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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搞好_________厂房的物业管理,___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进驻企业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签订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负责大楼进驻企业的供水、供电和电梯,以及提供治安保卫,环卫清扫、绿化管理等项服务。甲方为乙方提供服务,乙方应积极协助,提供便利条件。
二、乙方提出的供水、供电要求:
1、用电类别:?;?用水容量:
用电容量:?;?用?表直供:
用甲方配电房?柜直供。
2、?每月水费、排污费按黄石市规定工业用水、排污费的_____标准计取;
电费按供电部门费用标准另分摊配电费及维修费0.15元/度;每月初3号抄表,7号_____。
3、除突遇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停水、停电外,凡因维(检)修等原因,甲方应提前一天通知乙方作准备。
4、?乙方要严格按申报的电容量用电,若一经发现超负荷用电,除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外,由此造成的事故责任和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5、?凡由甲方配电、供水的直供户,不得向楼外邻近的用户提供水、电,也不得在内部擅自接用水、电,如若超负荷造成的配电设备损坏,或因其他原因影响他人生产或造成下水道堵塞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修复。
三、计量办法:
1、乙方专线始端应配置电度表,每月按表计费,并分摊部分公用电费用;
如中小企业合用一个电表、水表时,则按电表、水表的实用数进行各户分摊,分摊比例按各户使用情况,水管直径等情况议定。
2、根据_________市供电局有关规定,实行基本电价?元/kva.月,基本水价以自来水公司规定底价,作为该户的起动价。
3、乙方接到甲方《缴费通知》后,如对耗电量费用有疑问时,应在2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咨询、核对,逾期被视为认可。
4、甲方向乙方发出《缴费通知》(含本协议第七条规定的_____项目和租房合同所规定的项目)后三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应缴纳费用,如电话催促仍逾期不交者,按日加收滞纳金0.05%,每月20日前仍不结清欠款的,则停止水、电供给。
四、物件设施管理:
1、甲方有偿提供给乙方的物件、设备、设施(如门窗、配电柜、厕所、空调、电梯)
应完好无损。
2、乙方要加强员工管理教育,爱护公物和公共设施,自觉遵守卫生条例,不乱扔废弃物,不乱堆垃圾,不乱停放_____,_____者将处以550元罚款。
3、甲、乙双方都要加强治安保卫工作,甲方负责门卫治安,乙方负责内部保安工作。甲、乙双方要互相支持,密切配合。
五、电梯使用管理:
1、甲方提供正常运行客货梯,其维修、大修、保养费用和电费,由乙方或使用电梯单位共同承担。
2、原则上由甲方指派专业人员操作电梯,也可由乙方指派专人持证上岗操作电梯,并且负责保养电梯、打扫电梯内卫生。
3、若电梯出现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物业管理部门派专业人员检修,其维(检)修费或更换零件费等开支,由乙方支付。
4、电梯为客货两用,不能超重,严格按照电梯使用的有关制度?进行管理。
六、_____项目及金额:
1、电梯使用费:0.1元/平方米月,使用电费由企业共同承担。
2、物业管理费用:3元/平方米月(含市政设施、公用维修、环卫、公共卫生、绿化及治安等费用)。
七、其他:
1、本协议系甲、乙双方所签孵化场地租赁合同之附件,与该合同具同等效力。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议定,其补充协议书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协议具同等效力。
3、本协议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4、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委托管理合同
第一章 委托事宜
第一条 合同双方
⒈业主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⒉管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委托事由及事项
⒈鉴于业主方对地处 市 路 号土地拥有 年以上使用权,并在该地块上拥有一座建筑面积 m2左右的 (暂定名,以下简称“会所”);业主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全权委托委托管理方为业主方的独家代理人对会所进行经营、管理、监督和指导,并授予管理方履行本合同条款所需的全部授权。管理方本着对业主方全面负责的态度,同意接受业主方的委托,以业主方的名义来组织会所的运营。管理方按本合同进行的一切活动均为代理业主方而为,除本合同明确规定之外,管理方对业主方不承担其他责任。
⒉双方合作实行目标管理制,月营业收入目标为不低于 元人民币,年营业收入目标总计不低于 万人民币。经营成本控制在营业收入的 %以内,努力使经营费用合理化和经营利润最大化,实现对业主方的效益回报。
3.作为对管理方提供管理的补偿报酬,管理方将以效益管理费的方式分享管理效益和成果。即:管理方每月达到营业目标后,超额部分按效益管理费用的计提方式计提。
4.本合同规定的委托管理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 年 月 日止。管理期满后,双方经协商可延长管理期限。
第二章 业主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条 业主方保证,在 年 月 日前将符合管理方经营管理要求的会所交给管理方,业主方不得禁止或限制管理方经营管理会所或会所的任何部分,;
第四条 业主承诺:只要管理方不违反本合同,业主不根据其所有权人的权利而提出要求,妨碍、排斥或滋扰管理方的经营,保证采取一切其有能力采取的行动保护本合同授予管理方在期限内平静地经营管理会所的权利和特权;不采取任何有损或侵害管理方上述权利和特权的行为。
第五条 业主方可推荐人员担任会所业务岗位的工作,但须经过管理方的统一考核,由管理方聘用上岗。业主方同意不直接或通过业主方的其他成员、代理人或代表参与会所的日常经营管理,同时也不直接对其推荐人员进行管理(财务的任职除外)。
第六条 业主方通过与管理方定期会晤的方式,对会所的经营提出评议、建议和指导,就涉及双方利益的所有事务进行讨论,为经营管理环境的不断改善共同创造条件。
第七条 负责缴付包括土地使用费在内的一切应由业主方承担的费用。
第八条 业主方在会所内消费,管理方按照双方商定的价格计入内部帐目,作为效益管理费的依据。
第三章 管理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 管理方以其通行的模式,制定和建立运作标准和程序,对会所进行管理。这一系统化工作主要包括:
⒈与会所品牌相对应的经营管理的理念、政策、营销战略和策略、个性化管理及服务项目的设置。
⒉建立服务质量标准与服务质量控制系统。
⒊设定会所各功能运作,包括市场营销、人力资源、工程、保安、工作职责、工作与服务流程、工作质量标准、制度与规范等。并对这些功能运作的质量和数量,包括对营业收入与费用进行监控与指导。
第十条 委派会所的经理作为管理方的代表和业主方的代理人行使本合同赋予的职责和权力。
第十一条 其他工作人员包括业主方推荐到饭店担任职务的人员,经管理方考核、认可后,由经理聘任。由管理方负责设置饭店岗位定额,并据此负责招聘和培训各级管理人员、服务人员和工作人员,并可根据管理规章制度和运营需要,开除、解聘或解雇上述人员。(岗位编制及工资额另附)
第十二条 经理享有组织会所经营的权力,此种权力包括但不仅限于:
⒈制定会所经营计划,编制年度预算,经业主方认可后组织实施。
⒉制定会所各营业部门的价格和服务费标准。
3.决定信用政策,并对客户的信用做好限制、授予及操作工作。尽其所能收取各类到期应收款项,对逾期应收款要进行催收、查问,直至在需要或必须时,以管理方或业主方的名义对其进行诉讼。
4、管理方根据业务需要和事先规定,拥有向会所重要客户、业务来往人员免费或优惠的审批权,以利于会所经营工作的开展,但客户、人员名单后当定期经过业主方审批方可生效。
5、负责经营所需的其它工作。
第十三条 管理方有义务通过与业主方定期会晤的形式,向业主方通报经营管理状况,听取业主方对会所经营提出的评议、建议与指导,在本合同的前提下尽可能地按照双方利益一致性原则满足业主方的要求。
第四章 管理费的计算和支付
第十四条 管理方的效益管理费从管理方经营管理后获得第一笔收入之营业日开始计算收取,每月 万元为基本营业目标,超额部分至 万元内按营业收入的 % 计算提取。 元以上的部分按营业收入的 %计算提取
第十五条
⒈在每一个公历月份月底后的15天内,业主方提交一份详细的财务报表,阐明该月份营业收入(包括业主方在店消费内部计帐额)和该月份应付的效益管理费。双方确认后以现金形式支付给管理方。
