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一篇我最喜欢的书作文(实用60篇)

更新时间:2023-10-15 10:25:28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写一篇我最喜欢的书作文1

腹有诗书气自华,读书万卷始神通。我是个爱读书的孩子,从小在不知不觉中对历史书产生了兴趣,从开始的《五千年文明故事集-金戈铁马风云》,到后来的《三国演义》、《史记全集》……但让我最爱不释手的是当年明月写的《明朝那些事儿》。

历史是什么?历史仅仅是那些发黄的书本吗?不,绝对不是。“历史原来很精彩呀!”当年明月大喊一声。“很精彩呀,很精彩呀……”声音逐渐消失。前面那座古庙里有点动静,一个小和尚好像刚睡醒,慢腾腾的伸了个懒腰,抖落了身上厚厚的尘土。噢!那不是朱重八吗?他朝四下看了看,然后向当年明月走来了。那边还有人,朱棣骑着马,风尘仆仆,身上浸着汗水,也向这边赶来。后边是方孝孺,一脸正气,拉着朱允炆,有点嫌他走的太慢;沮丧的胡惟庸,骄横的蓝玉,都来了。远远的,过来一个瘦了吧唧的人,一看就知道是朱厚照,还是那样儿,站没站相,坐没坐相,走路也一摇一晃的……这么多人都围上了当年明月,一下子就热闹起来,就这样,《明朝那些事儿》诞生了。

对我来说,《明朝那些事儿》这套书是欢乐、高兴,也是陪伴。每天放学写完作业后、睡前的一段时间、周末的闲暇时光,都是这本书伴随我。刚开始看了它的封面,觉得这是一本严肃、无趣的书,但不是,这是一本极其详细,并带有欢乐语句的书。通过7册的描述,了解了明朝三百年的历史,展示了明帝国十七位皇帝及王公贵族和小人物的全景,详细讲了明帝国的建立、昌盛、衰退的全过程。

而在充满欢乐的历史书中,也有好多的悲情人物。让我印象尤其深刻的是第五册中讲述的明朝内阁首辅,上柱国正一品大师,内阁大学士,吏部尚书张居中。他是考成法的创办者,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在没有去世之前就得到太师的官员。他去世后,被政敌反攻倒算,长子自杀,次子充军。我不明白,不就是政治上的不合吗?为什么非要闹的对手家破人亡呢?他们的良心会不会痛呢?但是,后来张居正还是恢复了声誉,谥号为“文忠”,名垂青史。

读完了这套书,我有许多感受,它让我了解了丰富多彩的历史知识,也让我明白了好多深刻的道理,其中最值得坚持的,那就是走上了正确的路,就不回头,虽然前面荆棘丛生,仍要克服困难,勇敢前行。

写一篇我最喜欢的书作文2

我从小就喜欢读书,妈妈给我买了很多的书,书架上、书桌上、床头上到处都堆满了书,这些书伴随着我一天天长大,度过了很多美妙的时光。在这众多的书中,我最喜欢的是介绍中国传统文化的一本书——《中国孩子最喜欢的国学读本》。

这本书还通过一句句优美的诗句、朗朗上口经文、和一个个生动的小故事教给我很多做人的道理:“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告诉我要像小草一样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君子隆师而亲友”教育我要尊敬师长,亲近伙伴;“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警示我诚信是立身之本;“爱人者,人恒爱之”启示我与人相处要互敬互爱,和谐相处;“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告诉我宽容的力量;“万物与我为一”说明了人和自热同为一体,要热爱大自然,保护生态环境……

另外,这本书还介绍了很多古人的学习心得与方法,如“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乐学的态度”;“寸金难买寸光阴——珍惜时间”;“学而时习之——经常复习”;“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循序渐进”;“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知行合一”……

一位学者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一个人的精神发育就是他的阅读史。一个民族的精神境界取决于这个民族的阅读水平。”作为一名中国人,我们应该了解我们本民族的灿烂文化,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热爱我们的祖国,并不断继承、发扬广大,让中华民族的文明之流源远流长……如果你也对我们的传统文化感兴趣,就一起来阅读这本丰富有趣的《中国孩子最喜欢的国学读本》吧,相信你一定收获多多!

写一篇我最喜欢的书作文3

《格林童话》这本书是由德国的雅克布·格林和他弟弟威廉·格林合作的一本童话书。我的童年就是由这本书伴随着成长的。从这本书里我看到了一个充满幻想的精彩世界,看到了一个充满童趣的童心世界。书中每一个离奇曲折的故事都深深地吸引着我,让我沉迷于它。这里面每一个故事都让我深深地印在心中。

小时候喜欢看童话,是因为里面有各种美好故事和幸福结局。

比如《渔夫和金鱼的故事》告诉我们做人不能太贪心,如果贪婪过度最终一无所获。《青蛙王子》教导我们做人要守信用,讲诚信,不能言而无信。在这些鲜活、生动、有趣的童话中,我找到了一个丰富多彩的世界,并从这个世界里知道了正与邪、善与恶,但这些故事中给我印象最深的要数《灰姑娘》。

《灰姑娘》一文中,主人公灰姑娘尽管受着继母和姐姐们的欺辱,但充满爱心,她将爱心用在小鸟的身上、用在大榛树上……她并不因为生活悲惨而放弃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始终保持善良的她最终获得了属于她的幸福。这些告诉我们要做一个善良的人,不要因为坏人欺辱你而变得恶毒起来。而《白雪公主》这一文让我知道了不是所有人都是善良的,恶毒的人总会得到应有的惩罚。

品读《格林童话》,让我对人生有了新的认识和理解,我不仅看到了人性美的一面,也看到了人性丑的一面,但愿每个人都能成为一个善良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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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家里有一个大书柜,大书柜里面有很多书,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是《昆虫记》。《昆虫记》是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的作品。

从《昆虫记》这本书中,我获得了很多之前闻所未闻的知识。

说起粪金龟,大家都会觉得它又脏又臭,实际上它是在帮助人类清理粪便,在《大自然的清道夫》这个故事中,主要描述了一种叫圣甲虫的粪金龟,虽说它是因为要建巢才推粪球的,但它顺便也可以帮助我们清理粪便。

说起老鼠的尸体,人们会觉得脏,有病毒,但是,大自然中有一种埋葬虫,可以帮助人类清理尸体。虽说它是因为要生宝宝才埋葬尸体的,但它顺便可以帮助我们清理尸体,把臭臭的空气变成清新的空气,阻碍病毒的扩散。

像这样的昆虫还有很多很多,你都能在法布尔的《昆虫记》里面找到它们。法布尔让厌恶这些小东西的人知道,微不足道的小小虫儿有着许多神奇的本领,它们勇于接受大自然的考验,要在这个世界上争得生存的空间。

这就是我喜爱的一本课外书,希望你读过后也能爱上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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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书是阳光姐姐伍美珍写的《我来自孤独星球》。本文的主人公江冰蟾学习好,还是班花,并且有些清高,遭到了以凌扬波为首的几个女生排斥与敌意,为此她深感困扰。接着妈妈遭人污,又让她看见了社会复杂和黑暗的一面。可表哥方乐天与她迥然不同,方乐天学习成绩不怎么好,却活泼开朗,极愿意结交朋友。

方乐天给江冰蟾带来了很多麻烦,也给她带来了快乐。最终,江冰蟾的妈妈回来了,她也结交了新朋友。

妈妈给我买这本书前,我正感觉自己的朋友与自己都不是真正的好,对我有些并不是真心,这是因为我给她们提意见,她们不接受,只是左耳朵进,右耳朵出,有的直接对我发脾气。

妈妈给我买了这本书,我才发现,朋友对我是真诚的,我却认为她们对我不好。我慢慢发现,原来,我给她们提的意见并不完全正确,她们都有优点,只是我并不了解她们。

这是一本真正的好书,它让我明白了友谊的真谛,我想你也一定会喜欢这本书的。

写一篇我最喜欢的书作文6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我就是一个爱读书的孩子。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

《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这本书很有趣。讲的是暑假过去了,哈利?波特在返回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火车上遇到了摄魂怪,他被吓倒了。在霍格沃茨,黑魔法防御教师卢平教授教同学对付“博格特”。“博格特”会变成他心里最害怕的怪物。用大笑才能战胜“博格特”,需要勇气,还需要念咒语,哈利却被吓倒了。后来,魁地奇决赛,哈利用守护神赶跑了摄魂怪,取得了胜利。在他去救小天狼星布莱克的时候,他遇到了几百只摄魂怪,在危急时刻,哈利召唤出了守护神。邓布利多教授说:“哈利,在你需要他的时候他就会格外清晰地显现出来。否则你怎么会召来那样一个特别的守护神呢?昨晚尖头叉子再度驰骋。”

我喜欢哈利?波特,因为他勇敢、自信、遇事冷静。

我终于读懂了《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这本书深深地吸引了我,使我受到了启发和鼓舞,成为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写一篇我最喜欢的书作文7

这本书在文学史里叱咤风云,一说出来众所周知。想必大家都猜到了吧!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浒传》。

《水浒传》以洪太尉请张天师时放出了一百零八个妖魔为一个完美的开头。接下来,讲的是一百零八个好汉聚集在一起,尽忠报国的事。当时皇帝只听一些奸诈小人的话,却不去听正人君子的良言。高俅是一个无恶不作、下流无耻的人,就因为蹴鞠踢得好当上了大官。谈到高俅,大家第一反应就是觉得宋江心太善良。宋江怎么个善良法儿呢?原来,梁山好汉把高俅抓上了山,认为把高俅放了会得到朝庭招安。看到这里,我不禁长叹一声,宋江应该把目光放长远。高俅这个人奸诈的很!他恩将仇报。当宋江等人南征方腊后回梁山,人数所剩无几,伤亡惨重。武松虽活了下来,却成了一位“独臂天王。”宋徽宗在宋江征方腊回来之后赐了宋江御酒,高俅竟在宋江的酒里下毒,宋江死前叫李逵也喝有毒的御酒,两人双双中毒而亡。高俅等奸臣召卢俊义回京,把水银放在御膳里,卢俊义坐船回庐州,途中失足落水溺死。可惜呀,可惜!卢俊义这种有勇有谋的“美男子”就如此与世界说Beybey了!

《水浒传》里有两个人物被描绘得栩栩如生,那就是最早出场的梁山泊头儿晁盖和神机妙算的军师——吴用啦!晁盖是一个为人正直,一心为别人着想的人。东村闹鬼,他把石塔搬到了东村。东村不闹鬼了,南村闹鬼,他又把宝塔搬到了南村。因此,他有“托塔天王”之称。吴用在大多数故事情节里都很有用,如:智取生辰岗、钩镰枪破连环马和三打祝家庄。

《水浒传》引人入胜、特点突出。《水浒传》就讲到这儿,要反复地津津有味地去品读这本叱咤风云的文学宝库,读懂了就等于得到一大笔财富!

