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班子和村干部 绩效考核工作总结(精选7篇)

更新时间:2022-09-26 16:00:01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x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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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关于村班子及村干部绩效考核暂行办法

大安乡村班子及村干部绩效考核暂行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加强村班子和村干部队伍建设,促进村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吉林省委关于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三项工程”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村班子,指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本办法所称的村干部,指村两委成员,不含上级选派、选聘到村任职的干部。

第三条 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县委组织部负责村班子和村干部考核的宏观指导和检查督促,乡镇党委具体组织实施,并将考核结果记入村干部个人档案。

第四条 考核村班子及村干部,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公开民主、绩效挂钩的原则,坚持全面考核与重点工作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组织考核与民主测评相结合,力求科学、全面、准确。

第二章

考核内容

第五条

乡镇党委每年应组织一次对村班子及成员的全面考核。考核分为平时工作考核和年度目标任务考核两项。

第六条

平时工作考核内容。主要考核村干部出勤、请销假和乡镇交办的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第七条 年度目标任务考核的内容。以村班子及村干部的创业承诺事项为主,对村班子的考核主要围绕“五个好”标准,对村干部的考核侧重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主要内容包括:

1、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

2、引导和带领群众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积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情况;

3、当年经济工作目标落实情况;

4、新农村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情况;

5、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

6、精神文明建设情况;

7、党的建设,包括基层组织建设、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廉洁自律情况等;

8、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第三章 考核办法

第八条

对村班子和村干部的考核一般在年底进行,并结合村级换届对村干部进行届末考核。

第九条

每个考核对象的平时工作考核,由乡镇党委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在年终经党政联系会议集体研究后,以百分制进行量化打分。

第十条

村班子和村干部的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分党员群众民主评议和岗位目标量化考核两个方面。 第十一条

党员群众民主评议。对村班子及村干部个人进行民主测评,再由乡镇党委计算民主评议得分。

第十二条 岗位目标考核量化评分。由各乡镇结合自己实际,根据村班子和村干部年初创业承诺事项,对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内容进行分解细化,明确评分标准,年终经党政联系会议集体研究后,以百分制进行量化打分。

第十三条

考核等次确定。乡镇党委按平时考核得分占20%,党员群众民主评议得分占30%,岗位目标量化考核得分占50%的比例计算出村“两委”班子和成员的考核得分,再按考核得分确定考核等次。考核得分以百分制计算,95分及以上的为优秀,80-95分(含80分)的为称职(合格);60-80分(含60分)的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60分以下的为不称职(不合格)。

村干部考核优秀等次比例不得超过全乡(镇)村干部总数的10%。被评定为“不合格”的村“两委”班子,该村干部不得评为“优秀”和“称职”等次。

第十四条 对村班子的考核,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合格班子:

1、班子内部不团结、严重影响工作并经整改没有明显改变的;

2、班子集体以权谋私、贪污挪用集体财物等违纪的;

3、工作不主动,措施不得力,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被“一票否决”,或在重点工作上有重大失误的;

4、民主测评中,“不合格”票超过三分之一的;

5、其他原因应确定为不合格的。

第十五条 对村干部的考核,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称职:

1、政治素质较差,在重大政治是非问题上立场动摇,参加社会非法组织的;

2、业务素质差,难以适应工作岗位要求,不能有效履行职责,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受到上级查处或通报批评的;

3、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被“一票否决”的村的“两委”主要干部和分管负责人;

4、违反工作纪律,在开展村务中造成工作被动,损害群众利益的;

5、参与赌博、迷信、色情等活动,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

6、因打架斗殴、酗酒闹事、严重违反社会公德,造成严重后果的;

7、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工作安排,长期不在岗,或无理取闹,扰乱村正常工作秩序的;

8、在领导班子中闹无原则纠纷,严重影响班子团结,工作作风存在严重问题的;

9、有以权谋私行为,存在不廉洁和其它违纪问题的;

10、本年度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和违法犯罪的;

11、被评为不合格班子的村“两委”主要干部;

12、民主测评中,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的;

13、其他原因应确定为不称职的。

第四章 结果运用

第十六条 村干部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村干部绩效工资,根据年度考核结果,被评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的,按绩效工资平均数的120%、100%、80%发放,年度考核不称职的,不享受绩效工资。

第十七条 村班子考核结果与奖惩挂钩。乡镇党委按照年度考核结果,对评为优秀的村班子进行表彰奖励。对评为不合格的村班子,由乡镇党委进行集中整顿。

第十八条 对考核为优秀的村干部,优先推荐参加各类先进的评选;对考核为基本称职的村干部,取消先进的评选资格,并指派专人开展谈心谈话,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对考核不称职的村干部,由乡镇主要领导对其进行诫勉谈话。村干部连续两年被评为不称职等次,且经诫勉无明显改正、群众反响强烈的,由乡镇劝其自行辞职。经组织劝辞后拒不辞职的,可由乡镇作免职处理或依法启动罢免程序。

