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安全生产三年行动计划

更新时间:2023-03-10 10:27:57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生产(produce),指人类从事创造社会财富的活动和过程,包括物质财富、精神财富的创造和人自身的生育,亦称社会生产。狭义生产仅指创造物质财富的活动和过程。也指动物的繁衍后代。i乐德范文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2023年安全生产三年行动计划,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23年安全生产三年行动计划

  20_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_大和十九届_中全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发展理念,以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为目的,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主线,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抓手,不断强化隐患排查整治和风险辨识管控能力,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确保全区的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实现“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科学编制十四五规划。科学编制应急管理“十四五”总体规划,对于指导我区未来五年应急管理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按照应急管理部、省应急厅“十四五”规划编制格局,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多规合一”的规划思路,将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等多项规划整合编制为应急管理“十四五”总体规划,用于指导全区应急管理工作。

  (二)抓好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根据省、市应急管理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全区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对全区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森林火灾等调查与评估,全面摸清我区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基本情况,建立完善风险数据库信息,科学开展防灾减灾能力建设,为高标准、高品味建设蓉江新区提供强有力支持。

  (三)抓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_年是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集中攻坚之年,各镇(管理处)、各安全专业委员会要梳理出重点难点问题,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长效机制,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强化“智慧安全”建设。依托智慧城市平台,推进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智能化在线监测预警,对企业的安全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整治、重点作业场所、危险性作业等进行在线监测,提升智能化监管水平,促进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提升。

  (五)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领导挂点责任制,充分发挥安全专业委员会综合协调职能,切实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持续强化“五个一”“十个一次”活动、落实“一报告、双签字”制度,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六)强化安全风险源头管控。一是要格安全准入和行政许可审查。二是要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全面开展企业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一图、一牌、三清单”和风险公告制度,强化监管信息系统应用,确保企业真查、真报、真改隐患,实现闭环管理。

  (七)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一是要推进乡镇行使部分安全监管执法权要求。二是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运用监管执法信息平台、数据库和系统终端等手段,提升专业化、标准化水平,紧盯节假日和关键敏感期等重点时段,采取明查暗访、约谈督办、联合惩戒、关停处罚、通报曝光等形式,严惩非法和违法违规生产行为。

  (八)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一是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安全知识技能“五进活动”,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二是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聚焦企业班组一线,采取加大实操培训力度、深入实施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技能考核。

  (九)强化安全监管队伍建设。要加强安全监管队伍执法培训,提升监管执法水平,加强作风建设,杜绝“监管执法走过场”问题,加强廉政教育,杜绝人情执法、关系执法。

  2023年安全生产三年行动计划

  为推进安全生产工作,贯彻落实市、区、相关安全生产工作文件精神,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法治建设,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根据市、区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联系我局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制定20__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如下:

 

  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刻汲取“3?21”等事故教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结合实际落实安全监管工作,加大执法力度,深化专项整治,加强宣传教育,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总体目标:依法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履行党政领导班子,党政同责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减少一般事故,控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力争不发生事故,确保区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实现安全生产状况平稳好转。

  一、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强化安全生产综合管理

  1.强化监管人员管理。着力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强化科室负责的项目企业、下属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置,明确具体的职责分工安排,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落实到人、落实到责任。加强对监管执法人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增强科室项目监管人员、企业负责人的业务素质,在解决应知、应会的基础上,重点培养独立工作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提高监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进一步强化局安全监督队伍的建设。

  2.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季度要逐级落实签订好20__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工作,建立和完善项目监管、企业安全生产层级责任制,实现安全监管责任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各科室要做好与辖区内项目企业100%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工作,监督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同时,细化各项指标,加大对项目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力度,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不留空档。另外,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相关考核办法,结合我局实际,及时制定我局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及“一票否决”办法,认真考核我局各科室、下属单位有关负责人责任制履职情况。

  3.加强与各单位的沟通协调。积极发挥局安全监督站职能,坚持联动、联席会议制度,指导施工企业和协调好区安委会成员单位落实各自领域的安全监管,重点落实好节假日和重大活动的安全生产联合督查,特别是加强项目企业生产安全、交通,消防等指标考核部门的安全生产综合协调。重点建立项目之间、局与安委会成员单位之间的联动学习机制,借鉴别人好的经验及做法,取长补短,改进自身的监管方式。

