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总结

更新时间:2023-02-25 01:26:10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x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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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总结

  洪湖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自组建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部门的支持和指导下,始终以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围绕“让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成为全社会尊重的人、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的工作目标,坚持边组建机构、边推进工作,创新思想、强化担当、攻坚破难,圆满完成了各项重点任务,全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实现了良好开局。

  一、2023年工作总结

  (一)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

  一是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第一时间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部署会,并结合实际制定主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充分认识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了活动的总体要求、主要内容和步骤,提出了具体的组织领导措施,有条不紊地推进各项的工作;成立了退役军人事务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统筹主题教育活动的开展,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加强对活动开展情况的督促、检查与指导。

  二是规定篇目全覆盖。合理制定了主题教育学习计划,涵盖了中央和省、市确定的主题教育全部必学内容。局党组班子成员以上率下带头学,广大党员主动学,做到必学科目全覆盖、延伸解读有深度、精神要义入心脑。在机关领导干部深入自学的基础上,组织机关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学习研讨,举行专题研讨会2场次,并邀请指导组现场指导,局班子成员分别针对自学和集中学习成果进行交流发言,组织全系统党员干部到烈士陵园开展了3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

  三是边学边查边改抓落实。面对近期各项工作相互交织、前后衔接的实际,全局上下始终坚持认清形势,凝聚党心,强聚合力,辐射全局,将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做好工作、服务人民的强大动力和生动实践,结合提升军人军属满意度工作,认真检视问题,边学边查边改,积极回应广大军人军属的新要求、新期待。

  (二)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

  一是扎实推进转隶工作。洪湖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目前共有4个局属二级事业单位,分别是洪湖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洪湖市退伍军人就业培训中心、洪湖市军休所、湘鄂西苏区革命烈士陵园,其中洪湖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于2023年3月25日挂牌成立,洪湖市退伍军人就业培训中心、洪湖市军休所、湘鄂西苏区烈士陵园等3家二级事业单位于2023年3月21日从民政局转隶移交至退役军人事务局。

  二是高位推动五有建设。按照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经费、有保障“五有”的要求,我市、乡、村三级退役军人服务机构在5月底前全部挂牌成立,8月底前21个乡镇区办、294个村(社区)按照“五有”的要求开始运转办公,截至目前,围绕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基本构建起覆盖全域的“机关统领管理、服务中心业务指导、乡镇村级站基层服务”的退役军人大服务体系,使基层服务退役军人的服务保障水平全面提升。

  三是广泛开展帮扶解困。今年春节和八一期间慰问驻洪部队人武部、武警中队和消防大队共计10万元;慰问部分困难的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代表150人按人平500元发放;对“两参”人员按人平200元进行全覆盖春节慰问;安排5万元与市人武部一起对部分师团职干部和立功受奖的现役军人进行了走访慰问;开展了军转干部2023年春节团拜会和重阳节座谈会,服务企业军转干部共119人,安排到市人民医院进行一次体检,并对部分困难的对象进行上门慰问,发放慰问金7.1万元,对因病导致生活困难的部分对象发放3万元困难补助,为下岗失业军转干部补发差额工资2.1万元;对接精准扶贫,准确掌握建档立卡扶贫台账中优抚对象生活、医疗和住房状况,截止目前解决生活难1347人、看病难881人、住房难21人,共计251万元;9月6日上午,洪湖市“退役军人关爱基金”设立暨“慈善一起捐”活动在市政府106会议室举行,全市线上和线下捐赠截止目前共计157.9万元,下一步将会大力开展救助帮扶工作。

  (三)认真落实优抚安置政策,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促进军民融合发展

  一是及时足额发放优抚安置补助金。抚恤补助资金是优抚对象最基本的生活保障,直接关系到优抚对象的生活质量,今年已按标准发放了各类优抚对象生活补助金3160万元;为2023年度281名自主就业的退役军人发放一次性退伍费344.3万元,对10名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军人全部安置上岗,2023年共解决了25件安置遗留问题,与25位退役士兵签订了自谋职业协议书,发放了自谋职业补助金30万元;为9名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12万元,为1840名重点优抚对象缴纳了2023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46万元,为60名一至六级残疾军人交纳了大病医疗保险30.2万元;进一步完善了优抚对象医疗“一站式”服务保障体系,今年对1305名优抚对象进行了优抚医疗救助,共发放补助金83万元。兑现2023年和2023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社会化发放444户,共计1019万元。

