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8-09
2023-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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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11
2023-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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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一、委任事项。甲方委任乙方担任本公司的顾问,负责协助公司及董事长处理工程项目的日常管理及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服务等。
二、时间:为期1年
合同每年一签,每年期满双方重新签订,另行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如合同期满双方未能重新签订合同、协议的,本合同自期满之日自行失效,任何一方不得经任何理由或借口要求另一方就本顾问合同的聘用关系支付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
三、顾问费。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顾问费。
四、顾问服务内容:
1、根据公司工程项目的管理模式,建立科学规范化的工程项目管理模式;
2、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有计划地对涉及工和项目的相关事项进行组织培训,为公司培养一支业务能力强、凝聚力强、学习氛围浓厚的高素质工和项目团队;
3、协助公司及董事长处理涉及BT项目或其他工程项目的相关事项;
4、协助公司及董事长处理涉及BT项目或其他工程项目投标前的考察工作;
5、协助公司及董事长处理涉及BT项目或其他工程项目信息收集等工作;
6、协助公司及董事长处理涉及BT项目或其他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结算、回购等事项;
7、协助公司及董事长处理涉及核定BT项目或其他工程项目施工成本及实施工程的总费用;
8、协助公司及董事长处理涉及BT项目或其他工程项目实施进行管理;
9、协助公司及董事长处理涉及对施工单位或实际施工人对工程成本执行的监督,控制施工的成本;
10、协助公司及董事长处理涉及工程结算的各项事项;
11、协助公司及董事长处理涉及联接监理公司对BT项目或其他工程项目相关事宜的沟通及其他工作。
12、处理公司或董事长交付的其他事项。
五、保密责任。
1、乙方任职期间的保密义务
乙方除了履行顾问服务的需要之外,承诺承担下列保密义务:
(1)乙方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顾问服务相应的保密职责;
(2)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刺探与顾问服务无关得商业秘密;
(3)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成员)知悉属于甲方或者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
2、本合同解除之后的保密义务
乙方同意,本合同解除之后仍对其在甲方提供顾问服务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提供顾问服务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因何种原因解除本合同;
六、其他约定:
1、乙方确认,乙方与甲方之间的关系仅属于提供顾问服务,甲方与乙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劳动关系及聘用关系。
2、甲方除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项下的顾问费外,无需额外向乙方支付任何报酬或费用,甲方无需为乙方购买社会劳动保险。
3、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因意外事故、乙方自身身体原因等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用、交通费用、误工费、伤残赔偿等均与甲方无关。
4、因本合同的特殊性,不论任何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或本合同期满终止,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形式的赔偿款或补偿款。
七、本合同解除、终止
1、因如下事项之一,任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顾问服务事项;
(2)因乙方身体原因不能继续履行相关的顾问服务;
(3)因甲方工程项目的调整或因甲方内部的调整;
(4)因其他事项的发生,导致不需要继续执行本合同。
2、因任一方的原因需解除本合同的,一方有权提前30天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自解除之日起(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不再执行。
3、本合同解除的,双方办理相关的资料移交手续,且对相关的顾问费进行结算。
八、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之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应该按照损失的大小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九、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经双方签盖公章后生效。因履行本合发生的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顺德区人民法院裁决。
十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真诚合作的原则,就甲方xxx集团旅游生态开发项目(以下称本项目),委托乙方提供本项目整体定位及发展战略;启动策略及物业发展建议;规划、设计跟踪服务等顾问咨询服务事宜达成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xxx集团旅游生态开发项目
项目规模:4600亩
规划指标:1500亩的建设用地,其中包括1000亩住宅用地及500亩的旅游用地
项目履行地址: 广东高要市白土镇195乡道广新农业生态园(暂定名称)
第二条:工作内容
合同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
甲方委托乙方执行《xxx集团旅游生态开发项目》的市场调查研究及项目策划工作。工作内容包括:项目研究、市场调研、项目整体规划与建议、财务分析等。主要工作内容见本合同附件一。
第三条:双方声明和保证
甲方向乙方保证:签署本合同时及本合同有效期限内:
甲方系在中国正式成立和登记的法人,有依其章程规定、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行事的法律能力;
甲方有签署和执行本合同一切条款的权利和权力;
乙方向甲方保证:签署本合同时及本合同有效期限内:
乙方系在中国正式成立和登记的法人、有依其章程规定、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行事的法律能力;
乙方有签署和执行本合同一切条款的权利和权力。
禁止招募条款:在履行本合同期间以及在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后一年内,在没有得到另一方明确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招募或雇用根据本合同由另一方委派为此项目提供服务的现任或前任(在离职后不超过一年)员工。
第四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要求汇报工作,并有权要求乙方对所提交的报告内容陈述理由,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形式予以安排。
甲方若需召开相关会议并要求乙方参加,提前两天通知乙方会议时间及议程。
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甲方持有的完成本项目顾问咨询工作所必需的项目相关资料。
甲方应指定专人 负责协调各有关方面的工作,并根据乙方要求提供相应的工作协助。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时间及金额向乙方支付顾问咨询费。
为了保证服务质量、监控项目服务进度、确保公司品控机制的有效落实,乙方将根据不同服务阶段,提供下列文件的模版,例如:《市调服务确认回执》、《报告接收回执》、《项目鉴定书》等。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待乙方完成相应阶段服务并提交相关文件后,甲方应于7日内予以验收,并在上述相关书面文件上进行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供附件)
第五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确定本项目之乙方项目经理 ,负责与甲方就顾问咨询工作事宜进行沟通、联系与推动,组织专业人员形成顾问专案团队,制定详细的顾问咨询工作执行计划并安排实施。
乙方提交的顾问咨询报告应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准确性及适用性。
乙方自实际收到甲方支付的首期顾问咨询费三日内,除不可抗力,即组织顾问专案团队到甲方办公地或项目所在地开展现场工作。
乙方应适时向甲方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如甲方有要求,乙方应当安排在另日内汇报工作进展。
在合同期内,乙方须按甲方要求派员(或特别指定)参加甲方召开的与本项目相关的会议,原则上乙方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安排需给与合理解释,否则视为违约。