写一篇我最喜欢的书作文8

听到查理九世这个名字,是不是有一种侦探的感觉,对,这本书也就相当于侦探。现在,我来给你们讲一下我的读后感吧!

查理九世的情节非常精彩。而且查理九世还有很多的让我们也想不到题,只有看了答案才能知道。这本书就像有魔法似的在追着我们,而且每一部都很好看。你们读着读着也都会沉浸于中,感觉自己就在书中。

只要我给你们讲,你们肯定很好奇这本书的名字。我也就是听别人说的,就去买了这本书,而且我的表弟也开始喜欢看这本书了。每天跑到我家说查理九世呢?我要看。唉!弟弟可真事迷上了我的书呀!

在这本书当中有一部很好看,讲的是有一个科学家在养一种虫子,刚好被查理看见了,它去告诉大家……最后打败了科学家。

在生活中,我每次有时间我都会去看这本书,这本书让我感到很有趣,没有其它书能比上这本书。因为我以经常把这本查理九世当成了我家里的第一个秘密书。我只会让我弟和我一起躲在我房间里看。而且我有一次去我的表弟家,我一进家门。表弟就拉着我去他房间。我刚进去,就发现我弟书柜上好多查理九世的书,我跑过去看。新出的也有了。我和弟弟就坐在床上看了起来。

查理九世是我第1本最爱看的书了。现在我家还有查理九世的书的。

希望你们也能去看一下我说的这本书,保证看一部就一定会感觉非常精彩的。

写一篇我最喜欢的书作文9

寒假里,我读了很多书,有《格林童话》、《我是朗朗》、《叶圣陶童话集》……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罗尔德·达尔的《魔法手指》。

这本书写的是革利鸽夫妇一家喜欢打猎,每个星期六的早晨,他们都会带着各自的枪,到树林里去打走兽和小鸟。这可气坏了邻居的一位八岁小女孩。这个小女孩有一种与生俱来的非凡本领,每当她怒不可遏时,她的手指就能使出魔法来!这个魔法太有趣啦,它让打猎者和被打猎者彻底掉了个儿,革利鸽夫妇一家变成了野鸭子,他们学习筑鸟巢,学会飞翔,同样每天面对猎人的追逐和惊吓,而野鸭子们则到革利鸽夫妇的家里享受着人类幸福的生活,做饭,玩玩具火车……更为搞笑的是,一天革利鸽夫妇一家竟然被野鸭们的枪瞄着,醒悟的他们保证再也不打鸭子和其他的走兽了,而且把自己的名字“革利鸽”改为“爱鸽”了。

看完这本书,我笑得前仰后合,眼泪都出来了,但更让我感动的是小女孩通过自己的魔法教育了人类要爱护鸟类和动物。作为今天的我们一样也要爱护和保护动物,珍惜大自然的一切,维护生态环境,还我们地球一个绿色的家!

前一段时间,我们国家的大部分地区出现了雾霭,每天上学的路上雾蒙蒙一片,广播里说的都是我们不懂的pm2。5,听大人们说是我们的空气污染太重才造成的,这样的空气使许多年老体弱的人又进了医院,我不知道这样的天空是否还有鸟儿在飞?是否还有美丽的蝴蝶来翩翩起舞?

作为一名小学生,我多么渴望也有一个会施魔法的手指,我多么想用这个神奇的力量驱走灰色的雾霭,我多么想用这个魔力来画出我们五彩的家园!亲爱的小伙伴们,让我们携起手来,从现在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爱护环境,做一个环保的小卫士吧!相信不久的明天,我们会看到雨后的彩虹,也会看到夜晚的星星!

写一篇我最喜欢的书作文10

莎士比亚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

我虽然看过很多书,但我最喜欢的还是《淘气包马小跳》,《淘气包马小跳》系列讲的是废话大王毛超、贪吃鬼唐飞、快步力大的张达和淘气包马小跳四个调皮蛋在一起发生的所有的事他们怀有一颗好奇、善良一群调皮可爱的小学生在课堂内外发生的故事,书里的故事幽默生动、十分逗人。比如说:被同学们称为河马大叔的张达吧!因为他嘴长得大,舌头也大,所以说话含糊不清,把“马小跳”喊成“马到”,“是不是”说成“气不气”,闹了不少笑话。

再说废话大王毛超,你不得不佩服他的口才,有一次,妈妈生气不理他的时候,他竟然对着一盆花说:“给你点阳光,你就灿烂;给你点水你就泛滥。”气得妈妈朝他干瞪眼。

马小跳更逗,他之所以这么调皮好玩,还因为有一个和他一样好玩的爸爸。他爸爸十分同情他的作业多,多得和爸爸玩的时间都没有,于是忍不住帮儿子做,可糟糕的是还写了个错别字,把“真”字少写了一横,结果被老师查出来罚他老爸抄100遍认真的“真”字,你说逗不逗?书中有有很多人物如:淘气包马小跳,漂亮女孩夏林果,同桌冤家路曼曼,笨女孩安琪儿,疯丫头杜真子,小大人丁文涛……每次读到他们的故事都感到快乐无比,对生活充满自信,有时还把自己当成故事中的一员,写的栩栩如生我真是太喜欢这本书了!后面还有许多有趣的故事,如果想知道就快看书吧!书能告诉你天涯海角每个地方发生的事。

《淘气包马小跳》真是一本好书,它让我认识了一个调皮但善良的小男孩,马小跳成了我在书中找到的最好的朋友,给我的课外生活带来很多的欢乐,让我从此更加喜欢读书,并从书中找到更多的朋友,学到更多知识吧!高尔基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说得真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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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人类登上成功顶峰的阶梯,书是到达幸福彼岸的航船。我从小时候就喜欢读书。我读过的书有很多,就像天上的星星数也数不清,今年暑假我读了近十本书,这本沈石溪的《导盲犬迪克》带我走进了一个盲童和一条狗之间,历尽千辛万苦找妈妈的故事。书里的情节有的让我捧腹大笑,有的让我潸然泪下,我陶醉在书中,被阿炯和迪克之间的友谊深深感动。

迪克是一条血统纯正的猎狗,他刚生下来因为长得丑被主人抛弃了。后来被阿炯收养。

阿炯小时候,他的妈妈就和爸爸离婚了,他和继母生活在一起,过得十分困苦,得了眼疾失明了,迪克就成了他的导盲犬。后来阿炯就去遥远的春城昆明找分别多年的妈妈。他和迪克在街头一路卖艺乞讨,历尽千辛万苦,有一位“神秘的阿姨”总会把一元钱放进他兜里,还帮他安排伙食,甚至在阿炯生病时把他接到家里养病。后来阿炯当上了二胡演员。在一次偶然中,阿炯知道了那位阿姨就是自己分别已久的妈妈。

后来迪克这被坏人关了起来,阿炯为了救迪克,放弃了和妈妈相聚的幸福生活,继续和迪克一起去流浪。

迪克虽然是一条长得很丑的小狗,它对阿炯非常忠诚,心灵很美,心灵美才是真正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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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书橱里有各种各样的书,比如《三国演义》、《水浒传》、《十万个为什么》、《成语故事》等等,其中《安徒生童话》是我最喜欢看的书。

这本书里描述了几十个童话故事,塑造了一个个多姿多彩的童话形象——愚蠢的国王、善良可爱的海公主、命运悲惨的卖火柴女孩,丑小鸭等,其中最令我感动的是卖火柴的小女孩。

从前,有一个小女孩,外面下着鹅毛大雪。可她依然穿着裙子,还有妈妈的拖鞋出去卖火柴,冻得直打抖。一辆马车过来了,把小女孩的一只拖鞋弄丢了,另一只拖鞋被一个小男孩捡到了,他说:“长大了,等我有孩子了,我把这拖鞋当小孩的摇篮。”小女孩只好光着脚,一整天了,小女孩一根火柴也没有卖出去,她不敢回家,因为她回去会被爸爸打的。小女孩知道之后外祖母疼爱她。她太冷了,小女孩点着一根火柴,她面前出现一个火炉,正当她把冻僵的脚暖和一会儿时,火柴突然灭了。小女孩又点着第二根火柴,她仿佛看见桌子有鹅肉、蛋糕、苹果。新年的早上,人们发现小女孩躺在墙角,冻死了。

如果小女孩来到这里,我会把我的棉袄给她穿,食物给她吃,让小女孩也过上幸福的生活。

跟小女孩相比,我实在是太幸福了,我还有什么理由不好好学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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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十分喜欢读书,因此我的家里有许许多多的好书,琳琅满目的,布满在大厅的每一个角落。但我最喜欢的是陪伴我度过各样心情的一本书叫《惊人世界地理》。

在今年暑假一场英语培训课上,我们学到地名单词这一课,许多地名,同学们甚至老师都不清楚。我见同学们一个个皱着眉头,挠着脑袋,这时候我却微微一笑,我知道我的宝贝终于要闪亮登场了。我拿出了这本《惊人世界地理》给大家详细地读了各个地方的位置和特点。读完后老师便夸我有一本好书,当时的我心里就像吃了蜜一样甜甜的,我为我的宝贝而骄傲。从此以后,我便更喜欢它了,现在我们在一起就像老鼠离不开大米一样^v^不离不弃、如影随形”,这书的味道真甜啊!

一天晚上,夜深人静,家里除了我一个人还清醒着,其他人似乎都睡熟了。我的手里拿着宝贝,带着手电筒心在被窝里一页两页地阅读着它。当时的我就像一位工人正在矿洞中挖矿一样艰辛,但我乐此不疲。不知道什么时候,奶奶神不知鬼不觉地进入我的房间,掀开被子发现了我的秘密,就狠狠的批评了我一顿。说这样看书很容易损伤眼睛,也影响正常休息。批评声还惊动了其他人,大家过来一看也把我批评得狗血淋头……这滋味苦啊!

其实在这本书的阅读过程中,还发生了很多很多其它的故事,那种兹味除了甜和苦,还有很多,但在读书的各种滋味中快乐是最享受的,我爱读书。

写一篇我最喜欢的书作文14

人没有了书籍就像鸟儿没有了翅膀,我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从幼儿园到现在书一直是我们形影不离的好朋友,是我们随身携带的老师,不知不觉地给我们知识,带领我们成长。

随着我们年龄的增长我们读的书也会越来越多,最近看过的书能打动我,让我爱不释手的一本书要数《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了。

积极乐观的海伦。主人公海伦是一个盲人,但她并没有因为自身的缺陷而自暴自弃,在老师的鼓励和引导下努力学习开心的生活,正是她的自信、拼搏考上了心意的大学,开启了美好的生活……

勤奋好学的海伦。由于她不能记录老师课堂讲的笔记,不能像其他孩子一样快速轻松的学习,当别的孩子下课玩耍的时候,当别的孩子放学回家的时候,她却在用心地听老师一点一滴的讲给她听,她觉得时间很珍贵,每一分没一秒都要珍惜。所以她取得的优异成绩要比普通孩子付出几倍的努力!