  4.完善企业基础工作。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创建工作为抓手,认真落实项目企业标准化创建工作,推进特种设备安全使用操作,促使企业按照行业标准、规范要求完善自身的安全监督管理,提升企业负责人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以点带面,并共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5.进一步加强应急机制建设。强化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各类应急演练。积极指导项目企业、下属单位适时开展各类应急演练,重点抓好建筑工地、公共聚集场所、消防等使用特种设备单位的应急演练工作,今年重点组织项目企业开展联合演练、在建企业全员演练,大力提升各科室和局下属单位负责的项目企业,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活动的质量,争取更多的企业、更多的员工能够参与,进一步提升企业及群众对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充分掌握逃生、自救、互救方法。

  6.积极开展各类安全培训教育工作。重点抓好企业安全培训,落实企业负责人和初级安全员培训和再教育培训;配合开展好施工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积极推进“安全培训进企业”全员培训,提升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积极拓展科室负责,项目管理安全生产监管人员业务培训渠道,重点提升项目监管人员的业务水平,为全局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提供有力保障。

  7.大力开展安全宣传工作。一是做好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安全生产月的宣教、指导作用;二是根据季节特点,可通过电视、媒体、手机信息、标语、图片等渠道宣传各类安全生产常识、小知识,增强全民的安全意识,通过加大对安全生产的宣传力度,让安全生产理念深入民心。三是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信息电视宣传力度,加大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的曝光率。以各类主题活动为契机,强化各个领域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四是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创新宣传模式,深入到街道、社区、工地、企业、学校,组织、指导各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

  8.抓好疫情期间建设工地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市、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部署安排,积极主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坚决有效遏制疫情在建筑工地发生,确保安全施工。一是严格复工条件审查。对建设单位复工前的应急预案、复工防疫措施逐一展开检查并报备,符合条件的方可进入复工流程;二是积极开展疫情防控情况督查。核查各在建项目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重点了解工地人员健康状况、生活场所的清洁消毒情况、生活保障和个人防护情况等;三是落实防疫应急措施。要求工地人员一旦出现相关症状,必须及时就诊,第一时间上报并按要求做好隔离措施;四是加强防疫调度监管。对于未经批准擅自复工、疫情信息上报不及时、过程管控不到位的责任单位依法进行处罚。

  二、加强执法力度,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加强日常监管,落实重点行业的隐患整改治理。各科室、下属单位要强化对全区辖区内负责项目的企业监管工作,认真开展对企业的日常检查、巡查,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各科室要针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加大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企业的排查治理的力度,突出重点,铁腕狠抓隐患整治,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不突破上级下达的各项考核任务指标。

  2.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执法工作。要加大对各类企业的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坚持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职能科室对我区辖区内各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的生产经营行为,加大执法和处罚力度,并着力推动这项工作长期化、常态化、制度化,努力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能够遵章守法开展各类生产经营活动。同时,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提升案件办理质量。

  3.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局安全监督站重点开展好起重机械、脚手架、消防通道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工作,重点加强对特种设备现场检查业务知识的学习,确保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检查到位,全力遏制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发生。

  4.大力推进防火安全工作。结合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等要求,科室及科室负责的企业、局安全监督站等下属单位在20__年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各类消防安全隐患排查行动,特别要重点对施工工地、中心公园等公众聚集场所、易诱发群死群伤的火灾事故高危场所开展火灾隐患治理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全局防火安全。

  5.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局职能科室、安全监督站要强化建筑施工工地监管,指导监督建筑施工、工程监理、工程质量综合管理。针对过去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检查、复查行动,对曾发出整改、被扣分的工地加大检查频率,加强建筑工地的检查力度,以保证我局建筑施工领域的安全。

  6.落实其他领域安全监管。局其他科室及下属单位也要在各自职能范围内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做好本系统、本行业、本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要健全制度,利用定期会议、联合执法等方式,提升安全监管实效。