如甲方对乙方所提交的各期报告文件存在疑问,乙方应该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清晰全面的解答,并视需要提供替代方案。
乙方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交顾问专案团队成员简历及资质证书(附件三),并向甲方保证该团队成员具有为本项目提供相关服务的能力。
乙方每阶段的工作成果以打印文本一式陆份的形式提交给甲方;在甲方付清全合同项下全部顾问咨询费后,乙方向甲方提交以光盘为载体的所有工作成果的电子文本一份,以及加盖公章的纸质文本一式两份。
甲方有权向向乙方提出参观相关项目,若甲方提出需求的项目因实际情况无法安排考察,则由双方另行协商安排其他项目进行参观,涉及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承担,乙方负责行程安排及相关介绍。
第六条:提交成果及工作时间
第一阶段乙方向甲方提交《xxx集团旅游生态开发项目整体定位及发展战略》报告,自本合同签订且乙方实际收到甲方该阶段首期顾问咨询费三日后起计40个日历天内完成。
第二阶段乙方提供规划跟踪服务。由甲方发出书面通知为准,负责召开甲方、规划设计单位、乙方的三方沟通会议,乙方从专业角度提出调整建议与意见,并出具书面意见书。本服务周期为通知发出之日起个月,乙方在此期间为甲方提供共计次三方(甲方、设计单位、乙方)沟通会议。
第三阶段乙方向甲方提交《xxx集团旅游生态开发项目启动策略及物业发展建议》报告,自甲方下达该阶段书面任务书三日后起计20个日历天内完成(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若因甲方原因造成工作延误的,则乙方工作时间相应顺延;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工作延误的,甲方有权
向乙方追讨违约责任。
第七条:顾问咨询费及支付方式
顾问咨询费共计:人民币玖拾伍万元整(小写:¥950,000元)。
首期款:自本合同签订后五日内, 甲方即支付乙方50%首付款计人民币肆拾柒万伍仟元整(小写:¥475000元),作为乙方启动项目服务的费用(包含项目团队组建、市场调研方向内部讨论、项目前期调研等服务),在乙方赴项目所在地进行首次沟通会之日起计五日内,甲方对该部分服务进行书面确认。
第一笔进度款:乙方向甲方进行《xxx集团旅游生态开发项目整体定位及发展战略》提交报告终稿并通过甲方认可签收后十五天内,甲方即支付乙方20%顾问咨询费计人民币 壹拾玖万元整(小写:¥190000元)。
第三笔进度款:如启动《xxx集团旅游生态开发项目启动策略及物业发展建议》此阶段工作,甲方需先支付10%顾问咨询费计人民币玖万伍仟元整(小写:¥95000元),作为乙方启动该阶段服务的费用。
终期款:乙方完成合同条,并向甲方进行《xxx集团旅游生态开发项目启动策略及物业发展建议》提交报告终稿并通过甲方认可签收后十五天内,甲方即支付乙方20%顾问咨询费计人民币壹拾玖万元整(小写:¥ 190000元)。若因甲方或者规划设计方原因导致本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未能在4个月完成,则甲方应于启动本阶段服务的任务书下达后的第4个月末之前支付此款。
附加条款(非本合同正式条款):在乙方完成本阶段全部工作内容后半年内,如甲方要求乙方提供规划方案评审或项目发展会议,则由甲方出具参会邀请函(内附会议议题)并承担乙方与会议有关人员交通、食宿费用,乙方在收到参会邀请函后可根据甲方实际需求安排相关项目经理级别人员参会并提供专业建议,
在履行顾问咨询合同期间,乙方为甲方提供顾问咨询服务所发生之食、宿、差旅费用,已包含在本费用中,不再另外计取(条款除外)。
甲方应按照本条第2、3、4、5款所规定的时间表,将每期应付的顾问咨询费用汇至如下乙方银行账户,并将有效付款凭证传真至封面所载明的乙方传真号码:
乙方在申请甲方支付的每一笔费用时,应提前5天向甲方开具等金额的正式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
第八条:知识产权
本合同项下乙方完成的、以任何载体所体现的工作报告、图表的知识产权均属于乙方,甲方在全额付
清本合同顾问咨询费用后对本合同项下乙方提供的知识成果享有永久使用权。未经双方协商同意或司法机关强制,双方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以上文件及其复制文本。
乙方应向甲方单独进行工作汇报,任何工作汇报均谢绝以下第三方在场(与甲方确有本项目合同关系者除外):房地产销售代理公司、房地产顾问公司、房地产策划公司等其它同行业、同性质公司。
第九条:保密义务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本合同有效期届满或终止之日起的5年内应严格保守对方商业秘密。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将保密信息对外发布或披露、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双方对于在签署和履行本协议过程中获取的对方保密信息承担保密责任。只可以在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所必需的范围内予以使用。未经保密信息所有方的事前书面同意,不得披露给任何第三方,但披露予其各自具有保密责任的专业顾问除外。
甲方的保密信息包括其财务信息、经营运作信息、项目信息等信息;乙方的保密信息包括其财务信息、经营运作信息等,保密信息须为:
1) 一方专有、并不为公众所知悉且通过公开的途径所无法获取的信息;
2) 一方采取了必要的保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在提供时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双方承担保密责任的期限截止至双方终止合作之日起计满5年。
第十条:违约责任
甲方不得以任何与乙方服务无关的理由延迟或拒绝支付已完成工作阶段的顾问咨询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片区规划方案的调整、政府未审批通过、土地出让、项目整体转让等重大客观条件变更。如甲方未能按合同规定时限支付顾问费,则乙方有权暂时中止后续的任何服务,自甲方向乙方支付顾问费之日起乙方重新启动后续服务,乙方提供服务的时间相应顺延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如甲方延迟支付顾问费超过十五个工作日,则乙方有权单方中止服务并要求甲方支付已完成工作阶段的顾问费及相应违约金;如甲方延迟支付顾问费超过二十一个工作日,则乙方可视情况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已完成工作阶段的顾问费及相应违约金,本条款中所列明的违约金计算方式为:以延迟部分顾问咨询费金额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四的标准计算。
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提交相关工作成果,若乙方延迟提交工作成果超过十五个工作日,需向甲方支付相应违约金;若乙方延迟二十一个工作日仍未能向甲方提交工作成果,则甲方可视情况单方解除本合同或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并向甲方支付相应违约金。本条款中所列明的违约金计算方式为:以迟延阶段顾问咨询费金额为基数,按延迟时间每日以万分之四计收,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顾问咨询费余款中扣除。
甲方:xxx
乙方:xx
年 月 日
协议书
委托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受托方:*********商业管理服务中心
签约时间: 年 月日
委托管理及顾问协议书
委托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称甲方)
受托方:************商业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信双赢的合作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对 *****商业 项目提供全程商业顾问及委托经营管理服务的有关事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
2、项目地址:***************
3、项目规模:商业面积 ****万 平方米
第二条:合作方式
1、甲、乙双方以“项目所有权与经营管理权委托的形式”确立合作的内容及目标,以委托全程顾问、管理的方式进行合作。
2、乙方向甲方提供有关项目商业规划、招商、营销推广、开业筹备、商业管理等商业方面的全程服务工作。
3、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后,乙方按照商业管理体系系统化专家输出的模式,于年月 日前派驻专家商业工作人员3 人到达项目所在地,提供现场商业工作服务和指导;乙方进驻项目后,协助甲方招聘、组成不少于6 人的先期项目筹备基层团队(招商人员4名,平面设计、文案策划各1名)配合乙方的具体工作开展,并接受乙方的培训、指导和统一管理。
4、在合作期间,乙方除派驻上款规定的项目常驻专家顾问外,外围专家顾问(王鑫先生等人员)亦应根据项目需要到甲方项目进行现场指导,同时在涉及甲方项目重大决议时参加指导。
5、乙方严格按照甲方的工作要求和实际需要提供相关的合作服务。
第三条:合作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商业管理顾问服务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个阶段为项目的市场调研及项目的规划定位细化阶段,即自 年 月 日始至年 月 日止(建议此阶段不少于40天);
第二个阶段为项目招商、开业筹备阶段,即自 年 月 日始至年月 日止。(本阶段建议招商4个月、商家二次装修预留2个月;如因项目的工程、基础配套建设、整体装修、装饰未在双方约定的项目整体开业期完工、交房,达到商家入驻及项目整体开业条件,甲乙双方应跟据实际情况客观商定,将此阶段时间予以顺延)
第三个阶段为项目开业后的阶段性委托管理阶段,即自 年 月日始至 年 月日止。(本着为项目负责的原则,一般不应少于3个月;或开业前另行商定具体时间,签订委托管理协议)
第四条:顾问管理内容
乙方提供的商业服务分为三个阶段,在每个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第一个阶段(项目的市场调研及项目规划定位):