第五章

考核纪律

第十九条

村干部应自觉接受考核评议。乡镇党委工作人员应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得擅自更改考核评议结果。严禁以弄虚作假、拉票等非组织活动干扰和妨碍考核、评议工作。对违反上述纪律的人员,经乡镇党委查实后,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或党纪政纪处分。造成考核结果严重失实的,由乡镇党委宣布考核结果无效。违反考核纪律的村干部,当年考核等次直接确定为不称职。

第六章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各乡镇可依据本办法,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2篇:镇村班子和村干部工作实绩考核办法

镇村班子和村干部工作实绩考核办法

为了充分调动和激发村班子、村干部干事创业,维护和谐稳定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切实提高村班子和村干部带领群众致富,为民办事的能力,推进村班子及其成员考核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结合全镇实际,经镇党委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维护农村稳定的大局,努力做到全面、准确、客观、公正地衡量评价村班子及其村干部的工作实绩,促使村干部增强服务经济发展、服务农民群众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村两委班子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建设新农村注入强大动力。 二、基本原则

采取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表彰奖励与监督约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以事实为依据,注重分析客观条件和外部环境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实事求是地分析评价村班子和村干部工作,确保考核工作的公正、公平和真实性。 (二)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发展的原则。紧紧围绕建设新农村的目标,突出增加农民收入、服务农民群众、维护农村稳定、加强基层组织建

设等内容,因地制宜地确定科学合理的考核内容和考核指标。 (三)坚持发扬民主、群众公认的原则。坚持把群众满意作为根本标准,把群众评价作为有效依据,把群众监督作为重要动力,组织和引导群众参与村班子及其成员工作的考核工作,切实增强村干部的群众观念和为民办事的能力。 三、考核内容和考核结果 (一)考核内容

村班子的工作实绩主要包括党的建设、经济建设、社会事业、其它工作和创新性工作等五个方面,比例权重为党建工作占30%,经济工作占40%,社会事业占20%,其他工作10%,创新工作根据业绩确定奖励分值。党的建设方面,重点考核村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经济建设方面,重点考核旅游开发、小城镇建设、发展设施农牧业、特色产业发展和承担的旗、镇两级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社会事业方面,重点考核计划生育、社保、农保、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础设施建设等事关民生的工作。

村干部的考核主要围绕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由村班子工作实绩和民主测评两个方面组成。 (二)考核方式

村班子和村干部考核方式采取平时考察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年末对村班子和村干部进行年度考核,重点考核基层党的建设、经济建设、社会事业、创新工作和其它工作等五个方面,坚持用数据说话,用数据评价,全面掌握村两委班子完成目标和年度工作情况。 (三)考核结果

根据考核得分和群众满意度测评结果,将村班子和村干

部工作实绩确定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实绩考核分值在80分以上,群众满意率在90%以上为优秀;实绩考核分值在70-79分,群众满意率在80%--90%为良好;实绩考核分值在60-69分,群众满意率在60%--79%为一般;实绩考核分值在60分以下,群众满意率在60%以下为较差。 四、考核办法

(一)党的建设(100分)

1、村级班子团结、协作,与党委、政府保持一致,政令畅通(20分)。班子缺乏战斗力,班子成员不团结或存在矛盾隐患,需要镇经常督促与协调才能完成任务的得10分;班子根本不能合作共事,村情不稳定,无法正常开展各项工作的村不得分。

2、能够较好的落实党建责任制,书记抓党建措施得力,效果显著(10分)。否则酌情扣分。

3、村活动场所规范干净整齐,设施齐全得10分。否则酌情扣分。 4、能够按相关标准和要求较好的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双服务活动,党组织和党员承诺符合实际,能够及时上报有一定质量的相关材料、记录、资料等档案完整,群众知晓率和群众满意率在80%以上的得15分。否则酌情扣分。

5、严格按五票制要求发展党员,培养入党积极分子,按时缴纳党费的得10分。

6、村财务管理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有办公室,发挥作用好,未发生因财务管理或因集体资产处置不当而引发上访事件的得10分。 7、村级重大事务均能按照四议三公开两报告和契约化管理工作机制执行,并且每次决策都有完整记录的得10分,记录不全的扣5分,未执行制度的不得分。

8、党务、财务、政务公开能按时间、内容、要求,及时、如实公开的得5分。否则酌情减分。

9、村干部、党员无违法、违纪现象得5分,出现一例即不得分。 (二)经济建设(共100分,其中常规工作占40%,村承担的或承诺的重点工作占60%) 1、常规工作(45分)

(1)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有渠系配套,机井配套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得3分。

(2)特色产业发展。有符合本村特点,带动力强,发展前景好的特色产业的,得10分。

(3)畜禽防疫工作。按要求完成任务,无重大疫病发生,得7分。 (4)封山禁牧和护林防火工作。总10分。每出现1次火情扣5分,发现1次放牧扣3分,将此项分值扣完为止。