2.对因业主方持有异议部分的营业收入和经营利润而引发的管理费支付问题,业主方和管理方通过定期会晤形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和精神,讨论并界定清楚。所有应付管理费最迟应于财务提交报表后1个月内付清。
第五章 饭店的更新改造与资产管理
第十六条 在批准的预算范围内,管理方为了确保良好与安全的经营条件,对会所进行按规定的折旧年限更新改造及维修保养。
第十七条 经批准的涉及饭店工程的费用按下列规定记入饭店帐薄:
⒈日常维修保养费用属经营费用;
⒉固定资产的更新、大修、增添等,归重置固定资产费用,属业主费用。
第十八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会所的全部资产属业主方所有,会所的一切债权、债务由业主方拥有或承担。管理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出售、抵押或处置会所资产。
第十九条 管理方有权按本合同的规定管理和使用会所的资产。但不得用会所资产、信用等对外提供任何担保;不得出借营运资金,或用营运资金进行任何形式的投资、炒股等。
第二十条 在本合同期限内,业主方如需对会所的固定资产进行变动或处理,应以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为原则。
第六章 影响合同执行的因素
第二十一条 业主方转让
1.在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方式的出售、或是业主方失去50%以上公开发售的股份,在本合同中都被视作是转让。
2.在没有得到由被转让方提供的、管理方能接受的书面约定之前,业主方不能签署转让文件。在该书面约定中,被转让方要作出承认并履行本合同所有条款的承诺。
3.根据管理方本身的判断、发现,如果被转让方及被转让方控制的或控制它的单位,是管理方的竞争对手或至少达不到作为业主方的信用价值时,管理方可以选择在转让文件签署之日起终止本合同。
4.如果本合同非因管理不善造成转让而终止的话,业主方要承承担向管理方赔偿的责任。赔偿金的数额为管理方全年度管理费的2倍。
第七章 终止
第二十二条 如果在任何时间,发生一个或几个下列事件或违约情况的话,未违约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
⒈管理方或业主方暂停或终止其业务;
2.管理方由于业主方无力支付应付的经营成本和经营费用及应由业主方支付的与经营相关的费用,而且在业主方收到书面通知的30天内,仍未能支付;
第二十三条 在合同因某个理由终止或到期时,管理方有权从会所撤走所有由管理方及其成员制定的手册、标准、操作程序和收据;由管理方及其成员开发的软件以及其它在经营和管理会所时使用的属于管理方及其成员的财产;
第八章 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四条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 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并适用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二十五条 在仲裁期间,除有争议的事项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条款。
第九章 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用中文书写,经业主方、管理方双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的附件(包括定义、用语表、一览表等)和补充协议、修正协议类文件,经双方签字后都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业主方: 管理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管理合同附件
定义(用语)一览表
除非本合同中另有规定,本合同中有关名词的定义,按以下规定为准。
一、“会所”是指位于 ,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间(套)中餐包厢; 间棋牌包房。
2、会所所属的各类餐厅、咖啡大厅等
3、会所所拥有的各类办公用房、职工宿舍、停车场及有关建筑物。。
5、会所经营所需的给排水、电力、煤气、通讯、消防、安全监控、空调、卫生、厨房、冷藏、音视、电脑等系统设备。
6、会所所拥有的全部家具、装置及营运物品,包括但不限于:
⑴所有家具、陈设及布置,包括包房、公共场所的家具、地毯、墙饰、摆件、灯具和其他物品;
⑵所有营运物品,包括工器具、布件、制服、瓷器、玻璃器皿、银器及类似物品;
⑶会所营运所必须的其他所有物品,包括印刷品等。
三、“营业收入”是指按“权责发生制”原则定义的、经营会所及其附属设施所得的各项服务获得的应税营业性收入之总和。
四、“经营利润”是指营业收入减去饭店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成本和营业性费用后的余额。
五、“营业税金及附加”是指按税法规定缴纳的营业税金及附加。
六、“经营成本”是指餐饮部门的原材料成本和商品部门的商品进价等。
七、“经营费用”是指如下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
⒈各营业部门的员工工资、福利费及各项费用,如办公用品、邮电费、清洁用品、服务用品、棉织品摊销、玻璃、瓷、银及不锈钢用具摊销、制服摊销、洗涤费、装饰费、差旅费、厨房炊具、厨房燃料等;
⒉行政管理、销售、工程维修等部门的员工工资、福利费及这些部门发生的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洗涤费、制服摊销费等;
⒊经营中发生的保险费、交际应酬费、广告费、水电费、维修费、燃料及动力费、职工培训费、坏帐损失及车船牌照使用税等。
⒋在计算会所经营利润时,以下各项不包括在“经营费用”之内。
⑴固定资产折旧;
⑵无形资产摊销、递延资产摊销、开办费摊销;
⑶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
⑷土地使用费;
⑸房屋使用费或房屋占用费;
⑹城市房地产税和所得税;
⑺财产损失保险费;
⑻贷款利息支出;
⑽饭店业主方经费;
⑾管理方收取的效益管理费;
⑿受业主方委托的会计、律师、审计等费用;
⒀其他经业主方和管理方双方确认的非经营所发生的费用。
委托方(开发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住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方(物业管理服务企业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住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号码: 企业资质证号: 资质等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甲方将 (物业项目名称)委托乙方进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委托物业的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
坐落位置: 市 区(县) 道(路、街) 号
四至:东 南 西 北
占地面积: 万平方米
建筑面积: 万平方米
第二条 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一)房屋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主体结构(包括基础、墙体、柱、梁、楼板、屋顶)、楼梯间、电梯间、共用门厅、走廊通道、户外墙面等 ;
(二)房屋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下水管道、落水管、电梯、共用照明、楼内消防设施设备、邮政信箱、避雷装置、天线、二次加压水泵及水箱等;
(三)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自行车棚、停车场等;
(四)共用绿地、水面、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管理;
(五)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及场地、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等;
(六)车辆停放车位的服务与管理,特别是对未参加车辆保险的车辆有效制止停放;
(七)维护公共秩序,包括门岗执勤、巡视等 ;
(八)物业管理有关的文件、资料和业主情况的管理,包括物业工程图纸、竣工验收资料、产权资料、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档案、维修档案。
(九)乙方应当公示特约服务的内容、标准及收费标准,当业主提出上述委托服务要求时,乙方应当提供服务,业主应当按规定付费。
第三条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开始,至本物业首次业主会确定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并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之日终止。
第四条 甲方权利义务