1、结合项目和项目地区实际情况,进行商业市场、资源调研,并形成项目商业规划基础模型和方案。
2、对项目基础商业规划和模型进行系统验证,并完成项目的规划定位建议报告。
3、提供项目商业平面布局规划及图纸绘制、功能布局规划及图纸绘制。
4、项目立体及平面交通系统的设计和动线图纸绘制。
5、项目建筑、配套设施规划必要的调整、改造建议。
第二个阶段(项目的招商、开业筹备阶段):
1、制定、设计《招商画册》或招商宣传资料。
2、制定招租、招商方案,并负责实施。
3、制定项目招商、开业筹备期项目营销推广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4、提供租赁商户经营指导方面的培训。
5、在项目的装修期,就项目装修设计、装修过程中涉及的商业方面的问题进行顾问咨询和指导。
6、项目一次装修中涉及的天、地、柱、墙、水、电、气、空调、消防、安防、广播、设备、通道、照明、美陈、服务设施等方面问题的顾问咨询。
7、项目二次商装中所涉及到的壁柜、柜台、货架、陈列、形象、灯光、色彩等方面的商业装修问题的顾问管理。
8、提供项目物业标准、设备设施规划等方面建议。
9、提供项目的消防、安全及停车场管理方面的规划建议。
10、 按照现代商业企业的需求,并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建立项目的各项经营管理架构、管理制度、管理流程。
11、 各级管理人员、营业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工作。
12、 建立项目经营服务体系。
13、 建立物业运行及物业管理体系。
14、 对项目环境、气氛营造及广告、美陈提供提案和实施。
15、 编写《业户经营管理手册》。
16、 制定项目开业庆典及开业营销推广方案并实施。
17、 项目方需要的其它商业方面的管理、咨询服务。
第三个阶段(项目开业后的委托管理阶段):
开业后的委托管理内容、合作形式、时间,在项目开业前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由双方商定,或另行签订协议。
第五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1、乙方人员入驻甲方项目驻地三日内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基础运行费用(诚意金)贰万 元整(此费用在乙方首月顾问管理费中扣除)。
2、乙方收取的项目顾问管理服务费,采用每月基本顾问管理费﹢招商佣金提成的形式,即甲方于每个工作月后 5 日内,向乙方支付当月基本顾问管理费 陆万元整 ,并在项目的招商期,甲方在每个招商月的次月五 日内向乙方支付上月已完成的招商签约商户(商铺) 个月租金作为招商佣金提成。
3、乙方所得的收益为乙方的管理模式、经营理念、管理经验的输出,管理制度的建立,
以及对项目顾问管理和员工培训等费用的总和。乙方派驻的专家顾问人员的工资、生活费、福利费及补助等由乙方负责,甲方负责为乙方现场派驻人员提供宿舍、办公场地、基本办公用品、设施、通讯、交通用车等必要的办公条件。
4、乙方为筹备、运作甲方项目而开展的各项正常工作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如、营销推广费、办公交通费、项目运作所需差旅费用等)先行申报、审批后,由甲方进行支付。
第六条:对乙方的考核:
1、甲方考核乙方的工作计划完成量,以乙方提交并经甲方认可的总体工作内容计划和月度工作计划为依据,但因策略或实际工作的需要而进行的计划调整则按双方重新认定的计划予以考核。
2、甲方在项目招商期每月扣除乙方应得招商佣金总额的 10%做为项目履约保证金,在乙方按照双方约定的工作阶段内完成项目的招商和项目筹备工作计划和目标,在项。
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借款人)因企业发展有资金需求,现拟提供做为融资抵押物,委托乙方(融资顾问)协助完成融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各方遵守:
一、服务项目
乙方就甲方的融资需求提供融资顾问服务,乙方将帮助甲方获得融资款,甲乙双方确定出资方为_____,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银行获得委托贷款或企业拆借等方式。
二、甲方的义务
1、向乙方提供全面真实的经营状况、在建项目进展现状等信息资料;
2、根据乙方引荐出资方的要求,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以及合法性负责。因甲方提供的资料导致乙方被第三人索赔,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3、未履行本合同,甲方或其授权代表在融资过程中对任何书面文件的确认,均视为甲方对乙方提供融资顾问服务的确定,并由甲方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4、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甲方与出资方达成书面借款协议,即视为乙方完成本协议所述的融资顾问服务;在所借资金正式到达乙方银行账户前,甲方有权按合同要求向乙方支付融资顾问费用,并以融资顾问费用达到乙方账户,获得乙方正是反馈为主。
5、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第四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顾问费。
三、乙方的义务
1、对甲方的融资需求进行研究分析,根据甲方的实际情况向甲方引荐相关投资方;
2、参与甲方与投资方之间的商务谈判,帮助甲方在融资过程中尽可能提高价格,实现利益最大化;
3、协助设计融资方案,并在最终得到甲方与投资方的认可后协助监督实施。
四、顾问费用
1、协议双方确认,就本协议所诉融资项目,甲方的融资额度为人民币_____元,期限为_____年;
2、协议双方确认,就本协议所诉融资项目,甲方除向出资方支付融资成本外,应向乙方支付融资顾问费用:贷款总额的百分之_____
4、甲乙应在融资款到账之当天,将融资顾问费用以银行转账、支票或现金本票的方式向乙方进行支付;
5、若出资方对甲方进行分期放贷,则应按上述约定,按每期的金额计算顾问费用并逐次进行支付;
6、若甲方未按约定支付顾问费用,每延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未支付部分的万分之_____点一做为违约金。
五、其他约定
1、就本次融资行为,以及本协议履行过程中获得的各方信息,协议各方均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2、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各方继续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确认;
4、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聘请人):
乙方(受聘执业机构):
一、财税顾问服务范围
1.为甲方提供相关的税收法规及信息,以使甲方及时了解国家有关政策,为甲方财务部门做好税收计划及税收核算工作提供帮助;提供税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信息的咨询;
2.根据甲方目前的业务运作和财务核算情况,分析可能存在的纳税问题和相应的税收风险,协助甲方进行税收筹划。在不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对甲方经营、纳税情况进行分析,提出业务运作管理流程与财务核算的调整配套方案,使其享受到应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降低税负,实现无风险纳税;
3.对企业财务人员进行财务、税收基础知识、税收新政策、纳税程序、行业财务、税收知识等方面的专业培训;
4.双方商定的其他事宜:
二、财税顾问及助理
1.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要求,指派顾问人员担任甲方的财税顾问(以下简称“顾问人员”)。
2.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顾问人员在认为必要时可将部分财税顾问服务工作交由乙方的其他顾问人员及助理人员协助完成。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顾问人员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调动、离职、时间冲突、回避、身体状况等)无法继续或暂不能提供服务时,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并由合同双方协商另行指派乙方其他合适的顾问人员接替;甲方不同意乙方指派其他顾问人员接替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本合同终止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三、提供服务的方式
乙方指定的顾问人员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采用现场、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为甲方提供服务。双方共同认定的通信电子邮件地址为:
四、服务期限
1.双方商定乙方为甲方提供财税顾问服务的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满双方另行协商续签。
2.合同期满后,若甲方不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实际支付一年的顾问费,则本合同自动延长(续聘)1年;其后每年类推。
五、财税顾问费
1.财务顾问费为每年人民币(大写)(¥元)。不满一年的按月计算。
2.上述财税顾问费按下列第种方式支付:
(1)在本合同签订后工作日支付。
(2)分期支付,具体支付时间为:年月日支付第一笔顾问费计人民币元;年月日支付第二笔顾问费计人民币元;年月日支付第三笔顾问费计人民币元。
六、其它费用
1.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异地交通、住宿、通讯,电信,文印等);
2.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委托审计、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其它用于收集资料的费用)上列其它费用由乙方向甲方按实报销。
