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XX年度新农村建设工作总结

更新时间:2022-10-17 18:53:01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xc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大力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解决“三农”问题,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强化农村市场监管、优化农村市场环境、促进农村市场繁荣、维护农民利益、促进农民增收上下功夫,加大对农产品商标的宣传、注册,打好品牌战役。大力培育、规范和发展农村经纪人。积极支持和促进订单农业健康发展等方面作出了一些探索和尝试,取得了一定的效果。现将我局XX年度开展新农村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高悬红盾护农“利剑”、切实维护农民权益

在开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活动中,**市工商局始终把强化农资市场监管、保护好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作为全局工作的重中之重。该局局长杨天明明确提出:如何最大可能地使农民群众免受假冒伪劣农资商品的侵害,如何最大限度地维护好农民群众的合法消费权益,是工商部门开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活动的基本立足点。今年来,该局在不断深化农产品商标、合同、农村经纪人等活农富农工作的同时,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的职能作用,以监管促发展,大力开展“红盾护农”和“维权帮农”工作,为新农村建设创造了一个良好的消费和发展环境。

(一)“红盾护农”利剑高悬

如今,**的“红盾护农”工作已不再是单纯的打击假冒伪劣农资,它已涵盖到对整个农村消费市场的监管上,重点是对农业生产资料和农村食品市场的全方位监管,并着重在事前监管上下工夫,收到很好效果。

一些基层工商所在乡村市场巡查中发现,有部分商家打着“送货下乡”、“厂家直销”的名义向农村销售假冒伪劣食品。为此,市工商局对送货下乡的食品经营者全面实行了经营主体备案登记和产品质量备案登记,建立了书式监管档案和电子监管档案,并辅之以市场巡查,有效地遏制了这一苗头。针对农忙时节一些无照商贩在乡村流动销售无质量和卫生保障食品的现象,厚坝工商所积极会同当地卫生部门深入到田间地头,对上述现象进行了专项整治。该局还特别注重收集掌握广大农民对商品质量状况的反映,他们将载有工商职责、管片干部,联系电话等内容的“工商干部联系卡”制成名片,以村为单位散发给农户,既方便了投诉举报,又大大提高了监管效果。为建立健全农资商品质量信息反馈机制,该局以新安镇为试点,将新安镇13个村的15户种养殖业大户聘为农资商品联络员,推行了农资商品联络员制度。执法人员坚持每月深入田间向他们开展一次政策法规和农资商品质量鉴别基本常识的宣传教育,随时了解他们在生产中发现的农资商品质量问题。目前,这一制度正逐步在全市推行。今年上半年,该局共查处农资市场违法案件40件,农村食品市场违法案件53件,与上年同期相比均大幅下降。

(二)“维权帮农”为民解忧

使用存在质量问题的农资或使用方法不正确,将直接导致农民减产减收。如何确保农民因减产而不减收呢? 3月20日,大康镇官渡村村民李某来到武都工商所投诉,称在大康镇农资经营户殷某店里用3元钱买麦田里除草用农药1瓶,可使用后导致麦苗枯死,请求工商部门主持公道。工商执法人员随即实地查看,调查处理。经调解,殷某补偿李某120元。李某拿到补偿款后高兴地说:“一瓶农药三元钱,调解获偿一百二”。

5月25日,新安工商所接到农资联络员反映:有农户因使用农资经营者曹某售出的农药,造成水稻制种和抛秧出现徒长。该所立即联系了新安镇农技部门和经营者曹某,前往农户张某的秧田实地察看了秧苗生长情况,的确出现了徒长现象,曹某也当场表示是自己给农户说错了使用方法,给农户造成了损失。经该所工作人员耐心细致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经营者曹某一次性赔偿农户张某水稻种子、秧苗以及误工费、车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200元。

为切实做好农村的消保维权工作,进一步完善了农资安全防范网络和快速反应机制。该局在全市40个乡镇全部建立了农资举报申诉联络站,并明确责任单位接农民消费投诉举报要在1个小时内赶到现场,切实做到有举报必查,有违法必处。7月28日,市工商局、市消费者协会在新安镇举行了 “一会两站”启动仪式,并着手在全市铺开。 12315联络站和消费者投诉站(简称“两站”)的建立,使农民足不出村就可以投诉举报。截止7月31日,该局共受理涉农消费投诉4件,调解处理4件,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6230元。

(三)“两退一赔付”助农兴农

“两退一赔付”制度是不合格农资商品退市制度、违法农资经营主体退市制度和农资先行赔付制度的简称,它是**市工商局强化农资市场监管和维权的一项创新举措。其核心内容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和经上级监测抽查被判定为假冒伪劣或质量不合格的农资商品,分别采取撤柜、整改、没收等强制措施,情节严重的,在整个**市场予以“封杀”;对累计有两次以上严重违法行为或信用等级被评定为D级的农资经营者,将吊销其营业执照,清除出**市场;经营者经营的农资商品因质量问题或售后服务不到位等原因给农户造成损失的,经营者将从其存缴的保证金中对农户予以先行赔偿。为推进“两退一赔付”制度,市工商局作了充分的前期筹备和基础铺垫工作。今年来,该局先后开展了全市563户农资经营主体的清查、农资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监管和信用公示等工作,并就推行这项制度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得到了包括农资经营者在内的社会各界的积极响应和支持。目前,该制度已进入实施运作阶段。

“两退一赔付”制度的推行,使农资经营者对商品质量和服务更加注重,强化了经营者自律和市场监管力度。今年1至7月,全市工商系统共查处农资市场违法案件42件,受理农资消费投诉4起,与上几年同期相比均大幅减少。**市工商局建立和推行“两退一赔付”制度的努力,受到全社会的高度评价,市政协的委员们在该局调研时盛赞:市工商局此举更好地保护了农民利益,是**助农兴农工程中的一项重要创举,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了新的贡献!