(一)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拟定并遵守业主公约;
(二)在销售商品房时,应当向购房人明示本合同的内容,并由购房人对本合同的内容和业主公约予以书面确认;
(三)审定乙方提交的物业管理服务方案及管理制度;
(四)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和财务预算及财务报告;
(五)监督并配合乙方管理服务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
(六)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商品房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物业
保修责任。保修期内出现问题,负责返修、完善;
(七)当本物业项目的商品房出售建筑面积达百分之五十以上时,应当及时告知乙方;
(八)负责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遗留问题:
(九)其他:
1、承担相关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2、向乙方提供全部工程技术档案资料;
第五条 乙方权利义务
(一)依照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制度,对物业及其环境、秩序进行管理;
(二)依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业主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
(三)建立物业项目的管理档案;
(四)对业主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五)对造成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损失的,代表业主要求责任人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六)不得将物业项目整体转让给其他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管理,但可以将专项服务委托专业公司承担;
(七)负责编制物业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并组织实施;
(八)提前将装饰装修房屋的规定书面告知业主,当业主装饰装修房屋时,与其签订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协议,并负责监督,对不符合安全要求和影响公共利益的,进行劝阻制止,责令改正;
(九)负责编制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财务报告;
(十)每6个月向全体业主公布一次物业管理服务费收支账目;
(十一)本物业交付使用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负责召集首次业主会会议:
1、出售建筑面积达百分之 五十以上;
2、业主入住率达百分之 五十 以上;
3、首位业主实际入住达 二 年以上。
(十二)对本物业的共用部位、设施及场地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经甲方或相关业主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十三)本合同终止乙方不得再管理本物业时,必须向甲方或业主委员会办理下列移交事项:
1、物业管理服务费、场地占用费、利用物业共用设施所得收益等余额和财务账册;
2、物业及业主档案和有关资料;
3、物业管理服务用房、场地和属于业主共同所有的其他财物。
(十四)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治安秩序、制止违法行为。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治安案件或者各类灾害事故时,应当及时向公安和有关部门报告,并协助做好调查和救助工作。
(十五)接受全体业主的监督;
(十六)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第六条 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一)房屋外观:
1、房屋外观完好、整洁,无脏损和有碍市容观瞻现象;
2、房屋行政街号、幢号、单元号有明显标志,设有平面引导图;
3、封闭阳台、空调外安装、抽油烟机排气孔等统一有序,房屋立面无吊栏等悬挂物;
4、一楼护栏无探出墙面现象,二楼以上无护栏;
5、房屋完好率98%以上;
6、房屋大修中有完整的开工报告及工程预算书,履行安全技术交底手续,工程质量验收手续齐全,决算书经过有关部门审计,有完整的竣工报告并建立有关保修制度,工程资料存档备查;
7、房屋档案资料管理完善,按幢、户立档;
(二)设备运行:保持良好。
(三)房屋共用部位及共用设备的维修、养护:
1、设备图纸、档案资料齐全,设备台帐记录清晰,管理完善,随时查阅;
2、专业技术人员、维修操作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按要求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3、设备良好,运行正常,有设备运行记录。有专门的保养检修制度,无事故隐患;
4、小区内生活用水(高压水泵、水池、水箱)有严格的管理措施,有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和操作人员健康许可证。水质检验合格;
5、电梯按规定时间运行,电梯厢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
6、电梯有专业队伍维修保养,安全运行和维修养护规章制度健全,运行养护有记录;
7、负责锅炉供暖的,严格遵守锅炉供暖的各项规章制度,运行正常,并有运行记录。供暖期间,居室内温度按照 有关标准执行;
(四)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设施、场地的维修、养护:
1、小区内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完好,并按原设计用途使用;
2、公共照明设施设备齐全,运行正常;
3、道路畅通,路面平坦无损坏;
4、污水排放畅通,沟道无积水;
5、危险部位标志明显,有防范措施;
(五)环境卫生:
1、小区内环卫设施完善,设有果皮箱、垃圾房等保洁设施;
2、小区内实行垃圾袋装化,日产日清;
3、楼梯间、通道、走廊的地面、墙面和楼梯扶手、窗台明亮。楼道内无乱堆乱放现象。设备间清洁卫生,通风照明良好;
4、道路、庭院、绿地、公用场地无杂物,保持清洁;
5、雪后及时扫净小区内道路和楼间积雪;雨后及时清理污水;
6、小区内马路无摊点、市场,商业网点牌匾美观整齐、管理有序;
7、小区内无违章临时建筑;
8、小区内无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刻和乱挂现象;
9、共用场地定期清洁地面无油渍等污染现象;
(六)绿化养护:
1、公共绿地、庭院绿化布局合理,花草、树木、建筑小品配置得当;
2、绿化有专人养护和管理,无损坏、践踏现象,无病虫害及枯死现象。对绿地、花木等定期浇水、施肥、除虫、修剪、清除枯叶。
(七)车辆行驶与停放秩序管理:
车辆停放有序,场地清洁卫生无污染、无破损,车辆管理制度完善。
(八)公共秩序管理及消防:
1、小区内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
2、值班人员有明显标志,熟悉辖区情况,工作规范,作风严谨,有值班巡逻记录,各项管理措施落实;
3、消防系统标志明显,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
4、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5、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九)房屋小修、急修及时率98%以上,合格率达100%,险情排除及时率达100%,有维修记录和回访记录;
第七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一)物业管理服务费
1、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业主使用前所发生的物业管理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2、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业主后的物业管理服务费,非住宅房屋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元由业主交纳;
配备电梯、消防、二次供水等机电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费用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元由业主交纳;
业主应在每月 日前交纳
3、甲方与业主约定由甲方承担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由甲方交纳。
