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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验是一种在感受之后的书写,主要用来记录你的思想和感受。它是一种在阅读和学习实践之后的感觉写作。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心得的文章14篇 ,欢迎品鉴!
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党的十八大之后,党中央对该条例的第二次修订,再次释放出以铁的纪律管党治党的强烈信号。
党纪处分条例是规范所有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在党内法规体系中居于十分重要的地位。《条例》修订的基础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立了新的奋斗目标、回答了新的时代命题、提出了新的基本方略,《条例》修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服务服从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并提供纪律保证。
一、新修订的《条例》,体现了纪律建设的政治性
20_年10月1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正式实施,修订后的《条例》政治性更强,内容更科学,逻辑更严谨,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更强。比如,新《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继承了党章中关于纪律建设的相关内容,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指导思想,把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党章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的要求细化具体化。比如,新《条例》在第一编中就强调,把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作为总前提。比如,在第五条,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写入到党章中后,也写入到了新《条例》。
二、新修订的《条例》,体现了纪律建设的时代性
新《条例》紧密结合新时代、新使命、新要求,对侵害人民利益的问题增加了相应的处分规定。比如规定“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不力,对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失察失责,造成较大损失或者重大损失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比如,增加了对扶贫脱贫中“优亲厚友、明显有失公平的”处分规定,对在扶贫工作中有“克扣群众财物,或者违反有关规定拖欠群众钱款的”、“在管理、服务活动中违反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比如,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增加了“利用宗族或者黑恶势力等欺压群众,或者纵容涉黑涉恶活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处分规定。
三、新修订的《条例》,体现了纪律建设的针对性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坚定不移“打虎”、“拍蝇”、“猎狐”等一系列反腐败斗争,让我们也看到,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特别是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用人腐败和用权腐败交织等问题依然突出,出现了新的问题类型。比如在组织纪律中对故意规避集体决策、借集体决策名义集体违规等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行为作出规定。进一步明确了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的情形,对任人唯亲、排斥异己、封官许愿、说情干预、跑官要官、突击提拔或者调整干部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行为作出处分规定。此外,还增加了干扰巡视巡察工作或者不落实巡视巡察整改要求的处分规定,使巡视巡察的利剑越擦越亮。在廉洁纪律中强化了对党员干部从事营利活动的监督。比如在廉洁纪律中强化了对党员干部从事营利活动的监督中增加了对“利用参与企业重组改制、定向增发、兼并投资、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决策、审批过程中掌握的信息买卖股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通过购买信托产品、基金等方式非正常获利”行为的处分规定,提出了对“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钱款、住房、车辆等”和“通过民间借贷等金融活动获取大额回报,影响公正执行公务”行为的纪律处分。针对“四风”隐形变异问题,提出对“以学习培训、考察调研、职工疗养等为名变相公款旅游的”“参加所管理企业、下属单位组织的考察活动,借机旅游的”等违反八项规定的新表现作出处分规定。比如在工作纪律中重点针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积习甚深的问题,增加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热衷于搞舆论造势、浮在表面的”“单纯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在实际工作中不见诸行动的”等行为的处置规定。此外,还规定了对“在上级检查、视察工作或者向上级汇报、报告工作时纵容、唆使、暗示、强迫下级说假话、报假情的”,要从重或者加重处分。比如在生活纪律中增加了“党员领导干部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失管失教”行为的处分规定。
作为一名老纪检干部、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要时刻把《条例》放在心里,坚持以《条例》律己律人,做到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已奉公,坚持崇廉拒腐,做到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坚持尚俭戒奢,做到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可见任何事物的发展都要遵从一定的规矩和规律,才会进步。而作为执政为民的共产党对党内法规、党内纪律就会更加严格,不断修正和完善,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最近仔细读阅了7月31号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中更加有感。这项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更加向群众显示出对党自身建设、素质建设的坚定决心。
