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范文六篇

更新时间:2023-07-02 12:40:05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社区是由若干社会群体或社会组织聚集在某一领域而形成的相互关联的生活大群体。它是社会有机体最基本的内容,是宏观社会的缩影。社会学家对社区有140多个定义。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社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文章6篇 ,欢迎品鉴!

【篇一】社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1.总则

  1.1目的

  建立健全气象灾害应急响应机制,提高气象灾害防范、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避免气象灾害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保障。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防雷减灾管理办法》、《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办法》、《国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20_—20_年)》、《陕西省气象条例》、《陕西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汉中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汉中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xxxxx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xxx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镇范围内暴雨、暴雪、寒潮、大雾、大风、低温、高温、干旱、雷电、冰雹、霜冻等气象灾害事件的防范和应对。

  因气象因素引发的洪涝、干旱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等其他灾害的处置,适用有关应急预案的规定。

  1.4灾害分级

  气象灾害按影响种类、区域、程度以及危害程度等,分为特别重大气象灾害(Ⅰ级)、重大气象灾害(Ⅱ级)、较大气象灾害(Ⅲ级)和一般气象灾害(Ⅳ级)四级。相关标准之一达到即为达到该等级的级别。

  1.4.1特别重大气象灾害

  (1)暴雨、暴雪、干旱等灾害性天气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失踪,或产生生活秩序受到特别严重影响,或造成特别严重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

  (2)本镇范围内将出现极端天气气候事件或极强灾害性天气过程,并会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和巨大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

  1.4.2重大气象灾害

  (1)暴雨、暴雪、大风、高温、冰冻、干旱等灾害性天气造成10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失踪,或生产生活秩序受到严重影响,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

  (2)本镇范围内将出现较强灾害性天气过程,并会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严重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

  1.4.3较大气象灾害

  (1)暴雨、暴雪、大风、低温、高温、冰冻、大雾、干旱等灾害性天气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失踪,或生产生活秩序受到较大影响,或造成较重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

  (2)本镇范围内将出现明显灾害性天气过程,并会造成较大人员伤亡和较重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

  1.4.4一般气象灾害

  (1)暴雨、暴雪、低温、大雾、霾、干旱等灾害性天气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失踪,或生产生活秩序受到一定影响,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

  (2)本镇范围内将出现明显灾害性天气过程,并会造成一定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

  1.5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和应急处置工作的出发点,全面加强应对气象灾害的体系建设,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

  预防为主、科学高效。实行工程性和非工程性措施相结合,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和防御标准。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做好各项应急准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依法规范、协调有序。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职责,做好气象灾害的防范应对工作。加强各县(区)、各部门的信息沟通,做到资源共享,并建立协调配合机制,使气象灾害应对工作更加规范有序、运转协调。

  分级管理、属地为主。根据灾害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对气象灾害实施分级管理。灾害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本地区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2.组织指挥体系

  镇应急指挥机构组成。

  2.1应急指挥机构

  成立xxxxx镇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气象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2.1.1镇指挥部组成

  总指挥:赵志刚。

  副指挥:周 涛(镇政府副镇长)

  成  员:朱锁锁(镇人大主席)

  陈海彦(镇党委副书记)

  杨艳霞(镇组织委员)

  潘 毅(镇纪委书记)

  李  欢(镇政府副镇长)

  黄新云(镇武装部长)

  马志鹏(镇维稳办主任、司法所所长)

  高建平(镇食药所所长)

  各村(居)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政务大厅,由周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康伟负责日常事务

  2.1.2镇指挥部职责

  在镇党委、镇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全镇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主要职责:

  (1)启动和终止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为镇政府提供防灾减灾决策依据和建议

  (2)负责气象灾害应急体系与设施建设,组织灾害性天气气候监测、预报、预警及有关信息的收集和传播。

  (3)负责调集气象灾害应急处置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技术装备等资源,协调解决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中有关问题。

  (4)指导和督促各村、单位开展相应工作。

  (5)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2.1.3成员单位职责

  按照分工,各成员单位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气象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工作,并确定应急工作联络员,及时向镇指挥部上报应急处置工作动态和灾情信息。

  (1)镇气象工作站:参与镇镇府气象防灾减灾决策,发布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开展气象防灾减灾服务,承担镇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2)镇农经办:配合协调各村、企业防御和抗击气象灾害工作,负责对全镇水利设施进行有效的监管,尽可能将损害降到最低程度;负责农业防御气象灾害和灾后农业救灾恢复生产技术指导;负责镇级抗灾种子储备和区域性应急调用安排;做好抗灾救灾柴油安排;负责农业灾情调查核实。

  (3)乡企办:组织抢修被气象灾害损坏的自来水管道设施,保障自来水的供应;指导受灾地区做好灾后房屋和基础设施的修复等工作。

  (4)民政办:统一审核发布气象灾害灾情和救助工作;组织、协调全镇气象灾害的救助、救济和救灾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其使用情况;组织指导和开展救灾捐赠工作;指导灾区做好灾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5)综治办:协助做好气象灾害的抢险救援工作;救助转移危险地区的群众、参加重要设施的重大险情的抢险工作;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

  (6)横县河派出所: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盗窃、哄抢防御气象灾害物资和破坏防灾减灾工程设施的违法行为;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气象灾害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负责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与秩序;防御气象灾害紧急期间,协助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协助提供部分道路实景信息。

  (7)财政所:负责防御气象灾害和救灾资金的筹集,及时下拨并监督使用。

  (8)横县河国土资源所:负责提供气象灾害时的地质实况,地质灾害监测等相关资料信息;组织应急调查和应急监测工作,并对气象灾害造成的地质灾害发展趋势进行预测,提出应急防治与救灾措施建议;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实施必要的应急防治工作,减缓和派出险情、灾情进一步发展。