(5)安全生产工作。总10分,每出现1次安全生产事故扣10分,将此项分值扣完为止。

(6)环保工作。总5分,积极参与环保工作。 2、承担或承诺事项55分。得分情况自评。 (三)社会事业(100分)

1、计划生育工作35分。由计生办进行量化打分。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35分。能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无

越级进京非访案件发生。由综治办进行量化打分。

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90%以上,得10分。每降低1个百分

点扣1分。本项分扣完为止。

4、落实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等工作。由社会劳动保障所量化打分。(10分)

5、严格按政策落实各项惠民政策,群众满意度高,社会效益好,得10分。

(四)其他工作(100分)

1、参加会议。及时参加镇党委政府召开由村干部参加的会议得50分。村干部不经请假,或请假不准,擅自不参加参议的,每次扣5分,本项扣完为止。以会议报到薄为准,具体由党政办打分。

2、临时工作。能够按镇党委政府规定的要求,较好完成统一部署的临时性重点工作得50分。完成不好的酌情扣分。 (五)创新性事项(奖励加分不按比例折算)

1、各村积极配合旗、镇实施重点工程,在重点工程项目推进过程中,根据所涉村工作量大小以及工作实绩加5——10分。

2、积极鼓励招商引资工作,成功引进、当年开工投产并营造良好投资环境的加5-10分。

3、各村荣获旗级荣誉的加2分,市级的加3分,省级及以上加4分。

4、新增设施农业50亩以上或新增食用菌10万单位以上加1分,以此为基数每增加50亩或10万单位累计加分。

5、新建舍饲养殖小区1处,并新建标准化圈舍2000m2以上加2分,以此基数,每增2000m2加2分。

6、承担旗级以上(包括旗级)示范点(如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旗级加3分、市级加4分,省以上级加5分。 7、较好完成上级单位考核或考察并未出现错误的,每迎检一次加2分。

五、考核程序和考核形式 1、考核程序

考核采取百分制,实行民主测评、实绩考核和党委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民主测评占20%,实绩考核占60%,党委评价20%。镇党委根据平时考核、专项考核和年度考核的形式,以考评赋分和群众满意度测评结果来反映村班子、村干部的工作实绩和效果。 2、考核的形式

年度考核分三个步骤完成。一是党委考评。镇党委组织考评组,对照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采取查阅资料、核实数据、实地查看等方式,对有关情况进一步调查核实,逐一考核各项工作完成情况;二是群众

第3篇:镇村班子和村干部工作实绩考核办法

镇村班子和村干部工作实绩考核办法

为了充分调动和激发村班子、村干部干事创业,维护和谐稳定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切实提高村班子和村干部带领群众致富,为民办事的能力,推进村班子及其成员考核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结合全镇实际,经镇党委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维护农村稳定的大局,努力做到全面、准确、客观、公正地衡量评价村班子及其村干部的工作实绩,促使村干部增强服务经济发展、服务农民群众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村两委班子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建设新农村注入强大动力。

二、基本原则

采取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表彰奖励与监督约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以事实为依据,注重分析客观条件和外部环境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实事求是地分析评价村班子和村干部工作,确保考核工作的公正、公平和真实性。

(二)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发展的原则。紧紧围绕建设新农村的目标,突出增加农民收入、服务农民群众、维护农村稳定、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等内容,因地制宜地确定科学合理的考核内容和考核指标。

(三)坚持发扬民主、群众公认的原则。坚持把群众满意作为根本标准,把群众评价作为有效依据,把群众监督作为重要动力,组织和

引导群众参与村班子及其成员工作的考核工作,切实增强村干部的群众观念和为民办事的能力。

三、考核内容和考核结果

(一)考核内容

村班子的工作实绩主要包括党的建设、经济建设、社会事业、其它工作和创新性工作等五个方面,比例权重为党建工作占30%,经济工作占40%,社会事业占20%,其他工作10%,创新工作根据业绩确定奖励分值。党的建设方面,重点考核村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经济建设方面,重点考核旅游开发、小城镇建设、发展设施农牧业、特色产业发展和承担的旗、镇两级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社会事业方面,重点考核计划生育、社保、农保、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础设施建设等事关民生的工作。

村干部的考核主要围绕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由村班子工作实绩和民主测评两个方面组成。

(二)考核方式

村班子和村干部考核方式采取平时考察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年末对村班子和村干部进行年度考核,重点考核基层党的建设、经济建设、社会事业、创新工作和其它工作等五个方面,坚持用数据说话,用数据评价,全面掌握村两委班子完成目标和年度工作情况。

(三)考核结果

根据考核得分和群众满意度测评结果,将村班子和村干

部工作实绩确定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实绩考核分

值在80分以上,群众满意率在90%以上为优秀;实绩考核分值在70-79分,群众满意率在80%--90%为良好;实绩考核分值在60-69分,群众满意率在60%--79%为一般;实绩考核分值在60分以下,群众满意率在60%以下为较差。