  二是扎实做好信息采集和悬挂光荣牌。我局将信息采集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常态化的工作,组织业务人员在2023年信息采集的基础上,开展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及数据比对工作,对录入资料不完整的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通过电话予以联系,利用微信等网络手段让采集对象将所缺资料予以传输,工作人员再上传到系统上报。通过采取这种措施,采集人员不需来回跑路,极大提高了服务水平。截止目前已采集21675人,信息采集上报通过率达99%,免费为3000人提供证明材料和复印退伍档案资料;结合入户为广大退役军人悬挂光荣牌之际,我们采取“六个一”方式开展大走访活动,送一块“光荣之家”牌、一封倡议书、一份就业信息表、一张入户登记表、一张工作人员联系卡和拍一张合影,将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对退役军人的关爱关心落到实处。截至目前发放光荣牌21420块,完成率100%。

  三是认真做好部分退役士兵的保险接续。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社保接续工作领导小组,并结合实际制定《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实施方案》,5月23日,召开了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动员培训会,对退役士兵保险接续作了政策解读,对系统操作进行了业务培训,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和社区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共计200余人参加会议。同时,研究安排1000万元的工作经费保障部分退役士兵的保险接续工作,我局保险接续工作专班积极作为,整理出历年符合政府安置工作的退役士兵名册6000多份,按照“一人一档”建立工作台账,截止目前共有1094人申报,目前部分退役士兵保险接续工作有条不紊的在开展。

  (四)新机构展现新作为,退役军人事务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着力打造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升级版。在春节和八一期间积极开展送关爱送岗位活动,编印3万份慰问信和我市38个企业400个用工需求信息,通过各乡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发送到全市复员退伍军人手中,为他们送上节日的问候和美好的祝福。为有效的解决退役军人就业难的问题,春节前后我局与市人社部门在劳动培训就业大楼联合举办了2场为广大退役军人“春风送岗位”的大型招聘会,共吸引500多名退役军人前来应聘求职,促成了92名退役军人达成就业意向。同时利用9月份退役士兵报到契机,掌握退役士兵个人基本情况、就业意向、技能培训要求、创业需求等信息,我局与武汉、荆州、仙桃等地的8所大学院校共同举办了一场退役军人高职扩招政策宣传会,鼓励退役军人报名参加技能培训、自学考试等学历教育;截止目前共有90名退役军人参加学历教育;共组织160名退役士兵参加培训,为退役军人提供一次免费技能培训支付培训费补助17.2万元。

  二是助推双拥工作长足发展。今年春节期间,省长王晓东同志带队慰问了我市新滩镇带病回乡退役军人刘新茂,并亲自为他悬挂光荣牌;八一前夕,我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进行了为期四天的离退休老干部“军休杯”门球赛,通过门球赛的开展,向全社会展示了洪湖军休老干部、军休事业新形象;八一建军节期间,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副厅长邹均享同志带队慰问了武警中队,送上了10万元慰问金,同时慰问了螺山镇老复员军人代表肖太胜。八一建军节,市委书记张远梅同志带队到海军南海舰队与“洪湖舰”开展双拥共建活动,送上了10万元慰问金;9月16日,“洪湖舰”官兵回访洪湖,参观了我市的经济文化建设,举办了一场《爱我人民爱我军》军地共建双拥晚会;积极配合市委宣传部认真组织“最美退役军人”遴选活动,我市张献忠被评为荆州最美退役军人,叶朝东被评为优秀退役军人,李祥、张文成获荆州最美退役军人提名奖;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我局严格按照纪念章颁发程序和要求,为18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健在的老战士老同志颁发建国70周年纪念章。

  三是营造崇尚英烈良好社会风尚。在全社会营造铭记英烈、学习英烈精神的浓厚氛围,组织开展“传承·2023清明祭英烈”活动。除在烈士陵园进行祭扫仪式外,同时开展“网上祭英烈”活动,由各部门、单位、社区等开展网上向烈士鞠躬、点烛、献花、植树留言等;9月30日上午,洪湖市“四大家”、军烈属、老战士、市直部门、驻军代表以及社会各界人士500多人组织参加了烈士公祭活动;2023年接待烈士家属、学校师生和社会各界前来瞻仰祭扫烈士的人员共计30万人次,免费发放鲜花2100余束,免费停车5万余台;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月活动,认真履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传承红色基因,开展红色教育活动作用,陵园内悬挂国旗168面,安装露天广播36个,截止目前,共接待来自十三届全国政协、中央宣传部、湖南、江苏、湖北境内等地党员干部287批次共3万余人,其中洪湖市人民政府网站编录的通讯《青春在红色阵地闪光》阅读点击达1246人次。