会议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定不移贯彻党的十九大作出的各项战略部署,尽心尽责把各项工作做好,确保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
会议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党要有新气象新作为,必须靠严明的纪律作保证。党的十九大把纪律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在党章中充实完善了纪律建设相关内容,要把党的十八大以来纪律建设理论、实践、制度创新成果总结提炼为党规党纪。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把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党章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的要求细化具体化,坚持问题导向,针对管党治党存在的突出问题,扎紧制度笼子,实现制度与时俱进。
会议强调,要着力提高党的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坚持使命引领和问题导向相结合,用严明的纪律管全党治全党。在党的纪律中,政治纪律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突出出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不断巩固党执政的政治基础。要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严格依照纪律和法律的尺度,坚持纪严于法、纪法协同,强化日常管理和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要通过抓纪律避免党员犯更大的错误,这也是对党员最大的爱护,严格执纪考验着党员领导干部的忠诚和担当。要巩固和发展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常态化成果,下大气力建制度、立规矩、抓落实、重执行,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充分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通过认真学习《条例》,我深刻理解到,作为一名共产党,重点在于规范和约束我们的行为,任何行为都代表着一名共产党的身份。因此,我们要进一步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时刻用党的纪律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规范我们的一言一行。在工作上要兢兢业业,积极向上,不求名利,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以微笑的工作态度和高效率对待办事群众,急群众之所急,向群众之所想。在生活上要勤俭节约,摒弃贪图享受、唯金钱至上论,自觉抵制腐败歪风邪气,管住自己的嘴和手,管住自己、管住家人和身边的人。要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保持党的优良传统和优良作风,学习先锋模范典型事迹,自觉维护党的良好形象和威信,自觉遵守党纪法规,严格要求自己。
最后我深刻相信,新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会让我们党员队伍得到纯洁净化,党内的政治生态朝风清气正的方向转变,反腐重新凝聚党心、赢得民心。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此次新修订的《条例》共142条,与原《条例》相比新增11条,修改65条,融合了2条。修订后的《条例》,政治性更强,内容更科学,逻辑更严谨,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更强,再次给我们党员干部划出了纪律警戒线、高压线,同时把党员干部在工作生活中的“负面清单”清晰列出。
《条例》对严明党的纪律、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全党步调一致发挥着重要任用。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是“纪律部队”,一定要用好这一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上当示范、作表率,做《条例》的虔诚学习者、合格的宣讲者、积极的践行者,始终把“两个维护”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纲”和“魂”,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作为立身之本、履职之要,坚决贯彻稳中求进基本工作方针,在接续奋斗、实践锤炼中担当尽责。
修订《条例》本身就再次宣示了中央反腐败斗争不会变风转向的顽强意志和坚定决心,营造出不断加强纪律建设的浓厚氛围,体现了下大气力建制度、立规矩、抓落实、重执行的鲜明导向,是对全党一次生动的纪律教育,警醒我们党员干部要心怀畏惧,行有所止。作为纪检监察战线上的党员干部,通过学习新《条例》,一定要有强烈的底线思维,旗帜鲜明地激浊扬清、带头严格执行制度规定,守住不可逾越的红线,决不能在纪律规矩上放纵自己。一是立“基线”,把自律意识树起来。“小事小节是一面镜子,小事小节中有党性、有原则、有人格。”要严格约束自己的操守和行为,戒贪止欲、克己奉公。要慎独慎初慎微慎欲,管好生活圈、交往圈、娱乐圈,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要培养高尚情操,培育良好家风,管好家人、处好家事,让家庭成为拒腐防变、永葆本色的坚强阵地。二是明“底线”,把纪律挺起来。纪律教育是纪律建设的前提和基础。要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加强警示教育,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把“未病”当作“有病”防,使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三是亮“红线”,把纪律执行起来。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到纪律面前人人平等、执行纪律没有例外。在早发现上深化,提高发现违纪问题能力,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在分类处置上深化,提高精准把握执纪标准和运用政策能力。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深化,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在谈话函询上深化,防止敷衍塞责、欺骗组织,对边谈边犯、边询边犯的从严从重处理。只有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使纪律始终成为“带电的高压线”,才能有效保护党员干部不犯错或少犯错。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进入新时代,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顺应了形势的发展,体现了时代的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落到实处,体现了中央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的总体推进,在新时代从严治党、惩治腐败的坚强决心,为我们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重要依据。通过学习,使我更加深刻的认识到,严密的组织性和纪律性是我们党取得成绩的法宝。