热爱书籍的海伦。不知不觉的学习中海伦越来越爱看书了,尽管这需要莎莉文老师唇读帮助,仿佛只有书能给她源源不断的能量,给她指明了前进的方向!

温柔善良的老师。海伦是不幸的但同时海伦又是幸运的,因为他遇到了她人生的贵人——莎莉文老师。是莎莉文老师及时的给了海伦一双温暖的手,给了她生活和学习上无微不至的照顾,宁愿牺牲自己的时间无怨无悔地帮助海伦。

这是一本非常好看的励志书,我由衷地敬佩无私奉献的莎莉文老师,她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一个老师至高无上的精神,教会我们学会去爱。盲人海伦锲而不舍、勇于拼搏的画面时常闪现在我眼前,是我们学习的榜样。作为现在有着优越条件的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努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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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歌颂了人们的美好的心灵,这本书故事有时令人感动,有时也令人捧腹大笑,它就是加拿大作家蒙格玛丽写的绿山墙的安妮》。

这本书的大致内容是:安妮、雪莉从小父母就不在她身边,好心的邻居将她扶养到了6岁,就把她送进了孤儿院,住在绿山墙岛上的马修和玛瑞拉收养了她,玛瑞拉严厉地教育安妮,她上了学,在家里也是一位能干的小姑娘,并认识了戴安娜,很快,安妮因为诚实纯真的性格得到了真挚的友情,她和戴安娜是一对不分彼此的好朋友,安妮因为天真活泼爱幻想而闹出了不少笑话,她通过努力学习,考上了一所很有名望的大学,马修被击倒后,安妮为了照顾生病又寂寞的玛瑞拉,放弃了大学,到家乡当了小学教师。在马修和玛瑞拉收养安妮时,我体会到了他们的善良;在安妮和戴安娜所发生的事情时,我体会到了她们纯真的友谊;在安妮努力学习时,我体会到了她强烈的上进心;在玛瑞拉严厉教育安妮时,我体会到了她的用心良苦……街道上,一位衣衫简陋的小女孩用乞求的目光看着过路的行人,可没有一个人可怜她停下来给她钱…‥我问了问她的情况,原来这位小女孩的父亲去世了,母亲最近又病倒了,她不得不放弃学习来这儿乞讨,为母亲治病,我联想到了与她身世有几分相似的安妮,便把身上所带的钱都给了她,行人也纷纷赞叹这位小女孩的孝敬心,都解囊相助。

这就是《绿山墙的安妮》带给我的启示和帮助。六年级:龚怡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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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出自美国文坛巨匠露丝怀特女士笔下的《爱的故事》。这本书曾荣获“纽伯瑞儿童文学奖”银奖。书中讲述了在1953年10月,一名l2岁的女孩与表哥梧罗从失去父亲和母亲的噩梦中凭着坚强、豁达的意志而苏醒过来。最终,女孩知道父亲自杀的事实,表哥也知道母亲失踪的实情。他俩用爱的阳光驱散了心中的阴霾。

令我感受最深的片断就是在一个风和日丽的上午,姬赛的外婆告诉了她有关父亲自杀的事实:那是一个秋天的午后,满山遍野的金黄色,在一个幸福的家庭里,母亲叫小姬赛去叫父亲吃晚饭,小姬赛来到了主卧,她敲了敲门,可是没人,她从窗外往里看。啊!一张脸上满是血,这就是爸爸!姬赛不懂父亲自杀原因,可在今天,她终于了解了。姬赛走到窗前,脸上挂着眼泪。是啊!要是换成我也会伤心的。姬赛的心里一定很难过,她在12岁时才知道真相,大人足足隐瞒了她7年。姬赛是一个懂事、很能谅解别人的孩子,她并没有对大人生气,这体现出了她的高尚品质。

在这本书中有许许多多的人物,但是对我来说,只有梧罗——姬赛的表哥,这个人物还令我记忆犹新。他勇敢,因为他了解要想知道有关母亲失踪的事实真相很渺茫,但他却依然相信,母亲会回来的,他很勇敢地去面对生活。他豁达,因为他的开朗而成为了校园的“风云人物”。就因为他的这两个性格,所以具有强大的感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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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长大以来,我读过许多书,但我最喜欢的一本还是当《红楼梦》莫属。它是由曹雪芹编写的四大名著之一。

我认为,一本书,久传于世,盛而不衰,且在我国文学上占有一席之地,这无疑肯定了《红楼梦》这本书。这本书讲了一个大家族由盛到衰的演变历程,但最令我着迷的,却不是这点。而是贾宝玉与林黛玉的爱情。贾宝玉和林黛玉两人情投意合,最后却碍于种种原因没有在一起,以悲剧的方式收尾。

当时的封建社会,有这样一句话∶“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家中的长辈并不支持贾宝玉娶体弱多病的林黛玉,而更倾向于条件更好的薛宝钗。贾母虽对贾宝玉的婚姻有绝对的话语权,但她对林黛玉的喜爱只是对外孙女的喜爱,而不是对待孙媳妇的喜爱。于是他们的爱情就如埋在巨石下的嫩芽,见不得光。

贾府是要靠男子维持富贵的,所以贾宝玉一定会进京赶考,入仕为官,而这都需要她的妻子来操劳大大小小的事务。而林黛玉在后面连自己都照顾不好,更何谈去操劳整个贾府了。而薛宝钗却不一样,她非常健康,也有精力去打理。

林黛玉是性情中人,直来直去,敢爱敢恨,敢作敢当,透着一股人人平等的信念。而薛宝钗就像那个时代的大家闺秀的典型,她为人圆滑,更懂人情世故,她似乎更适合当那个时代封建大家族的媳妇。

种种原因,导致二人相爱不能相守。这边锣鼓喧天,热闹非凡,另一边却是肝肠寸断,苟延残喘。可怜的是,林黛玉到死也以为是贾宝玉负了她。贾宝玉在成亲的时候,一直以为将与他厮守一生的是他最爱的黛玉,不敢在拜堂的时候掀盖头,怕黛玉会生气,眼里满满的期待,却都在掀起盖头的一刹那支离破碎。如果他早些掀开盖头,结局会不会不一样?答案是,世上没有如果。

林黛玉和贾宝玉是我最喜欢的书《红楼梦》的主线人物,亦是我心中的意难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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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就是知识的源泉,人类进步的阶梯,而令我最喜爱的,便是《简爱》这本书。书中主人公简?爱有一颗坚强高尚的心,她顽强的精神打动了我,使我迫不及待的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世界名著。

《简爱》是英国作家夏洛蒂勃朗特的代表作,主要通过简?爱与男主人公罗切斯特之间一波三折的爱情故事,她借一个出身贫寒的年轻女子的奋斗经历,抒发了自己内心深处的情愫。

女主人公简爱她是一个积极向上,不向困难折服的人,虽然她出身卑微相貌平凡,但她并不为此而自卑,她拥有者自立自强,不向命运低头高尚人格。

简爱生存在一个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环境。从小就承受着与同龄人不一样的待遇:姨妈的嫌弃,表姐的蔑视,表哥的侮辱和毒打……然而,她并没有绝望,她并没有自暴自弃,相反,而是换回了简爱的坚强不屈的精神,一种可战胜一切的内在人格力量。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悲惨的女孩简爱从小受人欺负,饱受着肉体与精神的摧残,决定离开孤儿院开始工作。终于她被聘用成了一家庄园的家教,在这忧郁空旷的庄园,她以真挚的情感和高尚的品德赢得了主人的尊敬和爱恋,谁料命运对她如此残忍,她为这段婚姻又付出了难以计算的代价,但自始至终她都一直坚持着自己的信念,执着自己的理想与追求。上天终究不会薄待那些正直勇敢的人。最终,经历了种种困难,简爱终于收获了真诚的爱情。

“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到彩虹?”这是简爱的真实写照。她经历了风风雨雨,最终获得了最真诚的爱情。生活中,像简爱一样的人很多,他们历尽了磨难,以善良的心赢得了别人的信任,从而也结出了甜果。

简爱从生活上鼓舞了我,从人格上触动了我,如一杯水,净化了人们浑浊的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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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雪莱曾经说过:“书籍是我永远的朋友。”狄德罗曾经说过:“不读书的人思想就会停止。”老师也常对我们说:“选择书就像选择朋友,选择朋友就像选择书一样。”我在人生中就交到了一个“好朋友”——《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岁零九个月的小海伦,因一场疾病被夺去了听力和视力,从此以后,本来一个健康快乐的小女孩变得不愉快起来,在她的世界里是一片黑暗的,直到她的家教沙利文小姐来到后,又让小海伦的世界明亮起来。沙利文小姐教她写字、阅读,在她不懈努力和沙利文小姐的教导下,海伦·凯勒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哈弗大学,大学毕业后,海伦·凯勒开始投入到帮助盲人、捐赠等项目中。

海伦·凯勒是一个很坚强的人,在她五岁那年,她已经能把洗衣间里的衣服叠得整整齐齐的,还能分辨出母亲和姑姑出门要穿的衣服,客人来家里的时候,母亲招待他们,客人走时,她会向客人挥手道别。我是一个健全的人,可是我仍做不到这一点。所以她教育了我,也深深感动了我,我的这个“好朋友”深深的教育了我,感染了我。

书让我懂得许多知识,书让我知道了坚持不懈,书让我陶冶性情,书永远是我最好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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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你是我的.阳光》 ,书中的主人公是两只小猪 ,一只小猪叫嘟嘟,他有着粉红色可爱的小脸!他非常喜欢外出旅游和探险,去过许多国家和地区,他很聪明,还懂很多东西;另一只小猪叫巴豆,他非常善良,喜欢呆在家里,他很会做家务,并且会做各种好吃的东西!他们住在在一个名叫“喔的咯咯喔咯的”的小镇里 ,他们是一对非常好的朋友。

嘟嘟和巴豆快乐地过着每一天。突然有一天,巴豆发现嘟嘟不知为什么闷闷不乐了 !巴豆决定想尽一切办法让他的朋友重新快乐起来:他先是做了一个嘟嘟最喜欢吃的冰镇水果大冷盘,可是嘟嘟吃过之后,只是露出一个笑容,仍然闷闷不乐;巴豆又决定陪着嘟嘟去漂流冒险,虽然巴豆差点被吓死,但嘟嘟却不觉得有什么刺激,因为他经常出去冒险,结果嘟嘟依就闷闷不乐;最后,巴豆猜嘟嘟一定是觉得太寂寞了,于是邀请了森林里的朋友来陪伴嘟嘟,大家一起唱歌、捉迷藏,可是嘟嘟还是闷闷不乐!