  四是积极做好各项中心工作。认真做好我局创卫生城市责任路段的路面清理、维护和文化墙的宣传建设,入户发放宣传资料400余份;积极上门与对口联系企业晨光石化公司沟通交流搞好服务,提供有价值招商引资信息2条;认真落实河湖长责任,密切关注包保的螺山防汛路段,并成立防汛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强化脱贫攻坚精准帮扶责任,我局联系的龙口镇三红村共有贫困户58户,2023年已脱贫49户,今年预脱贫6户,明天完成整体脱贫,包保的机关干部坚持每月入户4次,针对贫困户的不同情况,制定一户一策帮扶计划,从产业扶持、资金扶持、就业扶持等方面做好了入户帮扶工作。今年7月,我局烈士陵园职工王家莉分别在荆州市委宣传部和荆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的红色故事宣讲大赛上获得二等奖和三等奖。今年9月,在退役军人事务部举办的“丰碑永驻 颂英烈”全国英烈讲解员大赛中,我局烈士陵园荣获优胜奖。

  (五)着力强化责任担当,谨慎做好退役军人的信访维稳工作

  我市有上访意愿反映问题比较强烈的群体有三个,一是参战参试(简称“两参”)群体约2000人,二是转业志愿兵群体约169人,三是西藏兵群体约64人。主要诉求为:一是要求政府重新安排工作上岗;二是要求政府缴纳“五险一金”;三是要求政府发放生活困难补助。我局主动作为,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明确责任。我局成立了专班、制定了预案、严明了纪律,落实了全国“两会”、清明节、八一、国庆和军运会等期间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成立了2个督查组,分东、西两个片区对各乡镇区办的涉军维稳进行督查,随时掌控涉军对象的实时动态,同时安排1名干部在北京驻点维稳,安排2名干部配合市政法委下乡督办涉军维稳。对涉军三大群体维稳重点对象127人,目前已按“属地管理”原则,实行责任包保和专班跟踪、有效稳控。

  二是巡查督办。我局组建常态化2个督查组每周对重点乡镇进行巡回督查指导,主动上门到部分重点“两参”对象和转业志愿兵家中交心谈心宣讲政策法规,了解重点稳控对象思想动态,并利用社会力量做好说服转化工作。联合政法等部门,畅通信息共享,加强信息研判,重点节假日每天进行2次信息收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采取应对措施,确保 “矛盾在一线化解、问题在一线解决、隐患在一线消除、信访重点人员在一线稳控”。

  三是化解问题。主动加强与政法、信访、公安等部门配合,加强协作,形成合力,高效有序应对处置突发事件。扎实做好各类信访事项,今年的2月13日,配合政法、公安、信访等部门成功处置20余人的转业志愿兵非法聚集上访事件。截至11月,前来我局信访大厅政策咨询5000多人次、查询档案3000多人次、个案接访468人次;全国退役军人信访系统平台34件(已办33件)、部、省督办件2件(已办2件)、荆州市长热线25件(已办25件)、阳光信访平台32件(已办32件)、市信访局转办重难点信访件38件(已办34件),进京非访被拦截劝返6人次,目前我市涉军群体整体稳定。

  (六)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

  一是强化主体责任落实。按照新机构、新起点、高标准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各项规定,恪守规矩、严守纪律,统筹推进全局各项工作正常开展。为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将党风廉政责任进行分解,定期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是健全完善制度监管。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对保密、财务管理、公车使用等制度进行细化,坚持刚性执行;修订完善党组议事规则,明确议事范围,加强责任监督,健全民主集中制;深入开展专题教育和专项整治,把廉政教育与政治学习、党课学习紧密结合,丰富学习形式,确保意识形态方向正确;在全系统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确保干部职工“干净做事,踏实做人”。