纪律是党的生命,纪律严明是我们党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的重要保障。根据新的形势的要求,党中央再次对《条例》进行修订完善,把党的纪律建设的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以党规党纪形式固定下来,体现了理论与实践、继承与创新、历史与现实的有机统一,释放出用铁的纪律管党、治党的强烈信号,为新时代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提供了新标尺。现将自己学习新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肤浅认识和体会总结如下:
一、突出党章地位,体现出从严治党要求。处分条例是为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而制定的规范。党章是党的最根本的法规,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从严治党从多处体现出来,比如:(1)原来是警告和严重警告都是一年处分期,新版则是警告一年、严重警告一年半处分期;(2)第十三条,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含留党察看)处分的,党组织应终止其代表资格。在纪律面前,党代表也不再享有豁免权了;(3)第四十二条,相对于旧版,增加了一句话:“办理时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明确时限有利于处分决定的有效落实。
二、纪律分类类别有所改变,政治纪律是重中之重。新版处分条例分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这与旧版的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廉洁自律规定、贪污贿赂、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财经纪律、失职渎职、侵犯党员公民权利、社会主义道德、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分类相比,更加简练、规范和科学。
三、吸纳新的思想实践,体现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要求。体现如下:(1)第十九条第一款,在纪律集中整饬过程中,不收敛、不收手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2)第八十六条,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与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3)第一百一十四条,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把主体责任纳入到纪律的序列。
四、体现“党要管党”要求,把治党管党责任融入到纪律之中。新版条例通篇贯穿党要管党的要求,并把管党治党的责任融入到六项纪律之中。六项纪律中的条款,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精神非常坚决。
通过学习,我认为要把学习和本质工作有机的结合起来,结合岗位职责,主动担当干事创业。要立足本职工作,创造一流业绩,坚持实事求是、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的精神;有敢闯敢试的精神;勇于拼搏奉献精神,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切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要守规矩,讲奉献,做到不越界线、不乱章法,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到市场监督管理各项工作中去;要讲担当,时刻保持攻坚克难的拼劲和奋勇争先的闯劲,做到任务在肩、干就干好;要增强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一线意识”和“火线意识”,始终保持共产党人与时俱进、奋发有为精神状态,树立开拓创新的思想,养成勤于思考的习惯,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积极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拓宽新路子,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密切联系群众,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进一步落实各项服务制度。严格落实“提前介入”、“一次告知”、“首办负责制”、“办理限时制”等有关制度,规范窗口工作人员行为,进一步增强窗口工作纪律,提升工作效能,不断提高窗口服务满意率,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登记环境。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更好地反映民意、集中民智、贴近民生,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要自觉深入群众,服务群众,依靠群众,相信群众,把践行群众路线体现到各项工作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的立场不变,以心换心,赢得群众尊重。拿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到基层去、到群众中去、到最需要我们的地方去,关注群众的所思所盼,扎扎实实地为群众做实事、办好事,让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
总之,新修订的《条例》坚持使命引领和问题导向,针对管党治党存在的突出问题扎紧制度笼子,划出了新禁区,标出了新底线,每一处修改都体现着鲜明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凝结着管党治党实践的新成果,使全面从严治党的思路举措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实现了党内法规制度的与时俱进。
10月21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党后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的重要措施,是十八届五中全会召开前发出的党要管党的重要信号。
