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8-09
2023-11-04
2023-03-19
2023-10-25
2023-10-27
更新时间:2023-12-19 13:18:14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作者:文/会员上传 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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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通讯地址:
法定**人:
中介方(以下简称乙方):
通讯地址:
法定**人:
第一条 委托事项及具体要求:
(一)仅提供项目的相关信息资料及法律文件,并根据项目进展及甲方要求提供深入的情况资料;
(二)除提供项目的相关信息资料和法律文件外,提进行项供该项目谈判过程中,甲方与项目所有方目谈判过程中的沟通、协调等其它中介服务。至甲方和项目所有方订立任何形式合作协议书后,乙方中介事项视为完成。
第二条 中介服务期限:
(一)中介服务期限至甲方与项目所有方订立正式合作协议之日止;
(二)若最终未达成合作协议的,合作谈判中止之日即为中介服务期限截止日。
第三条 中介报酬及支付期限:
(一)仅提供项目相关信息资料及法律文件的,在中介服务期满后,且甲方与项目所有方达成合作协议后额为万元***;‰。甲方日内支付项目中介报酬。
(二)乙方促成合同成立的,报酬为促成合同成交额的应在与项目所有方订立合同后的___日内支付报酬。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报酬。
第四条 中介费用的负担:乙方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五条 如甲方未成功执行上述与项目所有方的合作协议,乙方不得向甲方要求任何报酬或费用。
第六条 本合同**的条 件:
(一)当事人就**合同协商一致;
(二)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三)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五)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甲方除可拒绝支付中介服务报酬外,还保留对甲方造成的损失向乙方进行追偿的**。
(二)乙方不得擅自转让甲方的经济成果,不得隐瞒合作方的真实情况,否则应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费。
(三)违反本合同约定,或无故终止合同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四)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终止合同,终止合同方视为违约。
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一)中介方不得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活动;
(二)中介方不得以委托方的名义从事未经委托方书面许可的活动;
(三)中介方在委托有效期间的费用开支由中介方自行承担;其他费用另行商议。
(四)中介方在中介服务期间所遭受的经济损失或其他损失,与委托方无关。
第九条 保密责任:任何一方对因项目中介服务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责任,不得向有关其他
第三方泄露。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乙方住所地人民****。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经生效,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二条 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或对未尽事项做出补充规定。变更或补充规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合同法》的规定执行。本合同相关条 款的约定是在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前提下做出的,如果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对委托方、中介方及合作方资格及其他有关方面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甲方:
**人:
乙方:
**人:
联络电话:
联络电话: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一、依据国家法律规范相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乙方将桂林龙门度假村地块 土地买卖信息介绍给甲方。具体合同条款如下:
1、 项目名称:桂林龙门度假村地块
2、 项目地址:位于漓江东岸规划提园路东侧,距离市区6公里,桂磨公路以南2公里。宗地面积约1323亩,出让面积约980亩
3、 中介服务费用的计算及支付方式
由甲方出面协调参与的不论任何一方公司及个人取得该土地地块,需由甲方按每亩土地壹万元(10000元)提中介费用给乙方。
4、 由甲方协调参与的.一方与土地所有者签订土地转让合同,在支付购地款的同时甲方需支付给乙方按实际购买土地每亩壹万元整的中介费用给乙方。
5、 甲方享有要求乙方配给协调及提供相关该项目有关资料及数据,为该项目地块的获得提供必要的协助,甲方负有及时结算乙方中介服务费的义务。
6、 乙方享有要求甲方及时支付中介服务费的权利,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与上述单位签订土地买卖合同。
7、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订后生效,本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签订土地购买合同付完中介费用为止。
8、 任何因本合同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争议,双方均应有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守约的一方有权提交到当地人民法院经由诉讼程序解决。
9、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通讯地址:法定代表人:
中介方(以下简称乙方):通讯地址:法定代表人:
第一条 委托事项及具体要求:
(一)仅提供项目的相关信息资料及法律文件,并根据项目进展及甲方要求提供深入的情况资料;
(二)除提供项目的相关信息资料和法律文件外,提进行项供该项目谈判过程中,甲方与项目所有方目谈判过程中的沟通、协调等其它中介服务。至甲方和项目所有方订立任何形式合作协议书后,乙方中介事项视为完成。
第二条 中介服务期限:
(一)中介服务期限至甲方与项目所有方订立正式合作协议之日止;
(二)若最终未达成合作协议的,合作谈判中止之日即为中介服务期限截止日。
第三条 中介报酬及支付期限:
(一)仅提供项目相关信息资料及法律文件的,在中介服务期满后,且甲方与项目所有方达成合作协议后额为万元人民币;‰。甲方日内支付项目中介报酬。
(二)乙方促成合同成立的,报酬为促成合同成交额的应在与项目所有方订立合同后的___日内支付报酬。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报酬。
第四条 中介费用的负担:乙方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五条 如甲方未成功执行上述与项目所有方的合作协议,乙方不得向甲方要求任何报酬或费用。
第六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 件:
(一)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二)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三)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五)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甲方除可拒绝支付中介服务报酬外,还保留对甲方造成的损失向乙方进行追偿的权利。
(二)乙方不得擅自转让甲方的`经济成果,不得隐瞒合作方的真实情况,否则应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费。
(三)违反本合同约定,或无故终止合同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四)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终止合同,终止合同方视为违约。
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一)中介方不得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活动;
(二)中介方不得以委托方的名义从事未经委托方书面许可的活动;
(三)中介方在委托有效期间的费用开支由中介方自行承担;其他费用另行商议。
(四)中介方在中介服务期间所遭受的经济损失或其他损失,与委托方无关。
第九条 保密责任:任何一方对因项目中介服务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责任,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经生效,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二条 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或对未尽事项做出补充规定。变更或补充规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_合同法》的规定执行。本合同相关条 款的约定是在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前提下做出的,如果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对委托方、中介方及合作方资格及其他有关方面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甲方:代表人:乙方:代表人:
联络电话:联络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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