4、未出售的空置房屋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由甲方交纳。
5、业主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6、业主逾期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应交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万分之 三 交纳滞纳金。
(二)车位使用费
车位使用费由车位投资方委托物业向车位使用人按下列标准收取:
1、机动车辆:
(1)
(2)
2、非机动车辆:
3、车位费收入扣除经营管理成本后的结余部分,主要用于:
(1)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
(2)绿地养护;
(3)弥补减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4)便民服务费用;
(5)业主委员会办公经费。
(三)代办服务费
乙方可以接受供水、供电、供热、供气、通信、有线电视等有关部门或甲方
委托,提供代办服务,代办服务费按以下方式收取:
1、甲方与相关部门办理移交手续前,代办服务费由甲方交纳;
2、甲方与相关部门办理移交手续后,代办服务费由委托方交纳。
第八条 物业管理服务用房
在物业竣工验收合格后三十日内,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并移交不少于本项总目建筑面积的千分之三至千分之四的物业管理服务用房,乙方负责维修、养护,不得买卖和抵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或者改作他用。
第九条 物业管理验收交接
(一)甲方在竣工验收合格后交付业主使用前 十 日内,应与乙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等物业。
(二)在物业竣工验收合格后六十日内,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文件和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的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资料;
2、物业竣工验收资料;
3、共用的设施、设备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技术资料;
4、物业质量保证文件和使用说明文件;
5、物业管理需要的其他资料。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二)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六条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五日内整改,预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三)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及业主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业主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业主经济赔偿。
(四)甲乙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十一条 质量纠纷的约定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有资质的鉴定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的约定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三条 争议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报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向天津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四条 合同附件
(一)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十五条 合同备案
(一)本合同正本连同补充协议及附件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甲方持本合同到市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第十六条 合同责任及生效
(一)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三)本合同经业主签订前期物业管理确认书后对其具有约束力。
委托方(开发建设单位) 受托方(物业管理服务企业)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方:
受托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委托民法典》,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上签定本协议。
一、乙方有义务对甲方的房屋及相关的资信严格保密。
二、甲方自愿将坐落于的房屋,产权属于的房屋全权委托乙方办理物业管理事宜,以后有关此房屋的物业管理事宜全部由乙方负责。该房屋基本情况:家具,设施,租房合同,等见附件.
三、甲乙双方商定的.委托期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在此期间,
甲方需将该房屋的合法有效产权凭证复印件,房主本人的身份证等复印件,交给乙方保管或向乙方出示正本。
四、乙方负责按《租房合同》要求的日期,向租客收取房租并将房租转交给甲方。租客如不按时交租,乙方有责任按租约及时追讨,直至租客交租或搬出。
五、当租客需要修理该房屋内部的设备。如洁具、水龙头、水管,灯泡等。乙方应及时赶到修理。
六、
1.在委托期间,甲方应支付委托费用元/月,上述费用可从乙方代收的租金中扣除或由
甲方直接交给乙方。直至合同终止。
2.如房客提前解除合同,甲方已付的费用不予退回,乙方应协助甲方向房客追究违约责任。
3.如乙方没有及时履行甲方指示的事宜,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甲方有权中止委托。
七、甲方应保证房屋及承租人符合如下条件,否则造成一切纠纷及损失由甲方自行负责:
1.甲方应保证此房屋没有使用及产权纠纷。
2.甲方保证此房屋各项附属设施无欠费、损坏。
3.甲方对承租人的信用负责。
4.甲方应如期支付委托物业帮办费用。
八、此合同委托期满后,如不另行续约则自动终止。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地址:地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为实现小区物业管理专业化,根据《_________________》的相关规定,就________小区物业零星维修由乙方承揽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服务地点: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小区
二、合同期限: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三、服务时间:乙方每周休息1天(星期天),除乙方休息日外,乙方应保证为________小区正常提供维修服务。
四、费用:乙方每人每月________元承揽费用,乙方共两人合计________元费用包干,甲方不再承担任何其他费用。
五、甲方权利义务
1、保障小区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
2、计划和审定小区物业维修项目。
3、监督乙方的维修业务,评价维修服务质量。
4、测评乙方维修工作,达不到要求的监督乙方整改,直到达到要求。
5、提供维修所需的原材料,监督乙方合理使用。
6、按期支付维修承揽费。
六、乙方权利义务
1、按照甲方的要求负责小区物业的维修。
2、主动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提请甲方制定维修计划以便执行。
3、合理使用原材料,提高物品利用率,尽可能节约成本。
4、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
5、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完不成目标要求,接受甲方处理。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1 物业概述
1.1 物业名称(以下简称该项目):
1.2 物业地点:市区街号
1.3 物业规模:
1.3.1 建筑面积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占万平方米,地下占万平方米;
1.3.2 停车场规模个车位;
1.3.3 物业管理区内人口人;
1.3.4 物业管理区占地面积万平方米;
1.3.5 物业管理区内的其他设施:.