从严治党是中共先锋队性质的必然要求。《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中国共产党不仅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也是中国人民的先锋队,同时也是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中国共产党应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必然要求全体党员充分体现其先驱作用。一是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在社会发展方向上发挥领导作用。二是坚持科学的指导思想,用先进的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三是坚持积极向上的行为准则和规范,在行动中发挥驱动作用。
从严治党是中国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内在体现。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长期以来,密切联系大众已成为中国共产党最大的政治优势。中国共产党以全民的根本利益为利益,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从党的历史发展过程来看,当全党上下反映人民群众利益时,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顺利取得成效。相反,会遭受挫折或失败。现在,全面管理66年的中国共产党最大的危险是摆脱大众,放松对自己的要求是严重摆脱大众的表现。共产党员要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最高的标准来要求自己,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严格控制党的立足点。
从严治党也是改革开放新形势下,杜绝各种腐败现象,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现实需求。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不断探索处罚腐败的方法,从第一代领导集团的权力反腐败、运动反腐败和教育反腐败到第二代、第三代领导集团的制度反腐败,到党的十七大报告,反腐败倡导廉洁建设放在突出的位置,即与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同等重要的位置。建立健全的惩治与防腐体系,标本兼治,将教育、监督、改革、纠风、惩治、防控等多种方式综合并用,促进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党之后,在中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讲话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将权力关在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腐败的惩戒机制、不腐败的防止机制、不腐败的保障机制,提出了新的历史时期反腐败提倡廉价的新想法,走出了国特制度提倡廉价的道路。
《条例》前所未有地强调了纪律严格的法律、纪律在法律面前,实现了纪律分离的原则,强调了把纪律放在前面,重视早点小,在萌芽阶段解决了问题。从约束主体来说,《条例》将约束纪律的对象从党的领导干部延伸到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强调全员性、全权复盖。从约束的时间来看,《条例》将纪律约束贯穿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党内生活的全过程。从约束空间来说,《条例》丰富重构党纪体系,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大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六个方面细分违纪行为,制定具体处分条款,强调全面约束。《条例》特别规定了近年来新出现的违纪行为,如帮派、对抗组织审查、不诚实地向组织说明问题、不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诚实地报告个人相关事项、侵众利益、忽视大众诉求、全面严格执行党主体责任不足、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等。这些规定充满现实目的,形成各种违纪行为强有力、严密的控制网。
在印发《条例》的同时,共产党中央也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加上原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为形成和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迈出了坚实的一步。《规范》和各《条例》的内容相互照应,充分体现了惩戒机制、防范机制、保障机制三者的有机结合,形成了初步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该系统反映了规范、各条例与国家宪法法的关系,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发生违纪行为时,应首先受到党内法规系统相关规定的约束和惩罚。如果程度严重,违反法律,受到法律制裁。该系统也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与规范、各条例的关系。《中国共产党章程》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管理党治党的总规则。《准则》和各《条例》是对《中共章程》的丰富具体化,使其更具现实依据,操作简单。
需要指出的是,制度的制定只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最重要的一步是制度的真正执行和执行。这要求各级党组织迅速组织规范和各条例多种形式的学习和宣传活动,探索纪律教育的有效方法和途径,真正熟悉每个党员,准确把握所有内容,刻在心上,准备外化。在此基础上,结合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个人的实际,配合党的三严三实教育,对照和检查六大纪律的规定,找出不严的差距和问题,确保每个党员的权利得到保障,义务完成,责任充分。
《规范》和各《条例》的发行,将党十八后开展的反腐败倡导推向新阶段,带来新的气象,从根本上改变党员形象,重塑中国共产党形象。
近日,按照局党委要求,我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学习,我深刻感受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是规范所有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全体党员划出了不可触碰的“红线”和“底线”。现就学习情况谈谈自己的体会:
一、强化政治意识,严守政治纪律
在党的纪律中,政治纪律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全面从严治党实践中发现的问题,都可以从少数党员干部政治弱化虚化淡化上找到原因。此次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一个鲜明特点就是突出政治性,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根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全党令行禁止。