四、考核办法

(一)党的建设(100分)

1、村级班子团结、协作,与党委、政府保持一致,政令畅通(20分)。班子缺乏战斗力,班子成员不团结或存在矛盾隐患,需要镇经常督促与协调才能完成任务的得10分;班子根本不能合作共事,村情不稳定,无法正常开展各项工作的村不得分。

2、能够较好的落实党建责任制,书记抓党建措施得力,效果显著(10分)。否则酌情扣分。

3、村活动场所规范干净整齐,设施齐全得10分。否则酌情扣分。

4、能够按相关标准和要求较好的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双服务活动,党组织和党员承诺符合实际,能够及时上报有一定质量的相关材料、记录、资料等档案完整,群众知晓率和群众满意率在80%以上的得15分。否则酌情扣分。

5、严格按五票制要求发展党员,培养入党积极分子,按时缴纳党费的得10分。

6、村财务管理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有办公室,发挥作用好,未发生因财务管理或因集体资产处置不当而引发上访事件的得10分。

7、村级重大事务均能按照四议三公开两报告和契约化管理工作机制

执行,并且每次决策都有完整记录的得10分,记录不全的扣5分,未执行制度的不得分。

8、党务、财务、政务公开能按时间、内容、要求,及时、如实公开的得5分。否则酌情减分。

9、村干部、党员无违法、违纪现象得5分,出现一例即不得分。

(二)经济建设(共100分,其中常规工作占40%,村承担的或承诺的重点工作占60%)

1、常规工作(45分) (1)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有渠系配套,机井配套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得3分。

(2)特色产业发展。有符合本村特点,带动力强,发展前景好的特色产业的,得10分。

(3)畜禽防疫工作。按要求完成任务,无重大疫病发生,得7分。 (4)封山禁牧和护林防火工作。总10分。每出现1次火情扣5分,发现1次放牧扣3分,将此项分值扣完为止。

(5)安全生产工作。总10分,每出现1次安全生产事故扣10分,将此项分值扣完为止。

(6)环保工作。总5分,积极参与环保工作。

2、承担或承诺事项55分。得分情况自评。

(三)社会事业(100分)

1、计划生育工作35分。由计生办进行量化打分。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35分。能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越级进京非访案件发生。由综治办进行量化打分。

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90%以上,得10分。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1分。本项分扣完为止。

4、落实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等工作。由社会劳动保障所量化打分。(10分)

5、严格按政策落实各项惠民政策,群众满意度高,社会效益好,得10分。

(四)其他工作(100分)

1、参加会议。及时参加镇党委政府召开由村干部参加的会议得50分。村干部不经请假,或请假不准,擅自不参加参议的,每次扣5分,本项扣完为止。以会议报到薄为准,具体由党政办打分。

2、临时工作。能够按镇党委政府规定的要求,较好完成统一部署的临时性重点工作得50分。完成不好的酌情扣分。

(五)创新性事项(奖励加分不按比例折算)

1、各村积极配合旗、镇实施重点工程,在重点工程项目推进过程中,根据所涉村工作量大小以及工作实绩加5——10分。

2、积极鼓励招商引资工作,成功引进、当年开工投产并营造良好投资环境的加5-10分。

3、各村荣获旗级荣誉的加2分,市级的加3分,省级及以上加4分。

4、新增设施农业50亩以上或新增食用菌10万单位以上加1分,以此为基数每增加50亩或10万单位累计加分。

5、新建舍饲养殖小区1处,并新建标准化圈舍2000m2以上加2分,以此基数,每增2000m2加2分。

6、承担旗级以上(包括旗级)示范点(如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旗级加3分、市级加4分,省以上级加5分。

7、较好完成上级单位考核或考察并未出现错误的,每迎检一次加2分。

五、考核程序和考核形式

1、考核程序

考核采取百分制,实行民主测评、实绩考核和党委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民主测评占20%,实绩考核占60%,党委评价20%。镇党委根据平时考核、专项考核和年度考核的形式,以考评赋分和群众满意度测评结果来反映村班子、村干部的工作实绩和效果。

2、考核的形式

年度考核分三个步骤完成。一是党委考评。镇党委组织考评组,对照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采取查阅资料、核实数据、实地查看等方式,对有关情况进一步调查核实,逐一考核各项工作完成情况;二是群众测评。镇考评组组织召开党员、群众代表会议,对村班子及其成员工作实绩进行民主测评。村党组织书记代表村班子,对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以及存在的差距和不足进行述职述廉;班子其他成员采取书面形式对工作完成情况以及思想、作风建设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述职述廉。参与测评的人员采取无记名的方式进行民主测评票。考评组采取个别谈话方式,找班子成员、一部分党员代表、村民

