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便利化工作计划(通用21篇)

更新时间:2023-12-27 09:57:48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甘肃省便利化工作计划1

59.全力保障稳产达产。20_年3月底前,系统研判全省生产物资运输需求,结合我省运输“铁路为主、公路为辅”实际,细化制定畅通物流运输具体措施,优先保障今冬明春煤炭、石油、液化天然气(LNG)等重点物资运输。进一步梳理产业链供应链企业目录和问题清单,及时协调解决重点核心产业链生产经营难点堵点问题,疏通供应链运转中梗阻环节,优先保障基础工业产品、关键新材料、重要生活物资等领域企业连续稳定生产,提升企业达产率。组织多种形式产供销对接活动,搭建工业企业信息共享交流平台,推动上下游企业有效衔接,保障产供销、要素配置、仓储物流、技术交流等信息畅通,促进工业经济循环,切实稳定产业链供应链,保障全行业、全链条稳产达产。(省交通运输厅、省工信厅、省商务厅牵头,省直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甘肃省便利化工作计划2

(1)规范建设实体大厅。20_年9月中旬前,对全县各地集中提供政务服务的综合性场所统一名称,县级以上为政务服务中心,乡镇为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为便民服务站。除场地限制或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政务服务事项应按照“应进必进”原则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对不能集中办理的推行进驻事项负面清单制度,均应制定并公布本机构进驻事项负面清单,严禁“明进暗不进”。各部门、单位单设的办事场所原则上于20_年10月底前整合并入县政务服务中心,确不具备整合条件的要纳入本级政务服务中心实行一体化管理。(县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州驻迭有关单位负责)

(2)规范设置服务窗口。要结合实际统一设置综合咨询、帮办代办、“跨省通办”“省内通办”“办不成事”反映等窗口,并整合部门单设的办事窗口,统一设置综合办事窗口,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模式,推动实现“一窗受理、综合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无差别、全科式”综合办事窗口。合理设置分领域综合办事窗口,围绕“项目审批”“企业开办”“社保医保”“不动产登记”等方面,对办事窗口进行调整重组,统一划分功能专区。优化设置投资项目、工程建设项目受理窗口,实行“一张表单、一套材料、一体提交”;整合注册登记、公安刻章、银行开户、税务登记和社保办理等5个环节资源,实行企业开办“一窗式”受理;整合自然资源、住建、税务等分散专窗,设立不动产登记综合受理窗口,建立“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审核发证、归档管理”的一站式工作流程。村级便民服务站根据实情进行设置窗口。(县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州驻迭有关单位负责)

(3)规范窗口业务办理。按照“应进必进”“进必授权”原则,确保进驻政务服务事项在政务服务中心实质运行,杜绝把服务窗口作为“收发室”,将重要服务项目、关键办事环节仍放在原单位办理,避免事项办理“明进暗不进”“体外循环”。对适用“收件即受理”方式的政务服务事项,各级各部门要授权窗口工作人员接受申请材料并出具受理凭证。要建立部门业务综合授权的“首席事务代表”制度,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即收即办”、简单事项“即时办结”。(县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州驻迭有关单位负责)