1.4 物业管理合同形式:小区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公司管理,签订专业的委托管理合同。
1.5 招标范围:
1.6 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1.7 本次招标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2 合格条件与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应至少满足以下合格条件
a 具有物业管理级资质;
b 有独立法人资格;
c 有相关小区管理经验;
d 信誉良好、实力雄厚、管理科学、能使本小区管理上一档次,满足小区居民的要求。
2.2 为了被授予签订合同的资格,投标单位应按招投标书附表格式提供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为此,所提交投标文件中至少应包括下列资料:
a 有关确立投标单位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的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等其他相关资料);
b 投标单位近年完成小区管理和现在正在管理小区的情况;
c 提供小区物业管理经理、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物业经理)简历及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管理和主要人员情况;
d 提供为完成本小区管理拟采用的主要经营策略;
e 投标银行保函;
f 投标保证金契约担保书;
g 投标人保证书;
h 授权书。
2.3 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时,除按本条上述要求提供参加联合体的每一成员资料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的每一成员均有法律约束力;
b 联合体的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所有联合体成员按合同条件实施合同所共同和分别承担的责任、义务及连带责任,联合体协议书须由所有成员的合法代表共同签署,该协议书副本应随投标文件一同提交招标人;
c 在联合体协议书中必须明确一家联合体成员作为主办人,该主办人被授权代表任何或全部联合体成员承担合同中的一切责任和接受指示,合同的整个实施应由该主办人负责,联合体主办人授权书应由联合体所有成员的合法代表共同签署,并附在联合体协议书中;
d 尽管委托了联合体主办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协议书及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仍负有共同和分别的法律责任;
e 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否则,有关投标将被拒绝。
2.4 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本须知中“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成员。
3 投标费用
3.1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编制、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招标人无须对投标人因本次招标事宜引起的任何费用或损失负责。
4 管理目标
该项目无论从设计上、建筑上以及规模上,都可在本地及乃至全国名列前茅,因此在管理上也应达到与之相匹配的水平,具体管理目标是:
4.1 树立正确的物业管理观念,以“服务至上,客户第一”为管理宗旨,从而达到一流的管理、一流的形象、一流的效益,以提高整个物业的档次和社会形象。
4.2 该物业入伙开园后1年内,使该物业的管理水平达到本地区先进。
4.3 2年内使该物业达到省(直辖市)内先进水平。
4.4 3年内力争达到全国物业管理优秀的标准。
5 投标文件的组成内容
5.1 投标人准备的投标文件至少应包括以下各项内容:
a 投标书及其附录、附表格式;
b 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授权书);
c 物业管理建议书;
d 合同协议书格式;
e 履约担保格式;
f 证明合格条件和资格的其他材料。
5.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果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5.3 凡获得招标文件者,无论投标人中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保密,并承担因其泄密而引起的一切责任。
6 招标文件的修改
6.1 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的任何时候,可因任何原因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并以向投标人发出补充招标文件的形式做出。
6.2 招标补充文件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收到招标补充文件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确认收到。
6.3 如果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当他认为必要时,可以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截止日期。
7 现场考察
7.1 投标人应按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由招标人组织的对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的考察,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7.2 招标人组织的现场考察仅是对招标物业现场基本情况的初步考察,并不承担满足投标人获取投标所须全部资料的责任。投标人应自负其责地获得与编制投标文件有关的一切必须材料。
7.3 现场考察后,投标人将被认为已了解该物业的基本情况,物业的地理环境、各种配套设施、文化背景、市政配套情况、通讯、交通、周边物业状况、工作环境及一切可能对该物业管理构成影响的现场和周围环境情况,并已充分认识到自己应承担的义务、责任和风险,以便将所有因现场环境因素产生的费用包括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再接受任何与现场环境有关的索赔。
7.4 在现场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发生人身伤亡、财产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8 语言
8.1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的一切往来函件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随投标书提供的证明文件和印刷品可以使用其他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本。投标书的解释以中文为准。
8.2 投标人准备的投标文件必须毫无例外地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
9 报价编制要求
9.1 投标单位按物业管理目标及管理预算方案、北京市有关规定、结合市场实际情况编制该项目管理费用概(预)算书。
9.2 该物业业主保留对中标人某项报价偏高且明显不合理而无法接受的单价进行调整的权利,并以此作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条件之一。
9.3 该投标价将被认为是全面达到本招标文件中已明确的优质物业管理标准的报价。
10 投标货币
10.1 本招标物业项目采用人民币。
11 投标书有效期
11.1 自递交投标书截止日算起60天。
11.2 在原定投标书有效期届满之前,招标人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书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拒绝延期的投标人将失去中标资格,但不会失去投标保证金或保函。接受延期的投标人,不需要也不允许修改它的投标文件,但必须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的有效期。
12 投标文件的形式和签署
12.1 投标人应按本投标书第5条的规定,向招标人递交一式五份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并应在文件封面上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2.2 所有文件均应打印(签字除外).