  (9)电信所:负责指导、协调和督促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做好防御气象灾害通信保障和相关信息传递工作;及时指挥、协调相关电信运营企业调配应急机动通信设施,保障应急指挥通信的畅通。

  (10)供电所:负责保障应急重点部门用电的供应;及时组织电力受损线路的抢修,保障电网的安全正常运行,保障电力供应。

  (11)卫生院:负责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和医疗救护工作;及时提供气象灾区疫情和防治意见,组织医疗人员赶赴灾区开展防病治病工作;预防、控制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12)教育组:负责全镇各类学校防御气象灾害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学校开展防灾减灾知识教育,提高师生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能力。

  (13)广播电视站:根据指挥部办公室提供的气象灾害情况,及时向公众发布气象、灾情信息,做好防御气象工作的宣传报道。

  2.2日常办事机构

  镇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为气象灾害应急处置的综合协调机构。

  主要职责:

  (1)承担镇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气象灾害防御的日常工作

  (2)组织编制全镇气象灾害应急预案,适时对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3)负责传达镇指挥部工作指令,即使掌握气象灾害及应急工作动态,编印相关应急简报。

  (4)组织、协调各村、单位共同做好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5)负责气象灾害信息收集、分析、评估、鉴定、审核和上报工作。

  (6)镇指挥部要求的其他保障事项。

  3.监测预警

  3.1灾害普查

  建立以村为基础的气象灾害调查收集网络,组织气象灾害普查、风险评估和风险区划工作,编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

  3.2预警信息发布

  3.2.1发布制度

  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遵循“归口管理、统一发布、快速传播”的原则。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由气象部门负责制作并按《汉中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规定》执行,其他任何组织、个人不得制作和向社会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气象此生、衍生灾害的预警信息,可以由有关监测部门会同气象部门联合发布。

  3.2.2发布内容

  根据气象灾害的种类、影响程度、影响时间和发展态势,适时发布气象灾害性天气消息、警报、紧急警报及预警信号。按照气象灾害分级标准,镇指挥部综合预评估分析确定预警级别。

  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内容包括气象灾害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

  3.2.3发布途径

  建立和完善公共媒体、应急广播系统、移动通信群发系统、无线电数据系统、中国气象频道等多种手段互补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同时,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有线广播等相关媒体以及一切可能的传播手段及时、准确向社会公众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涉及可能引发次生、衍生灾害的预警信息通过有关信息共享平台向相关部门发布。

  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重要道路和易受气象灾害影响的桥梁、涵洞、弯道、坡路等重点路段,以及各村、山区等建立起畅通、有效的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渠道,扩大预警信息覆盖面。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由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3.3预警准备

  各村、各部门要认真研究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灾害发展趋势,有关责任人员应立即上岗到位,组织力量深入分析、评估可能造成的影响和危害,尤其是对本村、本单位风险隐患的影响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和控制措施,落实抢险队伍和物资,做好起动应急相应的各项准备工作。

  3.4预警知识宣传教育

  各村和相关部门应做好预警信息的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增强社会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4.应急处置

  4.1信息报告

  镇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收集和提供气象灾害防御以及损失等情况,在2小时内向镇指挥部报告。特别重大、重大及较大突发事件信息,镇政府向县政府报告,必要时向市政府、省政府报告。

  4.2应急启动

  按气象灾害程度和范围,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类别,有关部门按照其职责和预案启动响应。

  当同时发生两种以上气象灾害且分别发布不同预警级别时,按照最高预警级别灾种起动应急响应。当同时发生两种以上气象灾害且均没有达到预警标准,但可能或已经造成损失和影响时,根据不同程度的损失和影响在综合评估基础上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

  4.3分级响应

  气象灾害应急工作遵循“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分级响应”的原则,根据气象灾害的种类、级别和危害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程序。

  4.3.1一般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级)

  发生一般气象灾害,镇指挥部迅速启动本预案,组织、指挥、协调全镇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1)镇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主持召开会议,动员部署防范和应对气象灾害工作。确定防御目标和重点,根据需要向灾害发生地派出工作组指导工作,组织指挥重大险情的抢险救灾工作。

  (2)镇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掌握灾害天气发展趋势、灾害影响动态、抢险救灾情况等;做好灾情汇总、核查和信息上报。

  (3)灾害发生时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主持会议,根据上级指挥部要求,动员部署气象灾害防范和应对工作。及时发布气象灾害及次生、衍生灾害的预报、预警,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加强电网、通信、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巡查,组织人力、物力抢险救灾,营救被灾害天气围困的群众。及时将气象灾害情况报县指挥部办公室。

  4.3.2特别重大、重大、较大气象灾害应急响应()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气象灾害,镇指挥部迅速启动本预案,组织、指挥、协调全镇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并向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提出支援请求。

  4.4分部门响应

  当气象灾害发生时,根据灾害所造成的影响和灾害类别,相关部门牵头实施相应的应急响应行动。

  4.5分灾种响应

  当启动应急响应后,各村和单位要加强值班,密切监视灾情,针对不同气象灾害种类及其影响程度,采取应急响应措施和行动。新闻媒体按要求随时播报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及应急处置相关措施。

  4.5.1暴雨

  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暴雨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南,适时加大预报时段密度。

  农办负责组织指导抗洪抢险和水毁防洪工程的修复工作。做好农业生产监测预警、落实防御措施,组织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

  民政办负责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并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教育组根据防御指引、提示,通知幼儿园和中小学做好停课准备。

  供电所加强电力设施检查和电网运营监控,及时排除危险、排查故障。

  交通中队对积水地区实行交通引导或管制。

  施工单位必要时暂停在空旷地方的户外作业。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灾害发生后,民政、城建、农业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灾情调查、收集、分析和评估工作。

  4.4.2暴雪、低温、冰冻

  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低温、雪灾、道路结冰等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预报时段密度。