甘肃省便利化工作计划3

45.深化企业投资建设项目信用承诺制改革。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企业投资建设项目信用承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部署要求,20_年6月底前,组织各地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健全信用承诺制配套措施,明晰操作规程,完善“一网通办”平台,全面推行企业投资备案类新开工项目“一张图”审批。(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直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46.做好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工作。进一步优化经办服务流程,健全部门协作机制,主动对接符合缓缴条件的市场主体,依托电子税务局拓宽单位社保费线上缴费渠道,实现企业“即申即享”。建立完善人社、税务信息共享联合运维机制和服务咨询机制,及时处理企业群众反映问题。(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牵头,省直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47.持续优化增值税留抵退税办理流程。将制造业新增留抵退税到账平均时间压缩至2个工作日内。优化电子税务局功能,在实现信息系统自动推送退税提醒、提取数据、预填报表的基础上,自动判断纳税人留抵退税资格并对符合条件对象提醒预填,促进留抵退税政策在线直达快享。(省财政厅、省税务局、人行兰州中心支行牵头,省直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48.集中整治涉企违规收费问题。严格对照《甘肃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持续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认真落实全省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甘肃省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关于开展水电气暖领域涉企违规收费自查自纠工作的实施方案》相关要求,严厉查处交通物流、水电气暖、金融、地方财经、行业协会商会和中介机构等重点领域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以及落实降费减负政策不到位、借疫情防控违规设立收费项目等行为,建立常态化清理整治和联合惩戒机制,帮助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渡难关、复元气、助发展。(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市场_牵头,省司法厅等省直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49.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各级政府包括财政供养单位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控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预算安排,严控政府性楼堂馆所维修改造和新增租赁办公、业务用房,精简会议、差旅、培训、庆典等公务活动。进一步盘活存量资金资产,将与财政有缴拨款关系的单位、企业等全部纳入结转结余资金清理盘活范围,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存量资产调剂共享。坚持财力下沉、惠企利民,支持基层保基本民生支出、保工资发放。深化省级以下财政体制改革,确保县级财力有效覆盖本级“三保”等刚性支出需求。加大对市、县转移支付支持力度,保障基层财政平稳运行。(省财政厅牵头,省直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甘肃省便利化工作计划4

30.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_年版)》。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做好清单动态调整特别是信息完善、公开等工作,加快推动清单事项全部网上办理,实现“一单尽列、单外无单”。各地各有关部门集中梳理自行发布的市场准入性质负面清单,清理废除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常态化进行检查抽查。建立健全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和通报制度,坚持“一案一核查、一案一通报”,依法依规查处整改市场准入隐性壁垒问题,处理结果及时反馈主管部门和市场主体,典型案例通报各地各有关部门。在甘肃政务服务网、省发展改革委网站醒目位置设置市场主体对隐性壁垒投诉渠道,健全处理回应机制。(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牵头,省直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1.深入贯彻《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和配套政策文件。20_年6月底前,制定我省推进落实条例具体措施,严格落实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管理制度,执行登记注册业务规范和审查标准,推行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建立完善企业名称争议处理机制。进一步优化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系统功能,提升登记便利化、规范化水平和透明度。(省市场_牵头,省直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甘肃省便利化工作计划5

28.规范行政裁量权工作。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政策文件,按时间节点分层级推动省、市、县三级完成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工作。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动态调整机制,对行政裁量权基准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作出修改或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及时调整;对适用行政裁量权基准可能出现明显不当或显失公平的,及时按程序调整适用并督促制定机关修改。将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体系,列入法治政府建设督查内容,采取行政执法情况检查、案卷评查和依法行政考核等方式,常态化开展监督考评。(省司法厅牵头,省直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9.规范行政执法。20_年6月底前,各地各有关部门集中开展自主设定罚款事项清查活动,全面梳理本地区本部门负责实施的政府规章相关罚款规定,按照“三个一律取消或调整”要求,研究提出应予取消或调整的罚款事项意见。省司法厅会同相关部门、单位对我省现行有效的政府规章进行全面审查,抓紧清理调整一批违反法定权限设定、过罚不当等不合理罚款事项,做好相关政府规章修订等后续工作,进一步规范罚款设定和实施。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检查行动,依法依规严厉查处选择性、“一刀切”执法和吃拿卡要、牟取私利,以及以罚增收、以罚代管、逐利执法等行为,曝光典型案例。(省司法厅牵头,省直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甘肃省便利化工作计划6

25.全面推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在已编制完成省、市、县三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基础上,省直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和市、县级政府按照国家统一要求,对清单内行政许可事项逐项制定实施规范,明确事项名称、主管部门、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基本要素,确保事项同源,同时依照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制定办事指南并向社会公布,明晰权力边界,规范权力运行,加快实现同一事项在不同地区和层级同标准、无差别办理。省、市级政府相关部门逐项制定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办事指南和事中事后监管规则标准,明确许可条件、申请材料、审批程序、监管主体等,持续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各地各有关部门加强督导检查,坚决防止清单之外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省政府办公厅〔省大数据管理局〕牵头,省直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甘肃省便利化工作计划7