政治问题,任何时候都是根本性的大问题。干部在政治上出问题,对党的危害不亚于腐败问题,有的甚至比腐败问题更严重。党员干部在政治上出问题,直接从根本上违背了党的根本宗旨,破坏了党和群众的鱼水关系,从根本上触碰人心向背这个决定党生死存亡的大问题。在对正反两方面教材的学习中,也可以感受到:任何违纪违法的干部,都是由于政治意识不强开始偏离航道的。时刻紧绷政治意识这根弦,对党绝对忠诚,始终把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放在心中最高位置,这样的人有着最正确的价值观,有着最坚定的理想信念,自然也不会走上歪路。
所以,作为一名年轻干部,一要坚定政治信仰,不忘初心使命。要坚持不懈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武装头脑,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牢思想之“舵”,补足精神之“钙”,不断校正成长路径,始终做到做正事、走正道。二要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做到“两个维护”。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要从反面案例中受到警惕,自觉用党章党规修正言行,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二、时刻防微杜渐,照镜子正衣冠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并取得了显著成果,也为党内法规制度的完善奠定了坚实基础。本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修订,突出党纪特色,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坚持问题导向,将违反党的纪律行为整合修订为6类。针对管党治党的突出问题和监督执纪中发现的新型违纪行为列入“负面清单”,也为我们党员干部划出了明确的“红线”和“底线”,使全面从严治党的螺栓越拧越紧。
通过对警示教育案例的学习可以发现,这些铸成大错的党员干部,反省自己一步步走向堕落的过程时,普遍反映出一点,都是从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小动作、小利益开始,诱发他们私欲膨胀,不顾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原则,最终走上了违纪违法犯罪的道路。
所以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我们应该时刻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镜子,对照查摆问题,防微杜渐,决不让自己行差踏错半步。要做到慎初、慎独、慎微。慎初就是要牢牢守住初心,大风起于青萍之末,最初一点微小的放纵有可能让自己人生的轨迹大大偏离。年轻党员一定要扣好第一粒“扣子”。慎独就是要提升个人修养,注重内省,不做“两面人”,坚持自我监督。始终见贤思齐,见不贤而自省。慎微需要我们时刻牢记纪律,自觉接受党风党纪洗礼,谨慎行事,如履薄冰,提升拒腐防变的能力,决不让信念之堤毁于贪腐的蚁穴。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全体党员提出了更为严格的纪律要求,我们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做到“两个维护”,加强纪律教育,增强纪律观念,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突破底线、逾越红线、触碰高压线。懂法纪、明规矩、知敬畏、存戒惧,做一名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党员!
近日,我读了《条例》相关新的内容。可以看出,中国共产党高度重视贪污腐败、拉帮结派等危害人民根本利益的案件。作为一名专业社会工作者,我从该学科的角度简单谈论对《新条例》的感悟。
社会学家涂尔干一生关注个人与社会的关系,把社会分为机械团结和有机团结两种类型。具体来讲,机械团结以同质性人群组成,他们有相同的生活方式、心理情感、道德信仰,用涂尔干的话说,整合机械团结的力量是集体意识;而有机团结是建立在社会分工和个人异质性基础上的一种联系方式,有机团结的物质基础是社会分工,所以社会出现了多种多样的职业,也导致了不同人群的出现。
为何贪污腐败、拉帮结派等事件屡禁不止?为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像幽灵干扰于生活之中?为何纪律条例像雨后春笋一般“茁壮成长”?产生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就在于此。对于“山头主义、拉帮结派”,这一类人群首先有着共同的不同于甚至是有悖于社会主流的价值理念,他们的利益是建立在损害别人或者是国家利益基础之上得到的,在社会看来,这类人群可能是潜在危害社会安定的异端分子,如干扰巡视巡察工作、拉票贿选、纵容黑恶势力等,这样的例子自古有之而且还延续至今,想得到永久根除,还需全体党员同志和社会有志之士共同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坚持新时代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共同打击危害他人利益、社会团结、国家安定的精致利己主义者。严惩贪腐、扫黑除恶,我们义不容辞,永远在路上。
中共中央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党纪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的颁布实施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进一步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大举措,对于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通过学习,使我充分地认识到,《条例》是依据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与实践,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回答了党的纪委和纪律处分方面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使我深刻地感受到,《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学习《条例》,关键在于正确理解和把握《条例》精神实质,重点在于规范和约束我们的行为,目的在于带领广大党员干部抓好各项工作。
因此,我们要进一步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时刻用党的纪律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规范我们的一言一行。在学习上要用正确的理论武装我们的头脑,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在工作上要精精业业,积极向上,不求名利,坚持一切为人民谋利益的思想;在生活上要甘为清贫,自觉拼弃贪图享受、唯金钱至上论,自觉抵制腐败歪风邪气,管住自己的嘴和手,管住自己、管住家人和身边的人。要自觉增强党性观念,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坚持讲政治、讲学习、讲大局、讲贡献、讲风格、讲原则、讲团结、讲正派,踏踏实实做事,清清白白做官,平平淡淡做人。同时要认真贯彻落实党在新时期的系列路线、政策和方针,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努力为我们党的各项事业实现突破发展贡献力量。