  交警中队在危险路段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提示车辆防冻、积雪路段减速慢行;加强交通秩序维护,注意指挥、疏导行驶车辆;必要时,实行道路警戒和交通管制;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积雪情况,及时组织力量或采取措施做好道路清扫和积雪融化工作。

  教育组提示学校做好防雪、除雪准备,停止室外教学活动,保护已经抵达学校的学生安全。

  农办组织种植业、畜牧业、水产业主做好防雪、防冻等有效防御措施。

  民政办根据需要开放紧急避难场所,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生活。

  供电所加强电力设施检查和电网运营监控,及时排除危险、排查故障。

  城建部门加强危房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动员或组织撤离可能因雪压倒塌的房屋内的人员。

  媒体应及时传播气象局发布的有关天气预报信息。

  4.5.3寒潮

  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寒潮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预报时段密度;了解寒潮影响,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工作。

  民政办采取防寒措施,开放避寒场所,实施应急防寒保障,特别是贫困户以及流浪人员等采取紧急防寒防冻应对措施。

  企业、农业、林业等部门指导果农、菜农和水产养殖业主采取一定的防寒和防风措施,做好牲畜、家禽的防寒保暖工作,以及树木、花卉等防寒防冻。

  卫生院采取措施,加强低温寒潮相关疾病防御知识的宣传教育,做好医疗救治工作。

  媒体应及时传播寒潮预警信号。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4.5.4高温

  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高温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预报时段密度;了解高温影响,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工作。

  供电部门注意高温期间的电力调配及相关措施,保证居民和重要电力用户用电,根据高温期间电力安全生产情况和电力供需情况,制订拉闸限电方案,必要时依据方案执行拉闸限电措施;加强电力设备巡查、养护,及时排查电力故障。

  水利等部门做好用水安排,协调上游水源,保证群众生活生产用水。

  建筑、户外施工单位做好户外和高温作业人员的防暑工作,必要时调整作息时间,或采取停止作业措施。

  公安部门做好交通安全管理,提醒车辆减速,防止因高温产生爆胎等事故。

  卫生院采取积极应对措施,应对可能出现的高温中暑事件。

  农业、林业部门指导紧急预防高温对农、林、畜牧、水产养殖业的影响。

  各单位加强本责任范围内检查,停止集体露天活动;提醒群众尽量减少户外活动和采取适当防护措施,减少使用电器。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4.5.4干旱

  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干旱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预报时段密度;了解干旱影响,进行综合分析;适时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减轻干旱影响。

  农业、林业部门指导农牧户、林业生产单位采取管理和技术措施,减轻干旱影响;加强监控,做好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和扑救准备工作。

  水利部门加强旱情、墒情监测分析,合理调度水源,组织实施抗旱减灾等方面的工作。

  卫生部门采取措施,防范和应对旱灾导致的食品和饮用水卫生安全问题所引发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民政部门采取应急措施,做好救灾人员和物资准备,并负责因旱缺水缺粮群众的基本生活救助。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4.5.5雷电、冰雹

  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雷雨大风、冰雹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预报时段密度;灾害发生后,有关防雷技术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做好雷击灾情的应急处置、分析评估工作,并为其他部门处置雷电灾害提供技术指导。

  城建部门提醒、督促施工单位必要时暂停户外作业。

  供电部门加强电力设施检查和电网运营监控,及时排除危险、排查故障。

  农业部门针对农业生产做好监测预警、落实防御措施,组织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

  各单位加强本责任范围内检查,停止集体露天活动;提醒群众尽量减少户外活动和采取适当防护措施,减少使用电器。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4.5.6大雾、霾

  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大雾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预报时段密度;了解大雾的影响,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工作。

  供电部门加强电网运营监控,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发生设备污闪故障,及时消除和减轻因设备污闪造成的影响。

  交通部门加强对车辆的指挥和疏导,维持道路交通秩序。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4.6现场处置

  气象灾害现场应急处置由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各部门按照职责参与应急处置工作,包括组织营救、伤员救治、疏散撤离和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及时上报灾情和人员伤亡情况,分配救援任务,协调各级各类救援队伍的行动,查明并及时组织力量消除次生、衍生灾害,组织公共设施的抢修和援助物资的接收与分配。

  4.7社会动员

  气象灾害事件发生时,各村可根据气象灾害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和范围,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气象灾害突发事件的处置,紧急情况下可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

  气象灾害事件发生后,各村组织各方面力量抢救人员,组织基层单位和人员开展自救和互救。

  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捐赠和援助。审计监察部门对捐赠资金与物资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4.8信息公布

  气象灾害的信息公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灾情公布由有关部门按规定办理。

  信息公布形式主要包括权威发布、提供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

  信息公布内容主要包括气象灾害种类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监测和预警,因灾伤亡人员、经济损失、救援情况等。

  4.9应急终止

  气象灾害得到有效处置后,经评估,短期内灾害影响不再扩大或已减轻,气象部门发布灾害预警降低或解除信息,镇指挥部视情况宣布终止应急响应。

  5后期处置

  5.1调查评估

  灾害结束后,镇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对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及气象灾害的起因、性质、影响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与总结,分析气象灾害应对处置工作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灾情核定由民政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开展。调查评估结果与应急工作情况应报送上级人民政府。特别重大灾害的调查评估结果与应急工作情况应逐级上报。

  5.2征用补偿

  气象灾害应急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归还因救灾需要临时征用的房屋、运输工具、通信设备等;造成损坏或无法归还的,应依法给予补偿或作其他处理。

  5.3保险理赔

  鼓励通过保险形式提高气象灾害防御和灾后自救能力。气象部门应无偿为保险理赔等活动提供气象证明材料或者组织有关专家对气象灾害进行调查鉴定,提供气象灾害调查鉴定报告。保险部门应根据灾情,主动办理受灾人员和财产的保险理赔事项。保险监管机构依法做好灾区有关保险理赔和给付的监管。