35.加快提升医保信息化服务水平。积极推进甘肃省医保移动支付中心部署实施,加快建设甘肃省医保官方公共服务APP。20_年12月底前,全省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日均结算量超过1000笔的定点医疗机构开通医保移动支付功能,为群众提供线上挂号、就医、购药等全流程服务并完成医保结算和个人现金支付,提升群众就医购药的便捷性、高效性、安全性;全省50%以上符合接入条件的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医保电子处方流转服务,实现线上处方购药、结算与药品配送,开通“网订店取”“网订店送”等特色服务。(省医保局牵头,省直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6.有序放宽道路通行限制。延长货车在城市道路允许通行时间,合理设定城市货车禁限行范围,除特殊区域外,严控24小时禁限行道路数量,每天允许通行时间不少于7小时,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按当地应急预案执行。放宽通行吨位限制,不再细分轻型及以下货车限行吨位,逐步放宽中型厢式、封闭式货车通行限制。督促兰州市加快取消皮卡车进城限制,继续在全省其他地区落实相关政策。扩大新能源配送货车通行范围,延长通行时间,新能源轻型及以下厢式、封闭式货车原则上不再限行,确需限行的每天允许通行时间不少于16小时。(省公安厅牵头,省直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7.积极开展“互联网+考试服务”。依托中国教育考试网统一用户中心,发挥移动端服务功能,主动推送考试信息。20_年12月底前,建设完善具有考试组织、身份认证、标准化考点管理、考生服务等功能的教育考试综合管理平台,拓展高考综合改革报名信息采集、智能志愿填报、资格审查等功能,提升考试成绩查询、证书申领便利化服务水平。(省教育厅牵头,省直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8.推出更多便民服务措施。各地各有关部门结合深化“放管服”改革、为民办实事活动和本地区本部门职责,聚焦与群众工作生活、居住出行和婚育、养老、医疗等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创新开展形式多样的便民服务。(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人社厅、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等省直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甘肃省便利化工作计划8

(1)合理配置政务服务资源。协同推进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与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已实现线上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原则上同步提供线下办事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等在线上线下服务渠道同源发布、同步更新,做到线上线下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州驻迭有关单位负责)

(2)规范政务服务办理方式。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针对医疗、社保、民政、金融、电信、邮政、信访、出入境、生活缴费等高频服务事项,保留线下办理渠道和现金缴费方式,提供复印快递等便利服务。申请人在线下办理业务时,办事窗口不得将线上预约或在线提交申请材料作为强制性前置条件。已在线收取申请材料或通过部门间共享能获取电子证照、电子档案、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等电子材料的,办事窗口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纸质材料。(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州驻迭有关单位负责)

甘肃省便利化工作计划9

本报兰州讯(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 吕霞)1月4日,《第十次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贯彻落实措施》经省政府同意发布实施。按照《措施》,今年全省50%以上符合接入条件的定点医药机构将提供医保电子处方流转服务,实现线上处方购药、结算与药品配送。

《措施》从支持市场主体发展、推进重点项目落地、加强财政金融支持、释放消费领域潜力等十七个方面,提出了全省贯彻落实第十次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的59条具体措施。这些措施包括:6月底前,针对个体工商户在经营场所、融资、用工、社保等方面面临的突出困难问题,制定完善配套措施,维护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集中清理招投标领域针对不同所有制企业、外地企业设置的各类隐性门槛和不合理限制,严厉打击围标串标、排斥潜在投标人等违法违规行为。下放审批权限,将国有未利用地和城镇批次建设用地审批权限下放至市州政府。水利水电工程淹没区、露天煤矿接续用地等不再纳入预审。推行“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全面应用电子证照。开通重大项目绿色通道,对同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涉及多个单体工程的总承包项目,可按单体工程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对市政道路、地下综合管廊、轨道交通等重大线性工程,可按标段分段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全面落实当前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发展政策措施,管好用好首批“保交楼”项目专项借款,加快工程进度,保证质量安全,确保“已售逾期难交付的住宅项目”完成交付。简化小微跨境电商企业名录登记手续,按规定凭交易电子信息为跨境电商企业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时,对年度货物贸易收汇或付汇累计金额低于等值20万美元(不含)的,可免于办理名录登记。实现企业开办和准营、员工录用、涉企不动产登记、企业简易注销、新生儿出生、灵活就业、公民婚育、扶残助困、军人退役、二手房转移登记及水电气联动过户、企业职工退休等事项“一件事一次办”,切实增强企业群众获得感。