过了几天,“喔的咯咯喔咯的”下了一场可怕的暴风雨 ,大雨过后,天气晴朗,空气湿润,鸟语花香 ,嘟嘟露出了开心的笑容,他不再闷闷不乐了!而且他也不再记得自己有闷闷不乐的时候了,看见嘟嘟脸上的笑容,巴豆开心极了,而嘟嘟虽然没有对巴豆说“谢谢”,但是他在心里对自己说“朋友是必不可少的”。通过读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友情的重要,听了我讲的这个故事,小朋友你有什么收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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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人类的好朋友,更是我的心灵补剂,它就像是阳光像是空气,像是水,对我来说,是那么样的不可或缺,因此,我喜欢看书,也看了很多书,但是,在众多的书籍之中,我最喜欢的,还是这本《上帝派来天使》。

这是一本温馨的书,故事很长,却处处充满温暖,而故事中的内容,则是以一只泰迪熊的视角为出发点,小熊为了完成小主人彩子一家人环游世界的心愿,而被来往的各地的旅人带在身边,途中,小熊遇到了许许多多不同的人,不同的遭遇,不同的温暖、关怀,小熊还收到了很多礼物,有小木鞋,有稻穗,还有照片……随着每次经过的国家,每次托付的人,小熊的小包包就多增加一些东西,虽然在这途中,小熊几度的差点“客死异乡”,但是,命运还是让它完成了任务。

故事中最令我感动的地方是,当曾经帮助过小熊的小女生妍妍收到朋友寄来小熊和彩子合照的e-mail时,那激动落泪的片段,让我也好像身置其中一般的不禁想哭了起来,就像是小熊在我心底活了起来一番,是那么样的不可言喻,那么样的动人心弦,紧紧的牵动着我的心。

故事中的妍妍有说过:“熊熊,虽然从现实方面来讲,你只是一堆棉花和布料组成的一个物体,但是有很多人在你身上赋予各式各样的情感,所以,你是不一样的。”看到这里,连我都不禁开始羡慕起小熊了。

这本书带给我许多感触,让我体会到,幸福,并不是只有单一模式,或着是特定的人才给得了,就算是素不相识的陌生人捎来的一封信,一个礼物,也能像故事中的彩子那么样的幸福洋溢,令人倍感温馨,好像可以把所有烦恼都抛到九霄云外一样,看到这里,你不妨也快去挑一本书,坐下来,好好感受,这其中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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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只小猪,他在小时候被小女孩所饲养,可当它长大以后,爸爸强迫地把小猪送到了农场里。农场中的伙伴为了给它制造逃跑的机会,它们花了很多时间。小猪威尔伯却因为食物的诱惑回到了那个农场。从此没有动物愿意和它说话了。

有人说过:“友谊是人类坚硬的后盾。”友谊能使一个人产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友谊可不仅仅是两个人随便可以产生的。也许很多人每天都说自己很讲义气,可真当自己的朋友

有困难的时候呢?是否愿意为朋友伸出援手,而不是自己落跑?当朋友被骂的时候,你是不是会为朋友背黑锅而心甘情愿又不会去后悔呢?

我认为友谊不是挂在嘴边,随随便便可以将的。我认为友谊都是靠一个人的实际行动去证明的。当你为了友谊,牺牲了某个东西或做了某些事,再去说你讲义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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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当周末,我就在“补充”我的精神食粮——读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狮童》。

《狮童》中最感人的故事就非“黑眼睛”莫属了。

在周五的阅读馆讨论会上,我们每个人都拿出了自己心爱的压岁钱捐给藏羚羊保护组织。

他们的回信使我很惊讶:巡山队有时一天只能行进12米,一碗方便面几个人分!

他们可以做条件好的工作,却选择了如此恶劣的自然环境,去做这份慈善工作。真是太伟大了!

我觉得每一个人都要爱护动物,哪怕是一只蚂蚁。无论怎样都一定要做一个善良的人。看那些藏羚羊很可爱,可是也许它们的妈妈就失去了生命。

爱护动物,从点点滴滴做起。我爱读书!因为读书不但让我长知识,还让我学会了很多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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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成长路上总离不开书的陪伴,每读一本书我们的知识更丰富,我最喜欢的是《西游记》。

西游记主要讲的是:孙悟空、猪八戒、沙僧、唐僧师徒四人。经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得了真经修成正果。脱胎换骨,各司其职,共享其乐。

我很喜欢这种拥有大胆的艺术想象力的书籍,对四位主角都深有研究。孙悟空身为大师兄,性格刚开始放荡不羁神通广大,后经历磨难,一心保护唐僧,功劳最大。猪八戒二师兄好吃懒做,却又在关键时候与大师兄团结一心,为保护唐僧做出很大贡献。沙僧三师兄任劳任怨,老实忠诚,没有太大本领,总是默默无闻走在最后。唐僧是师傅慈悲为怀,有时却不太明是非,常常被别人抓去,幸好有徒弟相救。

他们师徒四人,取长补短,互相扶持,经历了不少危险,几次想放弃都挺了过来,每次战争反而让他们更加厉害,团结一心。我觉得这就像我们的人生,每一次的挫折都使我们成长,那些妖怪就像人生的过客,告诫我们,留下回忆和启示。如果不向失败低头勇往直前,就会和唐僧他们修成了正果一样,拥有更加美好的人生。

不经历风雨,哪能见彩虹!如果当初孙悟空一个筋斗云去西天,定取不到真经。

我喜欢这本书,更要铭记这本书带给我对人生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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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岁的女孩熊苗苗(小熊)是一个单纯、可爱的孩子。爸爸每个周末都要回家,可是这个周末,小熊因为和同学一起去看演唱会,回家晚了,没有见到爸爸。一个星期后,妈妈突然告诉小熊,爸爸被公司调到遥远的长春工作了,小熊又惊又急。紧接着,妈妈莫名其妙地带着小熊搬到了外婆家。而原先的邻居告诉小熊,小熊家客厅的灯在午夜亮了,她爸爸的身影若影若现……

凭着女孩子的直觉,她猜想爸爸妈妈可能离婚了。于是,她一边忍受着心里的疼痛,一边偷偷用妈妈的手机给爸爸发短信、在QQ上和爸爸说话,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想让爸爸妈妈和好。但是,可怕的意外发生了,妈妈做生意被骗,心力交瘁,奶奶病重,爸爸手机停机,QQ头像暗淡……一段妈妈的日记,让小熊更加肯定了自己的猜想。

寒假的某一天,QQ上爸爸的头像突然闪烁,兴奋的小熊独自一人离家出走,踏上了开往长春的火车……她究竟能否找到爸爸,并且把爸爸带回到妈妈身边?爸爸妈妈难道真的想要离婚?最后的结局如何?爸爸和妈妈真的离婚了吗?爸爸到底会回来吗?悬念重重的背后是到底是什么?

最感人的不止是爱情,最浪漫的不止是约定,最让人肝肠寸断的一定是世界上最爱你的那个人消失了……多么感人的开头啊!它深深打动了我,不与自主的读完这了本书,但现在我的心依然沉浸在这个爱意绵绵的世界里。

内容现在记忆犹新,图片历历在目,像深深地刻在了我的脑海里,一部潸然泪下的小说,一个在你周围充满爱与力量的故事!是亲情的背离,还是爱的升华?翻开《我会好好爱你》,走进一个爱意绵绵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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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说我喜爱的书那真是太多太多,但我最喜爱的要数《淘气包马小跳》了。因为每当我生气时,看看这本书就会情不自禁的笑起来。

这本书写了废话大王毛超、贪吃鬼唐飞、快步力大的张达和淘气包马小跳四个调皮蛋在一起发生的所有事情。

他们虽然调皮,但有时候也非常乖巧、善良、乐于助人,而且他们很精诚团结。

记得有一次,在天桥上,他们发现卖花的小妹妹被人所逼时,当问到小妹妹为什么没上学时,她东张西望、说起话来吞吞吐吐。聪明的丁文涛发现了异常情况,于是他们采取分组——盯梢——报警等各种办法,最终把那个坏人绳之以法,把小妹妹从魔爪中解救出来。

在他们新校长的车子没油时,还是他们把她的车子推到了加油站。他们虽然迟到了,但还是很开心,因为他们又做了一件好事。

在班里,小大人丁文涛开了一个“慈善银行”,就是把做的好事存进去。谁知马小跳为了做好事,把老奶奶的鸡蛋摔破了,把一位小男生吓哭了……

他们为了帮同学的爸爸找撞伤他的人,但万万没有想到那个肇事者真竟是热心帮助他们破解线索的人,是啊,往往有些事是我们料想不到的。

从看了这本书,我知道了原来淘气包这些人并不是我们想象的那么坏,只要你仔细观察就会发现他们拥有一颗乐于助人善良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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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一把钥匙,能开启世上所有的门;没有一首诗歌,能赞颂世上所有的美妙;没有一只墨笔,能写尽世上所有的沧桑;却有这么一本书,在我面对困难时鼓励我,在我受伤时抚慰我游移的心灵,在我挫败时激励我,为我的人生打开了另一扇不同的视野。

还记得那次演讲比赛前夕,我自认有丰富的经验,便心不在焉、潦草应付准备比赛,以为能够轻易的拔得头筹,却因为心高气傲而落败。正在悲伤之余,老师送我一本书,希望鼓励我重新振作。书的封面有一位中年男子,脸上漾着属于成功者自信的微笑;烫金的大字─世界因你而不同,映入我的眼帘,从此,它就成了我生命的转捩点以及人生道路上最重要的指路标。

其次,就是要心中有梦、筑梦踏实:‘梦想’,是成功的蓝图﹔‘实践’,是成就的道路。读完这本书获益最大的是-要让自己的生活拥有梦想、要让自己的生命充满理想,为它努力、为它拚搏。李开复勇于坚持自己的理想,努力登上人生中的峰顶,所以我更应该把持着坚定的意念,朝自己热爱的舞台迈进,怎能为了一次的失败,就一蹶不振而打退堂鼓了呢?

最重要的,就是虚怀若谷、谦虚为怀:面对成就、名利及声誉,李开复总是笑而不答,他认为人生的路途是一趟永远破不完的关卡,不能只因为几次的成功就放任自己堕落。这一次比赛的惨痛教训让我知道─弯腰是最好的姿势,唯有谦虚的面对每一次的挑战,才能不断超越自己,再创人生下一个巅峰!