  5.4恢复重建

  镇指挥部制定恢复重建计划,尽快组织修复被破坏的学校、医院等公益设施及交通、水利、供电、通信、供排水、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使受灾地区早日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6.应急保障

  6.1通信保障

  通信管理部门做好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通信保障,及时采取措施恢复遭破坏的通信线路和设施,确保灾区通信畅通。

  6.2交通运输保障

  综合办会同有关单位保障人员转移以及救灾人员、物资运输和车辆调配。

  6.3资金保障

  财政部门负责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和抗灾救灾资金保障。

  6.4物质保障

  各村、有关单位,特别是水利、民政、农业、卫生等部门要加强并督促做好气象灾害应急救援和抢险救灾的专用物料、器材、装备、工具等的储备,加强生活、医疗、防护用品类救灾的储备,加强农业救灾物资、生产资料的储备。

  6.5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加强灾区和社会治安管理,做好重点部位的警卫和人员聚集场所秩序维护,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防灾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稳定。

  6.6避灾场所保障

  民政、城建等有关部门确定本镇各地的避灾(避险)场所,设立标志,确保防灾避灾的人员转移安置需要。必要时,可依法征用学校及社会公共场所,用于人员转移安置。

  6.7电力保障

  供电部门负责落实抗灾救灾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7.监督管理

  7.1宣传、培训和演练

  (1)各村、有关单位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报纸等多种媒体,对社会公众开展气象灾害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等知识教育,提高全社会的气象放在减灾能力。

  (2)各村及有关单位要把气象灾害、预警知识、应急处置知识以及工作管理、救援人员上岗和其他常规性培训工作,纳入总体防灾、减灾、应急处置的培训内容,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各方面的培训,提高相关应急人员的素质。

  7.2奖惩

  对在气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玩忽职守、处置不力,或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等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8附则

  8.1 名词术语

  气象灾害是指由于暴雨、暴雪、冰冻、霜冻、低温、大雾、龙卷风、大风、沙尘暴、灰霾、高温、干旱、雷电、冰雹等天气气候事件影响,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涉及公共安全的灾害。

  8.2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9附件

  9.1.1Ⅰ级预警

  (1)暴雨:过去48小时持续出现日雨量100毫米以上降雨,或过去24小时出现日雨量超过250毫米的降雨,且预计未来24小时仍将出现100毫米以上降雨。

  (2)暴雪:过去24小时出现25毫米以上降雪,预计未来24小时仍将出现10毫米以上降雪。

  (3)干旱:大部分出现气象干旱特旱等级,预计干旱天气或干旱范围进一步发展。

  9.1.2Ⅱ级预警

  (1)暴雨:过去48小时持续出现日雨量100毫米以上降雨,或过去24小时出现日雨量超过250毫米的降雨,且预计未来24小时仍将出现50毫米以上降雨:或者预计未来24小时责任区域将出现250毫米以上降雨。

  (2)暴雪:过去24小时出现10毫米以上降雪,预计未来24小时仍将出现5毫米以上降雪;或者预计未来24小时责任区域出现15毫米以上降雪。

  (3)大风:预计未来48小时责任区域沿海将出现平均风力10级以上(含10级)或阵风12级以上(含12级)大风天气,内陆将出现平均风力8级以上(含8级)或阵风10级以上(含10级)大风天气。

  (4)高温:过去48小时持续出现最高气温达38℃及以上,且有3个以上自动站达40℃及以上高温天气,预计未来48小时将持续出现最高气温为38℃及以上,且有成片40℃及以上的高温天气。

  (5)道路结冰:过去48小时责任区域已出现对交通有很大影响的道路结冰,预计未来24小时仍将出现道路结冰。

  (6)干旱:大部分地区出现气象干旱重旱等级,预计干旱天气或干旱范围进一步发展。

  9.1.3 III级预警

  (1)暴雨:过去24小时出现100毫米以上降雨,且预计未来24小时仍将出现50毫米以上降雨;或者预计未来24小时将出现100毫米以上降雨,且有单点超过250毫米的降雨。

  (2)暴雪:过去24小时出现5毫米以上降雪,预计未来24小时仍将出现5毫米以上降雪;或者预计未来24小时将出现10毫米以上降雪。

  (3)大风:预计未来48小时责任区域沿海将出现平均风力9级以上或阵风11级以上大风天气,内陆将出现平均风力7级以上(含7级)或阵风9级以上(含9级)大风天气。

  (4)低温:过去72小时出现平均气温或最低气温较常年同期(最新气候平均值)偏低5℃以上的持续低温天气,预计未来48小时上述地区平均气温或最低气温偏低5℃以上(11月值翌年3月)。

  (5)高温:过去48小时持续出现最高气温达38℃及以上,预计未来48小时仍将持续出现38℃及以上高温天气。

  (6)道路结冰:预计未来48小时将出现对交通又很大影响的道路结冰;或者过去24小时内已出现并可能持续。

  (7)大雾:预计未来24小时大部分地区将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的雾,且有成片的能见度小于200米的雾;或者已经出现并可能持续。

  (8)干旱:大部分地区出现气象干旱中旱等级,预计干旱天气或干旱范围进一步发展。

  9.1.4 IV级预警

  (1)暴雨:预计未来24小时将出现50毫米以上阵雨,且有单点超过100毫米的降雨;或者已经出现并可能持续。

  (2)暴雪:预计未来24小时将出现5毫米以上降雪,且有单点超过10毫米的降雪。

  (3)低温:过去24小时平均气温或最低气温较常年同期(最新气候平均值)偏低5℃以上的持续低温天气,预计未来48小时平均气温或最低气温持续偏低5℃以上(11月至翌年3月)