七、发票
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财税顾问费后,在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出具正式发票。
八、甲方的义务
1.与乙方和乙方的顾问人员诚信合作,为乙方开展工作提供方便,向乙方和顾问人员如实提供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2.如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乙方或顾问人员;
3.如变更联系信息,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和顾问人员;
4.按照约定支付财税顾问费和其它费用;
九、乙方及顾问人员的义务
1.顾问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
2.顾问人员应当勤勉尽职,依法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维护甲方的最大利益;
3.顾问人员应当及时向甲方出具顾问意见;
4.顾问人员无权超越甲方授权行事。如果确有需要,应当由甲方另行给予明确的授权;
5.乙方或顾问人员变更联系信息的,应当及时通知甲方;
6.乙方和顾问人员对甲方负有保密义务。
十、保密
1.乙方和顾问人员对于甲方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应当保守秘密,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2.客户有特殊保密要求,应另行签订保密协议,以保密协议的约定为准。
十一、利益冲突
乙方和顾问人员应将已经、正在或可能存在与甲方有利益冲突的当事人提供财税顾问服务的情况如实告知甲方。在发生利益冲突的情况下,甲方有权且应当选择继续签订/履行合同或改变委托权限或解除合同;乙方有权作出回避的安排。
十二、其他财税事务
乙方和顾问人员均无权利和义务代理甲方处理本合同约定的财税顾问服务范围以外的其他财税事务(如咨询代理业务或专项财税顾问服务)。甲方如确需乙方和顾问人员提供有关其它财税事务的服务的,应当与乙方另行签订财税服务委托合同。
十三、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顾问费的,每延迟一天应按合同总金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超过15天未支付顾问费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给甲方提供的服务因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损失。
3.乙方因未能及时给甲方提供服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损失。
十四、合同的解除、终止履行
1.经书面通知,甲方有权随时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该解除通知在乙方收到之日生效。一旦收到解除通知,乙方和顾问人员即停止提供财税顾问服务。
2.如果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财税顾问费和其它费用且延期超过三十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但应书面通知甲方。
3.若甲方要求达到的目标有违顾问人员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规定,则乙方有权随时终止向甲方提供财税顾问服务,但应书面通知甲方。
4.本合同因上列第1、2项情形而解除时,乙方已收取的财税顾问费不予退还,甲方欠付的应予以全额补足并承担违约责任;
5.因上列第3项情形而解除时,乙方按实际尚未服务的时间所占的比例退还部分财税顾问费。
十五、免责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实际/继续履行,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十六、合同的可分性
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如因任何原因导致部分无效,本合同的其他条款仍保持原有的效力,应当予以履行。
十七、通知
与本合同履行有关的通知应当以书面方式提交对方,送达方式可为邮寄、挂号邮寄、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各方均可视需要选择合适的送达方式。
十八、争议的解决
1.双方之间发生争议的,应当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申请有关财税主管部门进行调解。
2.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位于(地点)的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2)依法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九、其他约定
除上述条款约定外,乙方和甲方就如下内容达成一致的约定:
二十、生效条件
本合同在双方签署盖章(或由甲方实际支付财税顾问费)后生效,在此之前,乙方没有义务向甲方提供财税顾问服务,但顾问人员在签订合同前已提供的预备性财税顾问服务包括在本合同内。
二十一、合同同等效力
本合同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二十二、合同份数
1.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第一条:委托物业的基本情况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顾问服务的物业为“ L ”
第二条:经甲乙双方声明与保证
1. 甲方向乙方保证与承诺,在签署本合同及合同有效期内,做为中国正式成立和登记的法人,有依其章程规定、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行事的法律能力,如甲方通过乙方协助取得该土地的使用权,甲方承诺委托由乙方进行其独家全案招商运营顾问。
2. 乙方向甲方承诺与保证,在签署本合同及合同有效期内,做为中国正式成立和登记的法人,有依其章程规定、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行事的法律能力。
第三条:前期顾问工作内容与方式
(一) 前期顾问服务期限、内容、工作范围:
乙方提供从签订本合同至甲方取得该地块的使用权后终止服务。
1. 项目概念性规划
工作内容:市场研究,项目概念定位,市场定位,客群定位,商业总体定位,定位的可行性研究。
2. 项目规划诊断及调整建议及建筑产品细节策划
工作内容:项目的产品定位建议,项目的产品组合,产品落位,动线规划建议,绿化与景观建议,产品外立面意向建议;
3. 项目的业态定位:
(二) 前期顾问工作方式:
1. 组织人力驻场——我们将派驻专业人员在顾问阶段必要的时候驻场工作,进行市场调研,数据分析,与甲方的相关合作方沟通项目需求,整理
2. 动态资料;
3. 出具项目相关报告——根据驻场人员的成果,由总部统畴安排,进行报告的编制,并定期提交结果供甲方审核;
4. 配合甲方获取地块——我方不定期的派专业人员配合甲方与政府、土地所有者等相关方面进行协作;。
第四条:顾问费用标准及付款方式
收费标准:项目策划顾问收费为每月 7 万元(RMB 70,000)即签订本合同之日起3日内把首月费用打入乙方账户,以后甲方每月10日前定期将顾问费打入乙方账户。
第五条:甲方的责任
1. 根据乙方需要,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项目相关资料。
2. 甲方有义务全面支持乙方在项目定位、产品规划及市场推广方面的工作,并给予必要的知情透露。
第六条:乙方的责任
1. 在顾问服务过程中,应着力于所服务项目为甲方塑造品牌形象,提高项目未来的市场价值和知名度,增加甲方的无形资产,为甲方赢取最大的收益。
2. 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负责合同所规定的服务内容的保质保量完成。
第七条 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 如甲方未取得该地块的使用权,本合同自动终止。在本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协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合同一但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
2. 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 乙方除自然力、政府政策变动、甲方项目进程等不可抗力之因素外,应按合同约定之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并且甲方有权终止继续执行本合同。
2. 合同经双方签字后,如甲方无故单方面中途终止执行合同的部分或全部内容,则视为甲方违约,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并承担10万的违约金,乙方有权终止继续执行本合同。
3. 上述“一切经济损失”由双方共同认可,且经过仲裁机构、提起讼诉的法律机关所承认的评诂机构进行的经济损失评诂为准。
4. 如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使乙方不能及时开展各项工作,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工作延误或影响,乙方不承担任何损失或责任。
5. 滞纳金:若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一周内付款,则须自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算起,每日按拖欠款金额的3‰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第九条 其它事项