二、利用商标注册管理职能、帮助农民增强“品牌”意识

一是加强了商标注册知识的宣传力度,每年向各级政府、企业、农民赠送商标宣传资料3-4期,600-800份,各工商所还主动到各农村场镇、村社宣传商标法等2-3次,增强了农村

干部、农村专业户的品牌意识,此举得到各级党委、政府和企业、农民的好评和赞誉;二是主动上门为方水白玉村的“蜜源”牌水果,青林口的“蜀道青林口”牌水果,双河口的“双绿”牌畜禽产品,九岭乡的“九禾”牌蔬菜等20余户上门服务,使我市的农副产品商标达到59个;三是建立健全农副产品商标专用权保护网络,与涉农企业建立商标打假维权工作制度,严厉打击侵犯农副产品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违章行为,切实维护农民、涉农企业的合法权益。四是提升我市的农副产品的知名度,争创知名、著名、驰名商标,现我市有农副产品著名商标2个,知名商标2个。

三、发挥各类中介机构、经纪人职能作用,抓好“经纪活农”

一是积极宣传、引导和大力发展农村经纪人组织和各类中介机构,并取得合法的市场主体资格;二是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渠道,将农村经纪人、中介机构在推广先进应用技术、促进农产品流通中的作用,农村经纪人的法律地位,农村经纪人的注册条件和程序等进行宣传,扩大农村经纪人的影响;三是加强对农村经纪人的培训,提高农村经纪人的素质和服务水平,规范农村经纪人的经纪行为,严厉打击无照经营的“地下”农村经纪人和坑农害农的违法违章经纪行为,促进农村经纪行业的健康发展。截止XX年10月20日我市现有各类经纪中介组织18个,从业人员192人,有各类农村经纪人195人,其中已办理营业执照16人,实行备案管理的有179人。使全市38个乡镇的蔬菜水果、仔猪,特别是九岭的九禾牌蔬菜,新安、彰明、小溪坝的仔猪、双河口的鸡鸭等大批的农村经纪人的出现,把**的农副产品销往全国的十多个省市。

四、发挥广告管理职能,抓好“广告帮农”

一是我们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和手段加大了《广告法》的宣传力度,使《广告法》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二是严厉打击了虚假宣传等违法广告在农村的蔓延,特别是涉农广告的虚假宣传、不科学的用语和夸大宣传等广告的查处力度;三是积极引导农民、农村经济组织利用广告宣传的效应扩大本地农副产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帮助农民对农产品进行市场营销,解决农产品卖难的问题,帮助农民设计广告。如:在方水白玉村、新安黑摊村、二郎庙青林村等村的每年一季的桃花节、梨花节、枇杷节等农业产品收获季节前,帮助农民设计、审查广告,又让农民打好广告,利用广告效应,将农产品远销到省外、市外,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

五、发挥合同管理职能作用,抓好“合同帮农”

一是进一步加大了在农村宣传《合同法》法律知识的力度,深入农户、涉农企业,开展法规宣传培训和咨询活动,倡导农民、涉农企业在交易活动中签订书面合同;全年深入各类企业检查各类合同2850份,金额98385万元。其中工业品买卖合同2100份,金额54519万元。建设工程合同120份,金额35100万元。租赁合同150份,金额80万元。承揽合同340份,金额780万元。借款合同21份,金额6926万元。保险合同119份,金额980万元。检查出不合格合同102份,金额1240万元。到期未履约合同80份,金额825万元。解除合同20份,金额780万元。使我市有94户农业龙头企业和一大批工业企业加入了“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其中省级16户,(含国家级3户)绵阳市级24户,**市级54户。二是充分发挥工商部门合同行政调解的职能,及时为农民解决合同纠纷;如:方水白玉村的西瓜,重华、小溪坝等地的水稻种子、油菜种子等出现了欠收和减产得到了工商部门的调解和处理,保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三是对一批大中型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户进行了重点帮扶,帮助发展“订单农业”,帮助农户和涉农企业规范签约行为,提高合同的签约率和履约率;如:有10余家水稻种子公司在我市向25000余农户签订水稻种子合同XX0余份,面积5万余亩,金额达3千余万元。签订油菜籽合同10份,面积3200亩,金额452万元。签订生猪、仔猪订单3800余份,金额2800余万元。外销仔猪11万余只金额800余万元。签订蚕茧订单1000余户(份)金额600余万元。水果订单15份,金额1800余万元。6、彰明附子订单230份,金额150余万元。等等---四是严厉打击设置合同陷阱、骗取合同保证金等合同欺诈行为,特别是向农民提供种籽的合同等,确保农民增产增收。

六、“情系百姓”大力开展消费维权网络建设

一是以“千村万户拒伪劣”网络为基础,在全市41个乡(镇)328个自然村设立了投诉点183个,示范户1400户;二是在城镇建立了社区消费维权站22个,发展消费维权义务监督员200名,三是开展“消费维权进学校”活动,在全市154所学校建立联系点86处,发展青少年维权监督员462名。四是在全市开展了村级“一会两站”暨(消费者协会分会、12315申诉举报站、消费者投诉站)161个,全年受理消费者投诉案件174件,受理2315申诉举报案件17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7456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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