“想象有两个世界,一个世界有你,一个世界没有你,让两者的不同最大,最大化你的影响力,这就是你一生的意义。”这段话对李开复产生了极大影响,对我也开始有了剧烈的变化。我最喜爱的一本书──世界因你而不同这本书使我懂得:唯有不断的追求卓越,才能缔造一个全新的自我。我愿意尽一生的努力,我相信总有一天,世界会因我而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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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书犹如一汪清泉,澄净身心;一本好书犹如一阵清风,放飞思绪。最近我读了吴承恩的《西游记》,这本书让我获益匪浅,深有感触,下面就让我来给大家介绍这本书吧。

《西游记》里的主要人物有唐僧,孙悟空,猪八戒,沙僧,他们各有各的特点。唐僧内心坚定、一心向佛;孙悟空神通广大、勇敢无畏;沙僧吃苦耐劳、忠厚老实;而猪八戒却心地善良、好吃懒做。

这本书里我最喜欢孙悟空这个人物了,因为孙悟空有火眼金睛,他神通广大、本领高强,不管在取经道路上遇到多大的困难,他都能一一克服。其中,使我印象深刻的一段故事是“三打白骨精”,主要讲了白骨精想吃唐僧,三次变换人形来迷惑唐僧,但不管她变成什么样子,孙悟空的火眼金睛都能看穿白骨精的阴谋。最终孙悟空把白骨精打死,战胜了妖怪,保护师傅继续前往西天取经。

我之所以喜欢孙悟空,还因为他勇敢无畏。他坚信不管遇到什么困难,只要坚强勇敢,与困难作斗争,就一定能战胜困难,所以他十分让我敬佩。

读了《西游记》这本书,我明白了在生活中,我们不管遇到多少困难,都要振作起来,迎难而上,绝不能被困难打倒,决不能向困难低头示弱,因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风雨过后看见彩虹。所以,希望大家遇到困难时一定要振作起来,做一个坚强不屈、勇敢向困难挑战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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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也是精神食粮。有了书籍人才会进步,才会发展。我看过许多好书,可我最喜欢的却是《巴黎圣母院》。

这本书是法国作家雨果的著作,主要讲了圣母院的主人克洛德收养了一个弃婴,这个弃婴长的奇丑,但心地善良。克洛德给他取名卡西莫多,并将他抚养长大。某一天,克洛德对一个吉普赛少女一见钟情,但得不到她的心。克洛德便用教会的力量把少女送上了绞刑架,卡西莫多知道后,冒着生命危险救出了少女,可克洛德依旧不死心,当他准备再次加害于少女埃斯梅拉达时,却被卡西莫多从钟楼上推下,当卡西莫多知道自己的救命恩人的心肠如此歹毒时,心里百感交集,但最终还是将克洛德推下钟楼,自己也以死谢罪。

当我读完这本书的时候,真切地体会到了人性的真善美。主人公一个相貌堂堂,却心肠恶毒,一个丑陋不堪却心地善良。他们的命运各不相同,有着不同的结局,这全在自己的所作所为当中呈现了出来。这位“法兰西的莎士比亚”让我钦佩,因为他将人性在书中表达的淋漓尽致,读者读完后荡气回肠,久久回味。

“书犹药也,善读者可以医愚”。这句名言也是告诉我们多读书就一定会有收获,一定会成长,一定会更加聪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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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有自己最喜欢的一本书,当然,我也不例外,你要是想知道的话,就不妨告诉你,我最喜欢的书就是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狼王梦》!

这本书大致内容是:一只母狼紫岚失去伴侣黑桑后,为了实现黑桑当狼王的梦想,训练他的幼崽当狼王,然而,厄运不断降临这个家庭,它生下的狼崽无一成为狼王,三头小公狼也都过早夭折了。到了老年,还被唯一的亲人媚媚赶出了石洞,饱受孤独之苦。

通过这本书,我看到了紫岚身上的伟大母爱。在为了不让蓝魂儿落在猎人的手里,不惜一口把它咬死;在双毛从树洞里把狗熊鼻子咬破,跳出来时,紫岚第一个冲过去,直到确认双毛浑身上下没有受伤的情况下,才安心下来;在黑仔进洞捕食草兔时,紫岚都确保好安全才让他进去;在为了媚媚不和吊吊在一起,勇敢和吊吊搏斗,等等,这些都体现出了紫岚伟大的母爱的表现。现实生活中,我们的母亲也是这么爱我们,我们也要去珍惜母爱。

我不仅敬佩紫岚母爱的伟大,更敬佩它遇到困难不退缩的精神。

紫岚被双毛打断腿后,它不是放弃了,而是更加努力的培养双毛。紫岚的狼崽快饿死了,它不是消极等待,而是勇敢地去鹿场偷鹿。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应该向他学习。

记得有一次,那是个美术课,老师教我们用彩墨画鱼。老师教完我们,便让我们自己练习,我不一会就画完了。我一看,什么呀:扁扁的鱼又细又小。于是,我不准备学了。可是我忽然想起了紫岚,于是,我又坚持下去,终于,我成功了!我心里像吃了蜜一样甜。

自从读了《狼王梦》这本书,紫岚的精神便时刻鞭策着我,鼓励着我。我,也要成为一个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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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书是《查理九世》。我喜欢书里面的主人公查理和墨多多,因为他们十分坚强,不屈不挠,甚至为了拯救地球不惜付出生命。他们这种精神深深地感动了我。

主人公查理,是只有皇家血统的狗,它被墨多多称为疯狗太郎。但它是DOOD冒险小队的老大,每一次冒险在最危险的时刻提示墨多多他们。它穿着西装,戴带蝴蝶结。那蝴蝶结其实是墨多多爷爷发明的变声器,但是变声器遇到巨大磁场就会失效,离开就能用了。

查理非常聪明,它帮DOOD冒险对获得十几枚优秀冒险队徽章。比如说,在二十一册查理帮墨多多他们寻找到著名的昆虫学家,并且发现生活在沙漠的族人。在十九册查理帮墨多多破解了山丘公园怪事之谜,还把凶手可风捉到了。还有,在十三册里查理又帮DOOD冒险小队发现了唐人街四十号的秘密和地下商城的鬼公主的秘密,他们获得一张黄金地图和一枚徽章。

另一个主人公是墨多多,他有一个外号叫“问题多多”。因为他非常喜欢提问,所以获得这样一个“美称”。他一直想成为大侦探家。

我喜欢查理的聪明、乐于助人,也喜欢墨多多爱问问题,这样我们可以获得更多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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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我们都不陌生,它就是著名童话作家杨红樱所写的。它讲的是由调皮的马小跳,大嘴巴张达,机智的毛超,大肚皮唐飞四人在童年发生的故事。

《淘气包马小跳》,每一本都描述着一个故事,一个经历。像在《天真妈妈》中的家庭新闻,写的就是马小跳向大家讲述自己的妈妈。马小跳虽然是个成绩差,调皮捣蛋,让老师费心的一个小男孩,可他是一个童年的快乐者,一个富有孩子气的人。马小跳就是童年的捍卫者,是我们身边的伙伴。马小跳让我们认识到孩子都是单纯的,可爱的。

一翻开书,我就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这些书都使我百看不厌,它是我最喜欢看的书,因为它生动,有趣。马小跳在我的眼中跳来跳去,他那调皮的身影,憨厚的笑容。使我对书有了另外一种体会:并不是只有漫画书才好看,文字书也很好看。让我们回到快乐时光,让我们在童年留下一段美好的时光。

马小跳的父母望子成龙,我们的父母何尝不是呢?马小跳的父亲爱玩,母亲爱哭,但是,他们都希望马小跳能成材。老师对我们也是如此,马小跳让他的秦老师可操了不少心,但是秦老师还是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百般关心他。马小跳也会担心老师,一次,秦老师病了,他就和伙伴们一起去探望老师,并保证不会调皮。秦老师在生病时最担心的,也是班上的四个捣蛋鬼。我们的老师当然也是这样,一日为师,终生为父。老师在讲台对我们的谆谆教诲,在台下的呵护关怀。让我们懂得了做人的道理。从低年级无知的小孩子,到高年级的哥哥姐姐。在这期间,多少次关爱,多少次教育在我们身上。是老师,让我们学会要尊敬长辈,关心别人。是老师,寄希望于我们成为有知识,有理想的人。我我衷心地希望所有的老师能够身体健康。

我现在的朋友很多,马小跳也和他的三位朋友:唐飞,张达和毛超一起快乐玩耍,,肩并肩地走过小学,朋友不但是最好的陪伴者,而且是患难与生死之交。

读了《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后,我了解到了很多:童年是一生中最纯真,最有趣的时期,它就像流星一般闪亮;像蜜糖一般;像宝石一般珍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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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妈妈买来了《爱的教育》这本书后,我就被书的内容深深地吸引了。我是一口气读完《爱的教育》的,我流泪了,我的心已经承认这是一本洗涤心灵的书籍。吸引我的,并不是其文学价值有多高,而在于那平凡而细腻的笔触中体现出来的近乎完美的亲子之爱,师生之情,朋友之谊,乡国之恋……这部处处洋溢着爱的小说所蕴涵散发出的那种深厚,浓郁的情感力量,真的很伟大。

书是通过一个小学生记日记的形式,记述了他的所见所闻,反映了社会各个阶层的状况,以高尚的爱心情感组成了一幅幅生动的人生画卷,带给我爱与美的享受。它通过对生活的朴素的描写,使我感受到人类是多么需要相互关心、相互理解、相互帮助。

书的内容莫过于两个内容,一个是主人公安利柯的日记,如:《开学的第一天》、《马戏班的孩子》、《报复》、《虚荣心》、《听老师讲盲童》等等,另一个则是每月故事,如:《小抄写匠》、《爸爸的陪护人》、《万里寻母记》、《少年旗手》等等。更能使我落泪的是每月故事,每个故事的篇幅都是那么的长,那么的催泪。我记忆犹新的莫过于《爸爸的陪护人》。故事讲的是一个乡下少年西西洛收到父亲的纸条赶往医院看望父亲,由于多年未见,父亲的纸条不明,后来又出院了,西西洛和护士都误把另一位老者当成了西西洛的爸爸。直到一天,西西洛的爸爸出现在了病房才知道自己搞错了。可正是这样,西西洛却仍没有回去,他一直守侯到那位老人到死。虽然故事就是这样,我却哭了好几回:一开始为西西洛爸爸病成那样而难过,接着就是为西西洛如此孝心而激动,最后又为西西洛知道不是自己父亲的情况下仍然守侯到老人死而感动。这种事情在先在确实不可能发生,但是它却洋溢着爱的气息。那位老人一定早就知道西西洛不是他孩子了吧!他死前一定很高兴。我常这样想。比起每月故事,主人公的日记就平缓多了,但是却同样充满了爱的气息。