今年12月底前,全省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日均结算量超过1000笔的定点医疗机构开通医保移动支付功能,为群众提供线上挂号、就医、购药等全流程服务并完成医保结算和个人现金支付,提升群众就医购药的便捷性、高效性、安全性;全省50%以上符合接入条件的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医保电子处方流转服务,实现线上处方购药、结算与药品配送,开通“网订店取”“网订店送”等特色服务。延长货车在城市道路允许通行时间,合理设定城市货车禁限行范围,除特殊区域外,严控24小时禁限行道路数量,每天允许通行时间不少于7小时,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按当地应急预案执行。放宽通行吨位限制,不再细分轻型及以下货车限行吨位,逐步放宽中型厢式、封闭式货车通行限制。6月底前,实现在甘肃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全程网办”“掌上办”。1月1日起,全省实行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集中统一管理。

甘肃省便利化工作计划10

54.稳定粮食生产。加强秋冬种作物田间管护,落实镇压保墒、控旺促壮、病虫害防控等措施,按期完成800万亩秋覆膜任务,为20_年粮食稳产奠定基础。强化农资供应等服务保障,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及时下拨农资补贴资金,加快受疫情影响的第三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兑付进度,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加强耕地保护和用途管控,20_年6月底前,集中查处一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问题,落实常态化管控措施,确保长期稳定利用耕地不减少。(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牵头,省直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55.全力抗旱减灾。围绕保饮水保秋粮,严格落实预报、预警、预演、预案“四预”措施,严密监测降水、河流来水、工程蓄水等情况,动态掌握并会商研判旱情形势,及时发布干旱预警,启动或调整抗旱应急响应,落实旱情周调度、人饮日报告制度。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加大省级资金筹措力度,保障旱区抗旱减灾资金、物资装备落实到位,加快蓄引提调等抗旱应急工程建设。发挥水利工程供水保障能力,联合调度管理旱区水源,落实拉运水等应急供水措施,优先保障人畜饮水,努力保障秋粮作物灌溉,对高耗水行业实行错峰供水,最大限度减少干旱灾害损失。(省应急厅、省水利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气象局牵头,省直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56.保持生猪产能。严格落实生猪产能分级调控责任,用好生猪保险、良种补贴等扶持政策,加大对合法运营养殖场用地、贷款等支持力度,定期排查并严厉查处以用地、环保等名义关停合法运营养殖场行为,审慎采用限产停产、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力争全省能繁母猪存栏量稳定在正常保有量65万头的95%以上。加强对猪肉批发价格、库存量、交易量监测预警,做好冻猪肉政府储备和吞吐调节工作,确保供应充足、价格稳定,防止出现较大波动。(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省粮食和储备局牵头,省直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57.做好煤炭稳价保供工作。深入贯彻全省迎峰度冬能源保供调度视频会议精神,省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联合协调机制加强统筹,在确保安全生产和生态安全前提下,督促各产煤地严格按照分解目标完成任务并补齐欠量,涉及停产停建煤矿的尽快复工复产,完成隐患整改的煤矿尽快组织验收。加快煤矿核增产能手续办理,提高规划、用地、环评等审批效率,推进已核准煤炭项目开工建设,推动条件相对成熟的九龙川、安家庄等煤矿尽早取得国家核准,尽快完成花草滩、邵寨等煤矿产能核增工作,有效增加煤炭产量。适时公布我省煤炭出矿环节中长期交易价格合理区间,实现“上限保电、下限保煤”目标。严格落实煤矿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及时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厅、省政府_、甘肃矿山安监局牵头,省直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58.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有序供应。加强电力电量平衡管理和负荷预测,提前3天发布预警,出现平衡缺口时采取与陕西、宁夏、新疆等西北省份间互济合作和应急支_易等方式,科学组织跨省跨区电力调度,确保重点地区和民生、生产用电。强化并网发电机组运行管理,确保所有机组“应并尽并、应开尽开、稳发满发”,常态化开展火电机组非停、受阻清单式管理,适时安排机组消缺,确保机组非停、受阻率合计不超过9%。持续抓好电力电煤天然气日监测日报告制度,研究解决能源保供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电力电煤天然气平衡稳定供应。进一步加强对电煤中长期合同履约情况的监管,督促相关单位提高电煤中长期合同履约率。(省工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府_、甘肃能源监管办、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牵头,省直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甘肃省便利化工作计划11