  三、突出整改重点,全力做好省安全生产巡查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根据省第四安全生产巡查组巡查反馈问题,对照整改“责任清单”,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明确时间节点、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逐条、逐项推进整改工作的落实,确保所有巡查反馈的问题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根据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玄武区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任务分工方案》,在建筑施工、城镇燃气、城市地下管网和园林绿化行业领域,牵头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做好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1.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充分利用科技和信息化手段,充分依靠群众和社会力量,确保把所有影响安全稳定的风险隐患排查出来。对发现的隐患以及群众反映、举报的问题,全面整改到位并从中吸取教训,确保不发生类似事故,举一反三防范好其他安全生产事故。

  2.坚持条块结合。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要求,突出专业性和精准性,全面梳理建设行业领域风险隐患,加强工作指导,推动问题隐患整改落实。

  3.坚持齐抓共管。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工作联动,消除监管的空白和盲区,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形成排查整治的工作合力。

  4.坚持过程与结果相统一。进一步夯实整治过程、强化结果导向,细而又细、实而又实地抓好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真正把专项整治的成效体现到压降事故数量和死亡人数上来,体现到发现和化解重大风险隐患上来,体现到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上来,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5.各科室、下属单位要积极按时完成局交办的工作任务,工作计划、方案及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

  2023年安全生产三年行动计划

  为全力推进我区应急管理体系和应急能力现代化,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应对灾害事故更加有力有效有序,切实做好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如下:

  一、强化责任意识,织牢织密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认真学习、坚决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批示精神,完善党政领导安全防灾能力培训制度,将党政领导干部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专题培训制度化,提高领导干部落实安全发展的能力。(应急管理局负责)

  (二)构建安全应急工作新格局。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救援、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救援、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管救援“三管三必须”原则,确保“防”与“救”的责任链条衔接到位,形成“安委会、总指挥部抓总,专委会牵头,部门负责,属地监管,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安委办会同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三)强化乡(镇)、街道办属地责任。认真贯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细则》,乡(镇)、街道办党委每季度、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分析研判形势,解决突出问题。整合优化基层安监办,健全乡村(社区)安全员队伍,推进安全风险网格化管理,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各乡镇、街道办负责)

  (四)压实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完善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专业委员会工作职责。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解决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制定落实本行业领域监督检查计划,严厉打击惩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本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台账和问题整改清单、挂牌督办清单、追责问责清单和联合惩戒清单,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各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五)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并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全员责任制、全过程安全责任追溯制度,坚持开展“反三违”行动,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记分办法,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法律追究工作机制,在重点行业领域全面推行安全责任保险,确保企业主体责任、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安全管理、应急救援“五到位”。(应急管理局、各有关单位分工负责)

  (六)严格安全巡查考核。组织对各乡(镇)、街道办和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进行安全巡查和工作考核,对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火灾事故的实施“一票否决”,对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火灾事故的实行“一票否优”。巡查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安委办负责)

  (七)严肃安全追责问责。修订完善安全生产约谈办法,对符合约谈情形的有关部门及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建立健全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评估和整改落实情况督办制度。发生安全生产亡人事故的企业,依法责令停产整顿,取消标准化等级,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等有关人员刑事责任。制定事故企业复工复产验收办法,不符合安全条件的,一律不得复工复产。(应急管理局负责)

  二、强化源头管控,建立健全企业本质安全体系

  (八)强化源头预防。开发区、工业园区的规划、设计和建设都要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健全完善安全风险评估和论证机制,严格执行高危项目审批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严格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应急管理局、发改局、工信局、行政审批局等有关单位分工负责)

  (九)严格风险管控。落实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措施,科学编制风险分布图、风险清单台账和风险动态数据库,督促企业加入双重预防平台,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实现线上线下差异化动态监管。加强企业班组建设,严格落实“班组日查、车间周查、厂矿月查、公司季查”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及时排查风险消除隐患。(应急管理局负责)

  (十)推动科技强安。紧扣“科技强安、创新驱动”主体活动,在城市生命线等重点工程积极推广先进设施设备,在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领域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作业”专项行动。(应急管理局、发改局、工信局、科技局等有关单位分工负责)

  (十一)安全达标升级。规模以上非煤矿山必须达到二级及以上标准;其他高危行业企业要达到三级及以上标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升降级制度和联合激励制度,实行动态管理。(应急管理局负责)