文学是比鸟飞的还远的梦想、比花还开的美的情感、比星星闪得还亮的智慧,是我永怀的信念。《爱的教育》使我受益匪浅,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真不愧是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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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这样一本书,它只是一部小说;有这样一本书,它让我懂得了要珍惜友谊;有这样一本书,它像面包一样吸引着我。每天放学后,我都要把它多读几遍,因为它让我懂得了怎样写作。它是谁?它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迷糊蛋与蹦蹦猪》。

《迷糊蛋与蹦蹦猪》主要讲了蹦蹦猪是一只外星猪,因为飞船坠毁,不得不留在地球上。当全校最有名的迷糊蛋遇见蹦蹦猪时,他的生活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迷糊蛋很聪明,而蹦蹦猪既乖巧又乐于助人。

迷糊蛋想学一身好本领,就和蹦蹦猪去深山老林练独门武功,成为武林高手。迷糊蛋遭遇绑架的时候,蹦蹦猪运用自己的智慧化险为夷,成功救出迷糊蛋。在足球赛上,他们勇敢的奔跑着、追逐着,让同学们目瞪口呆,获得了全校“足球小将”的称号,并且成了城市里捉小偷的反扒英雄。

终于有一天,蹦蹦猪接到天外来信,决定完成考察地球古代宝藏的工作。在迷糊蛋的强烈要求下,他们一起开始了新的旅程。

这本书让我感受到了迷糊蛋与蹦蹦猪之间真挚的友情;让我感受到了他们生活的有趣;让我感受到了他们旅途的快乐。人们常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因此我们要多读书,读好书,这样我们才能不断的进步,那么对于我们喜欢的书而言,不更应该多读几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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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书架上有很多书,我最喜欢的一本要数我暑假读过的美国女作家苏珊柯林斯的代表作《饥饿游戏》了。这本书最打动我的是女主角凯特尼斯在逆境中不断抗争,在磨难面前无所畏惧、坚韧不拔的精神。

这是一本科幻小说,故事围绕着一个虚拟的一百多年后的美国大陆展开。此时的美国面目全非,一场战争过后,他们引以自豪的民主制度荡然无存,统一的^v^合众国分裂成了13个区域,新的^v^帕纳姆在首都掌控大权,其他的区域负责为首都制造产品。每三年,每个区域都要向首都输送一男一女两名少年,前往首都参加“饥饿游戏”。这是一档电视节目,是新^v^为了威慑每个区域接受统治不再反抗而开展的真人秀节目,节目规则非常残忍,选手之间相互厮杀,最后只有一个人能活着走出竞技场。住在12区的16岁少女凯特尼斯代替妹妹参加了“饥饿游戏”比赛,在比赛中她不是体力最强最有胜算的一个,但是她懂得观察,运用环境和自己的优势,在比赛中与同伴一起战胜了猜忌与怀疑,共同战胜了比自己强大的对手,赢得了比赛逃出了竞技场。凯特尼斯与同伴的胜利为其他13个区推翻帕纳姆^v^的独裁统治带来了希望,他们联合起来取得了革命的胜利,解放了人民。

苏珊柯林斯虽然是一名女作家,但对书中竞技场、革命场面的描写,能让人身临其境的感受到剑拔弩张的紧张感和热血的气氛,颇有几分男性的大气。而苏珊柯林斯对书中女主角凯尼斯感情及内心挣扎、抗争、痛苦的描写又很细腻,又体现着女作家特有的细致。

《饥饿游戏》每读一遍,体会多一层。推荐大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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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句话说得好,书中自有黄金屋,多读一本书,就多一条活路,比如说你出去野生的时候,你这时看了一本关于在外出的时候遇到危险如何自救?这时你就又多了一条活路。

他和宝葫芦的相遇是在一次钓鱼当中,有一天王葆他去钓鱼的时候,十分意外的捞到了一个宝葫芦,这个宝葫芦可以帮他实现很多的所有的愿望,想要什么就有什么,想要吃的就会有许多好吃的出现在他的面前,里面的其中一个故事,让我替王葆同学捏了一把汗。

这个故事的小标题名字叫考试风波,有一天,王葆来到了教室,第一杰克要数学考试,王宝不知道,第一节课要考试,而且最近的心思也没有放在学习也没有复习,一题也不会,于是王葆盯着面前,那张白白的卷子,一题也没有,难不成宝葫芦坏了?王葆生气了,这时刷刷刷地一阵笔声,三个同学把卷子交了上去,但是这时卷子突然出现在了王堡的秘密,面前上面他的那张卷子写满了密密麻麻的字原来是宝葫芦使用了魔法偷了同学苏鸣风的试卷写上了王葆的名字这让王葆受到了老师的批评和同学的嘲笑。

读一本书就多一条活路,我很喜欢张天翼爷爷写的这本书能让我学到关于童话的知识书这种东西多读只会越来越好,我想起了毛爷爷说的一句话,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书不可以一日不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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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365好故事这本书很有趣,它讲了很多小动物。

我知道了有一篇叫智惩丑丑怪,丑丑怪总是吓唬大家,老鹰和精灵兔在想办法管住它,让它不要再吓唬大家,它们想的办法是让老鹰告诉精灵兔,老鹰说,精灵兔你去丑丑怪的山洞里跟丑丑怪说……后来,老鹰送精灵兔去丑丑怪的山洞里,精灵兔说:丑丑怪,老鹰告诉我,在天上飞是一件非常有趣的事,你想不想跟老鹰一起飞呢,丑丑怪听了,激动的说,当然了,精灵兔接着说,我们先准备一个箩筐,你坐在箩筐里,老鹰就能带你飞起来了,后来,箩筐编好了,丑丑怪坐进里面,老鹰就带它开始飞了,刚开始丑丑怪觉得很有趣,又过了一会,丑丑怪大哭,老鹰说,今天我要把你扔到河里去,说完老鹰松开了爪子,丑丑怪吓坏了,它又哭又说,救命啊,过了很久,丑丑怪听到一阵笑声,它睁开眼睛一看,是老鹰和精灵兔在河对岸,原来河面早就结冰了,丑丑怪吓了一大跳,说,我以后再也不欺负大家了。

在这里,我知道了,不要总是去吓唬别人,这样是不好的行为,我们都不要向丑丑怪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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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中外,文学史上的明珠有很多:有令人浮想联翩的《西游记》,有令人回味无穷的《红楼梦》,有令人受益匪浅的《论语》。而谈到我最喜欢的一本书,那就是我阅读的第一本名著——《三国演义》。

《三国演义》又名《三国志演义》、《三国志通俗演义》,是我国小说史上最著名、最杰出的长篇章回体小说。

在它描写的曹操、刘备、孙权三个统治集团中,曹、刘两个集团是主要的对立面,而刘备集团则处于中心地位。曹操与刘备是一对对立的艺术形象,曹操的奸诈、凶残与刘备的宽厚、仁慈形成鲜明的对比,正如刘备向庞统所言:“操以急,吾以宽;操以暴,吾以仁;操以谲,吾以忠。每与操相反。”

如果说曹操是“大奸大恶的权臣”典型,刘备是“仁君”的典型,那么诸葛亮则是“贤相”的典型,智慧的化身。而他的智慧在书中则被描写成神机妙算。所谓的神机妙算,剥去其神秘的外衣,无非是诸葛亮在斗争中,能认识并把握到事物的发展规律,从而取得预期的效果。

草船借箭的成功,是因为掌握了长江冬季气候的变化;火烧博望坡,这是充分利用了地理环境的自然特点;六出祁山使用的木牛流马,则是在战争中运用了科技发明的成果;空城计的成功,则是利用了司马懿多疑的心理特征。所以,诸葛亮的形象比起曹操、刘备来,更富有民间传说色彩。

《三国演义》与《三国志》的不同点在于《三国演义》有不少艺术虚构,富有想象色彩。但这也成就了《三国演义》许多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有详有略,有虚有实,波澜起伏,摇曳生姿,也是古典小说中不可多得的精品。清代的史学家章学诚说《三国演义》是“七实三虚”,这个估算也大体不错。

如今,《三国演义》不仅是对过去产生过巨大的影响,还广泛流传于海内外。我们要做的是:学习经典,传承经典,发扬经典。

《三国演义》,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写一篇我最喜欢的书作文39

愉快的假期已经结束了。这个假期我最大的收获就是读了许多的书。其中我最喜欢读的就是《淘气包马小跳^v^>淘气包马小跳》系列小说。

《淘气包马小跳》系列是杨红樱阿姨写的。她是四川作家协会副主席,19岁开始发表儿童文学作品,现已出版童话、儿童小说50余种,作品被译成英、法、德、韩、越等多种语言,深受各国儿童喜爱。她也多次被少年儿童评为“心中最喜爱的作家”。

《淘气包马小跳》是写一个孩子马小跳和他的家人、老师、同学之间的故事。书里的人物可有趣了!

马小跳是个顽皮的男孩。他对朋友赤胆忠心,却经常遭到朋友的背叛。他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站办公室的时候垂头丧气,出办公室的时候欢天喜地。他的班主任曾经说:“马小跳,如果你有一天不站办公室,我就要放爆竹庆祝!”

马小跳有三个好哥们,分别是毛超、唐飞、张达。

毛超最爱说废话,他爱打探情报、散布小道消息。唐飞是个不折不扣的小气鬼,最大的爱好就是吃。张达的嘴大,舌头也大,说话结结巴巴。他喜欢动手不动口。吵架他要输,打架他会赢。

马小跳的同桌是路曼曼,他们是冤家。路曼曼扎个马尾辫,学习成绩很好,总是管马小跳的闲事。她把马小跳犯下的错误记在一本笔记本上,放学就拿给班主任看,让班主任罚马小跳站办公室。

马小跳最不喜欢的男孩叫丁文涛。丁文涛是个小大人,他成绩优异,一开口就是一连串的成语,好像鱼吐泡泡一样,咕嘟、咕嘟、咕嘟冒出来......

丁文涛和夏林果是同桌。夏林果是班上最漂亮的女孩,她不爱生气,但一生气起来特别凶。她跳芭蕾舞棒极了!很多男孩子喜欢她,马小跳也是其中一个。

安琪儿是马小跳的邻居,又笨又丑,可她心地善良,像个小天使。

这么多的人物里,我最喜欢的人是马小跳,因为他的性格和我很像:很可爱,有一颗童心,特别热爱小动物,对朋友很忠诚。

我一共看了30多本杨红樱阿姨写的书,这些书给我带来了许许多多的快乐。难怪,孩子们把她的书称为“心灵鸡汤”呢!我决定把杨红樱阿姨写的每一本书都买下来,妈妈很支持我,她说,我已经变成杨红樱的小书迷了!我有一个理想,就是长大以后,成为像杨红樱阿姨一样的儿童文学作家,给小朋友们写故事,而且,还要配上我亲手绘画的插图!