各乡镇各部门要在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加载容缺受理选项模块,针对不动产登记业务,公租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申请,公积金服务、企业登记注册、食品生产、经营许可、_、跨区域涉税事项办理、变更税务登记、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投资审批等事项,为申请人提供容缺受理与不容缺受理两种选项,次要申请材料缺失的情况下,申请人可申请“容缺受理”,进行实质审查,缺失材料在取得证照时一次补齐。(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市场_、县税务局、县财政局、县发展局等部门分别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州驻迭有关单位负责)

甘肃省便利化工作计划12

(1)规范审批行为。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依法依规提供办事服务,不得额外增加或变相增加办理环节和申请材料,鼓励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探索进一步减少申请材料、压缩办理时限的创新举措。要推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由审改办牵头组织有关部门于20_年底前编制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监督指导行政许可实施机关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县政务服务中心及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站)要全面落实首问负责制和工作人员行为规范等制度,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建立受理及处理结果情况登记机制,靠实首问责任人责任;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制度,企业和群众到政务服务机构办事或电话咨询,承办工作人员要一次性告知有关事项;申请人申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承办工作人员应当场出具一次性告知单并做好登记,告知单上注明需要补交的各项材料名称;当场告知确有困难的,采取容缺受理或在2个工作日内(当日算起)一次性告知;对依法依规不能办理的审批件,要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不能办理的依据和理由。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度,属于当场办结的事项应当场办结,属于承诺办结的事项应在承诺时限内办结。要强化申报辅导,大力推行“全程帮办+前置辅导”模式,通过“靠前服务”提升审批效能。县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对现场勘验、技术审查、听证论证等程序,实施清单化管理并建立限时办结机制,明确办结时限。(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州驻迭有关单位负责)

(2)加强监管协同。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健全审批和监管衔接机制,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与投资项目、工程建设、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水利等领域平台数据资源互联互通,加快各类监管数据汇聚,推动审批和监管信息实时共享、“应归尽归”。实施更加精准更加有效的监管。要严格履行审监责任,对审管一体的行政许可事项,强化内部审管衔接,做好监管事项移交、承办工作,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对审管分离的事项,审批部门要主动与监管部门沟通,建立审管互动机制,厘清职责边界,确保无缝衔接。对已取消审批但仍需监管的事项,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事中事后监管;对下放审批权限的事项,同时调整监管层级,确保审管权责统一。(县市场_牵头,县直有关部门、州驻迭有关单位负责)

(3)规范中介服务。县直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主动对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一步清理无法律法规或_决定依据的中介服务事项,对确需保留的强制性中介服务事项,推动实现清单化管理,强制性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实行动态调整并向社会公布。要加强对中介服务的规范管理,加快建设完善全县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打造全县统一的中介服务“网上超市”并出台运行管理办法,推动将强制性中介服务事项全部纳入中介服务“网上超市”统一管理、提供服务,推动中介服务机构公开服务指南,明确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等要素,形成中介、审批、业主三者紧密联系的良性互动机制。各乡镇各部门不得强制企业选择特定中介服务机构。加强对中介服务机构的信用监管,建立中介服务机构信用评价机制,开展信用评价,实施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和资质动态管理,并将相关信用信息归集共享至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托“信用中国(甘肃)”网站等依法依规向社会公示。(县政府办公室、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州驻迭有关单位负责)

甘肃省便利化工作计划13

(1)统筹网上办事入口。协调和配合州大数据服务中心进一步优化全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甘肃政务服务网迭部子站和“甘快办”APP平台)注册功能,全面推行“一次注册、全网通用”,避免重复注册账号。对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进行适老化、无障碍改造,开设老年人专区、采用大字号视觉设计,探索对网上申报事项由后台自动填写个人信息和申报材料。根据《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建设指南》,按照统一标准规范、统一清单管理、统一身份认证、统一数据共享、统一应用管理的要求,推动政务服务移动端APP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协同化、一体化服务。以“甘快办”APP为总枢纽,对全省各类政务服务APP进行整合,原则上县乡村三级不再新建政务服务APP,形成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移动端,由“甘快办”APP统一对外提供移动政务服务,加快实现“一网通办、全程网办”。(县政府信息办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州驻迭有关单位负责)