1.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在争议产生后,双方未能以协商方式解决争议,或凡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相关的任何问题引起的 争议,均应提交本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淮安兴盛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置业顾问) 地址:洪泽县仁和镇江淮中路128路 身份证号码:
邮编:223100 地址:
电话:电话:
法定代表人:周训定
根据《_合同法》、《_劳动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本合同期限采用以下方式:
1、订立有固定期限 年(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
1、置业顾问在充分发挥自己能力的基础上,开发房源及客户,提供买卖双方交易信息,促成买卖交易完成,利用公司培训的业务知识,按照公司提出的工作要求开展工作。
2、保证把开发的房源及客户信息通过公司平台进行交易。交易从签约开始由公司完成,置业顾问在交易中有提供信息,必要协助,配合的义务。确保交易顺利进行。
三、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公司权利和义务:
1、合同签订就表示置业顾问同意并遵守公司的规章规定,接受公司工作安排。配合销售经理和业务经理的工作调查和安排。及时向公司汇报工作,接受工作指示。
2、公司安排置业顾问从事一定区域买卖房源及客户开发工作,根据公司工作要求对置业顾问进行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按照合同附件约定的报酬支付给置业顾问。
3、当置业顾问不能够在一定时间内完成公司要求的业绩指标,由于房地产经纪工作的区域性,工作时间的特殊性,公司有权单方面解除与置业顾问的劳动合同关系。并不承担有关的一切损失。
4、置业顾问在公司规定的时间如果没有完成公司规定的业绩指标,公司有权利终止与置业顾问签订的合同。如果以后置业顾问拥有客户只要通过公司平台交易就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处理。
5、如果置业顾问违反公司规定或超出工作授权范围以及在工作过程中由于自己的过失给公司和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损失由置业顾问个人承担,情节严重者处以5万-----10万元人民币罚款,开除工作。
(二)置业顾问权利和义务
1、置业顾问应当积极按时参加有关公司组织的培训,按时参加公司组织的工作会议。根据公司的要求置业顾问应当努力提高职业技能,按岗位要求完成工作任务,若经本公司培训成熟后跳槽到其他代理公司工作,应赔偿我公司培训费。
2、严格遵守合同约定的义务,遵守公司业务开展中的规定。禁止以公司名义从事业务以外的任何工作,业务工作的开展必须在授权的范围内,以公司许可的名义,按照公司授权的程序和方式工作。
3、按照约定的标准从公司处获取报酬。置业顾问开展业务所需费用由置业顾问自行承担。在开展业务工作过程中由于自己的故意或者过失造成意外损失由置业顾问自行承担。
4、置业顾问故意汇报虚假房源及客户信息,或者瞒报房源及客户信息,把开发的房源或者公司的房源通过自己私下交易,或者公司以外的交易平台交易的,按照约定置业顾问应当赔偿公司的损失,扣除最后一个月的工资及所有未结算提成,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并且立即辞退。
5置业顾问个人住址、身份信息、通讯方式等有关变化应向公司及时提供。
四、工作时间: 除公司安排的必要培训工作交流时间外,置业顾问每天在售楼部工作时间因工作情况而定,每月休息 四 天。
五、劳动报酬:
1、工资发放:每月五号左右,以现金或银行转帐形式支付置业顾问。
2、基本工资+销售提成:基本工资1500(试用期1200)+提成,提成额按照合同额的千分之一,提成款的发放方式:合同签订后,确定收到客户首付款后下个月发工资时付提成额的45%,收到客户贷款后下个月发工资时付提成额的45%,余款(总提成额的10%)帮助客户办理所有手续顺利交房后一周内付清。
六、社会保险:
1、置业顾问以自由职业者参加社会保险、交纳社会保险费。
2、置业顾问所领取的劳动报酬中包含国家法律规定有关社会保险的费用。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变更;一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将变更要求送交另一方,另一方 七日内未做出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变更本合同。
2、除法定的条件外,双方当事人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如下: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置业顾问违反公司原则规定; 没有按时完成工作目标; 不能有效承担客户开发工作,并不胜任其他工作安排; 同业竞争侵害公司利益;泄露公司机密,发现一次立即开除。
3、除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外,双方约定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如下: 法律规定不可抗力情况出现; 国家或者江苏房地产政策出现不可预料的变化,合同业务无法开展; 公司原定业务重心转移,出现业务调整。
4、本合同终止,一方希望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三十日与对方协商续订劳动合同。
5、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公司或置业顾问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对方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要求,并做好全部交接工作,不向对方支付赔偿金。
八、其它约定:
1、本合同所称的开发客户工作的完成是以房产最终得以交易为标准。具体交易客户数量不同人时按销售制度约定比例提取报酬。
2、本合同由淮安兴盛置业有限公司规章制度、业务流程、协商一致的内容等附件。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问题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按照国家合同法,劳动法有关规定处理。
九、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对裁决不服可以向当地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淮安兴盛置业有限公司乙方( 置业顾问)(签章):
年 月 日年 月日
甲方:
乙方:
第一条 乙方服务内容
1、对甲方融资项目状况做出分析,包括市场分析、风险分析、现金流量测算、盈利测算等,代理甲方作出分析报告;
2、在此基础上做出融资方案设计及运作建议,协助研究设计融资项目中的融资年期、融资用途及还款方案等,代理甲方完成融资文件的编写。
3、代表甲方并带领甲方共同与融资方或银行就商务细节进行谈判,在专业律师的参与下,共同完成融资法律文件的编写。
4、就融资项目解答甲方有关财务及法律方面的咨询。
5、就融资项目起草、审查、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件。
6、双方商定的其他顾问事务。
第二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可根据甲方业务需要,指派其他专业人员或组成专业服务团队完成前述顾问服务工作,但乙方更换融资顾问项目负责人应征得甲方同意;
2、乙方应勤勉、尽责地完成本合同第一条所列融资顾问服务工作,依据其专业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权利和利益;
3、乙方应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顾问服务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程;
4、乙方承诺,除非甲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间,不代理或承办与甲方有利益冲突的案件或项目。
5、乙方寻求的融资对象必须是甲方认可的合法金融单位。
6、乙方融资费率为不超过的6%年利率。(与顾问费重复,建议取消或调整)
7、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或使用甲方提供的融资文件和资料为自己或他人融资。(建议增加)
8、乙方不得以自己和甲方之外的他人名义收取融资款项。融资款必须直接转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内,不得经过任何其他第三方。
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融资项目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和资料,并对文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若甲方就已提供的材料或建议有任何重大改变应及时通知乙方;
3、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顾问服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并给予合理的期限;
4、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顾问费和工作费用;
5、甲方应指定甲方的关联公司(一致行动人)为甲方本次贷款提供担保;
6、甲方指定 为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乙方。
第四条 顾问服务费
1、经双方协商同意,此专项顾问服务费按到达甲方指定的银行帐号并可由甲方自由支配的融资额之3%计算。甲方按以下条款支付:
贷款资金到位后5日内,甲方按照该期到达甲方指定的银行帐号并可自由支配融资款的3%向乙方支付顾问费。
2、乙方同意为甲方垫付与本次贷款有关的资产评估费用,该笔费用在贷款资金到达甲方指定的银行帐号后5日内由甲方按双倍金额支付给乙方。
第五条 工作费用
乙方在提供顾问服务时发生的工作费用,在融资没有到达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之前,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融资到位后甲方承担下列费用中甲方认可的费用:
1、本合同第四条约定之外的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会计、审计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费用。乙方应本着节俭的原则合理使用工作费用。
第六条 保密与知识产权归属
乙方对其在提供顾问服务活动中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除非法律规定、有权部门要求或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乙方对其在提供顾问服务中所提出的建议、意见、方案以及编写的所有相关报告、研究资料和来往函件均享有知识产权,对于乙方上述享有知识产权的报告、意见书、函件等,甲方负有保密义务,除非法律规定、有权部门要求或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第七条 合同的修改和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解除本合同。乙方工作人员出现工作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重大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拒绝向乙方支付顾问费用或者工作费用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 违约责任和协议终止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顾问服务的,合同签定后6个月内,甲方还没有得到所需的融资,甲方有权提出合同终止。
乙方工作人员出现工作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或对甲方权益造成侵害的,乙方应赔偿相关损失,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建议增加)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顾问费,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顾问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建议删除)
第九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如因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条 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至本项目完成之日。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均获得了充分的授权。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送达,一方如迁址或变更电话等联系方式,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以传真方式发送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发送的,挂号信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
第十三条 事前声明
在签定本合同前,乙方已经对甲方企业进行实地考查,并对甲方提供的融资证照、资料、报表进行了审验并认可。并且,甲方所提供的一切资料仅限于本次融资使用。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方:__________(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方,以下称甲方)
顾问方:__________(技术咨询合同的受托方,以下称乙方)
鉴于甲方(委托方)需要就__________________技术项目向乙方(顾问方)咨询;鉴于乙方愿意理解甲方的委托并带给咨询意见;根据《_合同法》有关技术合同的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就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咨询项目名称
本合同的技术咨询项目名称为:______________(本合同所涉及到的技术咨询项目的名称)
技术咨询合同的项目名称应使用简明、准确的词句和语言反映出合同的技术特征和法律特征,并且项目名称必须要与资料相一致,尽量使用规范化的表述,如关于______________技术的技术咨询合同。
甲乙双方能够就有关科学技术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软科学研究项目;促进科技进步和管理现代化,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技术项目;其他专业技术项目订立技术咨询合同。
第二条 咨询的资料、形式和要求
本合同的履行标的不是技术成果,而是供委托方决策和选取的咨询报告,即顾问方为委托方就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技术改造、成果推广、工程设计、科技管理等科技项目提出的推荐、意见和方案。
本合同顾问方就委托方的某项特定技术项目向委托方带给咨询报告,其工作资料如下:
(1)可行性论证:即对某项特定的经济技术项目实施的技术先进性、经济合理性进行综合分析、计算和评价,从而确定该项目是否成功和发展的可能。
(2)技术预测:即对咨询技术项目的发展趋势进行展望与预测,主要是对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的发展动态,以及这些技术的发展对某些产品需求的影响的预。
(3)专题技术调查:即针对咨询技术项目的技术要求,采取多种方式对专题资料、数据的考查与收集工作。
(4)分析评价报告:即对某项技术的发展给社会带来的用心作用和消极作用进行全面分析研究和全面评价工作。
顾问方向委托方带给的咨询报告应当贴合以下三个条件:
(1)咨询报告是对特定技术项目的分析、论证、评价、调查和预测的报告或意见;
(2)以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或意见的形式提交;
(3)应到达合同约定的科技水平,对委托方有相应的参考价值。
委托方和顾问方约定顾问方提交的咨询报告应到达以下要求:(双方对咨询报告所应到达的要求的约定)
本合同所称的咨询报告到达合同约定的要求仅指咨询报告到达合同约定的形式资料和透过约定的验收方法,不能扩大理解为保证委托方按咨询报告实施到达理想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三条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本合同的履行期限是指奉合同从开始履行到履行完毕的具体时日。双方约定各自的履行期限为:(如委托方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日内向顾问方提交有关咨询资料和数据;顾问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日内完成咨询报告并提交给委托方等)如双方未约定履行期限,义务方能够随时履行,权利方也能够随时要求对方履行,但应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本合同的履行地点能够由双方约定在委托方所在地,也能够约定在顾问方所在地,或者双方同意的其他地点。如果约定不明确,则推定在顾问方所在地履行。
本合同的履行方式能够约定采用顾问方向委托方提交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研及分析评价报告等方式。
第四条 委托方的协作事项
委托方的协作事项是指为了使顾问方顺利开展咨询工作,委托方应向顾问方带给必要的工作条件、技术背景资料等。
委托方应协作的事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阐明咨询的问题,向顾问方带给技术背景材料及有关技术、数据;
(2)根据顾问方的要求补充说明有关状况,追回有关资料、数据;
(3)带给给顾问方的技术资料、数据有明显错误和缺陷,应及时修改、完善;
(4)为顾问方进行调查论证带给必要的工作条件。
双方约定委托方应向顾问方带给以下咨询资料和数据:(委托方应带给的技术背景材料和有关技术、数据)
双方约定委托方应向顾问方带给以下工作条件:(委托方应带给的工作条件)
以上协作事项应约定的明确具体,要尽量写明带给资料及工作条件的具体时间、资料、数量和方式等。
第五条 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本合同资料如涉及和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应在合同中载明秘密事项的范围、密级和保密期限以及各方承担的保密义务。
委托方带给的技术资料、数据需要保密的,应当在合同中约定保密范围的期限。合同没有约定的,委托方不得干预顾问方引用、发表和向第三者带给。
双方能够约定不论合同是否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合同保密条款不受其限制而继续有效,各方均应继续承担约定的保密义务。
第六条 验收、评价方法
鉴于技术咨询合同的验收比较特殊,其成果大都属于软科学范畴,在某种程度上具有无形、不可操作的特点,其验收标准一般无法以硬指标衡量,故双方应本着科学、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进行验收,不能过于苛刻或显失公平。
双方能够在合同中约定对咨询报告和意见的验收或者评价方法,能够约定采用鉴定会、专家评估的方法验收,也能够约定以委托方单方认可视为验收透过。但不论采用何种方式验收都应由验收方出具书面验收证明。
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没有约定验收或评价方法,则按照合同实用的一般要求组织鉴定。
第七条 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在技术咨询合同中,技术咨询的经费统称为报酬,双方应明确约定报酬的金额。在本合同中委托方应向顾问方支付报酬________元人民币。
双方约定报酬的支付方式和期限为:(能够约定采用一次总付、分期支付等方式支付,并明确约定支付期限)