  (4)大雾:预计未来24小时大部分地区(按照分级发布标准)将出现能见度小于1000米的雾,且有成片的能见度小于500米的雾;或者已经出现并可能持续。

  (5)霾:预计未来24小时将出现能见度小于3000米的霾。

  (6)干旱:部分地区出现气象干旱中旱等级,预计干旱天气或干旱范围进一步发展。

【篇二】社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

  为建立统一、高效、科学、规范的气象灾害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对突发气象灾害的救援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结合本社区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二)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五位一体”布局,体现公共、安全、资源环境气象理念的原则;

  2、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密切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的原则;

  3、坚持防灾与抗灾并举,以防为主的原则;

  4、坚持部门联动、按责分工,资源整合、信息共享,互相配合、社会参与,发挥最大防灾减灾效益的原则。

  (三)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浙江省气象条例》、《浙江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浙江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慈溪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慈溪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浒山街道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而编制。

  (四)适用范围

  本计划适用于浒山街道古塘社区辖区内发生的(包括邻近地区发生并对本社区产生重大影响的)、达到预警标准的气象灾害的防御和应急救援工作。本计划所指气象灾害主要包括台风、暴雨(雪)、连阴雨、高温、干旱、寒潮、大雾、雷电以及强对流天气等所造成的灾害以及因气象因素而引起的洪涝、电线积冰、道路结冰、火灾和大范围作物病虫害等灾害。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领导机构

  设立古塘社区气象灾害应急领导小组,由社区书记担任组长,成员由其他社区干部、各网格网格长、应急分队、气象信息员组成(详见附件3)。

  工作职责

  1、气象灾害应急领导小组的职责,在气象灾害预警时,立即指挥进入应急响应状态;在气象灾害发生时,迅速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决定并公布气象灾害应急处置的具体工作方案;负责气象灾害应急处置的指挥调度工作。

  2、气象信息员工作职责:在社区党总支、居委会领导下,气***、街道保持密切联系,研究分析本社区气象灾害的现状和发生、发展的趋势,并及时将市气象台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递给应急领导小组,为本社区气象灾害应急小组处置气象灾害应急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同时参与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做好全社区重大气象灾害的监测、报告和气象灾情的收集汇总上报工作。

  3、基层气象信息服务站:及时转发慈溪市气象台提供的天气实况和预报预警,为防灾抗灾提供服务,组织对重大气象灾害的调查、评估、鉴定工作。

  4、应急小分队:积极开展河道、居民房屋的安全隐患排查,并组织开展应急避险和救灾抢险工作。

  5、防汛工作组:开展天气、水情预报,进行工程检查,及时掌握社区范围内河道情况及河道水位、水情、工情,分析预估可能发生的情况,进行防洪调度和研究采取相应的对策。组织群众巡查防守,组织相关人员查险维修,以保持河道工程的完整和巩固;发生险情时,及早抢护,以防止险情扩大;防守人员根据防汛水位确定,河道水位处于警戒水位以下,河水一般不出槽,主要靠专职人员防守;洪水局部漫谈或串水偎堤,堤防有可能发生险情,一般即达警戒水位,防汛基干民兵开始上堤,划分责任段某某;接近或保证水位时,防汛即进入严重状态,要增加巡护人员,严加防守;洪水超过保证水位,防汛进入危险状态,要采取应急措施,并动员沿河机关、团体工厂和群众,全力以赴,执行防御洪水方案。

  三、气象灾害的监测、预测、报告、预警

  (一)气象灾害的监测

  社区值班人员或气象信息员发现灾害性天气出现或可能出现时,及时通知主管领导、气象灾害应急小组及社区有关单位,并继续加强跟踪观测,随时通报情况。

  气象灾害的预测

  值班人员或气象信息员根据天气变化,对灾害性天气做出初步判断,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并向气象灾害应急小组和市气象台报告,并根据市气象台天气预报报警,做好相应的处置工作。

  (三)气象灾害的报告

  根据灾害天气情况,气象灾害应***的预警预报,及时转发灾害天气的预警级别、启动、解除、布置灾害防御服务工作,并向上级主要领导汇报有关情况,按要求安排下一步的工作。

  (四)气象灾害的预警

  1、气象灾害预警等级划分

  气象灾害预警级别,按其强度及可能或已经造成的危害程度分为四个等级:特别重大气象灾害预警(Ⅰ级)、重大气象灾害预警(Ⅱ级)、较大气象灾害预警(Ⅲ级)、一般气象灾害预警(Ⅳ级),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名称、分类、等级和图标、含义及防御指南见附件2。

  2、气象灾害预警的发布

  在发生下列情况时,社区气象灾害应急小组负责向全社区各个单位、自然村转发气象灾害预警。

  (1)慈溪市气象台发布了灾害性天气预报,而本地区正处在预报区域内。

  (2)周边地区已出现了灾害性天气,慈溪市气象台做出本地区未来有灾害性天气过程的预报。

  (3)本区域内已出现灾害性天气,慈溪市气象台预报未来还将影响本地区。

  3、预警值班工作

  在气象灾害预警期间,应加强值班,进入24小时值班状态,当有明显灾害性天气过程影响本地的趋势时,基层气象信息服务站要及时发出警报。

  四、气象灾害应急响应与处置

  (一)信息报告

  气象信息员要及时收集和提供气象灾害防御以及损失情况,在第一时间向社区气象防灾减灾领导小组报告。特别重大、重大及较大突发事件信息,古塘社区防灾减灾领导小组及时将灾害信息上报街道和有关部门。

  (二)分级响应及处置

  1、Ⅳ级应急响应

  当接到市气象台发布台风、暴雨、暴雪蓝色预警信号,寒潮、大风、道路结冰黄色预警信号,霜冻、雷电、冰雹、大雾、霾橙色预警信号,高温、干旱红色预警信号,或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Ⅳ级应急响应时,古塘社区气象防灾减灾领导小组立即启动气象灾害Ⅳ级响应。