写一篇我最喜欢的书作文40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三国演义》。

其中,也讲述了许多故事,如《三冲当阳道》:刘备一方被曹操追击,妻子和孩子都走散了,刘备手下大将赵云为救其妻子和孩子,三次冲当阳道,斩杀曹操数十员战将,如入无人之境,救回其孩子阿斗,平安归来。此等忠诚,真是令人敬佩。

又比如说《过五关,斩六将》:关羽被曹操所俘,誓死不降,一听到刘备的消息,便前去寻她,不惜斩杀曹操六位大将,硬闯五个关卡,归附刘备。这等不顾生死,忠诚的精神。也被世人传颂。

这本书它描绘了一幅宏伟的征战沙场图。让人看了心潮澎湃,里面人物的精神也描写的栩栩如生,值得人学习。所以,《三国演义》是我最喜欢的书,它是一本好书。

写一篇我最喜欢的书作文41

在我的阅读历程中,有一本书,我印象深刻并感慨万千——《不老泉》。

《不老泉》讲述的是一个叫珍妮的小女孩在静谧的树林中与塔克一家相遇,得知了他们一家不老的秘密——喝下了不老泉,并为他们保守了这个秘密,把它带进了坟墓里。

这本书中,令我印象深刻的有两个人物。其中一个人是珍妮。她守信,她虽然知道不老泉能使人长生不老,如果她把这个秘密告诉别人,她不仅可以从售卖不老水中获得巨大的利益,而且可以喝下不老泉里的水,长生不老并保持年轻貌美。但她非常守信。当塔克把不老水给她,让她喝下时,她微笑着把那杯珍贵的水倒在一只蟾蜍的身上。与珍妮性格完全相反的人物是黄衣人。他邪恶,当塔克一家不同意把不老泉当作赚钱工具时,他挟持了梅,胁迫他们交出不老泉里的水。他贪婪,为了获得数不清的财富和永生,命令无数的黑衣人闯入森林,像强盗一样得抢夺不老泉水。

故事中的黄衣人,不就像是生活中的那些贪得无厌、为了利益不顾一切的人吗?有些无良商家制造商品,表面上是合法安全的产品,实则偷工减料,加入某些添加剂损害食用者的身体。我在新闻上看到一则报道,一位老人买保健品,卖家给他试吃时感觉很好,而买回去尝时却身体不适,爬楼梯时头昏眼花,还摔了一跤。唉!真是“利”字头上一把刀啊!

《不老泉》这本书,让我最明白贪得无厌的人是不会有好下场的。

写一篇我最喜欢的书作文42

爸爸从小就培养了我爱读书的好习惯,家中我的书就占了一个大书柜。有童话故事、历史人物、科幻小说……而我最喜欢《贝壳》。

《贝壳》讲述了两个女孩的故事,一个叫林贝壳,一个叫shell林(shell代表贝壳);名字是相同的,命运却千差万别。林贝壳的父母是公务员,shell林是单亲家庭,母亲是军人家庭出生,但因母亲远离家族,又被父亲抛弃,后来致疯。由此造成了她们个性迥异:一个活泼开朗,一个内向独立。终有一天,命运的绳索让她们相遇,风云变幻,暗潮汹涌,一次次的波折过后,痛苦过,彷徨过,失望过,快乐过!林贝壳以全市第一的成绩考进重点高中,shell林也成了特长生,她们用行动证明了自己!

无论多难,多坎坷,多心酸!她们凭借着顽强的毅力坚持下来,这正是我的感动!

其实,每一枚贝壳的形成,又何尝不是一个少年内心的成长?风雨过后,终有一天,我们要为自己披上“刀枪不入”的铠甲,用来抵御一切外来伤害我们的势力!

在这个过程中,委屈甚至是挫折总是有的,但要用微笑、坚忍不拔的生命力面对一切!就算哭,也要嘴角上扬!

人生的路还在延伸,为自己插上梦想的双翼,无所畏惧,振翅高飞!

写一篇我最喜欢的书作文43

书是一朵玫瑰,能够散发出沁人的香气;书是一条小船,可以带着我们在知识的海洋遨游;书是无言的老师,教会了我们无穷的知识。自从懂事以来,我看了很多书籍,其中有一本书我最为喜欢——《哈佛家训》。这本书涵盖面比较广,讲述了关于友谊、友情、梦想、感恩等故事,文中运用了许多哲理故事,让我从中学到了很多知识,受益匪浅。

书中有个令我印象最深的故事——《5分钟》,它主要讲了美国诗人、小说家、钢琴家爱尔斯金充分利用短时间的故事。他在14岁的时候学习练钢琴,老师问他:“你每天练习钢琴多少时间?”他回答,每天至少半个小时。老师说这样不行,你要学会养成利用短时间练习的习惯,应该做到一有空就去弹琴,要学会用5分钟的时间练习,把练习时间分散在一天里,弹琴就能成了你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了。

后来,爱尔斯金在哥伦比亚大学教书,他想兼职写作,但是上课、阅卷、开会等事情把他的时间占满了,差不多两年的都没有时间动笔写东西。一天,爱尔斯金想起了卡尔。华尔德老师说过的话,只要有5分钟空余时间,就要充分利用起来。于是每当有空闲的几分钟,他就坐下来写一两百个字或几行字,一学期下来,他已经积累了很厚的一沓手稿了。

爱尔斯金利用积少成多的方法,将无数个几分钟的时间进行充分利用,造就了他在文学界、钢琴界的地位。这个事例也让我想起了鲁迅先生说过的一句话:“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你愿意挤,总还是有的。”

阅读了《哈佛家训》,让我从中感悟到了学会利用短时间的重要性。我们应充分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碎片”时间,不要让时间白白的从我们身边流失了。只有懂得充分利用时间的人,才可以成就自己的一番事业。

写一篇我最喜欢的书作文44

昨天,妈妈送给我一本绘本《阴天有时下肉丸》,一看到这本书的名字,我就忍不住流口水了!

今天正好是阴天,中午放学回家吃的是肉饺子,我一边吃,一边想着:里面的肉丸,是不是就是从天上来的呢?带着强烈的好奇心,我和妈妈一起读了这本幽默的绘本。书的封面非常有意思:天空飘来一朵云,突然,一个圆圆的肉丸从云朵里掉出来了,一位老爷爷撑了一把伞,手拿一个白盘,肉丸正好落在白盘子上,又轻轻地弹出来,老爷爷好像急得大喊:“快,快,快,到我的嘴里啊!”哈哈哈,是不是非常有趣呢?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位老爷爷,早晨给家人煎薄饼的时候,讲了一个遥远的故事:有一个名叫“吧唧吧唧”的小镇,每天一到三餐的时候,天空就会飘下不同颜色和口味的食物,镇上的人们愉快地享受着美食。但不幸的是,随着天上飘来的食物越来越多,天气变得非常糟糕,原本的美食变成了小镇灾难的源头,大街小巷挂满了意大利面,巨大的面包盖住了学校清洁工无法打扫,人们也无法再正常生活了。于是,居民们用巨大的面包做成了帆船,不舍地远离了吧唧吧唧小镇,去了另外一个海边城市,开始了新的生活!

读完了故事,妈妈问我:“你愿意生活在吧唧吧唧小镇吗?”我摇摇头,说:“我不想生活在这个小镇!做什么事情都要适可而止,否则就会变得非常糟糕,比如我喜欢暖暖的太阳,但是如果每天都是火辣辣的太阳照射大地,那么庄稼和土壤就会干旱,我们就没有粮食吃!可是如果每天都下雨,我们这里就会发洪水,房屋被冲倒,人们会无家可归,甚至丢失生命!唉,我可不喜欢这样!”

可是我仍然喜欢这个绘本,因为我觉得,阅读可以让小朋友天马行空地去想象。例如我会把绘本故事改为《晴天有时下牙刷》,有电动牙刷,卡通牙刷,它们保护我们的牙齿,不长蛀牙。还可以改为《雨天有时下雨伞》,或者《雪天有时下棉鞋》多有意思呀!

也许,明天早晨我走在上学路上的时候,就会抬头看看天空,等待着天上飘下来什么有趣的东西呢!

写一篇我最喜欢的书作文45

我很喜欢看书,所以我看过许多的书,我认为茫茫大世界中,米饭是我的物质食粮,书则是我的精神食粮。书以伴随我度过了许多个春夏秋冬,在夏天,它就像隐形的风扇为我消除炎热,而在冬天它又好比是一轮太阳,给我带来温暖,或许它的衣服脏了,但它永远都是我的朋友。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叫做《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个故事的主人公是保尔·柯察金。他是一个勇敢坚强的男孩,他在人们心中已经是一名正直和坚强的象征,是艰苦奋斗和自强不息的象征。书本上的他,是一个嫉恶如仇的男孩,他最看不惯的人就是那些有钱的子弟们,他最喜欢和那些子弟们作对,虽然每次都是被自己那强壮的哥哥打了一顿才算完事。

小时候的保尔因为家里贫困,所以处处遭人的欺负,在校神甫欺负,在外有钱子弟们欺负,不久后就被学校开除在外打工,在他哥哥阿尔焦姆的庇护下慢慢成长,在最后成为了一名伟大的红军战士。

在他当上红军后,他在战争上是上受过严重的伤,死神的魔爪曾一次次的向他伸来,但他一次次都无所畏惧,以坚强的意志力打败了病魔,赶走了死神。他去参加共青团,去消灭一些坏人和土匪,生病了也要坚持去工作,打击不良分子。在他病的无法工作的日子,他绝望了,不过他想到了新的生活方式,就是写作,他要用笔杆子代替枪杆子,最终他出了书《暴风中的儿女》。

我们与保尔相比,这些困难是多么微不足道啊!一个人只有胸怀广大的理想和奋斗目标,才会有无穷无尽的力量,才不会被客观条件所束缚,才能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创造条件,自己主宰自己的命运。保尔不就是这样的吗?我们也不何尝不可以这样呢?