双方能够约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顾问方进行必要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试验测定活动经费如果不包含在合同报酬中,其费用应由哪一方支付、支付的金额及方式。
第八条 违约职责
委托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带给必要的数据和资料,影响顾问方工作进度和质量的,所支付的报酬不得追回,未支付的报酬应当如数支付。
委托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报酬的,应当补交报酬,并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委托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带给必要的数据和资料,或者迟延带给合同约定的数据和资料,或者所带给的数据、资料有严重缺陷,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的,应当如数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委托方逾期两个月不带给或者不补充有关技术资料、数据和工作条件,导致顾问方无法开展工作的,顾问方有权解除合同,委托方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顾问方未按期提出咨询报告或者提出的咨询报告不贴合合同约定的,应当减收或者免收报酬,并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顾问方迟延提交咨询报告和意见的,应当支付违约金;咨询报告和意见不贴合合同约定条件的,应当减收或者免收报酬,并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顾问方不提交咨询报告和意见,或者所提交的咨询报告和意见水平低劣,无参考价值的,应当免收报酬,并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顾问方在接到委托方提交的技术资料和数据之日起两个月内,不进行调查论证的,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顾问方应当返还已收的报酬,并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办法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一旦出现争议,能够根据自愿选取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
争议发生后,双方应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按照合同的约定分清各自的职责,采用协商的办法解决争议。
若双方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能够将争议提交双方共同指定的第三者进行调解解决。
若双方协商、调解不成的或者不愿协商、调解的,能够约定将争议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双方也能够约定不透过仲裁,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透过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
第十条 有关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技术咨询:是指精通某方面知识的专家或由各类学科专家组成的智囊团,运用所拥有的知识,为委托方带给智力服务的行为。
技术咨询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为另一方就特定技术项目带给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所订立的合同。
可行性论证:是指对某项特定的技术项目实施的技术先进性、经济合理性进行综合分析、计算和评价,从而确定该项目是否成功和发展的可能。
技术预测:是指对咨询技术项目发展趋势进行展望与预测,主要是对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的发展动态,以及这些技术的发展对某些产品需求影响的预测。
专题技术调查:是指针对咨询项目的技术要求,采取多种方式对专题资料、数据的考查与收集工作。
分析评价报告:是指对某项特定技术的发展给社会带来的用心作用和消极作用进行全面分析研究和全面评价工作。
技术咨询合同的的标的:是指合同约定的特定技术项目带给决策咨询意见的工作成果。
技术咨询合同标的的范围:包括与科技、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相关的软科学研究项目、与促进科技进步和管理相关的特定技术项目以及具体的专业性项目。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以有关部门的批准日期为合同生效日。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乙双方和有关批准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
年 月 日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前期顾问委托服务合同
合同正文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济宁市雅居房地产营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现就甲方开发的“ ”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合作问题,达成如下共识:双方愿以战略合作伙伴的方式,针对此项目进行前期顾问阶段的合作:
双方基于充分合作共识,特签订此顾问委托合同。
第一条:委托物业的基本情况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顾问服务的物业为“ L ”,本物业位于 。
项目净用地面积: 。 注:本项目案名为暂定名,经济技术指标,以政府规划部门最终审批为准。 规划意向: 。 项目规划指标: 。
第二条:经甲乙双方声明与保证
1. 甲方向乙方保证与承诺,在签署本合同及合同有效期内,做为中国正式成立和登记的法人,有依其章程规定、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行事的法律能力,如甲方通过乙方协助取得该土地的使用权,甲方承诺委托由乙方进行其独家全案招商运营顾问。
2. 乙方向甲方承诺与保证,在签署本合同及合同有效期内,做为中国正式成立和登记的法人,有依其章程规定、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行事的法律能力。
第三条:前期顾问工作内容与方式
(一) 前期顾问服务期限、内容、工作范围:
乙方提供从签订本合同至甲方取得该地块的使用权后终止服务。
1. 项目概念性规划
工作内容:市场研究,项目概念定位,市场定位,客群定位,商业总体定位,定位的可行性研究。
2. 项目规划诊断及调整建议及建筑产品细节策划
工作内容:项目的产品定位建议,项目的产品组合,产品落位,动线规划建议,绿化与景观建议,产品外立面意向建议;
3. 项目的业态定位:
工作内容1:
业态定位——要根据市场、消费、客群、竞争这四大属性,分别解决我们的商业业态中的服务档次与品质(在市场中的品牌地位)、服务项目、业态比例(体量与配比)。
工作内容2:
业态落位——主力店与次主力店落位,业态布局与分割,空间规划与动线规划。
(二) 前期顾问工作方式:
1. 组织人力驻场——我们将派驻专业人员在顾问阶段必要的时候驻场工作,进行市场调研,数据分析,与甲方的相关合作方沟通项目需求,整理
2. 动态资料;
3. 出具项目相关报告——根据驻场人员的成果,由总部统畴安排,进行报告的编制,并定期提交结果供甲方审核;
4. 配合甲方获取地块——我方不定期的派专业人员配合甲方与政府、土地所有者等相关方面进行协作;。
第四条:顾问费用标准及付款方式
收费标准:项目策划顾问收费为每月 7 万元(RMB 70,000)即签订本合同之日起3日内把首月费用打入乙方账户,以后甲方每月10日前定期将顾问费打入乙方账户。
第五条:甲方的责任
1. 根据乙方需要,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项目相关资料。
2. 甲方有义务全面支持乙方在项目定位、产品规划及市场推广方面的工作,并给予必要的知情透露。
第六条:乙方的责任
1. 在顾问服务过程中,应着力于所服务项目为甲方塑造品牌形象,提高项目未来的市场价值和知名度,增加甲方的无形资产,为甲方赢取最大的收益。
2. 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负责合同所规定的服务内容的保质保量完成。
第七条 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 如甲方未取得该地块的使用权,本合同自动终止。在本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协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本合同一但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
2. 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 乙方除自然力、政府政策变动、甲方项目进程等不可抗力之因素外,应按合同约定之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并且甲方有权终止继续执行本合同。
2. 合同经双方签字后,如甲方无故单方面中途终止执行合同的部分或全部内容,则视为甲方违约,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并承担10万的违约金,乙方有权终止继续执行本合同。
3. 上述“一切经济损失”由双方共同认可,且经过仲裁机构、提起讼诉的法律机关所承认的评诂机构进行的经济损失评诂为准。
4. 如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使乙方不能及时开展各项工作,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工作延误或影响,乙方不承担任何损失或责任。