20_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面向全体党员深化党内教育的重要实践,是推动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的重要举措。通过这几天的系统学习,温故了《中国共产党章程》,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的重要思想,以及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同时通过学习党的历史,学习革命先辈和先进典型,从周永康、薄熙来、徐才厚、郭伯雄、令计划等违纪违法案件中汲取教训,心中有了以下感悟。
《中国共产党章程》是一部跨世纪的经典传奇,集中了全党的智慧,经过一代又一代共产党人,披肝沥胆,殚精竭虑,倾注那么多心血著述,是真正的集体创作,每一个中国共产党人都是它的著作者。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是我们党全部活动的总章程,是全党整体意识的集中体现,是统一全党思想的基本指针,是我党民主生活发展的基本规则,是党内矛盾是非衡量的标准,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讲奉献、有原则,保持公仆情怀,牢记共产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讲奉献,是党的性质和宗旨的必然要求,是共产党员应有的政治品格,也是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重要体现。中国共产党由先进分子所组成,以人民利益为自己的最高利益,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根本宗旨。共产党员的价值,是在为人民谋利益的过程中体现出来的,树立为人民服务的价值观是做一个合格的共产党员的首要条件。“讲奉献、有作为”作为做合格党员的落脚点,使每一个党员就像一面旗帜高高飘扬,引领方向,激励上进。十八大以来,中央的强力反腐、正风肃纪。共产党员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增强为民用权的意识和为民谋利的能力,把为民办实事作为履职尽责的根本,把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的第一标准,诚心诚意为人民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是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为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而制定的规章制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以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转化为具体的法规,《条例》的颁布和实施,是共产党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共产党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从此,共产党党内监督开始规范化、制度化。《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据党章和宪法,结合党的建设的实践,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回答了党的纪律处分方面一系列重大问题,从法规的角度保证共产党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对维护党的章程、严肃党的纪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和实施一方面体现了共产党以民主监督的形式,保证党的队伍的纯洁性,保证党的纪律的严肃性;另一方面通过将法律机制引入到党的队伍建设中,使执政党的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加强。
当今社会特点是形势错综复杂,诱惑形形色色,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如果不常怀敬畏之心,只要稍有不慎就会被裹着亲情、友情的糖衣炮弹击中。所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要做到两个字:常与长。经常学和长期学,除了温故知新外,最主要的是强化敬畏之心。“两学一做”,基础在“学”,关键在“做”。在全面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关键时期,需要我们每一位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章意识,时刻绷紧纪律和规矩这根弦,使守纪律、讲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一种行为自觉,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近期,我按照镇党委的安排,认真阅读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文)》等法规、书籍,通过阅读、学习,我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充分认识廉政建设的重要意义
历史和现实都表明,一个政党,如果不坚决反对和有效预防腐败,听任腐败现象在党内滋长蔓延,就不能取得政权,即使取得政权后也不可能保持政权稳定。如果不能坚持不懈地做好反腐倡廉、拒腐防变工作,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党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毁灭。党的十六大以来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颁布了一系列的法规、条例,这是我们党对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工作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条件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要求,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举措,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增强拒腐防变意识。