  气象服务站人员到岗值班,立即打电话通知各分队队长做好准备;适时传播高温、低温冰冻居民出行温馨提醒;指导居民做好有关隐患排查、及时处置,密切关注本社区范围内天气趋势并启动相关防范准备工作。

  社区两委各岗位到位值班,检查防汛防台物资,做好抢险排险准备;做好防汛设施设备的检查维修。

  2、Ⅲ级应急响应

  当接到市气象台发布台风、暴雨、暴雪黄色预警信号,寒潮、大风、道路结冰橙色预警信号,雷电、冰雹、大雾、霾红色预警信号,或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Ⅲ级应急响应时,古塘社区气象防灾减灾领导小组立即启动气象灾害Ⅲ级响应。

  气象服务站人员到岗值班,立即电话通知各分队队长;联合有关单位做好有关隐患排查、及时处置,密切关注本社区范围内天气趋势并启动相关防范准备工作;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达工作。

  各网格长组织对所辖道路、河流、泵站(闸)、水库等重点隐患部位排查,检查防汛设备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及时向社区上报检查情况;落实防汛防台物资,落实抢险人员做好抢险排险准备;做好设施设备的检查维修,确保运行正常。

  社区两委各岗位到位值班,社区防汛防台物资、抢险队伍准备到位;督查各分队防灾抗灾执行情况;发现情况及时上报。

  3、Ⅱ级应急响应。

  当接到市气象台发布台风、暴雨、暴雪橙色预警信号,寒潮、大风、道路结冰红色预警信号,或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Ⅱ级应急响应时,古塘社区气象防灾减灾领导小组立即启动气象灾害Ⅱ级响应。

  气象服务站人员到岗值班,立即电话通知各分队队长,必要时上门入户通知;密切关注汛情、险情、工情和灾情的发展变化,物资到户;视情况安排社区应急分队及各小组赴一线指导防汛防台工作,必要时请求上级支援;及时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达工作。

  各网格长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发现险情,立即处置;同时对辖区内居民发现的险情及时处理,必要时协助社区组织人员疏散。及时上报气象服务站抗灾情况。

  社区两委各岗位值班人员到位,24小时加大道路积水点巡查力度,做好前置处理;加大绿化、楼道平台、低洼积水点巡查,及时督促解决,汇总巡查处置情况;组织发动志愿者等应急队伍24小时待命,全力以赴组织抢险排险,做好物资发放和调拨工作,确保防汛防台物资使用;组织开展抢险工作,必要时组织人员疏散;及时向气象服务站报告现场灾情、处置情况。

  4、Ⅰ级应急响应。

  当接到市气象台发布台风、暴雨、暴雪红色预警信号,或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Ⅰ级应急响应时,古塘社区气象防灾减灾领导小组立即启动气象灾害Ⅰ级响应。

  气象服务站人员立即到岗到位,电话通知网格长及各分队队长,确保信息通知到每一户;密切关注汛情、险情、工情和灾情的发展变化,及时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达工作。

  社区两委所有干部24小时到岗值班,亲自带队到一线抗灾抢险,组织物资、人员到位,对辖区居民小区、学校、医院、大型超市、配电房、河岸、低洼积水点、主要出入口等重要部位及绿化进行加固并加强24小时不间断巡查,发现险情,立即处置;同时对辖区内居民发现的险情及时处理,组织人员疏散、财产物资转移,及时向气象服务站上报抗灾情况。

  各网格长24小时加大道路积水点巡查力度,做好前置处理;加大绿化、楼道平台、低洼积水点巡查,及时督促解决,汇总巡查处置情况,每小时一报;志愿者等应急队伍24小时待命,全力以赴组织抢险排险,做好物资发放和调拨工作,确保防汛防台物资使用;及时报告现场灾情、处置情况;并在社区两委防指统一指挥下组织人员疏散,经劝导不听的要组织力量强制转移;组织发动全民自救、参与抗台救灾;各小组要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在接到抢险指令后,应立即组织抢险队伍赶赴现场,不论险情是否处于管辖职责范围内,均应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并及时反馈处置信息。

  (三)应急救援行动的终止

  当气象灾害带来的影响或破坏行动已彻底消除或得到控制,应急救援行动可以终止应该由社区应急领导小组确定,并通知所有参加行动的救援力量。

  (四)后期处理

  社区卫生服务站负责组织医疗机构救治伤病人员。

  (五)灾情评估

  气象灾害出现后,社区办公室或基层气象信息服务站要协同市、街道有关部门迅速深入实地调查和评估灾情,及时向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市气象局和市、街道报告气象灾情情况。

  (六)总结

  1、应急救援行动结束后,所有参与行动的单位和个人都应立即进行总结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2、应急领导小组应指派专人负责汇总有关材料,对整个应急救援行动进行全面的评估,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或建议,形成书面报告,经社区领导审核后,提交街道农办。

  3、总结评估报告应及时下发,或适时召开会议,以方便总结经验,改进工作。

  4、所有反映应急行动的资料都要整理归档,妥善保管。

  5、气象灾害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新闻发布工作,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发布气象灾害应急救援的信息。

  五、应急救援力量和装备保障

  (一)应急小分队是本社区的主要应急救援力量

  接到应急领导小组的通知后,在不危及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小分队和相关单位应无条件执行应急救援任务。

  (二)应急救援资金保障

  气象灾害应急救援所需经费,应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专项资金中列支。

  (三)应急救援物资保障

  根据应急领导小组的要求和自身能力,在进行气象灾害应急救援时提供所需的应急物资保障。

  (四)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保障

  参加气象灾害应急救援行动的人员,其所属单位应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五)应急救援社会动员保障