5. 滞纳金:若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一周内付款,则须自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算起,每日按拖欠款金额的3‰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第九条 其它事项
1.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在争议产生后,双方未能以协商方式解决争议,或凡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相关的任何问题引起的 争议,均应提交本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就为xxxx项目提供物业顾问服务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1. 甲方:
地址:
电话:传真:
2. 乙方:
地址:
电话:传真:
第一章:注 释
1.除合同内容或文义需要另外解释外,下列用语将具有如下意义:
_本物业_ 指名称为xxxx的物业整体,高档xxxx,总建筑面积约xx万平方米,地址位于___________;
_顾问服务_甲方聘用乙方为物业顾问,依据甲乙双方议定之内容,乙方向甲方提供物业顾问服务;
_本合同_指本物业顾问服务合同及其附件。
2.本合同内之标题是为方便阅读而写,并不影响本合同之结构和含义。
第二章:提供顾问服务之目的
1.乙方为甲方在本物业前期施工过程中及本物业交付使用阶段,从物业管理角度提供顾问建议及服务,同时协助甲方进行本物业的销售及市场宣传活动。
2.在乙方为本物业提供物业顾问服务期内及甲方足额支付预付费用后,甲方有权在本物业的售楼书、对外宣传资料和各种媒体宣传中使用乙方的名称及标识的文字和图案,声明本物业由乙方提供物业顾问服务。如甲方使用乙方公开对外宣传以外的资料必须事先经乙方确认后方可印刷或公布。惟甲方此项权利须严格限于乙方为本物业提供物业顾问服务期间内行使,且需按照乙方提供的标识样本使用乙方标识,否则乙方将保留所有权利追讨任何非授权使用乙方或其相关机构名称或标识之行为的法律责任及有形、无形的经济损失。
第三章:顾问服务及后期管理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依据双方约定的服务内容(详见附件《物业顾问服务内容》为甲方提供顾问服务。
第四章:合同期限
本合同的服务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本物业交付使用日止。
第五章:物业顾问人员工作执行
1.本物业的物业顾问服务由乙方委派具有丰富实际操作和管理经验的工程经理和区域经理担任顾问组负责人,其余人员配合该两名人员共同在本物业的顾问服务中提供服务。乙方将向甲方提供顾问人员名单,经甲方认可后开展工作。
2.在顾问期内,乙方顾问人员于本合同签订后根据合同附件的顾问服务内容或应甲方要求到本物业现场提供服务,其余时间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供顾问服务。
3.乙方顾问人员需配合甲方施工进度按合同附件内容完成各阶段顾问工作,并每月依据合同附件及内容向甲方提交顾问工作报告。
第六章:顾问服务费用
1.顾问酬金
乙方为甲方提供物业顾问服务的酬金为人民币xx万元整(RMBxxxxxxx),甲方分x期支付给乙方:
第一期:于签订合同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xx万元整(RMBxxxxxxx);
第二期:
第三期:
第四期:
第五期:
第六期:
2.在乙方正常按本合同履行其应负责任之前提下,甲方应按期向乙方付款。若甲方未能按本章第1条的约定按时支付乙方酬金逾期超过7日,乙方有权暂停服务,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3.若因乙方原因未能按合同履行其所承担的责任与义务,甲方有权减缓支付下一期酬金,且不承担违约责任。若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得到相应的资料或工作配合而导致乙方不能正常履约完成顾问工作,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4.甲乙双方应各自负责缴付有关顾问酬金之税项及独立处理其财政状况,互不干涉。
5. 顾问费用支付方式
甲方按本合同约定之顾问酬金以支票支付方式或以电汇方式汇付至乙方账户。乙方开具正式发票。
收款单位:
开户银行:
账 号:
第七章: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有权依据本合同相关条款之约定,对乙方各阶段的顾问管理工作质量做出评价。
应向乙方提供本物业相关资料,如设计方案、设计图纸、设备图纸、设备说明等,供乙方制订物业管理规划时参考。
有权要求乙方根据约定之顾问事项提交专题书面报告,乙方应及时提交。
配合乙方协调项目内各部门工作关系。
在本合同终止后,有权要求乙方返还所有自甲方借出的关于本物业的图纸、文字资料等文件。
如因项目工程延误,导致本合同在期满时全部或部分内容仍然未能履行,甲方如需乙方提供延期服务,甲乙双方应就延期服务另行协商。
本合同终止,甲方须及时停止使用乙方的名称及标识(包括文字和图案)。但甲方在其销售渠道有权
项目前期物业顾问服务合同范本提要:乙方为甲方在本物业前期施工过程中及本物业交付使用阶段
注明曾经由乙方提供物业顾问服务的事实,且甲方已制作完成并正在使用的印刷宣传制品除外。
本合同规定之顾问服务属乙方商业秘密,未经乙方许可,不得将顾问服务涉及的资料、图纸、数据等提供或披露给无关的第三方,如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甲方需承担赔偿责任。但专为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业务时除外。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物业顾问服务,主动、优质地在合同期内完成顾问工作事项内的各项工作内容。
依据本合同,定时委派指定顾问人员至甲方现场开展工作。如甲方认为乙方顾问人员不能胜任工作,乙方需进行人员调整,但此人员调整并不影响本合同继续履行。
积极主动与甲方联络,随时以各种适当的方式(如到场、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履行顾问工作事项之内容。
向甲方提供专业及针对性顾问服务,体现在各种建议、制度、预算等。
如甲方对乙方提供的顾问服务发出书面整改通知,应积极主动与甲方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后确定并实施整改措施。
如甲方因工程延期,导致本合同不能按时完成,可与甲方协商合同延期事宜。
妥善保管甲方移交的本物业资料,在合同终止时,交还甲方。
保守甲方商业秘密,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向无关的第三方透露,如有违反,造成甲方损失,乙方需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章:终止合同
1.在履行本合同期间,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严重违约或者有其它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标,在接到对方书面通知十五日内仍未能达成改善或按本合同继续履行,守约方可再给予违约方一个月的宽限期,宽限期满,违约方仍未履行合同义务的,则守约方有权书面通知违约方终止本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按本合同约定酬金总额的xx%一次性赔偿经济损失。
2.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在并无出现违约行为的情况下,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有权提出提前终止本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必须提前三个月给予守约方书面通知,并另外支付守约方补偿金人民币x万元整(RMBxxxxxxx),一次性补偿守约方因合同提前终止的损失。守约方自接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复函,逾期未复的视为同意提出终止本合同一方的决定。
第九章:不可抗力
如遇火灾、地震、洪水、台风或动乱、战争、足以使物业停止正常运营的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章:其 它
1.转让
本合同应约束合同双方当事人,如双方单位发生变更,其权利和义务的承继人应确保继续履行合同,任何一方合同当事人都不可在未得到其他合同当事人书面同意前转让本合同之一切或部分权益或责任。
2.通知
任何与本合同有关之通知或通讯应以中文简体书写,并以传真、快递、邮寄或专人送交方式送至本合同内所注明各当事人之地址。会议通知则必须于二天前送达上述地址。
3.完整合同
本合同已包括所有合同当事人之协议,并取代所有先前合同当事人之间关于为物业提供物业顾问管理服务的协议或沟通。若本合同任何条文于任何法律下成为无效、非法或不能执行,本合同其余的条文之有效性、合法性及可执行性并不因此而受损。
4.争议之解决
本合同各方在阐释或履行本合同时如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各方同意向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修改合同
本合同之一切条文,必须经过合同当事人共同协商,在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可做出修改,删减和增加,并签订补充协议。
6.合同附件
本合同所有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中所定义的所有名词在本合同和其附件中具有相同意义。
7.本合同以中文简体书写,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签署:________________
公司盖章:____________
乙方:
签署:_____________
公司盖章: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于xx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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