  三是同步推进支部建设。在5月份退役军人事务局党支部正式成立后,立即着手制定2023年工作计划,把规范化党支部创建纳入重要日程,明确责任到每名党员干部,建立权责一致、协调高效的运行责任体系。从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5+X”主题党日活动等组织生活基本制度做起,全面提升基层党建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二、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一是服务退役军人质量不高。各级退役军人事务局新组建后,各项工作的决心、力度都很大,但各项制度体系还未建立健全,对涉军信访对象仅仅依靠政策、文件、程序去办理,处理手段、方法、思路不够开阔;对退役军人的就业培训仅仅以汽车驾驶、电焊、计算机等较传统的专业,缺少对市场形势的研判和分析,对就业渠道没有拓展、拓宽。

  二是相关部门凝聚合力不够。各地、各部门普遍把退役军人事务局当成“第二信访局”,对退役军人工作重视力度不足,导致部分地方领导小组作用发挥不够、工作未形成有效合力,退役军人事务局往往呈现“单打独斗”局面,各项工作推进难度较大、效率低。有些本该由各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都推到退役军人事务局,不仅协调起来难度大,而且容易升级发酵。

  三是接访及维稳压力过大的问题。涉军群体复杂、分布范围广泛、诉求多元化,上访的要求突破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并且与全国各地战友之间,挑头人员都有紧密的电话、微信联系,特别是国家重大活动期间联系更加密切,互相串联,他们的活动迹象很难准确把握,有些涉军人员不按信访条例逐级上访,动不动就搞“一步登天”,直接赴省进京;对于缠访、闹访对象,没有有效手段劝止与打击。

  三、2023年重点工作计划

  (一)夯实管理保障基础,增强退役军人归属感

  一是健全服务管理网络。加强乡、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管理指导,厘清工作职责,突出“军”的特色,将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建设成为退役军人的“娘家”。二是精准掌握基础信息。健全退役军人信息采集动态更新机制,精准掌握每个退役军人、家庭情况和利益诉求,适应科学决策和精准服务需要,积极运用大数据等先进技术,对信息数据进行统计、比对、分析,全面摸清本地区退役军人工作底数,提高工作科学性、精准性。三是结合开展走访慰问、帮扶解困、送立功喜报、召开座谈会等活动,精心组织悬挂光荣牌工作,营造全社会尊崇军人、拥军优属的浓厚氛围。

  (二)健全教育管理机制,增强退役军人责任感

  一是强化退役军人党员管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做好退役军人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逐一明确党组织关系归属,严格执行流动党员管理制度,确保每一名退役军人党员都纳入党组织有效管理。二是加强退役军人宣传教育。充分运用全媒体平台,创新宣传方式,增强宣传教育针对性和感染力,巩固提升退役军人听党话、跟党走、加油干的思想自觉。组织开展面向退役军人的专项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广大退役军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不断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展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的新成效,消除个别退役人员过高的不理性心理预期。培树正面典型,深入挖掘爱党爱国、爱岗敬业、勤劳致富、自强不息、无私奉献的退役军人先进典型,广泛开展“最美退役军人”遴选活动,建立“优秀退役军人典型”资源库,大力宣传张富清等“最美退役军人”先进事迹。三是发挥退役军人模范作用。引导退役军人积极参与基层政权建设、脱贫攻坚、抢险应急等急难险重工作,充分发挥退役军人忠诚于党、奉献人民的模范作用。倡导退役军人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提供志愿服务,充分展示退役军人服务社会、乐于助人的良好形象。鼓励优秀退役军人发挥传帮带作用,指导帮助新退役军人顺利实现事业转型、职业转身。

  (三)做好安置就业工作,增强退役军人获得感

  一是不断提高安置质量。增强安置政策刚性,压实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接收安置退役军人主体责任,优化接收结构比例。创新安置方式,简化安置流程,改进安置办法,加快当期安置工作进度。创新激励措施,积极鼓励和引导退役军人到乡镇街道等基层工作。建立退役军人持续跟踪服务机制,促进就业供需信息有效对接,利用线上线下人力资源市场平台,定期组织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二是大力支持自主创业。落实退役军人自主创业相关扶持政策,鼓励各类创业平台为退役军人创业提供服务,广泛征集适合退役军人的创业项目和方案,鼓励举办创业赛事活动。引导企业和社会组织积极扶持退役军人创业,鼓励社会资本设立退役军人创业基金,为退役军人创业提供投资融资服务。三是积极开展教育培训。做好转业军官和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适应性培训,开展退役军人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培训,不断提高针对性、实用性。支持退役军人接受学历教育,落实国家相关教育资助政策。鼓励退役士兵接受职业教育,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退役军人教育培训。