12.3 “投标书”应由投标人的合法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中正本的任何一页,都要由“投标书”签署人小签。投标文件不应有任何改动,否则应由“投标书”签署人在改动处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3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识
13.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在内、外两层信封中,并在内、外两层信封上均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13.2 递交投标文件时,正、副本应分别包装在两个密封袋中。
内层信封上应分别写明投标人(作为收件人)和招标人(作为发件人)的名称及地址,以便因标书迟到或其他原因宣布不能接受时,招标人得以将标书原封退回。内层信封的封口外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
13.3 投标密封必须在投标文件袋背面上方开口外密封,并填写密封日期。封条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印鉴各两枚。投标文件袋正面按照规定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各一枚。
14 投标截止时间
14.1 投标人应在投标邀请书规定的递交投标书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送到招标人指定地点。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原封退回。
14.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必须退回全部资料。否则,投标文件将不被接收。
15 开标
15.1 本招标项目将按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所有已签收的投标文件进行开标。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代表(携本人身份证明及授权书)出席。
15.2 在开标时,招标人将当场对已签收的所有投标文件的正本进行开封,并核查每一份投标文件的密封、签署、投标书内容等有关情况,以确定其完备性。
15.3 在进行上述核查后,将宣布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的名称,并同时宣布符合要求的投标单位名称。
15.4 开标结果宣布完后,由各投标人的合法代表人对开标结果当场签署确认。投标人不出席开标活动,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15.5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以废标处理,予以拒绝:
a 投标文件签署不全或不符合要求;
b “投标书”中未填报总价;
c 投标文件将招标文件的格式、文字进行任何改动;
d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格式、顺序编写。
16 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
16.1 在评标阶段,招标人认为需要时可要求投标人澄清投标书中的问题,或要求补充部分其他资料,或要求对其管理方案进行答辩。对此投标人不得拒绝,并应以书面形式送交招标人。但投标人不得借澄清问题的机会,对原投标报价和标书内容提出任何形式的修改。
16.2 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前,招标人将首先对投标文件按照本招标书中的有关规定进行符合性审查。
16.3 对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对其管理方案和管理(概)预算进行校核,并对管理(概)预算在算术上或累加运算上的错误予以修正。
16.4 招标人将只对合格的招标单位管理费用(概)预算符合性和算术性审查,并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经招标人对所有符合投标进行加权平均,计算出复合标底。
复合标底=各符合投标报价之和/符合投标单位个数
高于复合标底+50%以上(不含+50%)的投标,将被视为无竞争性而不进入评比,低于复合标底-20%以下(不含-20%)的投标,将被视为低于成本价也不进入评比。
16.5 除评标价之外,招标人还将进行商务评审和技术评审,一经评审后合理代价中标。
商务评审的主要内容是:
a 总管理(概)预算标价应合理;
b 其他影响该物业内业主增加或减少支付的因素;
c 投标价与复合标底价相比较;
d 未提出与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相悖的要求;
e 良好的信誉和优良的业绩。
技术评审的主要内容是:
a 总经理及各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总工的资质、资历;
b 现场组织机构,项目经理部其他人员资质、资历;
c 以往类似项目经验、管理情况;
d 物业管理方案的合理、可行、科学及技术先进性;
e 对该物业周边环境的保护措施;
f 物业管理各项应急措施;
g 质量、消防、交通、环保及安全保证体系及措施;
h 专业技术力量能否满足物业管理目标要求。
16.6 定标方式
招标人将从管理方案的可行性、投标报价、物业管理技术的先进性、质量、安全、消防、交通、环保等保证体系、投标人履约能力、履约信誉、社会声誉等多方面进行商务评审和技术评审,以经评审后确定中标人。
16.7 招标人没有义务必须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
17 接受和拒绝投标的权利
17.1 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接受和拒绝任何投标,宣布投标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并对由此引起的对投标人的影响不承担责任,也不解释原因。
18 中标通知书
18.1 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将在投标文件有效期截止日前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中写明该物业业主委员会(如在未成立业主委员会前,由该物业的开发商代表全体业主)将与中标单位所签订委托管理合同规定实施和完成本物业项目管理费用总价(即合同价格).
18.2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18.3 招标人将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但不负责解释未中标原因。
19 履约担保
19.1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天内,应按招标人的指定或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一份由银行出据的履约保函,担保金额为合同总价的10%.
20 合同协议书
20.1 中标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10天内,持履约保函,与招标人签订委托管理合同协议书。
20.2 合同协议书须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加盖公章后生效。
20.3 如果中标人未能遵守前款规定,招标人可宣布中标无效,将合同授予下一个预期中标,或重新组织招标。
委托方:巴什库勒克小区业主委员会
受托方:伊犁__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巴什库勒克小区委托乙方实施物业服务,订立本合同:
一、物业基本情况、物业类形:居民住宅。坐落位置:伊宁市解放西路。占地面积:17940平方米,建筑面积:3900平方米。
二、委托管理事项:
1、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
2、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共用照明、暖气干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
3、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井、自行车棚、停车场地。
4、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和管理。
5、公用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漕运。
6、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7、维护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
8、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9、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三、负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综合服务费。
2、代收电费、车辆、澡堂的承包租金。
3、装修垃圾清运费。
4、其它有偿服务的费用。
四、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为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责任。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和报司法公安部门处罚等措施。
五、委托管理期限为一年,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六、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义务:
1、负责制定业主公约,要求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
2、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检查监督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年度计划,预算及决算;
5、在本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向乙方提供车场2个,澡堂1个,其租金收入归于全体业主,经业主大会审议后再确定使用方向。
6、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向乙方提供物业服务办公室1间,清洁工更衣室1间,放工具杂物1间,无偿使用但产权属甲方。
7、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在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用时,负责催交或以其他方式解决。
8、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起,向乙方移交。
9、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的问题。
10、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及宣传教育和文化活动。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制度。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律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4、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月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5、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6、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7、每年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帐目。
8、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9、在合同期内惭方为改善服务条件进行的投入施设、设备,如合同期满后,更换物业服务公司时,甲方应予以行当作价给予补偿。
10、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经营性场所,管理用房及全部档案资料。
七、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及服务费用:
1、乙方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活宝是,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住宅物业三档服务内容及标准》实施服务项目。
2、物业综合服务费和电费每两个月收取一次,具体要求如下:
1)本物业管理的综合服务费,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0.33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2)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综合管理费,视情节轻重,乙方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请民事情诉讼,并追缴每日5‰的滞纳金。
3)车位使用费,由业委会按照州发改委有关规定收费标准,由承租人执行。
4)其它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有偿服务项目,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自行支付其费用。