搞好政治理论学习,是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拒腐防变意识的基础和前提。党员干部是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重点。作为一名党员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七大会议的精神实质,深入、系统地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主动接受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坚定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坚定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不断提高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打牢思想基础,筑严思想防线,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切实做到勤政为民、廉洁从政。
三、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许多铸成大错的党员干部,在反省自己一步步走向堕落罪恶的过程时,普遍反映出一点,就是从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小动作、小利益开始,诱发他们私欲膨胀,不顾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原则,心存侥幸,降低了标准,放松了的要求,逐步陷入不可自拔的境地,造成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无法弥补的巨大损失。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作为党员就要警钟长鸣,时刻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牢记“两个务必”,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防微杜渐,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一切能够做的事情做起,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四、要自觉接受监督,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
作为党员要严格执行党章,全面贯彻党内处分条例和党内监督条例,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进行认真整改,进一步在工作中不断完善,不断创新,不断进步,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正确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做人民的公仆,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坚持机关服务基层、党员服务群众,以创新的意识、创新的精神、创新的思路去工作,做一名廉洁自律、认真务实的大学生村干部。
我是舜耕街道数舜和社区综合党委的一名普通党员,10月1日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正式施行,舜和社区综合党委及时组织我们学习。通过学习我深刻感受到新修订《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具体感悟如下:
一是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增强拒腐防变意识。消极的腐败现象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损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对营造和谐党群干群关系产生极大危害。作为一名社区党员,我要认真学习党纪、条规,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主动接受党的优良传统、作风教育和党纪党规。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努力为党的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二是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作为党员就要警钟长鸣,时刻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牢记“两个务必”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防微杜渐,从一件件小事做起,从一切能做的事情做起,高度重视廉政建设,坚定不移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党内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是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我们一定要时刻用党的纪律严格要求自己的一言一行,明纪律,知敬畏,不碰“底线”,不越“红线”,坚决做到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认真领会并准确把握《条例》的重点和主旨,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严守纪律,干净担当,以高度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把新修订的《条例》的学习融入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中,牢记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的宗旨,做一名清正廉洁的好党员。
在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过程中,我触动颇多。《条例》的修订体现了党组织对党员违法乱纪的”零容忍”态度,也是对全体党员“加油充电”的高要求。古人常言“贪如火,不遏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则滔天”,“两面人”“阴阳人”都是知行不一产生的、知行不一是毒,爽一时,毒很久。所以,要解此毒,就需要长期吃药,药就是,知行合一,知行合一,知行合一。知行合一是味良剂,知不弃行,行不离思,慎思之,笃行之。
作为一名党员,要始终守住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条例》中所列纪律的“底线,要深刻领会修订《条例》的重大意义,要全面系统学习《条例》规定,要深入掌握《条例》精神实质,要树牢“四个意识”,要自觉遵守《条例》规定,将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个人的日常习惯,做一名合格的党员干部。作为一名学生党员,即将面临社会的洗礼和考验,也许有人会从政,也许有人会进企事业单位,但无论我们从事何种行业,都应该以廉洁自律为准绳,以系好“廉洁安全带”为“踩油门“的必备前提,坚守“心中有‘初心’,人生有‘使命’”的担当。
从《条例》中可以看出,清正廉洁是我们党的政治本色,反腐倡廉是我们党的生命线,也表达了我党正风肃纪、反腐倡廉的决心和对人民、对历史负责任的郑重承诺。这就要求每个党员都要做到正心、正身、正行,坚决不碰“高压线”,真正做到在党爱党、在党护党、在党为党、在党兴党,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和自我提高的能力,做一名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的共产党员。