(2)规范网上办事指引。甘肃政务服务网迭部子站均应联通县政府门户网站,方便群众查阅和登录办事;要对现有网上办事指引进行持续优化和动态更新,网上办事指南和具体操作说明务求简明实用,做到“一看就能懂、一点就能办”。探索在甘肃政务服务网迭部子站和“甘快办”APP推行在线导办帮办和智能客服,通过在线帮办或设置智能问答等方式,解决企业群众在线操作、材料准备、业务标准、业务流程等方面问题。(县政府信息办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州驻迭有关单位负责)

(3)提升网办广度深度。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结合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的梳理,加大办事环节精简和流程再造力度,提供申请受理、审查决定、结果送达等全流程、全环节“闭环式”网上服务,除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外,政务服务事项要网上全程可办,实现从“最多跑一次”到“零跑动”的转变。持续优化更新网上办事指引,按事项提供简单易懂的办事指南和操作说明,规范在线咨询、引导服务,完善在线导办、项目代办、智能推荐等功能,开展适老化、无障碍改造,让办事群众“找得到、看得懂、会操作、能办成”。(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州驻迭有关单位负责)

甘肃省便利化工作计划14

(1)完善政务服务评估评价机制。县政务服务中心要不断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标准规范,积极引导办事企业和群众按自主真实意愿参与评价,有效收集群众对服务需求和满意度的意见建议,强化差评核实整改,形成评价、整改、反馈、监督全流程衔接的政务服务评价机制。各乡镇、各部门要整合政务服务评价资源,线上线下全面融合,实现政务服务事项、评价对象、服务渠道全覆盖,线上通过甘肃政务网迭部子站、“甘快办”APP等开展评价,线下通过县级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自助服务终端、评价器和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开展评价,并按照统一规范向省级“好差评”系统提交评价数据,构建数据归集共享、分析处理和业务协同办理机制,实现各类政务服务评价数据实时上报、集中管理、分类交办、快速处理,推动政务服务绩效真正由企业和群众来评判。同时,将“好差评”评价结果纳入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与接受评价单位、个人绩效考核挂钩,作为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和工作人员个人绩效考核、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州驻迭有关单位负责)

(2)规范政务服务督查考核机制。配合省州完成《甘肃省数字政府建设考核办法(试行)》,健全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结果发布和运用,强化激励和惩戒措施,有效发挥“好差评”指挥棒作用。建立健全政务服务督查考核机制,将“互联网+政务服务”相关指标作为重要评价内容,年度考核结果纳入各级各部门绩效考核内容。充分发挥数字政府建设“以数资政、以数辅政”作用,选取关键指标对各乡镇、各部门进行综合和单项指标排名,通过“特别呈报”即时报告县政府领导同志并反馈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县政府办公室(大数据服务中心)牵头,县政府信息办、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州驻迭有关单位负责)

甘肃省便利化工作计划15

41.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依据国家相关政策文件和《甘肃省低收入人口认定及救助帮扶办法》,20_年6月底前,细化制定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措施,完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健全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机制,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社会救助范围,适时扩围、应保尽保。进一步优化非本地户籍人员救助申请程序,健全完善并全面推行由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临时救助机制。严格实施《甘肃省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办法(试行)》,规范做好相关认定工作。(省民政厅牵头,省直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42.做好失业保障工作。制定出台关于拓展失业保险助企扩岗政策受益范围、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等政策措施,实行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一次性扩岗补助等失业保险政策落实月调度机制。进一步简化优化失业保险金、补助金经办流程,开展失业保险待遇“畅通领、安全办”活动,继续对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确保应发尽发。加快“失业保险金申领”办理信息化建设,20_年6月底前,实现在甘肃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全程网办”“掌上办”。20_年1月1日起,全省实行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集中统一管理。(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牵头,省直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43.落实阶段性调整价格补贴政策。按照国家关于阶段性调整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加大对困难群众物价补贴力度相关部署要求,20_年9月至20_年3月期间,将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低保边缘人口两类群体阶段性纳入联动机制保障范围,将联动机制启动条件中的“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单月同比涨幅达到”阶段性调整为,保持“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中食品价格同比涨幅达到6%”的启动条件不变,满足任一条件即启动联动机制,于当月将补贴足额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牵头,省退役军人厅、国家_甘肃调查总队等省直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44.严格实施监管。紧盯各类保障和救助资金流向,常态化开展检查抽查,依法依规严厉查处迟发、少发、漏发和优亲厚友、骗取套取等行为,确保各项困难群众保障政策落到实处。(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牵头,省直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甘肃省便利化工作计划16

