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发现为话题的中考作文4篇

更新时间:2023-01-30 10:29:53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xc

  以发现为话题的中考作文一:路上的发现

  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我照例提前十分钟背着书包走在上学的路上,当我路过小区的一个花园时,爱留心观察的我从花园里发现了许多惊喜,让我不由得发出一声感叹:“哇晒”!

  原来我发现了一个刚刚开始发芽的小草,它绿油油的,显得可爱极了。我无意中抬头一看,公园里那雪白的花和碧绿的枝条搭配在一起,更是美丽极了。还有你看那不知名的小草,正在享受着日光浴,它们真是休闲极了。咦?这草怎么会动呢?我低下头好奇的把草扒开,哦!原来这是一群小蚂蚁在和一个毛毛虫争夺食物啊。开始绿毛毛虫以为自己个头大,这些小个子的蚂蚁肯定不是自己的对手,自己肯定不费吹灰之力就可以把这些面包屑夺走。可让这条骄傲的毛毛虫没有想到的是:小蚂蚁竟然那么执着勇敢,把自己打得是鼻青脸肿的,后悔的毛毛虫好像想逃跑了,可小蚂蚁们却把毛毛虫拦住了,蚂蚁们左咬右叮,前后夹攻,没过一会,就把毛毛虫给打死了。这群小蚂蚁似乎想带着面包屑和毛毛虫一起走,可是他们根本抬不动这么重的东西。这时有一只蚂蚁爬走了,我还以为它不想抬这么重的东西而逃跑了呢!可是没过一会儿功夫,那只小蚂蚁又来了,而且它还带来了一大群蚂蚁,哦,原来它是去搬兵去了。它们汇聚在一起,一会儿就分作两个队伍,一个队伍抬面包屑,一个队伍抬毛毛虫,只见它们有的抬头,有的抬脚,有的抬身体,有的还坐在绿毛毛虫的身体上,好像在给伙伴们鼓劲加油呢!虽然这些小蚂蚁要抬几步,歇一会,不过,它们还是把面包屑和战利品毛毛虫抬回了家。

  我突然想起自己这是在上学的路上,而不是放学,所以赶紧快步向学校跑去,因为我每天都是提前出家门,所以我并没有因为观察身边的这些发现而迟到。今天我很高兴,因为在上学的路上我得到了这么多意外的收获。

  以发现为话题的中考作文二:我发现了美

  美,是寻常的,又是难得的。有时,她会不经意地出现在你面前;有时,她却需要你用心去捕捉。适逢春天,一切都是那么美好。大地苏醒、草木萌发、鸟语花香,去踏青吧。一路上绿草如茵、落英缤纷,连蜜蜂和蝴蝶都出来活动活动筋骨了。一阵阵微微的春风吹来,路边的小草小花都随之轻轻地舞蹈,在微风中嬉笑欢歌。我不禁一颤,是什么触动了我?是美。

  我发现了美。她不一定是那样耀眼醒目,也未必非常奢侈豪华,其实她通常表现为一种朴素与平凡,需要你用心灵去体会。比如,这星星点点的小草小花顽强度过严冬,终于挺进了风和日丽的春天,点缀着这个美丽的世界。虽然它们没有牡丹、杜鹃般引人注目,但它们一样有着追求阳光、散发生机的平凡、朴素的生命。这是生命之美,也是一种精神之美。我发现了蕴含于普通平凡之中的生命之美和精神之美。

  生命、精神,不仅仅属于那些花草,更是人类的根本。人,应有良知,有责任感,应该懂得如何去珍惜生命,让一生中充满了情趣,让一生过得丰盈、充实。其实这种人也如小草小花般无处不在,可能有些已成为参天大树、栋梁之材,已有伟大成就,而大多数依然默默无闻。但是值得肯定的是他们一直都在努力,一直都在奉献着自己的力量。面对艰难险阻,他们努力探求生命的意义,体现出永不放弃的精神力量。这也不是美吗?

  美是极丰富的,在我的心目中生命之美和精神之美是美中之美。在春天的微风中我发现了她,也深刻感悟到了她的力量。

  以发现为话题的中考作文三:发现快乐

  “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小草虽然不起眼,但生命力无比茂盛。我为小草的复生感到欣喜若狂。

  前几天还艳阳高照的天空突然乌云密布,差点碰到楼顶。紧接着,倾盆大雨从天上倒了下来,随即狂风也加入了“派对”。顿时,风雨二者的和击使世界惨不忍睹。我就像一只“落汤鸡”一样,狼狈地逃回了家。我不经意向雨中世界瞟了一眼,原本绿油油的小草奄奄一息,有的甚至已经被狂风连根拔起。想着它们前几天还如此旺盛美丽,而如今在风雨的摧残下也落魄至此。“它们一定要葬身这狂风暴雨之中了。”我心里惋惜的想着。

  天放晴了,我去阳台,偶然看见了小草,出意料的是:一株嫩绿的新芽从土地上冒了出来。又过了几天,新芽长成了绿油油的小草,它们随风摇摆,像一个个美丽的姑娘在翩翩起舞。我欣喜若狂,原来小草还没死,它们竟然奇迹般的复生了。

  原来生命是如此的坚强,原来快乐源于发现。

  以发现为话题的中考作文四:生活中的发现

  生活中有无数问号,让我们探索、发现,就看你是否仔细、认真。

  在今天放学的时候,我的脑子里不禁又浮现出一串串问号。

  大家都知道,在这北风呼啸的冬天,我们的手、耳朵、鼻尖,都会感到冷、凉,但惟独有一处从不感到冷,那就是眼珠。

  眼珠到底和别的器官有什么不同呢?为什么眼珠不怕北风凛冽的冬天?到底是什么使眼珠不怕冷?

  我的心中有产生了许多疑问。因为我对眼珠的了解并不多,所以不论我怎么反复思考,都想不出来。

  放学回到家,我下定了决心,这次我不要请教爸爸妈妈,而要自己找到答案。

  于是,我便来到书柜前,面对着很多百科全书,我真不知该看哪本好,不过,经过我仔细的查找,终于知道了。

  原来是因为鼻尖、耳廓、指尖等处毛细血管非常丰富,遇冷后散热较快,所以这些部位非常怕冷。而我们的眼珠则是一个不怕冷的“英雄”。眼珠的神经末梢十分发达,但这些神经只管痛觉和触觉,而掌管寒冷的感觉的神经在眼球上却是一个空白。另外,眼珠前面的角膜是一层不含血管的透明组织,热量散失比较少也比较慢,所以眼珠便始终保持不怕严寒的“英雄本色”。我终于了解了鼻尖、耳廓、指尖等处为什么非常怕冷,“英雄”眼珠则不怕冷的原因了。

  这次的收获可真不少,我还想送给大家一句话:如果你留心生活中的小事,积极、大胆地去探索身边的奥秘,你的生活就会更加丰富多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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