代表和

小组长进行个别了解,进一步了解和掌握班子建设及班子成员工作情况;三是综合评定。镇党委考核组将村班子及其成员工作实绩的量化指标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和认定,核算出综合得分,确定工作实绩等次。并研究提出对村班子的初步奖惩意见,报镇党委审定。

六、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与奖惩和经济社会发展项目安排挂钩。

对完成目标任务、业绩突出、群众满意的村班子和村干部,要给予物质奖励。在下年度安排扶持项目时,予以重点倾斜。

对实绩考核被评为较差的、全镇综合排名靠后的或因某项工作完成情况不好而影响工作全局的,镇党委对村两委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或通报批评。下一年度不予安排发展项目。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评优:

1、计划生育工作考核后三名的村;

2、村班子内部不团结,严重影响工作的;

3、组织或参与集体上访、群体性事件造成不良影响,或由于工作不到位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而被综合治理考核一票否决的;

4、村级重大事项未按民主决策机制执行的。

第4篇:乡镇村班子和村干部年度考核办法

某某市某某镇村支“两委”班子和村干部

年度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加强村班子和村干部队伍建设,促进村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农村政令畅通、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定,根据中央和省、市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通过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擦、核实,以百分制量化的形式进行综合评价,作为对村班子和村干部评价、奖惩和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

年度考核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促进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坚持注重实绩、崇尚实干;坚持民主公开、群众公认;坚持考核标准、科学评价;坚持考用结合、严明奖惩。

第二章

考核的对象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以下对象:

(一)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班子成员;

(二)村两委成员,不含上级选派、选聘到村任职的干部。

第三章

考核的组织

- 1

(四)新农村建设、环境卫生整治和社会事业发展情况;

(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

(六)精神文明建设情况;

(七)党的建设,包括基层组织建设、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廉洁自律情况等;

(八)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十条

村班子和村干部考核的总分值为100分,由以下二个部分构成:

(一)镇领导小组测评,占40分;

(二)大会民主测评,占60分;

第十一条

对村班子和村干部的测评,分别按以下两个层次进行:

(一)镇领导小组测评:由镇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评价;

(二)大会民主测评:由参与大会的全体代表进行评价。

第十二条

参会人员对村班子和村干部按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分别进行无记名投票(不识字人员可根据本人意愿委托他人填写),再由考核领导小组计算民主测评得分。其计算公式为:

镇领导小组测评得分=(“好”票数×1+“较好”票数×0.8+“一般”票数×0.6+“差”票数×0.4)/有效票数×40;

- 3过以上处分和违法犯罪的;

(九)大会民主测评中,差票超过三分之一的;

(十)其他原因应确定为不称职的。

第五章

考核的程序

第十四条

村班子和村干部的年度考核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考核预告。被考核单位接到镇考核领导小组的考核通知后,召开会议进行预告。

(二)召开述职大会。镇考核领导小组到达单位后,组织召开群众大会,进行村班子和村干部述职。

(三)民主测评。述职结束后,所有参会人员根据村班子和村干部的述职,结合平时的学习、工作、生活等各方面的表现,按照考核的内容和标准,以无记名方式对村班子和村干部进行测评。

(四)个别谈话。根据村班子和村干部的工作岗位、履行职责情况,既要了解村班子和村干部8小时以内的工作情况,也要了解其8小时以外的生活圈、社交圈等情况;既要谈成绩、也要谈缺点和不足,全面准确地掌握两委干部一年的工作情况和德才表现。

(五)查阅资料。主要查阅被考核对象学习、集体议事、民主生活会记录、党风廉政工作和基层党建工作相关文件、资料、信访案卷以及能反映村支干部工作实绩的有关资料、

- 5类先进的评选;对考核为基本称职的村干部,取消先进的评选资格,并指派专人开展谈心谈话,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对考核为不称职的村干部,由镇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村干部连续两年被评为不称职等次,且经诫勉无明显改正、群众反应强烈的,由镇党委劝其自行辞职。经组织劝辞后拒不辞职的,可由镇党委作免职处理或依法启动罢免程序。

第七章

考核的纪律与监督

第十八条

村干部应自觉接受考核评议。镇党委考核组人员应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得擅自更改考核评议结果。严禁以弄虚作假、拉票等非组织活动干扰和妨碍考核、评议工作 。对违反上述纪律的人员,经镇党委查实后,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或党纪政纪处分。造成考核结果严重失实的,由镇党委宣布考核结果无效。违反考核纪律的村干部,当年考核等次直接确定为不称职。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中共某某镇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中共某某镇委员会制

第5篇:村干部绩效考核工作总结

村干部绩效考核工作总结

按照区委组织部要求 ,**镇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根据村(社区)干部管理有关制度。于2016年1月12日顺利地完成了**镇2016年度4个村(社区)干部绩效考核工作,现将该工作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镇党委高度重视年度绩效考核工作,组织我镇各考核组干部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全面理解了年度考核范围、程序、条件和内容。