  需要动员其他社会力量协助处置气象灾害现场时,由本社区党总支、居委会来动员当地单位、组织、志愿者和广大群众等力量协助气象灾害救援工作。

  (六)应急救援制度保障

  不断完善应急政策措施以及相关制度,规范应急救援的程序。

  六、培训和演练

  (一)日常工作机构工作人员应通过专业培训和在职培训,以掌握履行职责所需的相关知识。

  (二)应急小分队和组织救援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应接受相应的专业培训,掌握救援知识和工作流程。

  (三)基层气象信息服务站负责制定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气象灾害领导小组应每年组织或参与上级组织的救援演练,以提高组织协调、快速反应、应急指挥和协同作战能力,锻炼救援队伍,提高救援工作效率。

  (五)基层气象信息服务站负责制定年度演练(参与)计划,做好演练筹备工作,制定演练方案,组织有关单位参加演练。

  (六)各单位接到街道或市相关部门演练任务后,应积极参与,全力配合,确保演练顺利。

  七、表彰、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积极参加气象灾害应急救援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气象灾害应急领***,给予表彰、奖励。

  (一)抚恤优待

  有关人员因参加应急救援工作导致伤亡的,上报政府相关部门按相关规定和政策给予抚恤优待。

  (二)责任追究

  建立健全气象灾害应急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八、计划更新和修改

  (一)社区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本计划的更新和修改工作。

  (二)出现下列情况,本计划应适时进行更新和修改。

  1、相关政策、法规调整或修改。

  2、实施过程中发现的计划缺陷。

  3、其他应进行修改的情况。

  九、附则

  (一)本计划由本社区气象灾害领导小组附则解释。

  (二)本计划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篇三】社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提高防御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能力,保障气象灾害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轻或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省气象条例》、《**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等文件精神,制定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1、立足预防,主动防范。坚持以人为本,把气象灾害的预防放在应急处置工作的中心环节,密切监视灾情的发生发展,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灾害进行处置。气象灾害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督促、协调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各有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支持。

  3、科学决策,保障安全。认真分析气象灾害的发生发展,科学决策,优化配置,保障安全。

  4、果断处置,全力抢险。一旦发生气象灾害,应迅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力量全力抢险救灾,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二、组织体系

  **镇领导负责气象灾害应急处置的指挥、协调、指导和监督。气象灾害应急领导小组为气象灾害应急处置指挥机构(以下简称指挥机构)。其工作职责是:及时掌握分析气象灾害情况,提出气象灾害处置建议,并向领导报告;及时传达领导各项指令;协调联络各成员组织开展气象灾害救援工作;督查、反馈领导各项决定和命令执行情况,同时及时通报各级组织、职能部门气象灾害救援的动态;灾后迅速开展总结、评价等有关工作。

  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积极支持、指导灾害处置工作的开展。

  三、应急处置措施

  事发地,各组织应迅速调集区域的资源和力量,按照属地负责的原则,迅速开展现场先期处置,并立即向领导、指挥机构报告灾情处置动态和处置方案。

  领导根据灾情程度,采取以下措施,全力指导和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1、领导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指导。

  2、根据事发地组织请求,迅速组织人员,协助气象组织成员,开展防灾救灾工作;对被破坏的重要设施进行抢险和抢修。

  3、协助气象组织成员对企业进行严格检查,制定紧急处置或防御措施,并加强监控,避免或控制次生灾害。

  4、按规定及时向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灾情及处置情况。

  四、应急处置机制

  1、指挥机构及时掌握气象灾害情况的变化趋势,根据区政府气象灾害应急领导小组的灾情通报和气象部门的天气预报预警信息,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会商,提出处置建议。对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气象灾情,组织和有关职能部门立即采取先期处置措施,控制事态。

  2、当达到或即将达到气象灾害等级标准时(根据**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中划分的等级标准),指挥机构办公室立即向指挥机构报告,经指挥机构批准后,启动气象灾害应急处置预案,并报区政府气象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和气象主管部门。

  3、预案启动后,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指挥机构的统一部署,立即启动相应等级的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汇报灾区抢险救灾工作的进展情况。

  4、指挥机构密切加强与区气象灾害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系,视灾情发展情况进一步研究部署抢险救灾、生产恢复工作。

  五、灾后处置工作

  1、做好损毁工程修复。尽快组织修复毁坏的交通、电力、通讯、水利等基础设施,保证正常生产生活需要。

  2、协助上级气象主管部门或经授权开展调查评估,及时全面收集、认真分析气象灾情,并认真总结有效措施与成功经验。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并根据形势发展适时进行修订。

【篇四】社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为防范暴雨、雷雨等恶劣天气、防止可能出现的洪涝灾害,确保师生的人身和校园财产安全,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处理预案。

  一、指导思想

  防范事故,确保人员安全,减少财产损失。

  二、适用范围

  暴雨、雷电、大风等各种恶劣天气。

  三、准备工作

  1、在暴雨来临之前,仔细检查校舍状况,看屋面是否漏水,墙体是否淋雨,清理下水管道沟渠等排水设施,有问题及时维修。

  2、对师生进行防暴雨雷电洪水的安全知识教育,做到未雨绸缪。

  3、检查学校周边环境,防止因外部原因造成校内事故。

  4、检查电路设备,防止因淋水引发事故。

  5、分工到位,落实人员和职责。

  6、检查我校周边的水河堤地段,制订防汛安排,作好人员和器材准备;

  7、确定在紧急情况下的疏散路线和安置地点,组织师生开展自救、互救、逃生演练。

  四、应急措施

  1、关注天气预报,如遇恶劣天气或进入汛期各学校必须安排24小时值班,所有人员保持通讯24小时畅通,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能及时对各类人员进行调配。