  (四)提高优抚保障水平,增强退役军人幸福感

  一是切实做好优待抚恤工作,做好参战参试等人员身份精准核查认定工作,同时不断健全社会优待体系,着力解决重点优抚对象医疗困难,完善优抚医疗保障办法和医疗救助政策。二是关爱生活困难退役军人。精准识别生活困难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家庭,建立困难家庭个性化帮扶机制,叠加各种普惠与优待政策措施,持续开展对遇到特殊困难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解“四难”活动,确保困难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家庭生活水平稳步提升。

  (五)树牢尊崇褒扬导向,增强退役军人荣誉感

  一是不断加强双拥工作。发扬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光荣传统,广泛开展双拥共建活动,提高军供保障能力,扎实做好拥军优属各项工作,努力为部队搞好服务保障,大力支持国防和军队改革建设。支持开展社会化拥军活动,巩固和完善群众性、社会化的大拥军工作格局,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二是切实加大褒扬力度。经常性开展走访慰问,持续做好送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等活动,创新活动开展方式,增强活动仪式感。建立邀请优秀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代表参加重大活动工作机制,明确活动类型、邀请范围、工作流程,切实体现尊崇。三是大力弘扬英烈精神。落实英雄烈士祭扫制度和礼仪规范,坚持在清明、国庆、烈士纪念日等重要节日、纪念日开展纪念活动。加强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管理,将英雄烈士纪念设施建设和保护管理纳入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发展规划。

  (六)切实维护合法权益,增强退役军人安全感

  一是全力推进政策落实。认真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安置、社保接续等工作,解决政策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造成的历史遗留问题。全面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军队复员干部、军队转业干部和符合安置条件退役士兵有关政策,保障伤病残退役军人相关政策待遇落实到位。二是畅通依法维权渠道。拓宽退役军人信访渠道,搭建网上信访、电话信访和现场接访平台,引导退役军人依法逐级信访。加强信访件办理跟踪问效,推动依法及时就地解决信访事项,引导和帮助退役军人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三是着力维护合法权益。精准梳理各类退役军人群体利益诉求,想方设法解决合理诉求;树立底线思维,积极防范化解涉军领域重大风险,坚持保障合法权益和打击违法犯罪两手都要硬、都要快,坚决防范规模性聚集,严防相关风险向政治安全领域传导,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总结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挂牌成立以来,坚决贯彻党和国家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落实主体责任,用心用情做好退役军人工作,全力做好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切实维护了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为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奠定了基础。

  一、2023年工作总结

  (一)坚持党建引领,助推党风廉政建设取得实效。组织成立了退役军人事务局党支部,选举产生了支部书记和委员,完善党组织,提升战斗力,推进党建工作有序开展。坚持党建引领,大力宣传正面典型,组织开展“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行动,全面提升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水平。认真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主题教育全过程,推动党员干部在学习教育、检视问题中悟初心、守初心,在整改落实、解决问题中勇作为、践使命。坚持将纪律和规矩摆在前面,切实提高全体人员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思想认识。认真协助组织部门抓好退役军人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增强退役军人的党员意识,教育引导退役军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奉献社会,珍惜军人荣誉,永葆军人本色。

  (二)加强组织领导,健全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坚持边组建机构,边推进业务,边落实当前任务,边谋划长远发展,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按照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机构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的意见》,成立了由市委领导担任组长的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市委对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组建了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作为事务局下属事业单位;在乡镇建立退役军人服务站,依托乡镇公共服务中心办公场所,设单独席位,加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在村(社区)建立退役军人服务站,搭建了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和学习交流等活动平台。

  (三)强化重点稳控,做好涉军信访维稳工作。把为全国“两会”、建国70周年大庆等重要节点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作为检验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重要标准,加强对退役军人稳定工作的领导,精心安排,扎实工作,全面做好退役军人维稳工作。带着感情和温度做深做细政策法律咨询、思想情绪疏导等工作,努力把问题和矛盾导入法治轨道和法律框架内解决。对重点人员建立稳控台帐,实行”5+1”包保,落实24小时管控措施。对无理闹访,经教育不改的人员,加大打击力度。全国“两会”前对1人采取行政拘留10天处理,70周年国庆期间对1人采取拘留15天处理,对16人采取训诫处理,起到了极大的震慑作用。