八、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合同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2、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能达到制定的服务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甲、乙双方无法律依据提前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2万元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经济赔偿。
九、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一份。
2、本合同的附属文件均为有效组成部分,具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4、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
5、本合同期满,合同延期终止与否或续订合同,应在合同期满30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双方均未提出书面意见的,视本合同自行延续有效。
6、本合同自__年__月__日开始实施,经业主代表大会视物业服务情况表决通过后即生效。
甲方:
委托代理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日期:
甲方(委托方):_____业主管理委员会
乙方(受委托方):_____物业管理公司
为加强_____小区(大厦)的物业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设施的正常使用,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根据_____市物业管理方面的法规和政策,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物业管理内容
1.甲方将位于_____区_____路的_____范围内的物业委托给乙方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
2.管理事项包括:
(1)房屋的使用、维修、养护;
(2)物业范围的公用设施、设备及场所(地)(消防、电梯、机电设备、路灯、走廊、自行车、房、棚、园林绿化地、沟、渠、池、井、道路、停车场等)的使用、维修、养护和管理;
(3)清洁卫生(不含垃圾运到中转站后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娱活动场所;
(6)便民服务网点及物业范围内所有营业场所;
(7)_____行使及停泊;
(8)物业档案管理;
(9)授权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
第二条?委托物业管理形式
承包经营、自负盈亏。
第三条?物业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_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起到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本合同规定甲方将住宅区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
(2)监督乙方对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合理使用,并按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管理办法拨付给乙方。
(3)按市政府规定的比例提供商业用房(总建设面积的_____%)_____平方米给乙方,按月租金_____元租用,并负责办理使用手续;
(4)给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_____平方米,员工宿舍_____平方米),按月租金_____元租用;
(5)负责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区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一套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7)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六条规定的目标和指标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有权终止合同;
(8)负责确定本住宅区管理服务费_____标准;
(9)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予以罚款、责令停工、责令赔偿经济损失,以停水、停电等措施对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业责任人进行催交、催改;
(10)协助乙方做好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协调乙方与行政管理部门、业主间的关系;
(11)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2.乙方责任、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住宅区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责任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本住宅区物业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现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甲方检查监督;
(3)根据住宅区内大、中修的需要制订维修方案,报甲方审议通过后,从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中领取所需的维修经费;
(4)接受甲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财务帐目的监督并报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住宅区管理部门报送一次财务报表,每三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收支帐目;
(5)对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区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6)乙方须本着_____、精干的原则在本住宅区设置管理机构和人员;
(7)建立本住宅区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8)负责测算住宅区管理服务费_____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标准与依据,严格按照甲方审议通过的_____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
(9)有权依照甲方委托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物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10)在管理期满时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物业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
(11)开展卓有成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2)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住宅区物业管理的专项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住宅区物业管理的整体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
第五条?物业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
1.各项管理指标执行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标准,要求住宅区在乙方接管后_____年内达到_____标准。
2.确保年完成各项_____指标_____万元,合理支出_____万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费的_____%作为经营收入。
第六条?风险抵押
1.乙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_____元,作为风险抵押金。
2.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在合同期满后三日内退还全部抵押金及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由于甲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双倍返还抵押金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4.如由于乙方过错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乙方无权要求返还抵押金,并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第七条?奖罚措施
1.在各项管理目标、经济指标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费如有节余,甲方按节余额_____%奖励乙方。
3.如果甲方不完成应负的合同责任,由此而影响乙方的承包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或给乙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甲方应当给予补偿或承担相应责任。
4.如果乙方没有完成合同责任或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甲方应当责成乙方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以人民币_____至_____元的罚款,直至终止合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5.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误,造成住户经济损失或生活严重不便的,应当赔偿甲方或业主及使用人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合同更改、补充与终止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合同为准。
2.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各方如欲续订合同,须于期满前三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3.合同终止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包管理。
第九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台风、洪水、地震等),造成经济损失的,双方应相互体谅,共同协商,合理分摊。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附件1、2、3、4、_____、_____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本合同正式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物业管理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4.双方如对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可提请物业管理部门调解,或诉至人民法院。
5.________。
6.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乙方(盖章):_____
代表(签名):_____代表(签名):_____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附:
1.《___住宅区物业情况一览表》(略)
2.《___住宅区物业年收支测算表》(略)
委托方(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物业管理企业,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质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通过(□招投标,□协议选聘)方式将_________(物业名称)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服务。为保障本物业正常运行,为业主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根据国家、省物业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双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本合同所涉及的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物业类型: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区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号
四至范围:_________