建立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自助服务体系,整合公安、税务、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自助服务功能,在政务服务中心和便民服务中心设置集成式自助服务终端,提供“24小时不打烊”服务;推动在村(社区)、园区、商场、楼宇和银行、邮政、电信网点等场所设置集成式自助服务终端,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推动更多事项自助办、就近办。(各乡镇人民政府牵头,县公安局、县税务局、县人社局、县医保局负责)

甘肃省便利化工作计划17

26.推进综合监管。按照_部署要求,组织各地各有关部门全面梳理涉及多个部门、管理难度大、风险隐患突出的重点监管事项,厘清职责分工,统一监管规则标准,推动信息互通共享,完善部门与地方、跨区域、线上线下协同监管机制和审批监管联动机制,采取条块结合、区域联动方式,依法依规实施跨部门联合监测、抽查检查、处置惩戒,防止随意检查、多头重复检查,形成监管合力。(省政府办公厅〔省大数据管理局〕、省市场_牵头,省直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7.加强知识产权保护。20_年9月底前,聚焦企业群众反映强烈、侵权假冒问题多发的重点领域、区域和商品,集中开展案件查办“铁拳”行动,采取大案要案督办、典型案例曝光等方式,严厉打击商标侵权、假冒专利等违法行为。深化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依法保护专利权人和社会公众合法权益,严厉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和恶意商标注册行为。推进知识产权纠纷诉调对接。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检查考核,推动各地落实好知识产权保护属地责任,开展知识产权保护满意度调查和第三方评估。开展省级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创建工作,打造知识产权保护高地,带动全省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整体提升。(省市场_牵头,省直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甘肃省便利化工作计划18

50.用好援企稳岗政策。持续推进“援企稳岗·服务千企”行动,面向各类中小微企业,一揽子宣传推送稳经济稳就业及相关接续政策,推行“不来即享”等经办模式。在重点工程项目中积极实施以工代赈,完善配套政策措施,鼓励和引导用工单位优先吸纳返乡农民工、脱贫劳动力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低收入群体务工就业。深入推进企业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直补快办”,扩大补贴对象范围,支持企业更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支持平台经济健康持续发展,发挥吸纳就业作用。(省人社厅、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住建厅、省委网信办、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_等省直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51.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帮扶就业工作。深入推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百日攻坚”行动,举办线上线下校园招聘服务活动和人才招聘会,开展实名制职业指导、岗位推荐、技能培训等服务,提供就业见习机会。严格落实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和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等政策,及时拨付就业扶持资金,推动实施“三支一扶”计划、“万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等项目。各高校建立日常联系制度,跟进掌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进程,做到政策支持、岗位推送、就业指导、接续服务“四个不断线”,确保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帮扶就业率达到国家有关要求。(省人社厅牵头,省教育厅配合,各高校和省直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52.支持自主创业。用好“陇原惠岗贷”和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帮助创业者解决融资难问题。对已发放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中受疫情影响流动性暂时遇困的,借款人和借款企业可向贷款银行申请展期。落实为自主创业者减免租金等帮扶措施,20_年12月底前,在省级创业就业孵化示范基地设置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创业孵化专区,为入驻个人或创业实体减免场租、物业、水电暖等费用。(省人社厅、省财政厅、人行兰州中心支行、甘肃银保监局牵头,省直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53.营造公平就业环境。加强对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招聘活动的监管,定期检查督导劳动者入职和用工情况,坚决整治针对新冠病毒感染康复者等群体就业歧视和不合理限制等问题,严厉查处和曝光典型案例,维护劳动者平等就业权益。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要求,推进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20_年12月底前,省税务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甘肃省试点职业伤害保障相关费款征缴流程。(省人社厅、省卫生健康委、省税务局、省医保局牵头,省直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甘肃省便利化工作计划19