为了认真搞好年度绩效考核工作,经镇党委政府研究,专门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目标考核领导小组,镇长、党务书记为副组长,分管领导为成员的考评小组,并落实绩效考核工作的具体工作人员。同时,制定并下发了2016年度**镇村(社区)干部目标考核办法。

二、集中考核,分项评估

(一)考核时间及方式

村(社区)目标考核工作于2016年1月12日集中进行,时间一天。采取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年终考核主要通过送检资料、实地抽查、领导评估、民主评议,由镇目标考核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二)考核内容

一是基本目标考核包括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职务犯罪;文教卫生计划生育;政法、武装、民政工作,村镇建设;财务管理。

二是领导点评,即镇领导班子对村(社区)班子领导水平、团结和谐、改革创新、执行能力、工作业绩、党风廉政进行评价。

三是民主评议,根据**镇村(社区)干部目标考核办法开展民主评议。

三、绩效挂钩,成效显著

根据平时绩效考核记录、量化测评结果及分管领导和考评小组意见,采取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出了村(社区)考核等次。镇党委根据年度考核和民主评议结果情况发放村(社区)干部绩效补贴,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和奖功罚过原则。

通过村级年度目标考核,使我镇进一步认识到年度考核是加强村级干部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激励村(社区)干部的重要载体。因此我们将继续发挥考核工作的激励鞭策作用,并把年度考核结果作为村级干部调整使用、去留的重要依据。

第6篇:岚头镇村级班子和村干部绩效考核细则

岚党通(2011)12号

中共岚头镇委员会

关于印发《岚头镇村级班子和村干部工作实绩考核细则》的

通知

各村党支部、村委员会:

为进一步推进村级干部规范管理步伐,正确评价村级班子和村级干部的工作实绩,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提高基层党组织工作水平,经镇党委会讨论决定,现将《岚头镇村级班子和村级干部工作实绩考核细则》下发给你们,望依据细则要求,查找问题,弥补不足。

特此通知

2011年3月6日

主题词:村级考核通知抄送:县委组织部岚头镇党建办2011年3月6日

岚头镇村级班子和村干部工作实绩

考 核 细 则

为实现新时期农村党建工作对基层党组织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岚头镇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我镇农村基层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依据《*****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岚头镇村级班子和村干部工作实绩考核细则”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建设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为重点,紧紧围绕“两转双赢”的工作目标,进一步完善村干部的竞争激励机制,引导村组干部转变思想观念和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提高为民服务质量,推进基层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保证全镇各项工作目标的有效落实。

二、考核原则

考核遵循下列原则。

(一)客观公正原则。

(二)公开透明原则。

(三)群众公认原则。

(四)工作实绩原则

三、组织领导

考核工作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由镇成立的村级班子和村干部工作实绩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具体组成情况如下:

组长:毛祖新(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王娜宁(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李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成员:曾天喜(党委委员、副镇长)

石时祥(党委委员、党政办主任)

梁永棋(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何勇(人大副主席)

夏先贵(民政负责人)

吴再华(计生办主任)

谢常林(社会事务中心主任)

樊红(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考核工作在日常监控的基础上,每年由镇党委、政府抽调相关人员,组成工作组对各村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及时上报考核办并反馈给被考核村,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石时祥(兼)。工作人员:梅松举、何黔贫、敖书文。

四、考核内容

依据《金沙县村干部规范化管理(暂行)办法》,对村级班子和村级干部考核内容共分村级班子考核和村干部考核两大类。

(一)村级班子

村级班子评价分值分别由目标实绩,群众测评和领导评议三部分组成,共计100分。

1、目标实绩共两大项20分按照镇党委、政府年初下达的目标任务,通过查看资料和平时掌握的情况进行综合考评。

(1)党建综合工作(40分)

基层组织建设5分(以年初签定的目标管理责任书为依据)。 精神文明思想政治5分(以年初签定的目标管理责任书为依据)。

党风廉政建设5分(以年初签定的目标管理责任书为依据)。 妇联工作5分(以年初签定的目标管理责任书为依据)。 青年工作5分(以年初签定的目标管理责任书为依据)。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5分(以年初签定的目标管理责任书为依据)。

信访工作5分(以镇党委、政府掌握的信访件为依据,每出现一例扣1分;如出现越级上访或造成重大影响的扣全分)

计划生育工作5分(以年初签定的目标管理责任书为依据,计划生育实行一票否决制在考核过程中酌情扣分。)

2、经济建设工作(40分)。

集体经济项目4分,没有集体经济项目的村扣全分,集体经济项目效益不明显的扣1分

农民增收3分

集体增收3分

退耕还林生态建设5分

调整种养结构,转变经营方式5分(以签定经济责任状为依据) 招商引资工作5分(以年内引进项目在500万元以上的为依据) 临时工作5分

3、群众测评5分,由镇所片负责人、包村干部、村级干部、党员和村民代表(每15户村民选举产生1名代表)进行打分测评。

4、领导评议5分,由镇副科级以上干部和站所长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进行打分测评。