总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_平方米,商场_________平方米,办公楼_________平方米,工业厂房_________平方米,停车场(库)_________平方米。其他:_________
第二条委托管理服务期限:物业管理服务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不超过整个物业管理区域房屋交付使用后2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时止。合同期未满,业主大会成立后业主委员会与所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终止。
第三条甲方在该物业接交2个月前提供一次性开办费_________万元,用于购买相关办公用品和设备,所形成的固定资产产权归该物业管理区域业主委员会所有。所购买办公用品和设备的清单明细乙方在物业接交后2个月内交甲方备案。
甲方在该物业接交2个月前一次性提供给乙方_________万元的前期物业管理接管费。乙方应根据甲方的需要派员进行物业管理提前介入,并负责包括但不限于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公共部位二级清理、接管验收、交房、人员招聘、人员培训等接管有关事宜。
甲方(□需要,□不需要)乙方提供前期物业管理顾问服务。如需乙方提供前期物业管理顾问服务的,前期物业管理顾问服务合同另行签定。
第四条乙方参与本物业的竣工验收,并在物业移交接管时,与甲方办理物业管理书面交接手续。
第五条本物业交付使用后的质量责任,根据国家《建设工程管理质量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规定执行。设施设备保修期如下:电梯_________月,监控智能化设备_________月,消控设备_________月,电信设备_________月,道路_________月,绿化_________月,_________。保修时间确定及计算:由各项工程竣工及设备安装完毕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物业公司及有关专业部门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对所完成的建筑、设备进行外观、调试和运行等方面的检查测试,并经签章之日起为保修的起始日期。
(一)本物业共有部分保修责任内,如存在质量问题,按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甲方负责返修。
2、甲方委托乙方返修,由甲方支出全部费用。
3、_________
本物业共有部分超过保修期的,由乙方组织养护和维修,依据养护及维修的范围,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定,在物业管理费或在专项维修资金中支出。
(二)在物业专有部分(包括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等)保修责任内,如存在质量问题,按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甲方负责返修。
2、甲方委托乙方返修,由甲方支出全部费用。
3、_________
本物业专有部分超过保修期的由业主自行承担,业主、物业使用人要求乙方提供服务的,乙方可以接受委托并合理_____。
第六条在物业交付使用后,乙方提供下列选定的物业管理服务事项(采取招投标的以中标文件为准),其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
包括但不限于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_________等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保修、大修、更新、改造等非日常维护除外)。
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照明、锅炉、暖气线路、消防设施、安全设施、沟渠、池、井、_________等物业管理区域市政设施和房屋共用设备设施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保修、大修、更新、改造等非日常维护除外),供电线路、煤气线路、路灯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和清运等。
公共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安全防范,维持公共秩序,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_________等。
交通和_____停放秩序的管理。
物业使用禁止性行为的管理。
物业维修和养护费用的帐务管理。
物业档案资料的保管。
物业其他共同事务的管理服务。
业主委托的其他物业管理服务事项_________
第七条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质量(采取招投标的以中标文件为准)见附件二。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附件二所约定的目标。对达标的理解有异议的,由双方共同认可的第三方予以评定。评定费用由对达标的理解有错误的一方承担。申请评定时由双方各半支付,最终结算。
第八条甲方在物业交付使用前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员工宿舍_________平方米,其它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其中由乙方无偿使用_________平方米,由乙方有偿使用_________平方米,有偿使用部分,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元的标准租用。
由乙方无偿使用部分的物业服务费用不需要缴交。由乙方有偿使用部分的物业服务费用(□需要,□不需要)缴交。如需缴交,其_____标准为:_________
甲方所提供的管理用房需达到简装修标准。
第十条本物业区域内停车库的停车位使用费归停车位的权利人所有。甲方未出售的停车库(□委托,□不委托)乙方出租。停车位的权利人应按_________元/月/个向乙方交纳停车位管理服务费,甲方未出售的且未出租的按_________元/月/个缴交。停车位管理服务费由甲方在销售车位过程中与购买车位者书面约定,由乙方向停车位的权利人收取。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露天车位的停车位使用服务费由乙方收取,_____标准在《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中约定。《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中未作决定的,按不高于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价格执行。
本条第一款的停车位管理服务费和第二款的停车位使用服务费用于补贴本物业维护管理费用。
第十一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属甲方所有的下列配套设施委托乙方经营管理,经营管理_____约定如下:
(一)健身房:_________
(二)棋牌室:_________
(三)乒乓球:_________
(四)网球场:_________
(五)篮球场:_________
(六)游泳池:_________
(七)其他:___________
该部分物业服务费用(□需要,□不需要)缴交。如需缴交,其_____标准为:_________
第十二条甲方提供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经物业主管部门确认的属全体业主所有的经营性商业用房_________平方米,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的标准,□_________)出租经营,其收入(□用于补贴本物业维护管理费用,□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_________)。该部分物业服务费用(□需要,□不需要)缴交。如需缴交,其_____标准为:_________
第十三条乙方可以依照下述约定,在委托其物业经营的收入中提取费用,并专项用于管理该项物业的成本支出:
(一)乙方受托经营停车场(库)的,按下列标准提取管理成本:___________
(二)乙方受托经营相关配套设施的,按下列标准提取管理成本:___________
(三)乙方受托经营商业用房的,按下列标准提取管理成本:_______________
(四)_________
第十四条物业共用部分共用照明、水电、高层住宅电梯水泵运行费全部纳入物业服务成本,平均分摊。
第十五条双方约定(□聘请,□不聘请)专业机构对物业服务资金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双方约定审计的,进行年度例行审计时,聘请专业机构的费用,在物业服务费中立项开支。应甲方要求进行的非年度例行审计,聘请专业机构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另行开支。
专业机构由(□双方协商选定,□甲方选定,□乙方选定)。
第十六条前期物业管理阶段,在成立业主委员会之前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第十七条甲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一)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负责达到国家有关部门验收标准要求。
(二)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负责制定《业主临时公约》,在售房过程中与购房者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同时与购房者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要求购房者对《业主临时公约》予以书面承诺,并将其作为房屋销售合同的附件。物业竣工交付使用时,负责向购房者提供房屋质量保证书和房屋使用说明书。
(三)在物业管理接管验收时,向乙方提供和移交下列物业资料:
(1)规划图、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施设备安装、使用说明、产品合格证明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各专业部门验收材料。
(5)房屋及配套设施的产权归属清单(包括业主姓名、联系方式等)。
(6)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四)授权乙方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采取劝阻、制止、要求赔偿经济损失、报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诉讼等方式进行处理。
(五)审定乙方拟定的各项物业管理制度。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六)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七)负责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八)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九)及时缴纳未出售的空置房和出租房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十)不干涉乙方在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范围内的管理、经营业务。
(十一)在整个物业区域房屋交付使用2年的期限内,配合行业主管部门街道、社区及业主筹建业主委员会。
(十二)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十三)_________
第十八条乙方相关的权利义务:
(一)对项目设计和施工提供管理方面的整改和完善建议。
(二)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本物业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委派有岗位资格要求的人员履行本合同。
(三)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本物业项目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并负责监督。
(四)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自主开展各项物业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物业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便利获取不当利益。
(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通过合法有效方式解决拖欠物业服务费的问题。
(六)建立、保存物业管理帐目,及时向业主公告本管理区域内的重大物业服务事项,每_________个月公布一次物业服务费用收支账目。
(七)结合本物业的实际情况,编制物业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计划、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
(八)本合同终止时,向甲方或业主委员会移交全部物业管理用房、物业档案资料和属甲方或业主委员会所有的其他资产,并办理交接手续。
(九)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物业的整体管理委托给第三方。
(十)接受业主、使用人、甲方和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等的监督,不断完善管理服务,每_________月向甲方报告本合同履行情况。
(十一)与甲方一起在整个物业区域房屋交付使用2年的期限内,配合星夜主管部门、街道、社区及业主筹建业主委员会。
(十二)法规政策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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