写一篇我最喜欢的书作文46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英国女作家J·K·罗琳的魔幻小说《哈利·波特》,讲述的是关于魔法的故事。

书中的主人公哈利·波特进入魔法学校,在里面学了许多魔法,成为了一个优秀的魔法师,而且又交了两个朋友,帮助他,教会他做很多事。他们都是善良勇敢的魔法师,这本书风靡全世界。

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它是一本非常优秀的图书,不但有趣还很有意义。其中教给了我们很多道理:珍惜友谊、勇敢面对困难……在哈利·波特身上体现出来的那些精神,正是我们应该学习的。例如:哈利·波特在表亲家被欺凌,可是他始终忍受,十多年来,从来没有人为他过过生日,在十一岁生日时,信使猫头鹰带来了一封神秘的信“邀请哈利去魔法学校就读。”

哈利·波特学会了很多种魔法,最后打败了强大的伏地魔,这都是他凭勇气、信念、毅力、坚持和努力获得的成功,其实,这不也是我们要学习的吗?

学习何尝不是一个个魔法,公式、口诀、成语等等,你手中的笔就是一根魔法杖,为你破解一道道难题。

看过这本书后,我想到了一些儿童文学,有些人喜欢,有些人不喜欢,但都没有《哈利·波特》这么受欢迎。这本书主人公哈利塑造的很成功,成了人们心目中的英雄,他勇敢、机智,还有重重悬念以及魔法,孩子们从哈利的身上看到了许多宝贵的品质,而古板的书籍,只是枯燥的说教,不注重娱乐,自然读起来索然无味了。

所以,我也希望中国文坛多创作一些适合孩子看的书籍,让孩子们读好书,让我们不会“只为读书而读书……”这些都是我看《哈利·波特》后想到的。

写一篇我最喜欢的书作文47

我有一本《雷伊传》,它是妈妈给我买的,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这本书的封面显的很帅气,书是由火红和黄色组成,上面有一头怒气冲冲,全身是岩浆的牛,非常威武。想不到吧!他还有一个令人感到胆怯,害怕的名字,撼地神牛!撼地神牛的上方还有一个全身带电,银光闪闪的精灵。我不用说大家应该也知道吧!他就是家喻户晓的雷伊。雷伊的上面是一个全身披着盔甲,红黄相间、长着狮子一样的头的怪兽,它叫麒麟。它使劲踩下地,山崩地裂,山洪暴发。

这本书的内容请听我细细讲解,雷伊为了找到盖亚跋山涉水,麒麟看到雷伊的思兄之情赶来帮他,就这样,他们救了赛尔号的船长罗杰。雷伊他们去了封锁撼地神牛的六关。碰到艾辛格阻挡,艾辛格被他们自制的牢房给关了起来,当雷伊他们打到封锁撼地神牛的第六关,艾辛格前来帮忙,最终获得了盖亚,布莱克,卡修斯的晶元图纸,最后找到了三个战神联盟的成员。真是精彩极了。

这本书还帮了我很多忙。有一次,我给同学们讲了这个故事。他们都不相信,最后我把书拿过来给他们看,他们才信了。

这本书丰富了我奇思妙想的知识,开阔了我的视野,是我的“良师益友”,我非常喜欢它。

写一篇我最喜欢的书作文48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书如同春雨,让知识的种子在我们的心田里生根发芽,茁壮成长,最近,我读了一本书——《最有趣的青少年益智故事全集》,我很喜欢它。

这本书以故事为底料,调以哲理的启迪,为我们提供了丰美的心灵盛宴,不断提升人生的至高境界,使我们积极健康的成长。哲理,往往在思考和总结中闪光;成长,总是伴随着磨难与挫伤;素质,常常在自律和自强中造就,书里所收集的故事都包含着丰富的哲理寓意,每篇故事后的感情和箴言都以精练的文字道出了故事的深刻内涵,有助于我们对故事的理解与吸收,从中悟出事物深层次的蕴含与人生的真谛。这,是一部激励我们成长的故事全集,是一本启迪我们智慧的故事精选,还是一把开启我们心智的金色钥匙。

书中给我印象极深的是一篇叫《十七颗糖果》的故事,大体内容是这样的:“小林的父亲带回了一包糖果,先拿了一块给小林,可望着儿子,想起一道传统的数学题,觉得这是个启发儿子的机会,于是,父亲拿出剩下的十七颗糖果,叫小林给他自己二分之一,给妈妈三分之一,给父亲九分之一,不能掰开,也不能剩,小林想了又想,抓耳挠腮,急得脸都红了,突然,他眼前一亮,拿出了口袋里的那颗糖,很容易就按父亲的要求分好了。”读了这个故事,我明白了:做任何一件事情都要付出,这样,才会有真正的收获。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它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我一定要像书里说得那样,乐于付出,诚实守信,脚踏实地。我真心实意地把它推荐给大家。

写一篇我最喜欢的书作文49

我喜欢的书有很多:《格林童话》《爱丽丝漫游仙境》《勤学故事》《小王子》《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但是,我最喜欢的书还是《安徒生童话》。

安徒生童话是我过七岁生日时,妈妈送给我的生日礼物。当我一拿到书时,我第一眼就喜欢上了它。

这本书的封面特别精致。红红的封面,中间的正上方写着“安徒生童话”五个白色的醒目大字。下半部分是戴着皇冠的皇帝,有趣的是皇帝光着身子走在大街上,皇帝后面还跟着一个男的,那男人双手伸出,像牵着一件衣服一样。大街两边围满了人,人们议论纷纷,好像在议论这皇帝。让人看起来特别奇怪。

我迫不及待地打开书读了起来,才知道封面画的原来是《皇帝的新装》。多么愚蠢又可笑的皇帝呀!我最喜欢的还是《卖火柴的小女孩》这个故事。故事中的一个情节给我的感受最深,这是小女孩的幻想,卖火柴的小女孩在平安夜点燃一根根火柴,直到最后一根,因为又冷又饿的小女孩在温暖的火焰中看见了自己的老祖母。老祖母轻轻抚摸着她脸,说:“孙女,和我一起走吧!我带你去个充满温暖的地方。”“好!”小女孩笑着说。最后,小女孩和她的老祖母去了天堂。其实,小女孩是在充满温馨的平安之夜被活活冻死的。看到这里我的眼睛禁不住流了下来,那是怎样的社会?怎么会让人活活冻死?相比之下,我们现在的社会多么美好,每天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还常常抱怨父母这不好,那不行,真是太不应该了!我们应该好好学习,尽量去帮助需要帮助的人。我相信:只要人人献出一点爱,人间永远是春天!

我爱读书,因为读书能让我看到更大更远的世界,读书带给我无穷无尽的智慧与启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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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看连环画,故事书,最喜欢看还是内容丰富的《十万个为什么》,因为他让我知道了许多闻所未闻的事情和道理。

又一次,我听雅琴姐姐说,只要把鸡蛋放在冷水中泡一会儿,蛋壳就会软。回到家,我怀着好奇的心情将一个鸡蛋放在水中,等了很久鸡蛋一动不动,稳稳地沉在水中我想:“怎么没用呢?也许那不做声的老师知道。”于是,我找出《十万个为什》,翻开目录表,终于在上面找到了答案:“把鸡蛋放在醋里泡,蛋壳就会变软。”于是,我拿着醋瓶倒了半碗醋,把鸡蛋放了进去,等了一会儿,鸡蛋的四周奇迹般冒出了一个个的小气泡,鸡蛋也慢慢的浮了上来,我小心翼翼地一摸,啊!蛋壳软了,我像发现新大陆一样,高兴得手舞足蹈!一不小心,把醋碗打碎了,醋洒了一地。这下我慌了,又拿扫帚又拿拖把,正在我手忙脚乱的时候,妈妈下班回来了,她看到地上一塌糊涂,便问:“婧婧,怎么回事?”我只好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告诉了妈妈。妈妈听了说:“没关系,爱动脑筋是好学生。”

《十万个为什么》使我尝试到了成功的喜悦:“以后我要多读像这样的好书,我要向知识的高峰前进。”

写一篇我最喜欢的书作文51

我喜爱读书,而且非常喜欢高尔基的那句话:“我读书越多,书籍就使我和世界越接近,生活对我也变得越加光明和又意义”读书是一种兴趣,我们可以根据兴趣来确定自己的努力方向。

我要说的这本书就是《居里夫人传》。其实我在小学的时候就已经看过一遍了,每天晚上都会看一章,也不管明天上不上学。现在已经毕业了,看到寒假作业里有一篇就是写自己最喜欢的一本书,我就在书柜中把书粗粗的扫了一遍,在众多书目中看到了《居里夫人传》,它还是老样子,没什么变化。为了保证这篇征文的质量,而且时间已经过了很久了,多多少少有些忘记了,所以我就在中午的时候又把它给看了一遍。感受到了与看完第一遍时不同的感受。

我第一次捧起《居里夫人传》时,便一下子被居里夫人身上那种坚韧不拔、不屈不挠的精神给折服了。自从她邂逅了皮埃尔、居里之后,我发现她的生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开始变的充满激情。她的丈夫居里同样也是一位忠于科学研究的“梦想家”。他们有着共同语言,他们的结合便是两颗高尚心灵的碰撞,这碰撞摩擦出耀眼的科学成就!

在我读第二遍之前,我已经学过了《跨越百年的美丽》,这也是一篇赞美居里夫人的文章,其中,伟大的科学家爱因斯坦说:“在所以世界名人当中,玛丽·居里是唯一没有被盛名宠坏的人”是啊,她淡淡地生活,静静地思考,执着地进取,自由地驾驶规律,永葆这一种理性的美丽。

也正是因为学习了《跨越百年的美丽》,我对居里夫人有了很多不同的看法。她不愿去做名人,她因那些成天来骚扰的记者而感到厌倦,这不是她想要的生活!这与当今的社会景象和人民思想有着极大的反差,这也更是一种对大红大紫、闲逸奢侈生活的讽刺啊。

她一生淡泊名利,不接受财富,不接受名望,“两袖清风”这个词用在她身上再合适不过了,在她的心中,总有一个使命叫她完成一项又一项科学研究,让她不断崭新科学的远景,那是不知从何而来的坚定信念,是一个“梦想家”的原则。

居里夫人甚至经历了世纪大战的考验!但她并没有倒下,真正的令人惊愕和叫绝。但总有她倒下的时候,她倒下的时候,她仍未忘记自己的使命。在这一刻之前,她已预料到自己生命的终结,似乎可以想象她生前为科学事业做出的辉煌的成就,她舍得抛弃这一切吗?命运不给她迟疑的机会,就带走了她。

居里夫人走了,完成了她的使命走了,一个在全世界都刻有深刻印记的科学事业,终结了。

居里夫人曾经说过:“我从来不曾有过幸运,将来也永远不指望幸运。我激励自己,用尽所用的力量应对一切。我的毅力终于站了上风。”这让我明白坚强的意志力不仅是成功的保障、坚定人生目标的保障,而且还是克服困难,获得成功的必要条件。

《居里夫人传》一书读完后真是令我感慨万分,也让我长大了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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