(二)村班子成员

村班子成员评价分值,分别由目标实绩,群众测评和领导评议三部分组成共计100分。

1、目标实绩40分,根据村班子成员各自承担的职责,任务进行量化,并根据实际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议。

2、群众测评40分由镇包片负责人、包村干部、村级干部、党员和村民代表进行打分测评。

3、领导评议20分,由镇副科级以上干部和站所长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进行打分测评。

五、考核程序

(一)由考核小组组织被考核村召开包片负责人、包村干部、村级干部、党员和村民代表参加的考核大会,村支部书记或地委会主任代表班子做述职报告,村班子成员分别做述职报告。

(二)群众测评。由参加考核大会的全体人员对村班子和村干部进行民主测评。分为好、中、差三个档次,分别具体量化为50分、30分、10分。

(三)考核小组采取查看资料,个别表态,现场考察和重点抽查的方法核实各项任务完成情况并打分。

(四)领导测评,召开镇副科级以上干部和站所长会议根据平时对村班子和村干部掌握的实际工作完成情况分别进行打分测评。

六、档次评定

(一)班子工作实绩评价,等次分为实绩突出,实绩比较突出,实绩一般,实绩较差四个具体指数为:

1、实绩突出标准:综合分数90分以上,按分值大小依次排序。

2、实绩比较突出标准:综合分数80分以上,按分值大小依次排序。

3、实绩一般标准:综合分数60分以上,按分值大小依次排序。

4、实绩较差标准:综合分数60分以下。

(二)班子成员评级,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

(三)班子受通报批评,班子成员受党纪、政纪处分的分别不被定为实绩突出和优秀。

(四)镇村级干部工作实绩考核领导小组依据考核结果提出初步评定意见,提交镇党政联席会议确定最终档次。

(五)以通报形式公布考核结果,并上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七、奖励与惩戒

依据全面考核结果,对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实行奖励。

(一)凡当年被评为实绩突出村级班子,镇党委、政府授予“先进村班子”称号,奖励现金5000元。被评为实绩工作较差的村处罚1000元。

(二)当年被评为优秀的村干部奖励现金500元,当年被评为称职的和基本称职的不奖不罚,当年被评为不称职的村干部扣发工资的20%。

(三)凡连续三年被评为实绩突出的村级班子,镇党委、政府授予“优秀村班子”荣誉称号,并奖励村班子,正副每人1000元。

(四)凡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的村干部奖励现金1000元(以上各项资金由镇政府解决)

(五)当年被评为实绩较差的村班子和评为不称职的村干部,要对镇党委进行述职;对实绩考核连续三年被评为实绩较差的班子和不称职档次的村干部实行诫免谈话,诫免期间工资总额下浮50%。解除诫免后恢复其工资待遇,诫免无效的予以降职或劝其辞职,对

连续三年被评为实绩较差的村班子和连续被三年评为不称职的村干部,实行班子调整和引咎辞职。

八、考核纪律

(一)对实绩考核中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荣誉和奖励的,一经发现立即予以取消。

(二)考核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认真负责、严格把关,公正打分,对失职、渎职和徇私舞弊,一经查实,给予相关人员党纪、政纪处分。

(三)建立健全考核档案,考核工作组要认真填写有关考核表格和相关资料,并认真整理后分别归档。

九、村干部工资的管理和发放形式

(一)将干部报酬和工作挂钩,从今年起村正职工资提高到每月400元,副职每月320元,其中年工资总额的20%作为年终考核的活化部分,依据考核结果以奖惩的形式发放。

(二)鼓励村组干部交叉任职,对交叉任职、兼职的村干部只执行一个职务工资,其它剖分做为活化部分,依据考核结果以奖惩的形式发放。

(三)每个村规定享受工资待遇的干部为5人,工资由县财政从转移支付的资金统一拨付到镇,由镇统一管理、统一记帐、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以保证村干部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十、本细则由岚头镇党委负责解释。

第7篇:102委发广兴镇村 “两委”班子、村干部绩效考核办法

广兴委发﹝2010﹞103号

中共广兴镇委员会 广兴镇人民政府

广兴镇村 “两委”班子、村干部绩效考核办法

各村(居)支部、村(居)委会、镇属单位、派驻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按照中央和省、市委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广兴镇村 “两委”班子、村干部绩效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村(居)“两委”班子,按有关法律规定和程序选举、任命的编制内村(居)“两委”干部(下称村干部)。

二、考核内容

- 1元以上的好事实事。少1件扣2分;每件实事达不到资金要求的,视情况扣分。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断推进。按时完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任务覆盖率不断提高。每少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3)水稻、玉米、油菜、育肥猪保险按要求完成任务,能繁母猪保险做到应保尽保。每项少2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3、乡风文明(20分);