  (十二)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1.非煤矿山。组织开展开采作业与设计不符专项整治,继续深化非煤矿山专家“会诊”,进一步加强石料开采企业安全生产全过程监管水平。(应急管理局负责)

  2.危险化学品。深入组织开展危化品本质安全三年提升行动。严格控制高危项目落地,对“两重点一重大”危化建设项目实行联合审批。(应急管理局、发改局、工信局、行政审批局等有关单位分工负责)认真落实重大危险源源长制,一、二级重大危险源必须具备紧急停车功能,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测监控率达到100%。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装备和使用率达到100%,年底前未实现自动化控制或未投入使用的,一律停产整顿。(应急管理局负责)

  3.城镇燃气。继续推进管道燃气居民用户自有设施升级改造,将灶具连接用橡胶或塑料软管更换为不锈钢波纹软管,将单气嘴更换为管道燃气自闭阀。启动带熄火保护灶具更换工作。组织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加强瓶装燃气、汽车加气站、农村“煤改气”安全管理工作。(住建局负责)

  4.建筑施工。组织开展建筑、公路、水利桥梁、隧道施工专项整治,强化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管理,严厉打击非法承包、转包、分包等行为,积极推广使用先进施工机械设备。深化防高空坠落专项治理,严格规范安全带、安全帽个人防护使用管理,严格落实施工现场临边洞口防护和安全网等实体安全防护措施。(住建局、交运局、水务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5.交通运输。持续推进“两客一危”重点营运车辆安装使用智能视频监控报警系统。以“四好农村路”建设、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为抓手,开展长下坡、桥梁、隧道、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风险较高和事故多发路段隐患排查治理。深入开展打击道路客运非法违法营运行动和农用车专项整治。(交运局、公安交警大队分工负责)

  6.消防安全。突出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地下密闭半密闭空间、文博古建筑、危化品企业、“多合一”和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电动自行车、电气火灾等高风险场所领域,分类治理,全面推动“智慧消防”建设,提升火灾防控水平。集中开展打通“生命通道”治理行动。(应急管理局、住建局、公安局、工信局、文旅局、教育局、卫体局、民政局、房地局、社区办、消防救援大队等有关单位分工负责)

  冶金工贸、油气管道、特种设备、民爆、餐饮、文旅、教育、卫生、农机、电力、物流、寄递、水务等其他重点行业领域都要针对本行业领域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专项整治。

  三、强化宣传教育,建设全民参与的安全教育体系

  (十三)强化媒体宣传。制定并落实全民安全宣传教育计划,区融媒体中心等媒体要加大安全防灾宣传教育力度,开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宣传教育专栏,制作生动形象的灾害知识传播视频、宣传片,播放防灾避险知识,提高知识的普及率。(应急管理局、融媒体中心分工负责)

  (十四)强化阵地宣传。扎实开展安全宣传“七进”活动。各乡(镇)、街道办、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紧密结合各自实际,创新方式手段,精心策划实施,持续开展安全防灾宣传教育系列活动,督促各企业建立覆盖一线职工的微信宣传群,所有乡(镇)、街道办、村(社区)建立覆盖辖区村(居)民的微信群,构建覆盖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社会全员的安全防灾微信群,及时向群众宣传安全防灾要领和防灾避险措施等知识。(各乡镇、街道办、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十五)强化主题宣传。持续组织开展“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等主题活动,大力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示范岗等共建共享活动。(应急管理局负责)

  (十六)强化体验教育。依托区消防救援大队阵地,秉承“小手拉大手,以学生安全意识的提升带动全社会安全素质的提升”的理念,建设“青少年消防安全教育基地”,持续推动安全体验馆、安全主题公园建设,普及安全常识,营造安全氛围,深化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应急管理局负责)

  四、强化依法治理,打造规范有效的安全监管体系

  (十七)分级分类监管。高危行业领域以安全生产周期、安全标准化等级、风险管控能力等作为基本依据,进行综合评估,将企业分为A、B、C、D四个类别,实施差异化动态监管。其他行业领域也要参照制定本行业领域分级分类监管方案,坚持一地一策、一企一策,找准监管重点,集中监管力量,提高监管效能,确保精准监管、精准治理。(应急管理局负责)

