河沟西侧的山道;南至防风林带;西至由东侧边界向西300米一线处;北至由南侧边界向北300米一线处。经甲乙双方实地测量,乙方租赁的山坡地及荒山共计100亩。

三、租期为 年,自200 年月日始至200 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如该厂继续经营,应续延此合同,续延期限为 年。

四、租金按年度计算,每年每亩土地租金为 元,共计人民币 元。

五、付款方式:本协议公证后乙方先预付甲方两年租金计 元作为履约定金,此款先用来分年冲抵签约后前两年的租金,从第三年起租金于每年的 月 日付清。乙方所交租金即可以用现金支付,也可以用所生产的产品参照市场价格抵顶,适用何种方式支付由甲方选择。

六、甲方收取租金后应当按相关规定分配和使用,如因分配或使用不当而引起甲方与第三村民组及村民的矛盾与乙方无关,由此影响了乙方的生产经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七、乙方租地建厂所需要的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费用由乙方负担,但需要甲方协助或提供与租赁土地有关的手续、资料的,甲方有义务提供和协助。

八、租赁期限内甲方必须保证无其他集体或个人对乙方所承租的土地提出任何异议,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由甲方负责处理,与乙方无关,如甲方处理不当而给乙方造成了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九、在租赁期内,涉及乙方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涉及该地农、牧、林等方面的税费由甲方承担。

十、乙方建厂或生产经营中需经过甲方其它土地通行时,甲方应当积极协助和提供方便,乙方享有无偿通行权,如甲方村民干涉,由甲方负责解决。

十一、乙方有权在所租赁的土地上建筑固定设施、利用土壤资源、植树造林、或其它综合开发利用等。乙方开发利用租赁土地除按本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外,不再向甲方及村民另行交纳费用。

十二、在合同期内乙方经营需要或其他建设项目、矿业开发等情形需转租这块土地的,乙方有权自行转让,所有收益款项归乙方所有。

十三、甲方应尊重乙方在租赁土地上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干涉乙方经营活动;乙方利用租赁土地所产生的一切成果全部归乙方。

十四、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1、如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或继续履行将影响到甲、乙双方合同目的实现的,双方均有权提出解除合同;

2、乙方所交租金到期后超过一年未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经济损失自负;

3、如甲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影响到乙方生产经营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4、如当地政府或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限制乙方从事粘土砖瓦生产的以及砖厂无法继续经营等其它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十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租赁,应交回租赁的土地,乙方所建固定设施由乙方自行处理;如果固定设施移交给甲方,双方应公平合理协商补偿事宜。但乙方所种植的树木所有权仍归乙方,如归甲方,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对价。

十六、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按期交纳租金,甲方可按欠款金额每日收取1‰的违约金;

2、如甲方违反约定义务,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五十万;如此违约金不能弥补乙方的损失,需另行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或由乙方委托有评估资质的中价机构评估,其评估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七、因此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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