(1)将普法依法治理纳入领导责任考核,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奖惩制度、监督检查制度。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帮助群众学好法、用好法,全年无刑事治安案件。凡制度不健全,扣1分一项,出现一起治安案件扣2分,刑事案件扣5分。

(2)提高村民素质。加强村民法制观念、道德观念教育和技能培训教育,村民安居乐业,邻里和睦相处,好人好事蔚然成风。发生法轮功等邪教反宣、修炼现象扣5分,出现“黄、赌、毒”等现象,每查处一宗扣2分。

(3)保持农村社会稳定。积极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各种矛盾纠纷及时妥善处理,没有群体性事件和刑事案件发生。发生5人以上的恶性群体事件(含封建迷信、宗族势力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每宗扣2分,扣完为止;发生民转刑案件,每宗扣3分,扣完为止;因调解不及时,措施不力,造成纠纷激化,5人以上越级

- 3 (1)实行村民自治。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充实健全村民自治组织,制订执行村规民约,规范村民行为。出现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行为,每宗扣2分,扣完为止;未制订村规民约的,扣1分。

(2)认真执行公开制度。按规定要求做好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工作。以上公开内容不全面、不及时,次数未达到要求的,每项扣1分;财务支出审批不规范,手续不健全的,每宗扣1分,扣完为止;村务公开监督机构不健全的,扣1分。

6、党的建设(20分);

(1)重视抓好村“两委”班子建设。村“两委”班子工作制度健全,团结协调,凝聚力、战斗力不断增强,党员、干部遵纪守法。村“两委”班子严重闹不团结的,扣2分;村干部、党员出现违纪违法行为,每宗每人次扣1分,扣完为止。

(2)党组织生活健全。认真执行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积极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和后备干部培养工作,党员积极参加党组织活动和缴纳党费,加强外出党员的管理。“三会一课”制度未达到要求的,每缺1项扣1分,扣完为止;外出党员管理工作不落实的,扣1分;当年未发展党员的,扣2分。

(3)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教育、制度、监督并重,以转变村干部作风,改善党群干群关系,建设高素质村干部队伍为重点,进一步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地位,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每缺1项扣1分,

- 55万元以上的,村“两委”班子加2分,村干部每人加1分。

3、个人受到表彰奖励。获镇表彰的,个人加1分;镇以上表彰的,每提高一个级别增加1分。同一类型的表彰事项,取最高加分。

4、村集体经济纯收入增长。村集体经济纯收入3万元以下增长达到翻番的,村“两委”班子加5分,村干部每人加2分;3万元以上,每增加1分,村“两委”班子加2分,村干部每人加1分。

三、考核评定

(一)村“两委”班子绩效考核结果的评定。

村“两委”班子的绩效考核评定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等次。考核结果90分以上为优秀,75分-89分为良好,60分-74分为一般,59分以下为差。考核结果作为镇党委、政府奖惩村“两委”班子的依据。

工作受到“一票否决”的,村“两委”班子不能评为优秀等次和评先评优。

(二)村干部绩效考核结果的评定

村干部的年度绩效考核得分,由村“两委”班子考核得分、村干部考核得分及加分项目得分三部分组成。计算公式为:村书记、主任的考核得分(村“两委”班子考核得分+加分项目得分)80%+(村干部考核得分+加分项目得分)20%;

其它村干部的考核得分(村“两委”班子考核得分+加分项目得分)60%+(村干部考核得分+加分项目得分)40%;

村干部的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

- 7研究讨论村“两委”班子、村干部的年度绩效考核情况,确定考核结果。经镇党、政班子集体讨论通过的村“两委”班子、村干部的年度绩效考核情况,确定考核结果,要在镇、村公示,增加工作透明度,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对干部群众的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要高度重视,专门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核实并反馈,必要时,还要召开会议复议考核结果。

五、结果运用

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比较全面准确地反映了村“两委”班子、村干部的工作状况,是全方位评价村“两委”班子、村干部在这一时期工作好坏、成绩大小的主要依据。

1、与计发村干部的绩效补贴挂钩。

⑴将村干部工资的20%作为绩效补贴,年度绩效考核结果评为优秀等次和称职等次的,可领取足额的当年绩效补贴;评为基本称职等次的,领取60%的当年绩效补贴;评为不称职等次的,取消当年绩效补贴。

⑵镇拨绩效补贴:年终考核达标的(指评为优秀等次、称职等次、基本称职等次的),一次性拨给村书记、主任每人每年300元,文书每人每年200元的足额绩效补贴,考核不达标的不予发放。

2、与村干部的评优评先挂钩。年度绩效考核等次评为称职等次以上的方可评先评优;年度绩效考核评为优秀等次的在各项评先评优中优先考虑;年度绩效考核评为基本称职等次以下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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