39.细化落实措施。密切关注全国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推进情况,与_有关部门加强衔接,主动学习借鉴行之有效、市场主体欢迎的改革举措,推动营商环境持续改善。按照《_办公厅关于复制推广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举措的通知》部署要求,认真学习借鉴北京、上海、重庆、杭州、广州、深圳等创新试点城市经验做法,制定我省推进落实措施。(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府办公厅〔省大数据管理局〕牵头,省直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40.积极复制推广。对国家明确在全国推行的清除招投标和政府采购领域对外地企业设置的隐性门槛和壁垒、推进客货运输电子证照跨区域互认与核验等26项改革举措,由相关责任单位对标国家要求,逐项落实,全面推广。对国家明确由非试点地区参考借鉴的开展“一照多址”改革、便利企业分支机构和连锁门店信息变更等24项改革举措,按照“成熟一批、推广一批”原则,由相关责任单位结合省情实际研究借鉴,在有条件的地方和行业领域复制推广。(省直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甘肃省便利化工作计划20

各相关部门要推动实现水电气热、电信、公证、法律援助等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全面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和政务服务平台鼓励各地采用“政务+邮政”合作新模式,在邮政网点和村邮站设立邮政政务服务专窗,确定邮政政务服务代办员,由邮政政务服务代办员提供政府相关部门授权范围内的政务服务事项代办服务。鼓励政务服务中心开展延时错时服务,通过线上预约等方式,合理分流办事群众。(县住建局、县工信局、县司法局、县电力公司等部门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四、工作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7月中旬至7月底前)。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深入学习领会《_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实施意见》和《甘南州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实施方案》,按照各自职责主动认领任务,制定细化落实任务的具体措施,拟定工作任务台账,积极创造推进工作落实的有利环境和必要条件,迅速行动、全面安排,全力抓好工作任务落实。

(二)推进实施阶段(8月初至10月底前)。除个别需要配合省上完成的任务或省上有特殊规定要求的任务外,整体工作按9月底前全面完成进行推进,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务必于10月底前完成成果巩固和自查自验工作。工作开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随时研究解决,对于有特殊原因难以按时限要求完成任务的工作,要及时报牵头单位研究解决,牵头单位解决不了的报县政务服务中心汇总后,统一上报县政府办公室化解。

(三)检查验收阶段(11月初至12月底前)。各乡镇、各牵头部门负责,将工作开展情况形成自查报告于11月10日前报县政府办公室,由县政府办公室组织对各乡镇、各部门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统一验收。后续工作根据州上统一要求协调推进,确保2025年前全面实现既定目标。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是深入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行动,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把政务服务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强化经费、人员、场地、信息化保障。县乡两级政府要建立健全政务服务体系,加强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站)、政务服务平台运行管理,组织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梳理、政务数据共享、标准实施、人员培训、日常考核、指导监督等各项工作。

(二)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舆论氛围。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培训,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特别是各乡镇、各部门要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服务平台,加强对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广泛凝聚社会共识,营造“人人关心政务服务、人人参与政务服务”的浓厚氛围。要及时总结推介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进展成效和经验做法。

(三)加强督导检查,严肃考核问责。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强化督导落实,不定期开展检查指导,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工作顺利推进。同时,建立政务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处置体系,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培训,开展应急演练;全面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加强政务领域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形成网络安全整体防护体系。

迭部县人民政府

20_年10月27日

甘肃省便利化工作计划21

20_年12月底前,全省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日均结算量超过1000笔的定点医疗机构开通医保移动支付功能,为群众提供线上挂号、就医、购药等全流程服务,并完成医保结算和个人现金支付;全省50%以上符合接入条件的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医保电子处方流转服务,实现线上处方购药、结算与药品配送。

延长货车在城市道路允许通行时间,逐步放宽中型厢式、封闭式货车通行限制。督促兰州市加快取消皮卡车进城限制。扩大新能源配送货车通行范围,延长通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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