  (四)积极组织协调,推进各项优抚双拥工作有序开展。一是做好信息采集和光荣牌悬挂工作。截止目前全市信息采集11756人,悬挂光荣牌11756块。二是做好退役军人优待抚恤工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优抚对象电子档案,对所有优抚对象信息进行补录和扫描。实行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一站式结算服务,在全市设定点医院19个,共救助42人次、医疗费19万元。对患老年病、重病卧床常年治疗的采取医疗特困救助制度,共救助36人、资金18万元。三是做好烈士褒扬工作。对我市辖区内的烈士陵园等烈士纪念设施进行了专项检查,对破损的设施及时进行了维护。四是及时兑现各项抚恤补助待遇。根据上级要求,完成了在乡老复员军人、三属、伤残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及其他重点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提标工作,并全部发放到位。五是全面开展双拥工作。牵头组织各相关部门走访慰问了市人武部、武警中队等,“八一”期间为每名重点优抚对象定制发放纪念军表一块,国庆节期间为每名烈属送去1000元慰问金。

  (五)开展教育培训,完成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任务。

  今年以来,我们共接收2023年退役士兵131人,其中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4人,已于8月份上报市政府责成市人社、编制等有关部门进行安置。全年共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金84.7万元。在此基础上,为切实做好我市退役军人就业工作,大力扶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我局积极与市人社局协调,组织退役军人参与创业招聘会,现场设立退役军人政策咨询处,推进退役军人就业。同时,积极组织引导退役军人参加高职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目前参加高职学院全日制大专学习50多人,参加职业技能培训60多人,通过教育培训,提高退役军人就业能力和竞争能力,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打下坚实基础。此外,为激发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积极性,鼓励企业吸纳退役军人,会同有关部门,对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优惠政策进行了广泛宣传。

  二、2023年工作谋划

  (一)全力做好信访稳定工作。畅通信访渠道,提高信访工作人员接访能力,发挥信访稳定专班的领导作用和办公室的综合协调作用,凝聚政法、信访、公安、人社和退役军人等部门合力,守住“四不”的涉军维稳工作底线。

  (二)做好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认真落实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五部门《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实施意见》,细化工作措施,守住政策底线,加强对全过程的组织领导,确保形成工作合力。努力简化程序,优化流程,加强资金保障,让符合条件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接续社会保险。

  (三)妥善解决退役军人历史遗留问题。加大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力度,对于应安置未安置、安置后非个人原因未上岗、安置后下岗失业再就业困难等进一步分类梳理,积极解决有理诉求,兑现相应政策待遇。

  (四)开展好涉军业务工作。大力推行“阳光安置”,按时完成年度接收安置任务,增强政府安排工作的政策刚性;广泛开展走访慰问送温暖活动,积极帮助下岗失业和遭遇自然灾害、患重大疾病优抚对象解决实际问题,把党和政府的关心关爱送到他们心坎上;继续做好信息采集工作,在开展2023年度数据信息审核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信息采集工作,力争实现享受军人优抚待遇的对象采集率达到100?;积极推进烈属、军属和优抚对象悬挂光荣牌工作;继续做好各类烈士纪念活动,加大对烈士纪念设施维修改造工作力度;认真做好军休、军转人员服务管理工作。

  (五)加强就业创业和教育培训工作。协调相关部门,落实退役军人创业税收、金融等方面的优惠政策。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提高退役士兵教育培训质量,构建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学历教育和个性化培训等多层化多样化的教育培训工作格局。

  (六)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工作。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把党建作为推进退役军人事业发展的根本保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强化政治担当,履行政治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根据中央、省市新一轮机构改革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单位的支持和指导下,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始终以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让退役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的工作总目标,努力践行局党组提出的“努力把我局建成牢固树立和践行‘四个意识’的政治机关,建成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的行政机关,建成有力维护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合法权益的服务管理机关”的目标要求,主动作为、积极进取,在狠抓政治纪律、能力提升、规范管理、工作作风等方面使实劲、用真功,全体干部职工握沙成团、凝心聚力,实现工作有序对接、机关正常运转,退役军人服务工作取得一定的成绩。

  一、基本情况

  今年1月14日,市委袁光平书记主持召开专题工作会议,为进一步加强党委对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领导,第一时间成立以市委书记为组长、市长为第一副组长的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34个部门为成员单位。 1月16日上午市委召开常委会,决定成立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筹备组,当天下午筹备组就在市民政局优先安置科挂牌成立,要求筹备组随即开展工作,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对退役军人群体的特别厚爱。