  (十八)严格检查执法。综合采取计划执法、专项执法、联合执法、随机抽查、明查暗访等方式,严格监管执法。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存在重大隐患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依法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依法按规定予以上限处罚;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一律纳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一律挂牌督办。(应急管理局负责)

  (十九)创新监管方式。全面筹划并逐步开展应急管理信息化平台建设,建立健全并充分利用重点行业领域监测预警系统和“互联网+监管+执法”系统,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监管部门强化执法检查,监督各类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和各项防范措施,实现精准监管执法。(应急管理局负责)

  (二十)广泛开展培训。组织全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委会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各专项指挥部副指挥长开展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专题培训。组织安全监管和应急管理干部开展能力培训,定期轮训,并开展行政执法和应急处置能力大比武。持续强化“三项岗位”人员培训和考核力度,制定出台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建立健全安全培训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培训考核工作专项整治。(应急管理局负责)

  五、强化统筹协同,健全完善自然灾害救助体系

  (二十一)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重点加强对区域内河流、水库、地质灾害及易受自然灾害危害的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排查,进行危险性评估,建档造册,落实整治、监控、防范等措施。要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抓隐患”,做好灾害治理和应对工作。(应急管理局、水务局、自然资源局、各乡镇、街道办分工负责)

  (二十二)建立多灾种预警和信息发布平台。建立应急管理、气象、水利、地震、地质、林业等防灾减灾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开展自然灾害联合会商和综合研判,做好监测监控和预警预报,强化自然灾害危险区联防联控。推进气象观测站、洪水预报站、地震监测站、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点、林火远程监控点建设工作,加强基层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建立多灾种预警和信息发布平台,充分利用各类传播渠道及时发布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应急管理局、气象局、水务局、防震减灾局、自然资源局、林业局等单位分工负责)

  (二十三)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结合季节特点,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地质灾害、防汛抗旱等专项治理。强化森林防火巡山守卡,严格火源管理,严控野外用火。加强对高陡边坡等地质灾害易发区房屋和工程建设的监测,实施精准治理。集中整治河道行洪隐患,修复受损河道和水利设施。(应急管理局、水务局、自然资源局、林业局等单位分工负责)

  六、强化能力建设,构建高效统一的应急救援体系

  (二十四)推进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各乡(镇)、街道办、区各有关单位、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和专项指挥部要按照分工,进一步细化明确任务,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健全应急管理“五大体系”,完善应急管理“十项机制”,提升应急管理“五种能力”,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管理体制。形成统一指挥、专长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机制。(应急管理局、专项指挥部办公室单位、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单位分工负责)

  (二十五)加快应急系统信息化建设。加快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将消防、林草、地震、地质、水旱、交通等部门信息数据接入,实现上下贯通、应急管理领域全覆盖,大力提高监测预警能力、监管执法能力、辅助指挥能力、救援实战能力和社会动员能力。(应急管理局、行政审批局、消防大队、林业局、自然资源局、水务局、交运局、防震减灾局等相关部门分工负责)

  (二十六)完善专家技术支撑体系。采取购买服务方式,向社会购买第三方专家服务,强化专业保障力量,提升监管处置能力水平。建设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专家库,建立完善社会技术服务机构和专家使用管理、经费保障、监督监察等相关制度,强化第三方技术服务监督管理。(应急管理局负责)

  (二十七)做好事故灾害应急准备。修订完善区级总体预案、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配套制定应急响应手册和行动方案。专项指挥部年内都要组织一次实战化应急演练。探索应急救援力量整合,形成一体化应急救援指挥体系。依托消防等专业队伍和大型企业,建设危化品和非煤矿山应急救援基地。(应急管理局、各专项指挥部办公室单位、各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单位分工负责)

  (二十八)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各(乡)镇、街道办、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专项指挥部办公室要建立完善并严格落实24小时领导在岗带班制度、应急值班制度、重大节日和重要时段每日调度制度。完善信息共享公开和应急救援协调联动机制,建立110、119、120、122等常用报警呼救平台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分发推送机制,确保响应及时、指挥科学、处置有效。(应急管理局、各专项指挥部办公室单位、各乡镇、街道办分工负责)

  各乡(镇)、街道办、区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逐项落实责任。区安委办要认真督促检查,加强协调指导,推动工作落实,重大情况及时向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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