按照学校党支部要求,我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学习《条例》,使我们充分地认识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据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与实践,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回答了党的纪委和纪律处分方面等一系列重大问题。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将会保证我们党始终坚持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对维护党的章程、严肃党的纪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发挥重要作用。同时,也将保证党的纪律的严肃性,通过将法律机制引入到党的队伍建设中,使我们执政党的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加强。
通过学习,我们深刻在感受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党从其诞生之日起,对党的纪律建设一直非常重视,历次党章都对党的纪律作出了明确规定。我们党作为一个有着六千六百多万党员的大党,没有严明的纪律作保证,就会失去战斗力,成为一盘散沙;全党纪律严明,朝气蓬勃,就能无往而不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党面临着长期执政和改革开放的双重考验,需要认真解决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两大历史性课题,在这样的形势下,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显得更为重要。
学习《条例》,关键在于正确理解和把握《条例》精神实质,重点在于规范和约束我们的行为,目的在于带领广大党员干部抓好各项工作。因此,我们要进一步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时刻用党的纪律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规范我们的一言一行。在学习上要用正确的理论武装我们的头脑,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在工作上要精精业业,积极向上,不求名利,坚持一切为学校和学生的发展为核心的思想;在生活上要甘为清贫,自觉拼弃贪图享受、唯金钱至上论,自觉抵制腐败歪风邪气,管住自己的嘴和手,管住自己、管住家人和身边的人。
要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保持党的优良传统和优良作风,学习先锋模范典型事迹,自觉维护党的良好形象和威性,自觉遵守党纪法规,绝不能把自己混为普通老百姓。自觉做到在困难面前勇往直前,勇挑重担,在荣誉面前不抢不追,谦让包容。要自觉增强党性观念,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坚持讲政治、讲学习、讲大局、讲贡献、讲风格、讲原则、讲团结、讲正派,踏踏实实做事,平平淡淡做人。坚决克服只要组织照顾,不要组织纪律,不思进取,投机取巧,生活怕苦,工作怕实,管理怕严、作风怕硬,遇到困难和矛盾绕道走,看到名利争着上的不良思想和行为。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教育创新,认真贯彻落实党在新时期的系列路线、政策和方针,特别是对教育的新要求,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努力为我们党的教育事业贡献力量。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全面从严治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顺利推进的根本保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对党建工作予以高度重视,集中整饬党风,严厉惩治腐败,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着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处于新时期的当下,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至关重要,在此基础上,结合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入推进,党中央决定根据新的形势、任务和要求,党中央对20_年10月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予以修订完善。
修订稿的出台经历了漫长而复杂的过程,近一年的时间深入调研,反复讨论,从多个案例中提取精华,征求多方面意见,才得以逐步丰富、完善、并最终成熟。《条例》每一处修改都建立在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之上,对征求到的每一条意见和建议,都认真研究、反复论证,力求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从修订稿的全文来看,其措辞更为严谨,细则更为明确,实际运用起来更为合理,党员干部参照实行更加清晰。
党的建设关乎国家的长治久安,关乎中华民族的前途和命运。从20_年至20_年仅仅三年时间,党中央再次对党纪处分条例做出修改,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在党建工作中从未有丝毫松懈,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继续深入推进。这也向全党释放了一个信号:我们的党建工作绝不放松!这将使我们的党员干部时时警醒,从而增强党的先进性,保持党的纯洁性,进而有利于建设良好的党群关系,使我们的群众基础更为坚实。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在这个新时期、新方位中,我们党的建设尤为重要。新条例的修改及颁布进一步突出了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更有利于最大程度发挥党和人民群众的战斗力,为我国国家战略以及各项政策的实施起到一定程度上的奠基作用。对目前的工作实际而言,该条例的出台,对于现在的脱贫工作、一直以来的反腐工作、未来国家的建设工作,都有极其重大的意义。
每个党员干部都应坚决维护条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继续学习党章党规和条例内容,同时提升自己的思想文化素质与业务能力,同群众保持密切联系,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更好地为人民群众办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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