  3月21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挂牌成立,设置6个职能科室,行政编制14个;4月29日,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正式挂牌成立,截止5月9日,全市296个村(居)退役军人服务站全部挂牌。镇级退役军人服务站安排事业编制58个。市委市政府在当前机构编制少、人员配备紧张的前提下,给予退役军人体系建设特别关照和倾斜。拟报请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审议《儋州市退役军人服务体系构建实施方案》等文件,将制度建设和工作推进同步抢抓。市级“退役军人之家”揭牌运行,市、镇、村三级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工作全面启动,信息采集、悬挂“光荣之家”牌匾等工作高质量完成,部分退役军人社会保险接续、随军家属安置等工作正稳妥推进,防范化解社会风险工作收效明显,全市涉军群体从目前来看整体稳定可控。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切实夯实党建工作基础。一是坚持理论学习。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力加强局党员领导干部和干部职工意识形态领域的教育引导。组建以来,先后3次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组织学习中央、省、市重要会议及重要文件精神,保密、信访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全体人员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完善组织设立。根据市委机关工委《关于同意成立儋州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党支部的批复》精神,局机关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了局机关支部委员会。三是坚持紧紧抓住制度建设这个牛鼻子,坚持用制度管人,靠制度管事,以制度化确保机关正常运转,形成常态化管理,解决了工作中的难题,推动了各项工作落实。四是建立微信工作群,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关注上级单位的微信公众号,及时传达国家退役军人事务部网站和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优抚安置、信访、信息采集、双拥工作业务等。

  (二)持续做好优抚褒扬工作。一是发放1-6月全市优抚对象生活补助金共4380人次,发放金额9374450元;发放春节慰问金2177人次,发放金额5490669元;发放门诊医疗补助2166人次,发放金额1424600元;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264人次,发放金额3696000元;发放大学生奖励金182人次,发放金额910000元;二是春节走访慰问部分优抚对象和困难退伍军人共71人次,发放慰问金44500元;三是清明节期间组织我市对越自卫反击作战牺牲烈士亲属前往广西进行祭扫;四是截止到6月27日,共完成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共计16300块,完成镇级退役军人服务站挂牌16牌,完成村级退役军人服务站挂牌296块;五是组织全市优抚对象进行健康体检,截止至27日,共完成体检1069人次,体检率49%,比2023年同期体检人数增加372人。

  (三)全力做好退役军人信访稳定工作。一是切实摸清底数。目前,全市共有优抚对象2383人,退役军人16000余人。结合优抚对象核查和信息采集工作,组织专门力量对全市退役人员进行全面摸排,加强基础数据收集分析,掌握各类群体主要诉求,建立数据库和信息档案,切实做到情况清、诉求明、对策准。二是强化主动“下访”。三是强化矛盾化解。近两个月来,我局已接访300余人(次)的来信来访,我们对诉求进行逐一梳理、建立台账。

  (四)大力抓好移交安置和就业培训工作。一是认真做好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接收2023年秋冬季退役士兵259人,审核整理退役士兵档案259份;二是做好退役士兵技能培训工作。通过宣传发动,2023年退役士兵有166人申请参加技能培训班学习,占总人数64%。申请培训项目有汽车驾驶、电工、酒店服务与管理、汽车维修工、中式面点等;三是做好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帮助。截止至6月份举办了两场退役士兵专场招聘会,解决了部分退役士兵和军属就业困难问题。在夏日广场设立“儋州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基地”,并给予优惠政策和资金扶持,提供更好的创业条件,鼓励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四是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为落实好我市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制定了工作方案,印制宣传手册500份;五是根据教育部、退役军人事务部等6部门《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职成〔2023〕12号)和《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等职业院校对口单独考试招生补报名工作的通知》(琼教考〔2023〕9号)文件要求,我市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和高等职业院校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退役军人报名参加,目前已有99 名退役军人报名。

  (五)多举措丰富双拥工作手段。在市委市政府的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各级有关双拥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立足基层,服务大局,注重建设,营造了军爱民、民拥军,军民鱼水一家的社会氛围,在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城排名靠前。在安排好部队团职以上家属就业工作的基础上,把营职干部家属随军家属就业做好,营连级干部随军家属安排挂靠市直单位,认真落实驻我市随军家属未就业生活补贴政策,补发2023年75名新审批随军家属未就业生活补贴,共计868224元;发放2023年74名第一季度随军未就业生活补贴,共计233016元;发放2023年73名第二季度随军未就业生活补贴,共计23514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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