  2、暴雨时段,学校值班人员和巡逻人员应当频繁地在学校各处巡视,若发现险情,立即向值班领导报告,启动应急程序。

  3、强雷电天气,要做好学校人员及远程教育设备的防雷电工作。

  4、一旦校舍出现险情,迅速组织学生有序疏散、转移至安全地带,教师要首先保证学生人身安全。

  5、及时通过校园广播、电话、校讯通等媒体和通讯工具向有关部门和家长传递信息、通报情况。

  6、关注学生上学放学的路况,如果道路损毁或存在安全隐患学生不能回家,学校应妥善安置学生,并及时联系家长。

  7、按照上级领导要求,及时组织好人员,并落实各项准备措施。

  五、工作要求

  1、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要本着对党和人民事业负责的精神,克服麻痹松懈、掉以轻心思想,认真作好各项准备。

  2、工作上要抓好落实,分工职责明确。

  3、组织上要协调有力,保证政令畅通。

【篇五】社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为防范暴雨、雷雨等恶劣天气、防止可能出现的洪涝灾害,确保师生的人身和校园财产安全,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处理预案。

  一、指导思想

  防范事故,确保人员安全,减少财产损失。

  二、适用范围

  暴雨、雷电、大风等各种恶劣天气。

  三、准备工作

  1、在暴雨来临之前,仔细检查校舍状况,看屋面是否漏水,墙体是否淋雨,清理下水管道沟渠等排水设施,有问题及时维修。

  2、对师生进行防暴雨雷电洪水的安全知识教育,做到未雨绸缪。

  3、检查学校周边环境,防止因外部原因造成校内事故。

  4、检查电路设备,防止因淋水引发事故。

  5、分工到位,落实人员和职责。

  6、检查我校周边的水河堤地段,制订防汛安排,作好人员和器材准备;

  7、确定在紧急情况下的疏散路线和安置地点,组织师生开展自救、互救、逃生演练。

  四、应急措施

  1、关注天气预报,如遇恶劣天气或进入汛期各学校必须安排24小时值班,所有人员保持通讯24小时畅通,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能及时对各类人员进行调配。

  2、暴雨时段,学校值班人员和巡逻人员应当频繁地在学校各处巡视,若发现险情,立即向值班领导报告,启动应急程序。

  3、强雷电天气,要做好学校人员及远程教育设备的防雷电工作。

  4、一旦校舍出现险情,迅速组织学生有序疏散、转移至安全地带,教师要首先保证学生人身安全。

  5、及时通过校园广播、电话、校讯通等媒体和通讯工具向有关部门和家长传递信息、通报情况。

  6、关注学生上学放学的路况,如果道路损毁或存在安全隐患学生不能回家,学校应妥善安置学生,并及时联系家长。

  7、按照上级领导要求,及时组织好人员,并落实各项准备措施。

  五、工作要求

  1、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要本着对党和人民事业负责的精神,克服麻痹松懈、掉以轻心思想,认真作好各项准备。

  2、工作上要抓好落实,分工职责明确。

  3、组织上要协调有力,保证政令畅通。

【篇六】社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提高防御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能力,保障气象灾害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轻或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省气象条例》、《**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等文件精神,制定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1、立足预防,主动防范。坚持以人为本,把气象灾害的预防放在应急处置工作的中心环节,密切监视灾情的发生发展,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灾害进行处置。气象灾害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督促、协调气象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各有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支持。

  3、科学决策,保障安全。认真分析气象灾害的发生发展,科学决策,优化配置,保障安全。

  4、果断处置,全力抢险。一旦发生气象灾害,应迅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力量全力抢险救灾,尽最大努力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二、组织体系

  **镇领导负责气象灾害应急处置的指挥、协调、指导和监督。气象灾害应急领导小组为气象灾害应急处置指挥机构(以下简称指挥机构)。其工作职责是:及时掌握分析气象灾害情况,提出气象灾害处置建议,并向领导报告;及时传达领导各项指令;协调联络各成员组织开展气象灾害救援工作;督查、反馈领导各项决定和命令执行情况,同时及时通报各级组织、职能部门气象灾害救援的动态;灾后迅速开展总结、评价等有关工作。

  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积极支持、指导灾害处置工作的开展。

  三、应急处置措施

  事发地,各组织应迅速调集区域的资源和力量,按照属地负责的原则,迅速开展现场先期处置,并立即向领导、指挥机构报告灾情处置动态和处置方案。

  领导根据灾情程度,采取以下措施,全力指导和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1、领导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指导。

  2、根据事发地组织请求,迅速组织人员,协助气象组织成员,开展防灾救灾工作;对被破坏的重要设施进行抢险和抢修。

  3、协助气象组织成员对企业进行严格检查,制定紧急处置或防御措施,并加强监控,避免或控制次生灾害。

  4、按规定及时向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灾情及处置情况。

  四、应急处置机制

  1、指挥机构及时掌握气象灾害情况的变化趋势,根据区政府气象灾害应急领导小组的灾情通报和气象部门的天气预报预警信息,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会商,提出处置建议。对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气象灾情,组织和有关职能部门立即采取先期处置措施,控制事态。

  2、当达到或即将达到气象灾害等级标准时(根据**区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中划分的等级标准),指挥机构办公室立即向指挥机构报告,经指挥机构批准后,启动气象灾害应急处置预案,并报区政府气象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和气象主管部门。

  3、预案启动后,各相关职能部门按照指挥机构的统一部署,立即启动相应等级的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汇报灾区抢险救灾工作的进展情况。

  4、指挥机构密切加强与区气象灾害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系,视灾情发展情况进一步研究部署抢险救灾、生产恢复工作。

  五、灾后处置工作

  1、做好损毁工程修复。尽快组织修复毁坏的交通、电力、通讯、水利等基础设施,保证正常生产生活需要。

  2、协助上级气象主管部门或经授权开展调查评估,及时全面收集、认真分析气象灾情,并认真总结有效措施与成功经验。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并根据形势发展适时进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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